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前的一篇文章,引起了两个人的争论,驳斥之文旋即而生,后又偃旗息鼓。不久前,刘自椟老先生百年遗作展览上,双方相见,几乎不相识,片刻猛然忆及,崔宝堂先生几句愤愤不平之话,让刘星教授颇有些难堪。文之相争,时隔久远,双方至今仍不能释怀。
我没亲眼所见他们展览上的不悦之事,却看到当事者刘星教授的相关微信,我正要为展览写文章,就地取材。草稿拟就后,再看刘教授微信,并留言:“ 其师如父,其爱深切,容不得只言片语不是,其情可原;刘教授乃艺术家,就艺说艺,具理有据,无伤大雅,亦是无意造次,不该遭受斥骂。然,为人弟子者,谁又能不去维护师傅名声,谁又能做到不偏不倚,毫无私心。而意识形态,本就是一家之言,各持己见,百家争鸣,能做到争持有准,拿捏有度,谈何容易。刘教授既为人师,也曾师人,爱师之心,护师之事,必有所领受,个中滋味,应有所体味,并感同身受之。故而受些怨气,放开胸怀,理解理解。事物据实据理,爱本无理无由,不在一个层面,哪能说得清楚,理解万岁。” 未有回应。为不惹是生非,我先后去拜访当事人方知实情。一个视师如父,情绪激愤,一个据理说事,言之凿凿,因由就是文中的语言是否涉及人身攻击,论题是否失实,以偏概全。不同角度,不同情绪,结果迥异。
一见崔宝堂先生,他仔细看完文章,并无修改,就文中所涉崔刘相争之事,细说了一番。事发恩师逝世一周年后,刘星先生就在《书法》杂志上发表题为《陕西书法落后现状之我见》的评论文章,含沙射影直视刘老不是,且很多事例失实,言词偏激,尤其在说恩师时竟用“其狼狈像可想而知”这样的话,分明是到达人格层面的侮辱,作做学问者如此用语叫人不可思议。崔先生多次提到这八个字,凡提及莫不是敲桌子,便是站起来,总之情绪很激动。就刘星先生文中的几个观点也非常不认同,特别是刘星先生从经济落后枉断书法落后,以至“帖优碑劣”;说“某些人与国展抗衡,另立山头”,这其实是陕西旅游局为促进文化旅游发展,与陕西书协合作举办了“中国长安国际书法年会”;说陕西书协领导层是些“只知道濡墨挥毫,而不通学问的人”。崔先生认为,其“文中不时夹杂一些非理性的,被做为学问者视为大忌的、有辱陕西书法界整体形象、有辱陕西书法界一批代表人物人格的词语。”因而,他才在文化艺术报上发表《关于做书法学问的态度和方法问题》的文章,而就此针锋相对的驳斥了一番。凡提及此事,崔先生义便愤填膺,屡屡失态,这与他平日谦谦君子之风大相径庭,可见此事对他触动有多大。尊师重道,情超父子!所以,我觉着他的如此态度,情有可原。我写文章是想表达对刘自椟先生艺术成就的敬仰,对他在学问传承上的大师风范的尊崇,以及对他人格魅力的追慕,这是当今文化艺术界所缺乏的。我可不想惹事,虽然与崔宝堂先生和刘星教授不很熟,但对他俩我还是蛮尊敬的。所以,我在见过崔先生后,又去找了刘教授,让他看看文章,我好把握,不致只听一面之词,而出错惹事。说明来意,就约定2015年1月15日上午。刘教授也很诚恳,拿出了当年的杂志,一再强调学术争论,不存在人格语言侮辱,都是崔先生对号入座、主观臆断。并进一步解释,“某老“并未明指。再者,在南方举办的高规格文化活动中,被问及所书无出处,此老说在家里放着,故才有了用“狼狈像“形容之事,就是指难堪之意。崔先生就借此发难。刘星教授说他也很敬重刘老,严格说还是他的学生,这都是八十年代初的事,并取出当年所赠墨宝让我欣赏,激动的说:“展览所展没有一幅能与之相比的。”他还强调,敬重是敬重,学术归学术,不能混之一谈。遂将看展所拍照片给我看,指出错误、不规范好几处,且书写正确的给我事例。他说刘老常将一些篆书与简化字结合改造,说是利于今人交流,但这不符合文字规律,严格来说是错误的,有关错误之事崔先生也认可,瑕不掩瑜,这都不能影响到刘自椟先生在篆书艺术上的成就和伟绩。在几乎一个半小时的交流中,刘星教授给我的印象是为人谦和,治学严谨。尤其在措辞上,特别指出我的文章《百年自椟-我自追慕》所涉此事中,不能用“斥责”,“责”是对犯错误者用的,他没有错误。因此,我将“斥责”改为“指斥”。
由此可见,双方争执皆在某些语言,某些论题上的得当与否上。意识形态,一家之言,不可能做的尽善尽美,毫无疏漏,只能尽可能的在语言语气上多做推敲。百度“狼狈”二字,有多重意思,原是二兽名,喻指恶人,喻艰辛窘迫,喻相互勾结,指破敝不整貌,指邋遢、犹尴尬等。意思都近似,可解读为中性,也可认为有贬之意。如果刘星教授文中用“其颜面不堪之相可想而知“,或许就不存在与崔宝堂先生十多年的积怨。崔先生重情失态不对,但尊师之心可佳,亦情有可原;刘教授就事出言欠佳也是无意,否则怎么会带学生看展,珍藏墨宝。这就提醒我们,学术言语切莫以猪狗狼狈等禽兽相喻,牛马等家畜倒可相酌。在和刘星教授谈到刘老“错字“上,颇觉有事可做,此崔、刘皆认同,何不尽释前嫌,偕同其他师友,共同担当,在此事上下一番功夫,既可告慰先师,也可避免错学错用。毕竟学刘老大篆的人为数不少。不打不相识,或许还能成为一段佳话。做文实在不易,稍有倏忽,是非相后。我不免心生感慨,古今文争武斗,从未止息,能安之若素,保持风雅大度者,几人?因争鸣而闻名者,比比皆是。争者由语言,到肢体,甚或群殴者,不乏其数,奇绝怪异,热闹非凡。千年文化史,也是争斗史。斗争,可谓无所不在。能斗出花样,斗出新鲜,也不失为创造,可斗得无趣无味,毫无价值,实在是损失浪费。要斗,就拿出水平,斗他个昏天暗地,斗他个鸡飞狗跳,斗他个史上名著,相互成就。但不可干戈相向,文争有度才有风范。
201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