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今人说:“人性是由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组成的,自然属性指的是无节制的本能和欲望,这是人之本性,是与生俱有的,而社会属性则是通过社会生活和社会教化所获得的,它是后天属性,我们说人性本恶,当然是指人性本来的,先天的就是恶的。”如果人性本恶,人与动物皆同自然属性,那么人和动物都是一样,若人与动物无异,则也是禽兽,又何必论人性,人之所以为人者,人之异于禽兽者,何也,所食则同,所以食则异,人同于禽兽者食,人异于禽兽者食之异,如此同是自然属性,然此自然属性已不同,正因其自然属性不同,才导致人与动物之社会性不同,正是人特有之心理生理,知觉运动,才构成人特有的礼义,礼义,正是人之文理。生理与心理之相作用,而构成人是有治的社会群体,人之生理心理一旦确定,根本不同于动物你争我夺,此谓是人人畋地其食,群揖而安的国家。问曰:“畋地其食,是人之能,但人之初也和动物无异,故言人之本性是动物之自然属性”,如果人和动物皆同自然属性,人为何有治,而禽兽无序,禽兽不能尽显天道么?天道不违乎禽兽,在人之天道与在禽兽之天道也,人同于禽兽是食,人异于禽兽是食之异,制天地之宜而用之,其力当其所得,才是人之本能,如将禽兽之恶盖于人之恶,不求其所以为人,而求其所以为兽,说人性善,是说人顺天之道,裁地之宜,得人之理。若以人类学者言人之原始与动物无异,这并不是人之为人,况且,单以动物来看,动物之间有何善恶,而是以人之有治与动物之无方较分出来,如果动物猎食是其义,则争食是其不义,动物会否相问:“尔取于我则可,我取于尔则不可,是何理也,”人生之能的变化,正是人之生理心理的变迁。若说人之初与动物无异,故人之自然属性与动物无异,则问,当两栖动物变化为陆地动物时,其属性犹是否两栖动物,张贷年曰:“未有人类之时,亦无所谓人性,乃人类始有,乃有所谓人性,方人类始有时,人性与禽兽之性相去几希,人类日进,人性与禽兽之性相去渐远。”此之谓也。
二
礼义法度起于何也,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先王恶其乱,故制礼义以分之,起法度以定之,既得其法,民得其欲,从这一点看,法度因恶而生,然则法者,法其不争,以其不争去其争,人可以不相争,存于人可以不相犯,故求治之法,从其可以不相争,而致其所以不相争,从这一点看,法度因恶而出,因善而生,是人能为礼义之故也,故先王恶其乱,非人所以然,于是制礼义以分之,起法度以定之,既得其法,民乐得其欲。
性恶论者,认为人之本性是自私自利的,这种自私自利之本性是恶的,每个人都想保住自我利益,顺此本性推论,因为顺其自私自利,人与人必然争夺而相犯,于是,制定法律禁止之。试问,单单是法律能使人们禁止争夺么?夫人有良知良能者,生理者,谓其良能,心理者,谓其良知也,人皆有劳作之能,人皆有好恶之知,两者相结而为治,是吾所谓心理生理之相作用,而构成人是有治之社会群体。
民忧乱而思治,然而治者,据民作食以为义,利用厚生正德,以为人之理,是人性理义之原始也,道德规范,虽是人为,亦资于天性,如修改某物,是因其善,化性起善,非所谓破坏其性,革而为善,古者圣王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非人所以然,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始皆出于治,合于理者也,此之治,非因性之恶,因性之善也。未闻性不善而可使之从善,可使之从善,有从善之性存焉,人有善之理,而有善之治。
三
不足食于民,不足以为治,民无善彝,不足以为政,以人为禽兽,则禽兽有何善恶言,以禽兽自许,不知有人之道也,民之所以有治者,舍此三才而不由,罔治矣,奚何三才,一曰利用,二曰厚生,三曰正德,说民性善者,因乎此也,是人所以为人,所以为善之基也,失此斯才,莫说性恶,无若禽兽然。
故曰:“人非性恶,人若性恶,虽圣人亦不能使人无恶,然可使人不必为恶,故民无必然之恶,圣人之治,就是维持民不必为恶,民无必然之恶,有偶然之善存于其间,圣人之治,就是维持民偶然之善,然则偶然者,耦然之谓也,荀子曰:“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从天而颂之,孰与物畜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水旱虽凶未可祸也,夫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寒暑虽吉未为福也,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天何善何恶,天地之大德曰生,以人道率耦乎天道,故明于天人之际,则起有圣人之治,礼义之守,民当然处于善之界地。
四
自从孟子之性善论与荀子之性恶论相对而立,后世一直议论纷纷,辩了千百年,写了也有百十书,还是辩不完,无定论,夫人性好利,人有好利之欲,好利有宜有不宜,宜者谓义,不宜谓不义,义谓善,不义谓恶,以好利为人之性恶,是犹以欲为恶偏于一也,好利之欲可以善,好利之欲可以恶,你不能因为好利之恶,而直谓人性恶,人性是可以善,可以恶的,为何有人为其善,有人为其恶,此岂非有性善,有性恶吗?不是,性可以善可以不善,与有人性善有人性不善是不相一的,性可以不善是亡其性可以善,而性不善则是无其性可以善,故曰:“人性可以善,可以不善,”我却偏爱称人性可以善,况且谓有人性善,有人性恶,这是人有二性,圣人与我同类,恶人亦与我同属,故无圣人之性,小人之性,所以谓有人性善,有人性恶,是惑于用名,至于讲有人善,有人恶,这是气质之异,孰其他异?非其异质,持义深,故善,为何持义深,在其养也,持不义深,故恶,为何持不义深,在其养也。
五
董仲舒说:“茧有丝而茧非丝,卵有雏而卵非雏,”苟得其养,卵有雏而卵为雏,苟失其养,茧有丝而茧不丝,虽然茧不丝,也不是茧无丝之质,如同性不善,也不是性无善之质,无丝而有丝,此才是怪,无善而求善,此才是怪。苟无其内,而求于外,是犹无善而求善,无丝而求丝,鸟之性有飞,待事而后然,人之性有善,待事而后然,若无待而然谓之性,则万物无性。性之于善,犹禾之于米,至于不善,犹不米,见其不善不米,就谓无善无米,可乎?
冯友兰说:“无论人之善是俱生或是后得,人当有一种性质,使人之能学得善,其本来无此种性质,则无论如何学习,终如以沙煮饭,终不可成”,说善是后来勉强教训而成,但是勉强之成亦要其自身之才能而成,这才能如易曰:“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亦曰:“习与性成,”今有人说:“有后起之道德律规以制度人之性,然后能治而不乱,如除去制度,天下将大乱,由此可证人本来是恶,而善乃出于制度,”这是逆,不是顺,这是逆性而为制度,不是顺性而为礼法,假如人性恶,恶其有制度,试若除去制度,不复起,则人欲恶,试若除去制度,而复起,则人欲善。再者,如果人性恶,人也就不是这样的人,难道人之恶与禽兽之恶有何二样,使人得以有治,而使禽兽终归禽兽,礼义制度,是人理之当然如此。问曰:“善是性之名,制度是人之理,但恶也是有诸人,当天地不庶,万物不繁,其时恐人乱复如禽兽,制度不存,”如果这样,其时亦有其势,那时又有那时的情况,其势将是人口遂减,以适其地养,虽乱而遂复平治,故以地量于人,地多人少易为养,人多地少难为计,天地有生之德,人有生之理,苟天地不德,天理不存,言此者又过乎远见。农无足田,工无足业,人多地少,反损其人道,是为乱之由头,苟中国人少地多,其势亦为广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