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作者:张伟东    更新时间:2014-09-19 09:27:42

爱情成功与否是无法用理性来分析的。其实,读书太多的女人,并不都招男人喜欢。一个成功的男人、强势的男人更喜欢那种懵懵懂懂的女孩以至女人。女人明白的太多,知道的太多,在家里就会占主导地位,而这正是中国大多数男人所不愿意的。“爱”字其实不必非得讲出口。像多年前的电视剧《过把瘾》中的女主人公杜梅,把刀架在男主人公的脖子上,逼他说:我爱你!才罢休、才满足。

明春想起自己的初恋,又想到静明。婚前,静明也会在她面前说这三个字的“我爱你!”表情却怪怪的,像演话剧。她就会偷偷的笑起来,看着他这么说,实在是不受用。婚后他就不再说了。俩个人在一起过日子,还是多一些默契为好,心有灵犀一点通。爱情需要满足理性条件。而他俩又都不是过于理智的人。

月色正耀眼的皎洁。明春初次见田勇,是那早春的三月,在卫校的舞厅里经同学介绍认识的。他是小提琴手。在学校请来的乐队中。他像个艺术家,又像个学者。高高的、瘦瘦的、白白的,有一双深棕色忧郁而单眼皮的大眼睛。第二次、第三次见面也是在卫校的体育馆兼舞厅里。田勇请她跳了几场舞。他总是穿着夹克上衣,肩上挎着小提琴。

“还记得我吗?请你跳支舞。”每次他都温文尔雅的出现在她面前。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厚厚的嘴唇里发出那磁性的声音。每次明春都不由自主地随着他的声音移动自己的视线。跳舞时,他也不会像其他男伴那样强硬地扯着女伴随着他舞动。他的动作是温柔的、点到为止;也不会把女伴搂得很紧,而是象征性的把手放在女伴的腰间。明春为他的体贴感到兴奋。虽然没有对她问寒问暖,心里却像焰火一样热乎乎的。这时她的心就被田勇锁住了。

田勇是上海某大学大四的学生,夏天就要毕业了。课余时间参加乐队,只为锻炼自己而已,并不是为了挣外快。他不打算在上海就业,他家在北方的呼伦贝尔市,是个旅游城,发展得很不错。老家里父亲已经给他安排好了工作。

他们一年的那天,他郑重其事的和盘托出他的想法和去向。她茫然失神了。心中描绘的未来,成了不着边际的规划。屈指算来,幸福的日子真的太短暂。现实的生活就像一巴掌,在撑她的心。毕业后的头两年他还主动给她打打电话,有一次她很激动,就问他:“你喜欢那种类型的女孩?啊----?”如果他说:就是你这种类型的。她一定会放下电话义无反顾地就奔他而去。可是他没有。他只是轻描淡写的:“就是我现在的对象那样的吧。”

“她对你好吗?”

“当然。”顿了一下又说:“她很成熟,很能干。”

我不成熟吗?

田勇的对象是他单位局长的女儿。据说是那位局长看中了田勇,所以把自己的千金介绍给他的。

在一起的时候,没有表现出自己更好的一面。因为她确实可以更好。

田勇结婚后,就不再与她联系。

爱情就像时尚、流行,是稍纵即逝的······

现实似无情的风刀,把明春的“天真烂漫”剪得无影无踪。

妩媚的夏日悄悄的溜走了,秋天匆匆忙忙的来了。每月的那几天,明春会神经性的头痛。这天早晨到了该起床的时候,有点发烧。昨晚在酒吧,出来进去的迎客送客着凉了。快十点的时候,服务生打来电话,问她今天为什么还没过去,说是酒吧里一种热销的红酒断货了。她说家里这边好像还有两箱,中午捎过去。

挂了手机,她蒙上蚕丝被继续躺着。“头怎么这么痛啊。”她自语道。

静明大概是在医院待久了,看惯了病人的呻吟,所以对她的头痛、感冒什么的根本就不放在心上。早上临走前对她说:“抽屉里有药,一会儿起来吃两片。没事的,过几天就好了。”

看他那张微笑的脸,明春虽然已经习以为常,却还是心里不舒服。因为那张笑脸充满伪善、虚假和欺骗。爱情没有固定的模式。不过枯燥乏味的生活就会在俩人长期的生活在一起吃饭、穿衣、睡觉、干家务中流露出来。

过了中午,明春才勉强从床上起来,吃了去痛片和感冒药,又小睡了一会,感觉好了许多。她简单地洗漱一下,画个淡妆,穿上一件粉红色的风衣就下楼了。在储存室找到那两箱红酒,用绳子捆好。怎么也拎不起来,浑身无力。她出门朝后院望去大姑姐夫的车正停在那,吴强从车里出来。她朝他摆摆手;“吴部长,过来帮个忙!”

吴强见是她,快步走过来。

“有两箱酒要拿酒吧那边去,我拎不动。你帮我拎到路口,我打的过去。”

俩人擦身进门的刹那,明春闻到一股呛人的酒味:“大中午的,就喝了?”

“嗯。客户。没办法。”

“还能行吗?要不我自己来吧。”

“没事。行!我帮你送过去。”

俩人就这么聊着。吴强把酒装上车。明春与他谦让了两句,也就随他去了。

到了酒吧,服务生把酒接过去。吴强并没有急着去公司,而是随着明春上了楼。进了一个包间,明春给他沏了一杯茶:“喝杯浓茶解解酒。”说着,她坐到靠边的沙发上,拿起一摞酒杯上插的花纸,一个一个地叠起来。吴强呷了一口茶,就势走到明春坐的沙发旁,一屁股坐在沙发的扶手上,顺手去搂明春的脖颈。明春一把推开了,站起身。

“哎呀!你喝多了。我不是静美。”

吴强没吭声。进一步的过来搂她的腰。

“别胡闹。这场合······”

“看你平时的样子,满不在乎的吗。”

吴强这种大胆的举动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明春偶尔也想过,如果吴强的感情是专一的就好了。有几次,她真怕自己经不住对方诱惑,会跟他胡来的。

“男人在外哪有不恣意鬼混的。”

听了他的这句话,明春的心像被什么扎了一下。这话太可怕了,她心底说。她突然想到孙院长,他应该是个任何时候都波澜不惊的吧。

秋日的某一天。一个移居韩国的初中同学左荣给她寄来两张音乐会的票,她回上海参加一个什么亚洲巡演的友谊性质的音乐会,她是嘉宾,有她的独唱,邀明春去捧场。这类的音乐会在上海是经常有,多数都是没有什么名气的歌唱家或歌手;也会有一些比较专业的社会文艺团体。去过一二次也就不想再去了,觉得没什么看头。家里人都不热心去,她也不想去。这几天上海周边刮台风,市里也受到影响,阴雨不断,湿漉漉的。开车去来回要三个小时左右。碍于面子,她还是去了。

散场后,几位要好的同学小聚。偶遇班长哥。他说明春还宛若当年那个懵懂的小学妹。明春问:“哪里?”

班长哥讪笑道:“性格!哈、哈、哈······”说她还是当年上学时的样子。她记得当年的毕业留言册上,班长哥只写了四个字:透明可爱。她也曾痛下决心学沉稳、玩成熟,结果好像还是不由自主地还原了自己。

酒过半巡的左荣私下对她说:“人们都说幸福是自己创造的,这话一点不假。一个人闷在家里,幸福不会主动跑过了找你的······”

明春的心里好像开了窍。左荣有过两次婚姻。二任丈夫是韩国人。第二次婚姻维持了五年,给她留下个5岁的儿子。现在她是单身。儿子在上海由父母给带着。她把左荣送到住处,才开车往回返。

城市迷离夜。街旁如梦似幻的酒吧永远环绕着珠光丽影的暧昧迷雾。声色犬马,俏丽波颜。是人们对于酒吧的惯常注解。“下酒菜”的歌手们在霓虹灯下飘渺的声音,象在诉说过往的种种亦或甜蜜、苦涩。声音里又充满了无助、困惑与美梦。

明春突然调转了车头,她今晚不想回家。去自己的小酒吧。这个点应该还有一二桌。她把车开到停车场后拐到酒吧,从玻璃门向里看,还真有人影绰动。她进去与服务生打了个招呼就上楼了。红楼间敞着门,烟雾缭绕,香烟味呛人;听声音很熟悉,瞥了一眼是吴强与四五个人在喝。她详装没看见,悄声走进休息室。换了一身衣服又出来。几分钟的功夫,红楼间里只剩下吴强一人。她奔过去:“喝好了?要走吗?”

吴强非问非所答的:“今晚公司里我值班。”

明春看了一眼走廊墙上的挂钟:“都半夜两点了!”······

“嗯。没事。形式上的。”他比划着。他说的是公司值班的事。看样子他也并没有走的意思。明春一面收拾着桌子一面强调道:“都两点了,你不困呢?明天你不要上班吗?”

他并没有马上回答,而是伸手从裤兜里掏出香烟,抽出一支,自己点燃;又抽出一支递给明春:“没尽兴,有什么好酒拿出来再透一透。”

明春本想把他打发走,可脱口而出的却是:“一个朋友前些天给我推荐的朗姆酒挺好,据说在国外很受追捧。我去拿过来给你品尝品尝。”说着转身到楼下取酒。

俩人分别在高脚杯里倒了多半下。吴强还没等明春坐定,自己就一口干了。

“喝得太猛了。悠着点。这酒劲大,一会儿该晕了。”明春看着他惊讶的说。又给他斟满。

酒的喝法能反映一个人的状态。在吴强的酒杯里,似乎漂浮着枯燥也类似一种颓废的什么。他就那么直勾勾的注视着她。明春感到血压呼呼地往上升,自己的心跳急剧加速,好像要从嘴里跳出来一样。为了掩饰自己的慌乱,她拿起酒杯一下子倒进嘴里。

“那鬼地方让人生厌!”明春突然冒出这句话。吴强似乎也明白她的所指。举起杯朝她示意,俩人又一饮而尽。

“分开住就好了。”顿了一下她又说:“吵个架都不能大声吵。否则婆婆又要向我妈告状了,说我不让她儿子下夜班睡觉,怎么怎么虐待她儿子了······”

“那就分开算了。”吴强没有表情的说。

明春没想到他这么接话,不知所措的微笑道:“离婚?哪有那么简单啊······”

她还没想过要和静明分开的事呢。看看吴强事业往上走。大姑姐是高职学院的助教,儿子学习又好,和和睦睦的一家人,在外人看来日子很不错呀。怎么说起话来充满了颓废和无奈呢。

看来谁家都有本难念的精。爱情到底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呢?

吴强呷了口酒,又点燃了一支烟,道:“外面还在下雨呢,好像又大了。”他朝四周望了望;“顾客就我一人了。”······

朗姆酒的劲是大。这会儿,明春渐渐的头晕头痛,酒劲上来了,刚才喝得太急了。

突然一支有力的手臂搂住了她的腰,她的头不由自主地就依在对方的胸前。她也感觉到自己的眉毛都痉挛起来。

第二天是星期日。大早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是酒吧的固定电话。她接起来,电话那边传来静明的声音。她的心里咯噔一下:这么快就知道了?不会吧。吴强现在是在公司里还是在家呢?昨夜他什么时候离开的她也不清楚。她长长的舒了口气:“有事?大早的。”

“今晚早点回来。”口气神经兮兮的。

“有事你就说呗。”

“没啥事。你早点回来就是了。”说完就挂了电话。

听声音不像有什么大事,明春就放心了许多。

铃铃铃·····刚撂下电话就又急促的响了起来。她犹豫了一下拿起电话:“喂——哪位?”

“起来了。一会中午出来吃点东西。”

是吴强。富有弹性的声音。她心底涌上一股暖流。

“不想出去了。一会中午就有客人了。”她又想起了什么:“你昨晚从这出去碰到熟人了吗?”

吴强莫名其妙的:“没有哇。那深更半夜的,除非遇见鬼了。”停了一下又问:“怎么了?”

“没什么。静明刚才来电话让我晚上早点回去。”

电话那边没了声音。

吴强听明春这么一问,心里还真一惊。酒吧离公司这么近。经常有加班的员工走的很晚,说不定就让谁看到了。但也不至于这么快就传到小舅子耳朵里。静美嫉妒心极强。有时他只是参加公司的酒会,抽烟时顺手拿个打火机什么的,她都要刨根问底的询问。他不得不藏起那份贼心。

他安慰明春:“没事的。今天不是星期天吗,好长时间大家没聚了,也许是岳母招呼大家在一起吃顿饭。”声音硬硬的。

明春无可奈何的嗯了声挂断电话。明春蹙起眉来,她顿感不祥。

双方都住在同一个小区里,虽一前一后却住的很近。看起来是一种便利,可以经常碰面,但有了这种关系,以后常见面就免不了很尴尬。

当晚,明春在酒吧里磨磨蹭蹭地故意晚回去一会。到婆婆的 屋里,大家已经开始吃了,并没特意等她。吴强也在。他和静明紧挨着坐在,姐夫和小舅子俩人喝得很开心。

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平安无事。和吴强发生的那件事并没有被家里人发觉。但自从那以后,明春的心常常像被什么吊起来似的,经常独自一人坐在那里发呆。不知情的老公时不时的拿她打趣:“什么时候学会深沉了?”明春如坐针毡。自从自己有了不可告人的秘密以后,她对静明身边的那个女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不知对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据说比静明小十岁那样,跟静明前应该还是个姑娘吧。现在静明每次下班回来,明春都会趁他不注意,拿他的衣服仔细的上看下看,也没看到什么。但衣服上经常会微微飘出一抹化妆品的味道。明春搞不清是什么牌子。就这样,有一天,静明醉醺醺的来到酒吧,突然冒出一句话:“咱俩试着分开过怎么样?”

明春的心一惊一沉:“为什么?”

“我工作忙,倒班。咱俩一个月也见不上几次面,分开算了。”他嘴角浮着微妙的笑容,这笑容摄住了明春的心。难道他知道了她的什么事?

冬至刚过,外面连续几天飘着细雨,阴冷阴冷的。酒吧的生意也不如以往,入冬以来就清凉得很。四个服务生,有俩个辞职回了老家,剩下的这俩个帮她打点着门面。因为人手少了,服务上也不像以往那么热情周到,客人少了许多。

自从静明提出分开以后,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这晚,她早早的回到家,她意识到自己面临的是很严重的事态。静明休班说是去市里开什么学术研讨会,回来的时候却带了一条明春没见过的浅粉色领带。平时静明上班是不扎领带的,只是偶尔有什么正式场合或开什么专家学术会的时候才会带。他的那几条领带明春是悉数可数的。更奇怪的是,向来喜欢开车出门的他,近来外出或上班时竟不开车了。车任由她开。

看来是公开叫板了。外面养女人是公开的秘密。只是夫妇之间心照不宣而已。静明看出了她的脸色不对:“又怎么了?脸色给谁看。”

他嘴角上扬,轻描淡写地说。

明春以轻蔑的口吻道:“当然是给不要脸的人看喽。动物怎么看得懂呢。”

谈话就这样中断了。寝室里静下来。静明进卫生间冲澡,只有水的哗哗声。明春起身去倒了杯威士忌。仔细端详,可以看得出她的手微微地颤抖着。她觉得自己现在有些神经质。夫妻俩现在见面就是一个吵,语言不多,声音不大,但够狠、够硬、够伤感情。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平静。

至此,明春痛下决心:去看看那个女人到底什么样。跟踪了静明两次就有了结果。那天她并没有进去打闹,自尊心不容许她那么做。隔了几天,趁静明上班的时候,她去了那里。那个小区的名字起的挺好,叫阳光小区。外表看上去有些破旧,像是十多年前的老建筑。她知道几号楼,却不清楚是哪家。这个小区都是六层的楼房,一个门道里十二家,底楼应该不是,那就剩十家了。她到小区门卫那问4号楼有一个F医院姓刘的女大夫住几楼,她说她是刘大夫的老邻居,找她看看病。门卫说没有。她说不可能,确实是这里。门卫拿出登记簿给她看。她逐一的仔细看着,猛然看到一个名字,她还真有点惊呆了:4号楼404室,户主熊静明。她呆呆地立在那儿。

门卫提醒她:“你看,你快看,刚才进来朝里面走的那个就是熊大夫的老婆。不过好像不姓刘啊。”门卫指着窗外说。

明春顺势望去,只看到那女人的侧脸和背影,确实不是她所知道的那个小刘大夫。那女人突然回头草这边盯了一眼,又茫然地移开目光转身继续朝4号楼走去。“还真就不认识······”明春惊诧的自语道。

回到家后,明春的情绪才开始慢慢的稳定平和下来。回想那栋房子,虽说是旧楼,也得值一百多万吧。都说外科大夫有外捞,十年的光景,静明竟偷偷的积攒下这么多的钱。每次酒吧资金周转不灵时,跟他念叨,他都说:工资卡不一直都在你手里吗······。仔细再一想,还有些不对劲,那女人走路粗笨,一副懒散的样子,从窗口窥见那女人的身体,也胖墩墩的。莫非是怀孕了?如果是怀孕,应该有五六个月大了。想到这,明春徒然感到无可挽救的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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