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兼齊文宣隋煬帝之惡
海陵在位,蓋兼齊文宣、隋煬帝之惡而更過之。
北齊書稱文宣狂暴,嘗姦其嫂文襄后。凡高氏婦女,無親疏皆與之亂,或以賜左右。
彭城王浟母爾朱氏,其父神武之庶妻也,欲烝之,不從,則手刃之。
皇后李氏之妹,嫁元昂。帝數幸之,欲納為昭儀,則以鳴鏑射殺昂。
斯固已滅絕倫理。然以海陵視之,奚啻十倍?
隋煬帝弒父殺兄弟,海陵則弒君弒母殺伯叔兄弟及宗室數百人,煬帝猶不若是之慘也。
然以其權譎剛厲之資,智足以飾非,威足以馭下,其時國運方強,使僅守其故業,雖淫恣**,或尚不至隕踣。正如齊顯祖強記威斷,群下不敢為非,所謂主昏於上,政清於下者。乃又大舉伐宋,空其國以爭人之國,與隋煬之征高麗,如出一轍。此所以土崩瓦解,自速滅亡也。
隋書記煬帝征高麗,
總徵天下兵,皆會涿郡。
又發江淮水手一萬、弩手三萬、嶺南排鑹手三萬,河南、淮南、江南造戎車五萬兩,送高陽載衣甲。
又發江淮民夫及船,運黎陽及洛口倉米至涿,其陸路夫役往來者亦常數十萬人,晝夜不絕,死者相枕,臭穢盈路。
東萊海口造船官吏督役日夜立水中,腰以下皆生蛆,死者十三、四。
耕稼失時,民不聊生。於是天下大亂,帝亦被害於揚州。
而海陵之伐宋也,
盡起諸路招討司及明安、穆昆軍,年二十以上、五十以下,雖親老丁少,亦不得留侍。
所造軍器皆賦於民,箭翎一尺至千錢,村落間往往椎生牛以供筋革,至於鳥鵲狗彘,無不被累。
籍民馬在東者給西軍,在西者給東軍,死者不絕於道。所至芻粟無給,有司以為請,海陵曰「民間儲蓄尚多,今禾稼滿野,可就牧田中。」共調馬五十六萬匹,官七品者,準留一匹,其上以是為差,富民有調至五、六十匹者,仍令養飼以俟。
由是盜賊並起,大者連城邑,小者保山澤,或以十數騎張旗幟而行,官軍莫敢近。海陵又惡聞盜賊,言者輒罪之。將士自軍中亡歸者,相屬於道。東海張旺、徐元等反於南;契丹伊喇斡罕(舊名移剌窩斡)等反於北。曷蘇館(地名)明安(猛安)福壽、東京穆昆(謀克)金住等,始授甲於大名,即舉部亡歸,公言於路曰「我輩往東京立新天子矣!」
海陵自將三十二總管,兵至瓜州,為其下所弒。與隋煬之被害,亦如出一轍。
自古大兵大役,未有不民怨沸騰、喪國亡身者,海陵既竭天下之力,先築燕京,次營汴京,工役甫畢,又興此大眾,以極無道之主,行此大肆虐之事,豈有不自速其斃者。金史一一書之,所以垂戒千載也。
按石虎起河橋於靈昌津,采石為之,石無大小,輒隨流去,用工五百餘萬而不成。
又發雍、洛、秦、并州十六萬人,城長安未央宮。
性好獵,體重不能跨鞍,造獵車千乘,轅長三丈,高一丈八尺,置高一丈七尺,格獸車四十乘,立三級行樓於其上。自靈昌津,南至滎陽,東極陽都,使御史監察其中禽獸,有犯者以大辟論,御史因之作威,有美女、好牛馬者,求之不得,便誣以犯獸,死者百餘家。
又發諸州二十六萬人修洛陽宮,發百姓牛二萬頭配朔州。
增置女官二十四等,東宮十二等,諸侯王九等,發百姓女年二十以下、十三以上三萬人以充之,郡縣乘此奪人婦女九千餘人。其子石宣又私令採亦及萬,縊死者三千餘人。
又發近郡男女十六萬,車十萬乘運土築華林苑及長牆於鄴北。
命子宣出獵,建天子旌旗,戎卒十八萬,出金明門,石虎升凌霄觀,望之笑曰「我家父子如是,自非天崩地陷,夫復何憂?」宣校獵既遍,又令石韜出獵亦如之。
後宣殺韜,虎又殺宣,極慘酷,其子石世、石冲、石遵、石鑒等皆不得其死。
冉閔乘亂誅諸羯,於是趙人悉入城,羯人悉出城,閔下令「趙人斬一羯,文官進位三等,武職悉拜牙門。」一日之中,斬首數萬,羯人無貴賤男女少長皆死,凡二十餘萬,亦多有高鼻多鬚而濫死者。
虎十三子,五人為冉閔所殺,八人皆自相殘害。(晉書載記)此又隋煬帝、金海陵以前之最無道者也。
金中葉以後宰相不與兵事
金初創業皆兄弟子姪,出則領兵,入則議國事,為相者多兼元帥,其時樞密院雖主兵柄,而節制仍屬尚書省。(白華傳)
如宗翰為固倫貝勒(舊作國論勃極烈)兼都元帥,拜太保尚書令,領三省事。
汴京初置行臺,宗弼領行臺尚書省都元帥,詔「諸州郡軍旅之事,決於帥府;民訟錢穀,尚書省治之。」宗弼兼統其事。後入朝為太師,領三省事,都元帥如故。
可見兵事皆宰相參決也。
及明昌以後,則兵事惟樞密院主之,而尚書省初不與聞。蓋是時蒙古勃興,北鄙騷動,惟恐漏洩傳播,故惟令樞密主之,其後遂為樞密院之專職,而宰相皆不得預。
貞祐四年,陳規疏言「宰相,大臣,社稷生靈所係,近詔軍旅之事專委樞密,而尚書省坐視利害,泛然不問,以為責不在己也。伏望戰守大計,須省院同議。」楊雲翼亦奏「尚書,出政之地,今軍旅大事,宰相不得與聞,欲使利病兩不相蔽得乎?」時軍事院官獨任專見,往往敗事,言者多以為將相權不當分。(白華傳)
天興元年,始併樞密院歸尚書省,以宰相兼院官,而國旋亡也矣!(按宋制,邊事兵事亦樞密院專主,富弼奏請令宰相兼樞密,乃從之,見弼傳)
憫忠寺故事
京師宣武門外法源寺最宏敞,本唐憫忠寺也。朱竹垞謂此寺典故,有「遼時,聞宋真宗訃,建道場於此。」及「金大定間,策試女真進士於此。」二事。
按道場建醮,事具遼史。
金策試女真進士,係大定十三年,始以策論試女真進士於憫忠寺。寺有雙塔,進士入院之夜半,忽聞音樂聲起東塔上,西達於宮,試官侍御史完顏蒲捏等曰「文路初開而有此兆,得賢之徵也。」中選者,圖克坦鎰(舊名徒單鎰)等二十七人,後多為顯官。此載在金史選舉志。
今又得數事:
遼史興宗十一年,遇景宗宣獻后忌辰,帝與皇太后素服,飯僧於憫忠寺。
宋王曾記契丹事云:燕京有憫忠寺,本唐太宗為征遼陣亡將士所造,宋使至遼,遣館伴導以遊觀。
又北狩錄:宋徽宗至燕山,館於大延壽寺,欽宗館於憫忠寺。
又金史:胡沙虎反,召完顏綱至,囚於憫忠寺,明日,殺之。
宋史:謝枋得至燕,寓憫忠寺,見壁間曹娥碑,泣曰「小女子猶爾,吾豈不汝若哉!」遂不食而死。
此皆憫忠寺故事也。
日行千里
額爾古訥(舊名訛古乃)善馳驛,日能行千里。天會八年,從宗翰在燕,聞余睹反,宗翰令馳驛往探,額爾古訥黎明走天德,及至,日未曛也。(本傳)
避孔聖諱
金史:明昌中,詔「周公、孔子名,俱令迴避。」又詔有司「如進士名有犯孔子諱者,避之,著為令。」此近代避聖諱之始也。
金末種人被害之慘簽軍之弊
一代敝政有不盡載於正史而散見於他書者。
金制:以種人設明安、穆昆(舊名猛安、謀克)分領之,使散處中原。世宗慮種人為民害,乃令明安、穆昆自為保聚,其土地與民犬牙相入者,互易之,使種人與漢民各有界址,意至深遠也。
其後蒙古兵起,種人往戰輒敗。承安中,主兵者謂「種人所給田少,不足豢身家,故無鬥志,請括民田之冒稅者給之。」於是武夫悍卒倚國威以為重,有耕之數世者亦以冒占奪之。及宣宗貞祐間南渡,盜賊群起,向之恃勢奪田者,人視之為血讎骨怨,一顧盼之頃,皆死於鋒鏑之下,雖赤子亦不免。事見元遺山所作張萬公碑文。
又完顏懷德碑亦云:民間讎撥地之怨,睚眦種人,期必殺而後已,尋蹤捕影,不三、二日,屠戮淨盡,甚至掘墳墓,棄骸骨。惟懷德令臨淄有惠政,民不忍殺,得全其生。
可見種人之安插河北諸郡者,盡殲於貞祐時。蓋由種人與平民雜處,初則種人倚勢虐平民,後則平民報怨殺種人。此亦一代得失之林也。然金史絕不載此事,僅於張萬公傳中略見之,則知金史之缺漏多矣。
又金末簽軍之弊,見劉祁歸潛志。
金制:每有征伐,輒下令簽軍,民家有數丁者,盡揀取無遺。貞祐初,有任子為監當者,正赴吏部選,亦簽監官軍,其人訴於宰相僕散七斤,七斤怒,命左右以弓矢射之,已而上知其不可,乃止。
元光末,備黃河修潼關,又下令簽軍,祈之父劉元規曾官戶部郎中,家居在籍,又監察御史劉從益亦家居,俱選為千戶,既立部曲,當以次相鈐束,後亦罷之。
此可見衰世一切苟且之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