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心系兰花(1)

作者:林继明    更新时间:2016-03-16 2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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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那年的三、四月份吧,我在自己博客上陆续贴了几章不成样的小说,写小说我本是外行,以前写过几部放在学院的期刊上,现已找不到底稿,只是觉得那些时候有激情,写出的文字也有力量,想象力也属于酒精散发型。如今这篇连载小说名为《恶之花》,其名取之于波德莱尔的诗选《恶之花》,意在充满病态的社会道德体系下,表现自我之本原。 

  小说以第一人称作为主线,描写一段亦悲亦喜、且正且邪之爱情故事,全篇虽为第一人称,自然有作者的生活经历于其中,而所有写实描写却也不全然作者一人。只是读来确实感人,而且雅俗兼并,窃以为自传,常有人问及,只是避而不答,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 

  有一女孩曰兰兰,当初我第一次认识她,拿我小说和相片一律放了上去,专门做了一个精品屋。当时她只管唤我叔叔,我掐指一算以为她乃一女孩,只想大人的故事小孩子起劲干什么。几日后有人告诉我她的年龄,方知其唤我叔叔之大致意思了。  

  我好生奇怪,便常去她的博客看看,我一般在博客圈里不大读别人的文字,自己写文回帖还来不及,但兰兰的文字和回帖我都要细细读几回,心里似有别样的感觉。

她的博客模板一直是变来变去,有时变得我怕是认错了路,以为去了其它地方,她在头像栏上有一张相片甚是好看,我以为是她本人,深红的晨光映在她脸上,只觉是温馨和体贴之人,其当时的背景音乐是理察德的钢琴曲《致爱丽丝》,曲随主人意,听者自然要去诠释一番。

我向来在情字上多有磨难,六、七年前便磨难过一次,伤得好痛,曾经暗暗发誓不再去碰它,可偏偏遇到兰兰,心里开始乱了章法,也找不出个原因来,只觉得牵挂她。以前是先写了文字看了回帖,再到处走走,后来是一上线直奔兰兰的博客,就像是去约会,看到又有她的新贴,便如获至宝细细欣赏。 

  一日我看到她有一帖名字曰《暗恋》,联想她对我的热情,直当是为我而写,便好生得意起来。不料有网友同情我说,兰兰暗恋另有其人,并指引我去了一个博客,说是那人的头像背景有一女子便是兰兰,我因不曾看过兰兰的相片,只是将信将疑,心虽想不大可能,却仍然是茫然得很。

听说博客群里有一聊天室十分好玩,便去注册了一个硬拉上兰兰要与她聊天,且只讲是说说话,还不能说是聊天,怕俗了感情,其实也是自己拔高了意义,一开始也就是聊天,东拉西扯谈一些博客群里的事,我只觉得此女很有个性思想,不与其他人一般的俗气,只有我是有备而来,只管往情字上凑,她则回旋于我,偶尔也热情几句,只是虽然我带着喜欢的心情,但是爱字还是万万不敢说的,说半句见她略有婉拒,便又缩了回去,一来二往像是我在跟她捉迷藏。 

  即便有一次我们仿佛快触到了雷池,那日聊天时,我对她说:“进入你的博客,一听到音乐,我总觉得你是为我而放的,就像那张相片,但是也许我是一相情愿。”她回答:“相片当然是为你放着的,没有朋友这么直接表达他们的感受。”我说:“这我知道,为此我喜欢你。”

这或许是我最接近对她说爱的那么点含蓄了。

自那开始,兰兰每日都陪我聊至深夜,有次她实在是累得睁不开眼睛,到了深夜都说要睡了我却不让,我喝白兰地提神,越喝越来了情绪,她饮咖啡解困,却还是说你只管说我躺在椅子上看着,正是舍命陪了我这个不想睡觉的浪子了。

俗话说是“知音难寻”,我与兰兰算不算是知音便谁也不知,只觉是谈得投机,日日如此,天天相见竟仍像是新知,新鲜不断。她的话非常真诚不带一点虚假,我的话真中有情,情不自禁却仍然要禁,就这么耗着她,说了一回喜欢,就有第二回,第三回,直到她也说喜欢。

一日我冒昧向她讨相片看,还用上了一个哲学名词,说要有感性认识,她则说我,你为何不发来我们交换?于是我便发了一张三十几岁的相片,手头也正好没有近照。她看了便又说喜欢,而我看了她传来的相片,没有喜欢二字,只是砰砰心跳,居然也找不到夸奖她的辞藻。镜中的她一身轻杉薄衣,迎风下飘逸而柔体,衣服的色质与蔚蓝的海水相得益彰,她的笑似春风送暖,且又要带着诡谲,她嘴唇厚厚的也就只当是天生,且偏要充满动感,仿佛有心要让我忘掉时间,不见自我,她摆出的姿势到也大方,但很自然的一转身,还是把瞬间捕捉到的美,定格在了我的记忆中。 

  我情不自禁陆续写了几篇赞美她的文章,不过那时我不敢以自己的名义发出来,只注册了一个用户名叫许文不强,然后又转贴在自己的博客上,然后再告诉她,麻烦得很。她倒是支持我这么处理,或是还有点怕的缘故,时至今日没人打便也昭然天下了,天下正是藏不住秘密,何况一小小博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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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兰兰的文让她认真注意了我,那是她后来告诉我的,那以后她也不再唤我叔叔,而直呼一个“林”,一个林字叫得简单,却也并不简单,只觉是爱称也不是这个叫法,而世上唯有她这般叫,也就叫得我心动、叫得我幸福、叫得我浮想联翩起来。

她这般叫我,我却不知道如何叫她才算是亲热,叫她名字她不肯,在网路一般不起真名,我却是例外,以前叫沧海与人胡闹,便想另起个名字正而八经的写作,一时竟想不出个好网名,也就写了真名,让别人奇怪了一阵子。

我常常要她也写写我,我的想法是要她一个林字后面,还有更多意味深长之话,她却说写了便忧伤了,我且懂她的意思,其实正发生的事好难写,写实了痛,写虚了无趣。我也觉得自己已经不能再去写她了,评论她的文字就更难了,写出来怕不好交代,她也说我写她的好,怕是爱屋及乌,她说自己没有这么好,博客群比她好的人也有。这话其实也对也不对,固然客观上有比她优秀之女子,然优秀与否既有普遍性,又取决于人的感受,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

曾有网友看过她的几张相片,只是别人看的少,也未及于心,只觉她美,不觉她更美在何处。 

她送了我几十张相片,与其说是送的,到不如说是被我偷去。那天我对她说,思念她想看看她的样子,她说你不是已经有了,我回答说想看更丰富的你,她便给了我她的相册地址和密码,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后来索性下载偷去了。兰兰当然知道我的德行,给我密码也是想了半天,后来居然要我等她下了线后慢慢看,岂不是给我作案的时间。

看兰兰相片里的容貌,乍看一个美字,细看才能够讲出美在何处,兰兰喜欢与花争艳的拍,居然也拍出了闭月羞花之韵味,她也爱在沙滩边摆个姿势,与蓝天沧海于一色,惊诧那沉鱼落雁,天下之大,万物皆有灵气,而我只觉得只有她最美。

如此之美,高贵则高贵到了极致,自然便自然得无拘无束,调皮时犹如顽童,少妇之韵稳重而不拘泥,树欲静而风不止,两者比较正是判若两人。但皆是美中有情,情中生意,令我入心入骨,不由自主的要去摆弄她的一些相片,一张张的精选,一张张的修剪,把它组合成博客大图和背景。 

  她知道我喜爱,便随我去弄她的相片,送她时一开始只端然的接受,只说个好字,后来是说喜欢、谢谢你,林,你把我做得美了。我说那是你本来就美,我只是做时注入了我的情感,你既喜爱,我就多做,于是我像是得到了鼓励,每日在她的相片里神魂颠倒,各种感情与思念融化于此,又制作了电影格式的写真,配了音乐,在她生日时送了她,她说很感动,我说连自己做时都感动。

其实这也不是兰兰最美的地方,一个女人的魅力有时在她起伏的内心世界,她的性格虽不能说是女性的范本,却能打动我的心。我的一生也有过往的红颜,但每每总觉得有些缺憾,容貌虽佳,性格却不是我之所爱,所以一段时期便迅速审美疲劳。

兰兰出现在我眼前,尽管只是在屏幕之间,通过彼此的交流,我着实被她的性格魅力感染,在看到她的相片后,我把她的性格与其容貌结合在一起,顿然不能自己。当我看她相片时,心里便想着那是我相识相知之人,兴奋和期待时的快感便难以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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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兰兰刚刚开始聊天时,倒还比较讲究言辞文雅和风度,她曾说我说话就像是在背台词,后来慢慢熟悉了深爱了,便放开了不要修饰词了,她又说我对爱的心态是“整个一流氓”,虽是戏言,倒也把我刻画得入木三分、毕毫毕现。

自从与她有了这层暧昧后,我便开始留心她的朋友圈,男人就这样的自私和排他。她的朋友多半是大男人,与我一样对她是呵护有加,或以兄长自称,兰兰刚认识我时唤我叔叔,想必是为刻意拉开距离,大凡有此刻意,心也多半早有所动,且怕人知。

起先我对兰兰的含蓄并不太心急,只觉得爱这个事情不能太快了,欲速则不达,直到有一日,兰兰在博客上居然贴了一个男人的头像,不知怎么我顿然反应十分强烈,好象被人愚弄了一样大发脾气,先是去那男人博客惹事,后又对兰兰表示不满,直至她随了我的愿,撤了他贴上了我的相片才罢休。

自那以后,我对她的暗恋便公开告诉了她,不再怕万一失败怎么办的问题,我以为男人就要敢爱敢恨,不说出来对方怎么会知道你的真情,其实有些事情看起来好象很难开出口,聊天时眼睛一闭把心底的话一敲键盘,便也就出去了,生死由天。

兰兰曾问我自己到底好在哪里,其实我很难讲清楚,爱是一种感觉,具体说是不见她,我会思念的很,一见她世界全无,她高兴的时候我一块高兴,她忧伤的时候我一块忧伤,就这么的彼此心灵链接。尽管,我们还是在试图回避“我爱你”那三个字,兰兰曾经说过“我怕别人爱上我,也怕自己爱上别人”。所以,当我说“喜欢你”时,她回我“在意你”;我说“爱你”,她就回答“很喜欢你”……——我当然明白,“很喜欢你”对女孩子来说其实就是爱的临界点,或者说是一种似有克制的爱。

我但说爱她,她先只是无言的接受,说了她好象也接受也无奈,后来她告诉我,说自己一旦说了爱字,便会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了,我硬要她说,她便终于历史性一句:“爱你,林!”说得急促说得压抑,好象一下子全部释放了出来,后来我们真的爱得一发而不可收拾了。她白天总在网上,而我公司却看得紧,只能到了晚上牵牛织女鹊桥相会,所以我上班空闲时,只想着时间快点流失,可老板还总要在下班时拖着我谈事,但我的心事早飞到了兰兰那里,有时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只说一个是字,第二天便忘了。

那是我们最疯的日子,我们好象除了上班,就是在QQ里说话,两人每晚伴在里面,说话总是说不完,而且什么话都说,什么念头都敢想。她下班一回家吃了饭就在那里等我,我下班晚也魂掉了一样直奔家来,匆匆几口饭入肚便也如约而至,男的废了耕,女的废了织,连上个洗手间也是奔着去。

她说是她让我写不出文章了,我说她是我一生最美的文章,简直酸透了,却也令她高兴,常常一来二往的抒情,一字一句的往心里去,直到凌晨一两点,月色尽,天忽晓,私语未完而草草别去,惜别之景,好似一对恋人,又像是暂时分开一时的夫妻情浓意浓,而如此偷欢的滋味,却也不是一般夫妻所能感受到的。

兰兰有激情时一点不亚于我,别看我总对她甜言蜜语让她消受得高兴,她要发起狠来,只消一两句,我便肉软骨酥不能自己,古语云:“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我想自己既如此强烈感受,多半是渴望已久,而她好象知我冷暖,一语中我命脉,不酥骨才是废人。

兰兰虽然也喜欢浪漫,但也比我务实,既然比我务实,自然也就多了束缚和患得患失。我们在一起虽然情到极致处时,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却从没有认真谈过以后的事情,只是一个以后再说,以后再说便是以后也说不得了,或是走一步算一步。

好似我们一提起以后的事,她便忧伤起来,她说:“我两个都爱。”我傻傻的问:“那么谁更帅些?”她想也没想说:“你们都是我放不下的男人。”我也无语。

但想两个都有家庭的人,遇事各自有自己的考虑,只是我比她要坚决一些,不是因为我这边的夫妻关系不如她的融洽,其实感情这东西,一旦遇上了,与其他人是没有太多关系的。只是看你爱的如何,如何的爱。

   表面上看兰兰对我的热情还是不如我,她有一文写道:“对女人要爱她,不要了解她,对男人要懂他,不要太爱他。”此话写的妙而深刻。大凡她对我是知人知心,故一两句便解我之忧,而我却显示得过于直接和夸张,不倾全力好象不能表达爱意。

我爱把她的相片放大了贴在博客上,我觉得很美很自豪,可她不太喜欢我这样,也不是真的不喜欢,只是生怕被熟人撞见。男人和女人在此方面有截然不同的想法,男人喜欢炫耀自己有多漂亮的女人,要让全世界都知道,女人即便爱着那男人也是深藏于心,贴出来反而多是为安慰对方。但我只觉贴上总比不贴要好,乱贴一通就不太好了,在主页上偶尔一张对方的相片,彼此都有到家的温暖感,文有所属,心有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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