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耕文化使社会生活稳定、持久,是由保持家庭、家族的传统来实现的。或者说,家庭、家族在这方面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家庭、家族是农耕社会的基础。
农耕的生产方式,使人群世世代代在同一块土地上繁衍生息,不同的家庭、家族,年代久了,通过通婚等形式,结成情缘关系,所以,同一块土地上的人,难免有亲戚关系,因此,亲情自然成了人际关系的纽带,即使到了现代中国,“乡亲”还是一个很自然的概念,不需思索与辨析。乡亲,乡亲,故乡人便是亲属,故而,“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可以倾诉衷肠。我是生于长于中国最典型的现代城市、移民城市——上海,从阿爷一代就移民上海,虽然籍贯栏里还是填“宁波鄞县”,但宁波老家没有什么亲戚,所以这种“故乡”“乡亲”观念很单薄。我在写作《话说上海人》一文时,思考了“上海人看不起上海话”“上海人以被外地人认为‘不像上海人’为荣”这种在中国十分奇怪的现象后,得出结论:“上海人是以上海话为内心语言的文化人群”,并预言,“上海话”这一自南宋杭州话以来,中国土地上唯一产生的新方言,虽然是上海人对中国作出的最大的文化贡献,但不可避免地在向普通话方向发展,我们的下一代上海人,可能不再会说纯正的上海话(其实所谓纯正的上海话是电台沪语广播的产物,只不过将近百年的历史,约定俗成,是没有正音的字典为依据的,谈不上什么标准不标准),但肯定是全中国说普通话和外语发音最标准的人群。这篇写于1993年的文章,今天看来,观点和预言基本是对的。但最近这几年,我注意到倡导上海话、肯定上海人的潮流正在上海滩上涌动,从媒体上看声势还不小。而有些积极分子,正是当年以被外地人夸“不像上海人”为荣的人。他们真诚地忘记了当年对上海人、上海话不屑的态度。我觉得这是上海人乡土观念“觉醒”的表现。上海人在外地、外国,一听到上海话,也会格外亲切,相对“泪汪汪”了。本来,我认为上海人在地理上是无根的,所以我定义上海人是“文化人群”。现在,也不是上海的地理环境有什么变化,使上海人在土地上扎下了根,而是农耕文化强大的家庭、家族观念,使上海人感到需要形成一个“上海人”族群。
上海还是移民城市,而且新一轮的移民潮可能不亚于上一轮的移民潮。因为,虽然从移民与原住民的比例来说可能还没超过,但从移民占据的位置来说,则应该已经超过了。上海已经流传这样的话:内环线以内说外国话,中环线以内说普通话,外环线内外说上海话。这说明在收入丰厚的写字楼(这是老上海话)里,多的是“新上海人”。但“新上海人”虽然身居要津,却主动地要向“上海”皈依,以“上海人”为荣,也有学说上海话的积极性,说明这种文化认同,是出于定居文化的需要,而定居文化是一种以亲情为纽带的文化。
这里,要讨论一下墨家的“兼爱”观念。孟子说:“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这话有些偏激,但孟子的批评这样激烈,是因为他看到了“兼爱”理念对家族制社会结构的破坏作用。墨子提出“兼爱”,是要为墨者团体的构成提供一种理论。墨者团体是一个以流动性、迁移性为主的社会组织,这样的组织,与中国原有的安居性的、自然繁衍的社会组织不同,不能以亲情为纽带联系起来,只能以契约为纽带联系起来。以亲情为纽带的社会组织,伦理价值的基础落在“仁”上,“仁”就是基于亲缘(夫妻)关系与血缘关系(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爱,及这种爱的推广。以契约为纽带的社会组织,伦理价值的基础落在“义”上,“义”就是公平交易与遵守契约。“义”还表现为朋友关系,就是“友谊”,“谊”即“宜”,“义者,宜也。”友谊就是合理、合适的朋友关系。这种朋友关系,又以独立成人后的兄弟关系来比拟,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这就是“兼爱”。
“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语出《论语·颜渊》:
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亡。”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
司马牛和子夏说这话时,他们都跟着孔子在周游列国。孔子带领的门人弟子的团体,和墨者团体相似,所以,也要用“义”来作为联系纽带。这里的兄弟关系,已不是亲情,因此不是“悌”,而是契约,是“义”。
“义”的纽带作用也很强大,所谓“舍生取义”,人可以为“义”而去牺牲。但“义”一旦上升为伦理的最高价值,就不可避免的带有盲目性。春秋战国的许多作出可歌可泣的壮举的义士,如豫让、要离、专诸、荆轲、聂政等,究其动机,都是要报答某人对其的礼遇厚待,是出于私义,而非公义。在以游牧类型文化为基础的崇力文化的语境中,大力提倡“义”是必须的,有利于首领以笼络的手段来驱使人为其卖命。《韩非子》就向秦王建言,要以明奖罚的手段,使民“贵奋死”。从以农耕文化为基础的崇德文化角度看,这种以功利目标组织起来的团体,越高效,越强大,越义无反顾,对安居生活破坏越厉害、对亲情纽带伤害越严重。这就是《老子》说的:“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从墨子宣说“兼爱”之义的文字看,与以亲情为纽带的“仁爱”是不矛盾的,还可以说“兼爱”就是“仁爱”,就是大爱。但从墨者团体的实践,从墨者演变为“侠”的事实,可以看到“兼爱”不是家族亲情的推广,而是契约关系的装饰,所以,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孟子,对墨家的“兼爱”,要这样言辞愤激的批评。因为价值观的趋同(尚同、尚贤),墨家的“兼爱”,从内容来说,其实是“独爱”(单一的爱),这就像我们这代人都经历过的,世界上只有一种“爱”,就是阶级友爱,只有一种“感情”,就是“阶级感情”。阶级友爱与阶级感情,看上去都是个人的小爱、个人的感情的广大,不能否认,也确实有阶级友爱、阶级感情这样的“爱”存在,但如果只有这样一种“兼爱”,还要以这样的“兼爱”来批判个人的小爱、私爱,长此以往,人能受得了吗?
所以,“兼爱”的实质,就是“爱”的解释权不在个人,而在集体。个人的“爱”是否合法,是要由“兼爱”这种大爱来决定的。中国古代就有个词(话语),叫“大义灭亲”,好像“大义灭亲”是很高尚的行为。我们经历过十年浩劫的人,都知道“大义灭亲”是怎么回事。但从“大义灭亲”,可以知道,兼爱是一种基于“义”(理)的爱,是建立在后天契约关系上的“爱”,不像“仁爱”是基于“仁”(亲情)的爱。兼爱是“尊而不亲”的爱,仁爱是“亲而不尊”的爱(关于“尊而不亲”与“亲而不尊”在以后详述),所以,兼爱是难以持续的。
墨家效法的是大禹。大禹治水,天下奔波,三过家门而不入,但这是迫于大洪水不得不然,虽然是长年累月,然而洪水退了以后,治水工程队还是要解散,人们还是要回归故里,纳入原来的家族制社会,过原来的安居乐业的日子。春秋战国时期,专制社会还没有形成,人们思想相对自由,为一种社会理想走到一起,完全出于自愿,遵守纪律是为了提高效率、减少内耗,也是出于自愿。开始受理想的鼓舞,精神振奋,热情很高,团体生气勃勃、蒸蒸日上,日子一久,热情减退,团体涣散,也就是必然的事,不以首领的意志为转移。不像游牧类型(包括商旅、殖民、海盗)的民族,迁移性团体与生产方式联系在一起,契约就成为无可替代的社会人际关系的纽带。
《吕氏春秋·先识览第四》记载这样一则故事,或许道出了墨者团体解体的原因:
东方之墨者谢子,将西见秦惠王。惠王问秦之墨者唐姑果。唐姑果恐王之亲谢子贤于己也,对曰:“谢子,东方之辩士也。其为人甚险,将奋于说,以取少主也。”王因藏怒以待之。谢子至,说王,王弗听。谢子不说,遂辞而行。
秦国的墨者唐姑果向秦惠王进谗言,排挤东方来的墨者谢子,说明“尚同”“尚贤”“兼爱”“非攻”这些共同的理想目标,终究不足以使墨者长久的紧密团结在一起。据说墨者到哪个诸侯国去当官,还要拿出一部分报酬提供给墨者团体,但从这个故事看,这条规定可能是名存实亡了,或者说,即使有这条“共产主义”性质的规定,还是抵御不了高官厚禄的诱惑,还免不了同室操戈、兄弟阋墙。秦惠王是公元前337-311年在位,属战国中期。其时,还是墨家的鼎盛时期,“徒属充满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但内部已经出现了裂痕。以功利目的组织起来的团体,一定也会因为名利而内部争斗。从出现家庭这种社会基本单位之后,在人类的感情中,只有父母对子女的爱才可能是无私的,其次可能无私的才是子女对父母之爱、夫妻之爱、兄弟姐妹之爱与知己、知音朋友之爱。所以,没有社会组织比家庭、家族的关系更为持久和牢固。
如果说,农耕社会以家庭、家族为细胞和系统,以亲情为纽带,是自然而然形成的,以适应世世代代在同一块土地上的安居生活;那么,中华民族祖先的贡献,就是通过有意识的文化建设,使自然生态上升为观念形态的系统的文化——农耕文化。
中华农耕文化主要的特色有两条:一,以祭祀保持道德精神的传承。二,以历史理性代偶像崇拜。
古老的民族都有祭祀,站在西方话语角度,以一神教为高级的精神信仰,认为祭祀是不开化民族原始、愚昧、低级的表现。但如果让他们看看中华民族的祭祀,在几千年前就达到怎样的文化高度,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应该为自己的无知感到羞愧。我作如是想,就因为我在看到这些文献记载时,为自己对民族的历史的无知,长期以来鹦鹉学舌,感到惶恐不安。
就说《礼记》、《仪礼》记载的祭祀仪式中与众不同的两条:
一,祭祀用品。
《老子》说:“治人事天莫若啬。” (治理人事,侍奉天帝,都以简约为最好。见还真本《老子》第二十二篇德章〔王弼本五十九章〕。)“事天”之“啬”,就表现在祭祀仪式上。据《礼记》所载,周代以祭天为最隆重、最恭敬的大祭,但在这样的仪式上,却是“以素为贵”:“至敬无文”,用没有文饰的大裘为礼服;“父党无容”,就像在父亲的处所,恭敬之心自然而质朴;“大圭(guī)不琢”,天子的大圭不雕饰凸纹;“大羹不和”,追怀上古祖先的艰苦的生活条件,煮的肉汤不放盐;“大路素而越席”,天子为祭天乘的最尊贵的路车,不加雕饰,只是铺上用蒲草编织的低等的席子;“牺尊疏布鼏(mì),椫(shàn)杓”,祭天仪式上牺牛形的酒樽,用粗麻布覆盖樽口,用白理木做的杓来酌酒。(以上白话译文参考了王文锦《礼记译解》,以下不一一注明。)
还有祭祀时用的酒,“玄酒在室,醴醆(zhǎn)在户,粢醍(tǐ)在堂,澄酒在下。”“玄酒”就是清水,一樽清水放在室内北墙下;盛着麹少米多的甜“醴”酒,与白色渣滓很多的“醆”酒的酒樽,放在室内靠近室户(出口)的地方;盛着红色的渣滓很多的“醍”酒的酒樽放在堂上接近室户的地方;盛着糟滓下沉、酒色稍清的“澄酒”的酒樽,放在堂下。酒味越薄,其发明时代越古,为表示尊古,味越薄的,陈列的位置越尊,“室”尊于“户”,“户”尊于“堂”,“堂上”尊于“堂下”。
还有祭器鼎,鼎本来是煮肉的大锅,后来因为鼎上刻字(铭),所以在祭器中变得特别重要。
《礼记·祭统》篇中,这样阐述“鼎铭”的作用:
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唯贤者能之。铭者,论撰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显扬先祖,所以崇孝也。
陈列在宗庙的宝鼎上,刻有铭文。铭文,是一种私家的历史记载,和公家的历史记载有别,因此称之为“自名”,就是自家宣扬名声,“自名”是刻铭文的人宣扬他的祖先的“令名”(美名)。其作用,就是 “明著之后世者”,让祖先的美德世世代代传下去,成为家族的优秀传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祖先也是人,身上有美德,也必定有缺点,但因为铭的作用是要形成家族的优秀传统,所以对祖先是隐恶而扬善。这就是“崇孝”。
从祭器与献祭的物品(如“酒”),就可以看到,祭祀的目的,在于用这种文化手段,强化家族意识,维护家族传统。在这样的家族传统中,祖先不仅是血脉的源头、家业的开创者,更是道德模范。家族延传至今,不仅是靠历代财富的积累,更是靠保持了有德的传统,得到了社会上其他家族的承认乃至拥护。所以,《老子》说:“子孙以祭祀不辍。”按现代人的理解习惯,就是“以祭祀子孙不辍”,以“祭祀”这文化手段,使“子孙不辍”,家族延绵。中国古代的家族灭亡,如晋国的范氏、中行氏、智氏被灭,不是像后代皇朝的诛九族、满门抄斩,把子孙都斩尽杀绝,而是活着的子孙不能以这个姓氏的名义再复族,因为这个家族的社会声誉丧尽,再得不到社会的承认。而晋国的赵族也几乎灭门,所以有赵氏孤儿的悲喜剧,不是因为幸存的赵家子孙有过人的勇力、智谋与深藏的用于复辟的财富,而是因为赵氏祖先有德,被强力摧毁,靠德望再起。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宗法制集权社会的政权中,中央行政机关“六部”,以似乎最不管事的“礼部”为首。礼部主管祭祀,祭祀的核心内容是宣德,中华国家是文化立国,文化以价值观为核心,中华价值观以“道德”为基石,所以,礼部顺理成章的为六部之首。现代西方国家内阁各部,或以外交部为首,或以国防部为首,或以财政部为首,或以内务部为首,但没有以文化部、教育部为首的,这也可以看出崇德文化与崇力文化思维方式的差别。
二,尸。
这是中国古代祭祀仪式上特有的设置,由受祭者的孙子来扮演亡祖,接受朝拜、献供。
尸在祭祀仪式上地位最高,向他朝拜、献供的一般是他的父亲与母亲。仪式不仅像真的一样,而且相当隆重、相当庄严。尸在祭祀仪式上的举手投足,都有严格的规范,都要表现出崇高的气度。就是通过这样的仪式(对儿童来说,也是一种游戏),向孩童心里灌输进“个人是家族的一分子,是长链中的一个环节,个人价值由家族来定位”的观念。这也向主祭者昭示,他是一家(族)之长或一国之首领,但也只是延绵的家族传统中的一个环节,他的价值由家族的事业、家族的全体成员来给以定位。他当下是献祭人,将来就是受祭者,过去可能扮演过尸;如果他做得不好,家族灭亡了,他就不能受祭,丧失了全部的价值。所以,中国人终究把价值归结为历史价值,“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两句诗,是积淀在中国人人格深层的集体无意识,中国人一般不会对这样的价值观提出质疑。也所以,中国有这样奇怪的价值观:“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流芳百世”与“遗臭万年”都是身后事,“死后原知万事空”,但偏偏中国人最重视的是身后名,有名,哪怕“遗臭万年”也好。当然这是愤激之言,真到了这一步,我想这么说的人,内心一定非常凄苦、绝望,但中国人能理解这样的价值观,不能不看到文化力量的厉害。
这里,还要简略地讨论一下“孝”的概念,这是《论语》等儒家经典中重点论述的一个概念,而“孝”的概念到了明确施政方针是“以孝治天下”的汉代,就开始变味了。
“孝”的概念起源于西周初年。西周的“孝”是尊祖敬宗,是族权对父权的抑制,而后来“孝”的对象变成了父母。孔子在“孝”的观念已经发生实际改变的情况下,还是要着意恢复“孝”的原初的“尊祖敬宗”的内涵,作为政治上“以孝治天下”的理念的根据。
请看《孝经》中与此相关的《孝治章第八》。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於鳏寡,而况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按照今天对“孝”的理解,这一章就很费解。明明说“以孝治天下”,怎么不说“明王”怎么孝敬父母,恪守父道,却反复说天子要“不敢”得罪“小国之臣”,何况是公、侯、伯、子、男五等贵族封爵;诸侯要“不敢”得罪“鳏寡”,何况士民;士大夫要“不敢”得罪臣妾(仆役),何况妻妾和儿子?怎么说天子“以孝治天下”的目标是“得万国之欢心”,诸侯以孝治国的目标是“得百姓之欢心”,士大夫以孝治家的目标是“得人之欢心”?
如果按“孝”的原初内涵,这话就好理解了。因为“得万国之欢心”是为了“以事其先王”,“得百姓之欢心”是为了“以事其先君”,“得人之欢心”是为了“以事其亲”,所以这就是“孝”。也就是说,“孝”的第一义,是把继承下来祖先的事业经营好、传下去。如何经营好继承下来的事业?按照老子、孔子所传承、所阐释的观念,就是以德来得到众人衷心的拥护。因此,谦下、关心下属是第一条。在这个意义上,孔子的“以孝治天下”与《老子》的“无为而治”、“上德不德”、“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以及大者唯小、强者守弱、上者处下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孟子·离娄上》中有句很著名的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东汉赵岐注:“于礼有不孝者三者,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这三不孝中,两条是有关家族事业的传承的,只有一条是有关养亲的。无后自不必说;“陷亲不义”,就可能招致毁家灭族之祸,所以也是大不孝。可见到孟子时代,“孝”经曾子等孔门弟子的阐释,“事亲”已经成为重要内容,但家族事业还是“孝”的第一要义。
然而,把“无后”仅仅理解为“不娶无子”,是过于狭隘了,尽管孟子提出“无后为大”,是为舜“不告而娶”辩护。但对一般的士大夫来说,“不娶无子”也是特例,何况侯王。所以,“无后”应该是指没有培养好合格的接班人。孔子说:“君子也者,人之成(盛)名也。百姓归之名,谓之君子之子,是使其亲为君子也,是为成其亲之名也已!”孔子认为,在小康社会,“君子”是一个人的最高的名誉。如果一个贵族、士大夫德行好,百姓给他很高的荣誉,说他是“君子的儿子”,那就是推崇他的父亲为“君子”,这就是成就他的父亲的名誉。孔子的话反过来理解,如果没有培养出合格的接班人,使家族事业终止,这就对不起列祖列宗,就是往祖宗的脸上抹黑,就是最大的不孝。所以,孔子又说:“父母虽没,将为善,思贻父母令名,必果;将为不善,思贻父母羞辱,必不果。”有“孝”心,不仅能维护家族的事业,还能增添家族的荣誉。这样,家族利益就与社会利益统一起来了。私家和公家就不是对立的,“孝”就是从社会角度,给予家族亲情的价值评价。
有学者认为,从建立宗法制的角度看,西周提出“孝”的概念,是为了确定大宗(嫡系)统小宗(旁系)的宗法制。
这话不错,但宗法制,除了“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幼”的原则外,更重要的是“传子不传弟”。
据《史记》,商朝共30代君主,传位29次,传弟或侄有17次,传子只有12次。而周朝由于周公的以身作则,共37代君主,传位36次,传弟或姪只有7次,而西周只有2次,可见“传子不传弟”,是宗法制区别于世袭制的最重要的原则。
而实行了“传子不传弟”,必然加强了父权,因为宗法制虽然制定了一定的继承顺序,但终究还不是顺序继承,而是遗嘱继承,接班人由传位的君主决定。对小宗来说,或许是族权大于父权;对大宗来说,一定是父权大于祖权。为子的,不可能援引祖宗的遗训,来与父亲据理力争。
因此,春秋时代的实际情况是,由于“传子不传弟”原则的普遍实行,父权突出,遮蔽了家族观念,也强化了私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对立。孔子通过强调“孝”的价值由家族与社会给予评价,将“孝”从自发的亲情提升为社会的伦理。
父权突出会导致家长专制,强调“孝”的价值观,意在导向民主、和谐。孔子倡导“孝”,是利用农耕文化的重“家(族)”的观念,弘扬崇德文化,压抑崇力文化。虽然“以孝治”的理念在后来的政治话语中被阉割、被偷换,但因为它是对农耕民族的本质特性的提升,所以,千百年来,在中华民族中传承不绝,成为聚族的最重要的凝固剂。
有个很明显的例证,可以说明“孝”的本义的反专制的性质。从秦开始,在祭祀大礼中就取消了尸。因为皇帝至高无上,怎么可以在重大的典礼上向尸朝拜、献祭呢?汉代“拨乱反正”,废除了很多秦的“败俗”,但尸的制度就是不改回来。因为汉高祖“命叔孙通制礼仪”的目的,首先是“以正君臣之位”,所以,初步的礼仪朝规制订出来,汉高祖很高兴,感叹说:“吾乃今日知为天子之贵也!”尝到了当皇帝的好滋味,喜听“山呼万岁”声,怎还肯折腰拜尸主?
所以,农耕文化是产生崇德文化的存在基础,但农耕文化不是自然而然地就会产生崇德文化。从农耕文化到崇德文化是个飞跃。在中国,《老子》是实现这个飞跃的标志。孔子、庄子从不同的角度、在不同的层次推进崇德文化。崇德文化产生后,还是不断地遭到崇力文化的遮蔽、歪曲、阉割,逐步被边缘化、被压抑,但一旦产生,就为“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