我第一次去广州是在儿时的梦中。梦中的广州是一条深深的小巷,响着清脆的木屐声。晨风吹来,红色的木棉花纷纷扬扬飘落下来。
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也许是刚刚看了《三家巷》;要不,就是常跟住在对面那个广东籍女孩一起玩的缘故。那女孩叫阿美,可长得并不很美,虽然有大大的眼睛,但过于孱弱,还有气喘病,玩什么都气喘吁吁的。不过她家里非常干净,可以说是一尘不染。她本人也彬彬有礼,整洁而文雅。这使我喜欢她。
她在家说广东话,我瞪着眼一句也不懂,后来才慢慢知道了诸如“吃饭”、“睡觉”之类的单词,但也仅此而已。
阿美家里规矩很严,从来不放小孩进去玩。我是唯一的例外。我去了阿美总是要拿出许多玩具来,像积木、娃娃什么的,都是我所没有的;有时还请我吃东西,也是我没吃过的,像芝麻糊,咸蛋黄做馅的粽子等等。阿美说这是广东点心,很平常的。可我却觉得不平常,吃了玩了,总想回报点什么,又无以回报,所以心里总觉得欠了人家的情。后来听人说广东人凶,广东人说话大嗓门,我都不信。我童年印象中的广州是甜甜的温柔的,像阿美这样多礼而富有情谊。
而双脚终于踏上广州的土地,是1981年了。在此之前,我已在文学讲习所里认识了真正来自广州的朋友陈国凯、杨干华。初次见陈国凯,我不由得再一次为这个广州人的瘦而震惊:个子虽不矮,可是体重只有80多斤!站在那儿似一阵风就要被吹跑似的,仿佛比我童年的女伴阿美还要弱。但是没多久,他就成了我们许多同学当然也包括我在内的好兄长。他宽厚、仁慈,和蔼可亲;同时又机智幽默,俏皮得让人开心。记得有一次我陪他去看文坛前辈秦兆阳。秦老关切地问他四十几了?他那时才四十刚出头,也可能对岁月的流逝有一种伤感吧,竟故意眨眨眼,显出一脸茫然的神色:“四十……几?哎呀,我也忘了,这得问我妈妈去。”我坐在一旁忍不住放声大笑。秦老也笑出了声——那时他的住房还未发还,住在一间自搭的平顶小屋里读书工作,这笑声一扫弥漫在这窄小空间里的郁闷气氛。
而忠厚的杨干华则处处显示出一种老农民式的纯朴憨实,跟人们印象中广州人的精明强干,相去甚远。特别是,他还吸水烟,还喝小瓷壶里的浓茶,鬓角还有一点点微白,越发给人以一种可靠感。所以,在讲习所学习的大半年内,这两位广州人的宿舍是我最爱去的地方,并且两个广州人还十分义气、团结,从没有文人相轻的毛病。所以我一踏进这个广州人的小天地,就有一种宛若归家般的亲切感。
我那时常常愁眉不展,可是只要跟他们在一起,就会眉头舒展,笑声不绝。我尤其惊讶国凯这么个病蔫蔫的身体里竟藏了那么多快乐的东西,甚至还有超乎寻常的精力——有一天我亲眼见他从早到晚写了一万字!
当然他并不仅仅逗我发笑,更重要的是鼓起我的勇气。记得他最爱对我说的两句话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还有就是“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
这两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那么便当。他那时胃也不好,肺也不好,神经也衰弱,却能在一些别人怵头的场面挺身而出,表现出一种凛凛然的男子汉气概。他确实在走自己的路。他那些俏皮中带着锋芒的作品一部部问世,让人们一面看一面笑,一面又陷入深深的沉思。有一天我们突然发现,这个病弱的人原来有着极漂亮的头发,既浓密又乌黑,还微微卷曲闪着光泽,简直令女孩子羡慕。这头发显示了一个广州人身心健康的生命底蕴;这头发配合着他那宽阔明亮的额头和善良聪睿的目光,也构成了一种广州男子汉的特殊魅力。
在那个北京金色的秋天,讲习所学业期满,我与两位广州同学道别了。原以为自此天各一方,不料没过几个月,国凯兄就通过《羊城晚报》邀请包括我在内的好几个同学去广州一聚。
1981年春节的前两天,我第一次踏上了广州的马路——如果在“广州”之前加个“梦寐以求”的形容词也许并不过分,因为从我第一次梦见这个城市的芳容至今,已经整整二十年过去了。
正是隆冬季节,可一下飞机,我最强烈的感觉就是温暖——那么温暖的气流从四面八方向我包围而来。我身上厚重的衣服几乎压得我透不过气来,一路走一路脱,到达下榻之地时,就脱得只剩一件薄绒线衫了。
第二日早晨起床,就穿着这么一件薄衫,走到院子里,只见红日高照,天空湛蓝得闪闪发亮,连一丝云彩也没有。而蓝天下,大片泼洒的阳光之中,是绿色的肥硕的芭蕉,绿色的高耸的桉树,还有一串串铃铛样鲜红的花朵。想到即使不算北方的上海,此刻也万木凋零了,不由得欣喜若狂,有一种如梦如幻的感觉。
这次广州之行我认识了《羊城晚报》“花城”副刊的左多夫和胡区区。听说多夫是干部子弟,可他笑起来憨憨的,既朴实又热情。记得有一次他用摩托带着我在大马路上飞奔,我真没想到这个平时说话慢条斯理的小伙子开起车来这么疯,那种风驰电掣般的感觉让我体会到了广州人的速度,广州人不顾一切勇往直前的气魄。
而认识胡区区,更是我生命中的一份缘,一份越想越不可思议的快乐。记得初次见面,她梳两条搭肩的又粗又黑的辫子,我也梳两条又粗又黑的搭肩短辫,一见之下,有种说不出的亲切熟悉之感。尽管我身上穿的这件肥肥的两用衫要比她那收腰紧身的针织上衣土气得多,但我望着她还是觉得好像望着我自己似的。果然没过多久,一起来的朋友就兴奋地对我说:“你发现没有,区区跟你真像啊!”我还在发愣,朋友又说:“你们不但年龄相同,而且身材、脸型都差不多,真是绝啦!”
我再细细一问,得知区区是个独养女儿;而我呢,我这个从小由祖母带大的孩子也没有兄弟姐妹。如此又是一同了。
感谢命运对我的恩赐,我和区区成了好友。十五年来我们没断过联系。在那艰难的日子里,她那秀丽挺拔的字迹一次次给我以安慰。她那一张张精美的贺卡年年岁岁驮着沉甸甸的友情飞到我手中,让我在冰冷的斗室里感受着来自广州的温暖。两年前我听说她年迈的老父病逝,自然她也跟我一样孤独了。于是我把更多的思念给了她。我也想为她做点什么,竟是什么也不能够。而我给《羊城晚报》的每一篇稿子,都是经她手在副刊上发出。为此我又像童年时代一样,觉得欠了广州的情。
1980年以后,我数次去过广州。大都是因为笔会之类。我在广州出版过一部儿童长篇小说《晨露》,也时常在《广州文艺》、《作品》等杂志上发表小说、散文。就像认识区区一样,我跟广州的缘分是不浅的。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总觉得,是广州那炽热的骄阳给了这片土地上的人热情似火的性格。而难能可贵的是这燃烧着的火也如阳光般纯净透明,没有虚伪的斑点和杂质。记得《广州文艺》的陈茹千里迢迢跑到上海来找我约稿时,我连个栖身之处还没有。我是在朋友的家里接待她的。为她的热情所感动,我马上寄了稿子去。在那些年月里,很多人以势利的眼光望着我,处处碰壁已成家常便饭,可《广州文艺》给了我家园般的温暖。
也许城市和人一样,每座不同的城市都有它独特的个性。而广州,在改革开放的经济大潮中显示出来的鲜活的生命力早已是众所周知了。只是对我来说,广州的魅力却仅仅缘于一个字,那就是“情”。为着这个“情”字,我喜欢了广州的摩天大楼和幽幽小巷,喜欢了广州的早茶和芝麻糊,喜欢了广州风光旖旎的公园和车水马龙的街道……为着这个“情”字,我只觉得广州一切都好。
早在北京文讲所学习时,听说国凯兄“惧内”,所以1981年春节第一次去他家时我们是很多人成群结队一块儿去的,说是为了“壮胆”。结果到了他家,我们这些同学胆子太“壮”,竟因为自己彼此间什么事情不投机而哇哇大吵了一通,吵些什么我现在已经忘了,反正吵得脸红脖子粗,可国凯兄的夫人却在一旁笑眯眯地包饺子招待我们——她大概以为来的都是北方人,爱吃饺子吧!我一问,才知她也是上海人,本是陈国凯作品的读者和崇拜者,为着这一份情,六十年代远嫁到了广州。于是“惧内”的传言不攻自破——也许是同学们看国凯兄的瘦弱而编排的调侃,也许本是缘于一个“爱”字的“惧”,归根到底亦是一份美好的情愫。反正不管作何解释,这位来自上海的广州媳妇纵瑞霞成了我的好姐姐。在以后长达十五年的交往中,她给了我许多真挚无私的帮助。两年前我的一部长篇小说屡屡被退,纵姐知道后马上讲坛在《特区文学》上发表了。此作发表后多处转载,现在已经译成英文即将出版了。然而对我来说,困境中伸出的手更加可贵。早些日子听说广州青年文学院招聘,我竟然也蠢蠢欲动想要应聘了。也是纵姐热心地替我张罗一切,但可惜我的年龄离开“青年”的差距大了一点。虽未如愿,但是纵姐的情谊和我对广州之向往,也略见一斑了。
不久前,我意外惊喜地收到了一份来自广州的厚礼——《广州文艺》吴幼坚寄给我的《这一株三色堇》。翻看这本相册似的书,想着美丽的幼坚对美的追求,心受到深深的感动。同样是女人,谁敢像她那样为自己出一本写真集呢?也许,只有广州的阳光和沃土才能孕育这一株“三色堇”吧。
我还记得在广州度过的一次春节:红的、黄的、白的、紫的……缤纷了一个世界的鲜花呀,那才是真正的春节,生命的庆典,春天的节日!后来每当我想起广州,闭上眼就是一片春天的灿烂,春天的温情!
(写于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