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趋同—崩塌”与“健康型价值” 2

作者:沈善增    更新时间:2014-05-20 11:31:37

三,代谢趋同的后果,系统失衡与癌化

趋同的一种具体形式——组织的巨大化至此讨论完毕。由组织巨大化带来的问题是真实存在着的。虽然,“巨大化”往往伴随着“单调化”,但有时候看上去并不直接关联“巨大化”的“单调化”形式的趋同,也会带来很严重的问题。

之前讨论“巨大化”的时候,我们引入了生存体的概念。现在为了讨论“单调(单一)化”,要引入的新概念是:代谢体。

简单而言,代谢体就是以一定损耗维持其存在并可以通过特定的代谢方式一定程度补充这种损耗的个体。

代谢体的生存需要不断消耗自身的维持能度。所谓维持能度,就是当其为零时,个体便灭亡,当其大于零时,个体存在的这样的一个指标。消耗与补充维持能度,称之为能量代谢。因此,“代谢体”是从能量代谢角度定义的概念。

有能量代谢行为的代谢体为了维持自身存在,需要不断进行代谢过程。而能量过程需要消耗资源并产生对再次进行能量代谢不直接有用的附属产物。因此,相同能量代谢行为的个体数量的增加只会需要更多的资源并产生更多的附属产物,无助于代谢过程的不断进行。

相反,不同能量代谢行为的代谢体之间,可能会因为资源和附属产物位置的轮换而彼此共存。而且共存关系一旦出现,就有确保这种共存关系长期存在的物质需要。

将一个讨论范围内的所有代谢体罗列起来,形成一个代谢体系统。随之,我们以向量来代表它们的代谢行为。那么,趋同,也即个体选择的单调化会给代谢体系统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从给出的数学模式(对代谢体的向量化处理)可以看到, 趋同带来的可能影响便是:使得代谢体系统容易由平衡状态趋向不平衡状态,或者加剧系统的不平衡状态的程度。称此处具体的趋同效应为(能量)代谢趋同。当代谢方式的趋同选择达到一定程度,就会整个代谢体系统严重失衡,难以为继,从而加速代谢体系统的崩塌。

在平衡状态下,代谢趋同效应一旦出现,便会使得代谢系统趋向于失衡状态。因此,有效阻止代谢趋同效应出现,便是维护代谢系统平衡状态的最好方法。

而能有效阻止代谢趋同出现的方式是:消除代谢体在不同等价类(代谢过程中所消耗资源与附属产物相同的代谢体集合)中个体变换自身代谢方式的直接动力,很多时候的直接方法是保持各个代谢等价类的收益效率相当。

如果,代谢体系统有着一个管理它的结构,不妨也称之为执政权。那么执政权的一个重要的不能推卸的职能就是防止这种代谢趋同的出现,至少要防止这种代谢趋同的极端形式——癌化效应的出现。所谓癌化效应,即代谢体系统因为代谢趋同的出现而失去平衡,并且发展到无法逆转失衡进程的程度。

就好比一个国家,首先建立在一个代谢体系统即经济基础之上。那么国家机器的职能除了公认的攘外(应对外部的压力)和安内(打击犯罪,维护内部的安全底线)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防癌,防止其经济基础出现代谢体系统的癌化效应。

将经济领域连接起来,也可以找出一个代谢体系统来。而此次自美国本土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出现的另一个原因便是经济发展失衡。危机之前的热点行业得到过于充沛的资金支持,因为这些行业的投资回报率普遍要高于其他行业。而资金的不断涌入热点行业,造成了经济圈结构作为一种具体的代谢体系统失去了平衡。导致热点行业的代谢向量成为了代谢体系统总代谢向量的主导力量,造成了经济圈结构作为一种具体的代谢体系统失去了平衡。这种失衡正是由于趋同造成的。

综上所述,“趋同—崩塌”正是直接导致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由于对“趋同—崩塌”没有一个全面和完整认识,目前对现有金融制度做出的调整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标不治本的措施。因为除了麦道夫这样的少数高管以外,大部分金融企业高管都是依法行商和投资,加强法律的监督似乎没有根本性的意义。

但对“趋同—崩塌”这一普遍存在的现象,人类并不是束手无策的。意识到问题的存在,正是解决问题的开始。在“趋同—崩塌”数理论证完成以后,由概念的“自我运动”,水到渠成地产生的“健康型价值”,应该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四,价值趋同与健康型价值

之前提到的权限趋同和代谢趋同会带来种种的问题,这是针对已经做出的行为,用已知的历史结果来进行后果预判。虽然已经一定程度上接近很多社会问题的本源,但是基于“行为是思考的延伸”的观点来看,思考阶段是否存在趋同就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了。

人的思考阶段是否存在趋同呢?应该是有的。至少在价值层面上存在趋同。在细究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简单明确一下什么是价值。

价值这一概念,使用时往往分为以个人为中心词和以社会(人群)为中心词的两种概念。

当社会成为价值这个概念的中心词时,价值指代价值体系。价值体系是一种评价机制,其作用就在于对一个社会中的人做出的行为按照体系既定标准给出评价。比如,A做出了帮助他人的善举,那么在正常的扬善的社会价值体系下,A就因此获得了一个正面的评价。

当然,本文中价值体系的概念比一般概念里的价值体系要更一般化。再有,在一个界限明确的人群考察范围内(有时候就以整个社会为考察范围),在同一时间点下可以存在很多种彼此不同(未必对立)的价值体系。比如一个班级内,可以存在以学习成绩为主的评价体系,也可以存在以个性发展为主的评价体系,这两种评价体系都是之前所定义的价值体系。

价值体系是客观的。因为价值体系建立在社会(人群)为中心词的前提之下,价值体系上升为一种虽然源自于人类意识却被固化的东西,成为人类知识库的一部分。个人没有能力改变知识库中既有的一个价值体系,只能对某个价值体系进行修改(或完全重构)后,在知识库中建立新的价值体系。原有的旧价值体系,只是失去了一个或几个采纳者,而其本身依然存在于人类知识库中。

个人采用具体哪一个价值体系逻辑上是受主观支配的。因此,对于个人而言,“价值”有时候指的是他在一个价值体系下的“得分”,也即获得的评价。当我们说“你觉得你的人生有价值吗?”很多时候是在询问对象觉得自己是否获得了满足自身期待的评价。

但是,当我们说“你的人生价值是什么?”的时候,这里的“价值”很多时候就不是指获得的评价本身,而是指评价体系了。说得更严谨一点,就是在询问对象:你采用了什么价值体系作为对自己行动的评价基准。

可见,这个时候,“价值”指的不是评价,也不单是价值体系,而是说将价值体系作为客观目标的同时,也强调了个人的选择。

价值体系是客观的。选择一个价值体系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是主观的。由主观选择的客观价值体系诞生的评价,就在一定程度上是客观的了,或者说是由客观和固化的主观共同作用下诞生的。而往往最后这个既主观又客观的“价值评价”,是一般人最后感受到的东西。事实上,很多人一直都不会明白自己曾对价值体系进行过选择(这一行为经常被描述为信仰),但会特别在意自己最后获得的价值(即价值评价)。

所以,价值,这个简单的概念,大家都似乎明确其含义的概念,但在逻辑上至少分成了三个部分:价值体系,它是客观的;(个人的)价值观(价值选择),它是主观的;价值评价,它是既客观又主观的。

以上所述涉及价值定义的概念,“社会”可以代指考察范围的群体;“个人”也可以指被考察的同一层面的个体,比如企业这样的概念。

那么何谓价值趋同?

价值趋同的自然定义就是:在考察范围内,出现多数个体(个人)采用了同一套价值体系(或在被考察范围内,彼此价值体系在其上的限制大致相同),则称此时在被考察范围内出现了价值趋同现象。

简析一下,定义中,同一的价值体系是趋同的目标;采用了同一套价值体系是趋同的具体行为。推论,同样的行为在趋同的价值(选择)下,自然获得相近的价值评价。

建立或者采用某个合理价值体系,并让他人认同并采用相同的价值体系,一定程度是“信仰”价值体系的个人的需求。评判一个价值体系是否合理,很大程度依赖于个人通过种种手段来验证这个价值体系是否适合自己。心灵能力强大的人会这样做:如果发现某个价值体系很适合自己,那么便坚定地信仰它,并一定程度会向他人推广自己的信仰。而心灵能力没有那么强大的人,需要通过对自己周围人采用的价值体系进行分析和比较,在对比中检验自己采用的价值体系是否合理——往往最后就采用了和周围人相近的价值体系。

无论是哪一种形式,具体的价值体系被更多的人认同、接受和采用,似乎作为一个生命体就变得更加强大。那么,从“选择价值体系”这个行为上来说,自从人类诞生由价值体系——价值观——价值评价组成的“价值”以来,价值趋同的问题是一直存在着的。无论是描述中的原始大同社会、私有制产生后的社会还是现在的社会以及未来的理想社会,价值趋同的现象必然一直是存在着的。那么,如果生搬硬套“趋同—崩塌”的概念的话,只能得出人类社会只有“崩塌”一条路可走的悲观结论,这至少在感情上不能被人所接受。显然,有地方出了问题,一定是逻辑上有什么地方没有厘清概念。

反思一下,上述讨论至少有一个问题处理过于抽象了。作为客观世界、知识库中的价值体系,我们是笼而统之地对待的,应该可以再进行一些细化思考。

从一开始就对价值体系的全体进行二元对立式的区分是相当困难的。但从一次偶尔的体验中,笔者得到了灵感:我们可以先给抽象的价值体系概念加一些限制,以产生稍稍具象化的概念。

那是一次难忘的体验,在上海炎热的夏天,笔者在2010世博园内排队参观各个场馆。目睹很多游客(甚至说大部分游客)花了数小时排队,进馆参观却最多走马观花,甚至直接询问场馆的纪念章在哪里敲,敲完纪念章就走人。于是笔者想到,那些游客似乎对场馆内容如何并没有太大兴趣,他们仅仅在意世博护照上的盖章。那么,是不是可以说,他们对世博会的价值认识就是那一个个纪念章呢?

又在那一天,发生一件事,摩纳哥馆晚上就要闭馆了,于是排在队伍前头的十来个游客成为了当天最后能入馆盖章的幸运儿。当然,排在后面而无法入馆的游客就免不得怨声载道。

所以,由此想到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像“搜集盖章”和“排队”这样的简单模型,能否一定程度描画出一个人的价值观?

思索一番,这应该是可以一定程度做到的。首先说“排队”模型代表的那一类价值观。

定性分类个人在他选择的价值体系(即价值观)下所获得的价值评价为:价值实现和价值不实现。那么,一条公设是:个人在其价值观下会使用一切合理手段使其获得价值实现的结果(即规避价值不实现的结果)。

那么,排队模型就可以这样描述:

存在一个价值体系甲,价值体系甲对一个考察范围内所有个体依照个体的待评价行为全体进行全序排列,并依照排名给出单调的(不妨设为单调递减)价值评价,则称这样的价值体系为排序型价值体系,简称排序型价值。

显然,依照公设,选择排序型价值体系作为价值观的个体,在此价值体系下的运动趋向是获得更靠前的排名——即获得更多的价值评价。

通常情况下,排序型价值体系下会存在一个值,成为阈值。选择确定的排序型价值体系甲为价值观的个体A在甲下获得的价值评价不小于阈值,则个体A获得最低程度价值实现;反之则A价值不实现。

有一种被较普遍接受的阈值取法:即取排序型价值体系甲对其评价范围内所有个体根据他们的行为给出的所有价值评价的平均值。我们在求学时,一个班级的考试平均分就是依照这个思路给出的,学生们也会有意无意地拿自己的分数去和平均分比较。

用逻辑的语言描述往往显得复杂和抽象。形象一点来说,排序型价值体系作为一种客观的打分机制,是这样运作的:它给所有“参赛选手”依照他们的“比赛表现”进行排序,然后依照先后名次,从高到低给出“比赛分数”。

“搜集盖章”,可以最后归结为排队模型。单纯的搜集,不在意纪念章的个数,但这显然不是很在意“搜集”的人群的最佳体验。有搜集癖的人群,更多时候就是在于搜集物品的品质和数量。那么将搜集物依照品质加权折算为基准物品的数量,则搜集者选择的价值体系肯定是一个以数量进行排序的价值体系。所以最后还是能总结出搜集者采用了某个排序型价值。

除了排序型价值以外,还有如此特征鲜明、基础机制简洁的价值体系类型吗?有的。那就是排他型价值。

排他型价值应该这样来定义:

存在一个价值体系乙,对于价值体系乙的评价范围内的任意个体A,若A能获得比当前更多(或更高)的在乙之下的价值评价,则在评价范围内必存在一个个体B,B在乙之下的价值评价将减少(或变低)。则称这样的价值体系为排他型价值体系,简称排他型价值。

由公设,选择排他型价值体系为价值观的个体,会争取更多更高的价值评价。

与之前相同,在此排序型价值体系乙下存在一个值,作为阈值。选择乙为价值观的个体A在乙下获得的价值评价不小于阈值,则个体A获得最低程度价值实现;反之则A价值不实现。

阈值的一个通常取法为乙评价范围内所有个体获得的价值评价的平均值。

排他型价值简单而言,就是零和游戏的计分机制。

一个价值体系很有可能既是排序型价值体系,也是排他型价值体系。因为排序型价值体系中,个体要获得更高评价,往往需要获得更高名次。而个体A提升名次,往往意味着有个体B的名次降低,则个体B获得了一个较之前低的评价。至于是否任意排序型价值一定就是排他型价值,这个命题对本文的意义不大,不做仔细讨论。但可以肯定的是,一个价值体系是否是排序型与是否是排他型并不互斥。

有了这两类价值体系的定义后,就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当人群价值趋同于一个确定的排序型价值体系或排他型价值体系,会有怎样的结果?

不妨考虑最极端的结果:某个排他型或排序型的价值体系成为全体考察人群(接近社会概念)所共同选择的价值观,来观测此时会出现的问题。

假设有人群G,G中个体都选择确定的排序型价值体系甲作为自己的价值观。匹配人群G和价值体系甲的还有一个阈值v,G中任一个体在甲下获得的价值评价只有在不低于v的时候该个体才获得最低限度的价值实现。

只有当阈值取一个足够低的数值,以满足G中所有个体在G下获得的价值评价都不低于v的时候,才能保证G中所有个体都能最低程度价值实现。如果v是以之前所述的方式取得的一个价值评价的平均值,则G中必然有相当一部分个体是价值不实现的。

用电脑游戏设计的行话来说,“v取一个足够小的数值满足人人都价值实现”,在系统设计上可行,但是从用户需求和用户体验角度来说,绝对是一个体验很坏的系统。因为G中个体接受的是一个排序型的价值体系,那么必然对排序有很强烈的需求。所以过低的阈值对他们而言完全没有价值满足的体验。

于是,我们得到了这样的一个结果:当人群中所有个体完全选择的是同一个排序型价值体系的时候,即称此排序型价值体系成为人群的共同价值观后,必然有相当一部分个体会处于价值不实现的状态。当然,对具体的个体而言,价值实现和价值不实现会是一个动态,但从总体来说,连理论上都很难出现一个状态使得所有个体在那个时间点价值实现。

同理,当排他型价值体系成为人群的共同价值观时,也会有这样的结果:必然存在相当一部分个体会处于价值不实现的状态。

如果一个价值体系要成为群体的共同价值观,又非常不幸的其本身是排序型或排他型价值,那么便不能回避这个问题:我们如何面对必然存在的大量不能实现价值的个体?

共同价值观的一个现实需求就是:群体共同拥有一个价值体系,是为了在这个价值体系下共同实现价值。这句话也暂时就作为公设处理,称之为共同价值需求公设。

显然,排序型和排他型的价值体系从理论上都很难做到“共同实现价值”这一点。所以只能从非排序排他型的价值体系中寻找拥有成为共同价值潜质的价值体系。

从排他型价值和排序型价值中,我们可以看到它们的共同点是:个体在此体系下获得更多价值评价会导致另一个体获得更少的价值评价。价值体现在此消彼长的、带有零和游戏意味的价值评价波动中。此类价值在直接的逻辑层面上需要通过不同个体间的比较或互动,才能体现出意义来。

那么,非排他排序型价值体系(暂记为丙),应该有这样的规定:①在丙的评价范围内,对个体A的价值评价不影响对个体B的价值评价;②个体A和个体B之间比较在丙下获取的价值评价不从本质上带来自己是否价值实现的体验。

现实中有没有符合这2条标准的价值存在?经思索,是有的,其中最确实可感,因此利于言说的就是“健康”这个概念。健康是人的天然、本质需求,但未必每个人都注意到“我要健康”也可以是一种价值观,也即“健康”是一种价值体系。

“健康”在每个人的心里概念都不尽相同,本文尝试着给出一个概念确定的、较客观的、被普遍认可的定义:

健康是这样的一个价值体系,对其评价范围的个人,将他生活的单位时间上的身心健康程度乘以生活时间,得到的值,作为此人的价值评价。称此价值体系为数值型健康价值体系,个人在此价值体系下获得的价值评价为健康值。当健康值对应时间的平均值超过一定数值,就称之为个人的健康价值实现,反之健康价值不实现。

用简易的公式表达,就是:

健康值=单位时间的身心健康程度×生活时间

从数学上看,建立身心健康程度的数值体系是计算健康值的必要前提和重要步骤,这个留待其他课题讨论。我们需要在意的是,这个公式从理性模拟感性的角度告诉我们,健康生活每一天就能让我们在这个价值体系下追求到更高的价值评价。

从定义来看,至少数值型健康价值体系是一个非常满足定义的价值体系。当然,不代表知识库中,所有以健康为最优先评价的价值体系都是这样的。这个数值型的健康价值体系是一个从逻辑上表达容易,又被普遍接受的典型描述。其他描述方式的健康价值体系从本质上来说也与这个数值型的体系近似。

从定义和公式来看,我们发现这样的特点:一个人健康与否,理论上和其他人的健康没有直接必然联系。虽然在局部和特定情况下,比如食物资源不足的空间下,一个人能否实现基本的健康(也即生存),一定程度关联到其他人的健康,但是从一般化的讨论层面上看没有必然的直接关系。

这个“没有必然的直接关系”就注定了以健康为代表的价值体系与排他型、排序型的价值体系完全不同。把“没有必然的直接关系”说得完整一些:个体在价值体系甲下获得多少价值评价以及是否达成价值实现与其他个体无直接的必然关联。这应该是一个评判一个价值体系不是排他型或排序型价值体系的充分条件。作为重要的观点,再次完整地表达一下:个体在价值体系甲下获得多少价值评价以及是否达成价值实现与其他个体无直接的必然关联,则价值体系甲不是排他型或排序型价值体系,称甲为非排他排序型价值体系。

追求“健康每一天”是很典型的非排他排序型价值体系,当然,“追求不健康每一天”从逻辑上来说,也是非排他排序型的价值体系。为了不致把注意力过多地放在“追求不健康每一天”这种很诡异的非排他排序型价值体系上,我们在非排他排序型价值体系的集合上再加一条筛选限制,以方便继续讨论。

之前说到代谢体的时候,我们提到过维持能度的概念。那么对一个人而言,自然也是有维持能度的概念。很容易理解,人的身体的维持能度保持在一定数值之上,就是健康的状态。

那么,如果价值体系甲是一个非排他排序型的价值体系,且满足:个体在甲下价值实现不会对维持能度有负面影响,则称甲是泛健康型价值体系,简称泛健康型价值。更进一步,如果个体在甲下价值实现会对自身维持能度有正面作用,则称甲是健康型价值体系,简称健康型价值。

数值型健康价值体系是从一个角度来描述的“健康”,就是一种典型的健康型价值体系。我们统称隶属被普遍接受的“健康”概念范畴、与数值型健康价值体系不矛盾的价值体系为自然健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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