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金史(1)

作者:赵翼    更新时间:2013-08-08 14:48:11

遼金之祖皆能先知

  史記稱黃帝生而神靈,弱而能言,蓋開天立極之君,天亶聰明,自有不可思議者。即後世草昧開創之主,亦必有異稟與神為謀。

  如北齊文宣帝,雖淫酗顛昏,而囈語譫言,輒預知來事,已屬神奇。(見齊文宣帝能預知條內)至如遼太祖、金世祖二君,紀傳所載,尤可徵也。

  遼本紀:太祖生三月能行,晬而能言,知未然事,自謂左右若有神人翼衛,時伯父當國,有疑輒咨之。既即位,征討無不如意,遂成帝業。天贊三年,忽下詔云「自我國之經營,為群方之父母,升降有期,去來在我,三年之後,歲在丙戌,時值初秋,必有歸處。然未終兩事,豈負親誠,日月非遙,戒嚴是速。」詔下,聞者皆驚懼,莫識其意。是年大舉征托歡(舊作吐渾)、党項、準布(舊作阻卜)等部,明年盡取西南諸國,乃詔曰「所謂兩事者,一事已畢,惟渤海世讎未雪。」乃又大舉兵親征,天顯元年,拔扶餘城,攻輝罕(舊作忽汗),降其王大諲譔,以其地為東丹國,封皇太子為人皇王以主之,此又畢一事也。是年秋,太祖崩,所謂丙戌秋必有歸處者,至是亦驗云。

  又金世紀:

  世祖嘗能以夢占候戰陣之勝負。如與博諾(舊作盃乃)戰,世祖曰「予嘗有異夢,今不可親戰,若左軍有力戰者,則大功成矣。」會其弟頗拉淑(舊作頗剌淑)力戰,果大勝。

  及疾作,妻納喇氏(舊作拏懶氏)哭不止,世祖曰「汝勿哭,汝惟後我一年耳。」頗拉淑請後事,曰「汝惟後我二年耳。」頗拉淑出,謂人曰「吾兄至此,亦不與我好言。」及明年,納喇氏卒,又明年,頗拉淑卒,臨卒時嘆曰「我兄真多智哉。」

  初寢疾時,子阿固達以事如遼,世祖戒之日「汝速了此事,五月未半而歸,則我猶及見汝也。」阿固達果前沒一日至,世祖喜甚,抱而撫之,謂弟穆宗(英格)曰「烏雅舒(舊名烏雅束)柔善,惟此子足了契丹事。」後果滅遼稱帝云。

  又世祖討烏春歸,紇石函部長阿海迎謁,世祖謂之日「烏春背恩叛我,我故誅之,吾大數亦將終,我死,汝等當竭力輔我子弟,若亂心一生,則滅亡如烏春矣。」後其子阿疏果叛而致亡滅。

  是二君者,豈非所謂夙慧性成,鬼神相契,有不可以常理論者耶?

  金制追諡帝后之濫

  有天下者追尊其祖,唐宋舊制皆四代,惟後魏追尊至二十八代,最為褻濫。金之追諡,亦無限制。

  金之先本甚微,始祖函普始居完顏部。第四世綏赫(舊名綏可)始定居阿勒喀水(舊作安出虎水),有室廬之制。第五世舒嚕(舊名石魯)始官特里袞(舊作惕隱)。第六世烏古鼐(舊名烏古乃)始為女真節度使。(皆遼所授,遼以縣令為刺史,刺史為節度使,故節度與唐同名而實異)第七世和哩布(舊名劾里缽)及弟頗拉淑、弟英格(舊名盈哥),英格又傳和哩布長子烏雅舒,皆相繼襲節度使。至烏雅舒傳其弟阿固達,始建號稱帝。蓋至是已八世十二君矣。

  乃天會十五年,熙宗一一追尊諡,函普曰始祖景元皇帝,妣曰明懿皇后。始祖子烏嚕曰德帝,妣曰思皇后。德帝子巴哈(舊名跋海)曰安帝,妣曰節皇后。安帝子綏赫曰獻祖,妣曰恭靖皇后。獻祖子舒嚕曰昭祖,妣曰威順皇后。昭祖子烏古鼐曰景祖,妣曰昭肅皇后。景祖子和哩布曰世祖,妣曰簡翼皇后。世祖弟頗拉淑曰肅宗,妣曰靖宣皇后。肅宗弟英格曰穆宗,妣曰貞惠皇后。穆宗從子烏雅舒曰康宗,妣曰敬僖皇后。凡此皆及身未為帝者,而追諡尊稱至十一君,可謂濫矣。熙宗又定始祖、景祖、太祖、太宗四廟皆百世不祧。事俱見本紀。

  按松漠紀聞:金九代祖名堪布,號始祖,八代祖名額嚕,七代祖名雅哈,六代祖名蘇赫,五代祖名舒嚕,高祖太師名呼蘭,曾祖名哈里,曾叔祖太師名富勒敏,曾季祖太師名措格,伯祖太祖名烏嚕斯。諸名皆與金史不同,蓋當時國語本無漢字,惟以音相傳故也。

  金初父子兄弟同志

  金初風氣淳實,祖父一言,子孫終身奉之弗敢違。

  女真俗:生子,長即異居。景祖九子,元配唐古氏(舊作唐括氏)生和卓(舊名劾者),次和哩布,次噶順(舊名劾孫),次頗拉淑,次英格。及當異居,景祖曰「和卓柔和,可治家事,和哩布有智勇,何事不成?噶順亦柔善人耳。」乃命和卓與和哩布同居,噶順與頗拉淑同居。其後景祖卒,世祖和哩布繼之;世祖卒,肅宗頗拉淑繼之;肅宗卒,穆宗英格繼之。兄弟間自相傳襲,毫無爭端。薩哈傳所謂:景祖既有成命,故世祖越和卓襲節度使,和卓無異言;世祖越噶順而傳肅宗,噶順亦無異言,皆景祖志也。

  世祖臨歿呼穆宗謂曰「長子烏雅舒柔善,若辦契丹事,阿固達能之。」穆宗後遂以位傳烏雅舒,以及於太祖。兄弟間行之自如,無所勉強。

  太祖既有天下,又以位傳其弟烏奇邁,是為太宗。及太宗本無立熙宗意(名亶,太祖長子宗峻之子),宗翰等以熙宗乃太祖嫡孫當立,與宗幹、希尹等定議入奏,太宗以義不可奪,亦遂授熙宗為安班貝勒(舊作諳班勃極烈,金最尊官也,諸帝皆由此繼大統)而繼體焉。

  可見開國之初,家庭間同心協力,皆以大門戶、啟土宇為念,絕無自私自利之心,此其所以奮起一方,遂有天下也。

  熙宗即位,亦敬禮諸叔。未幾,宗磐、宗雋、達蘭(舊名撻懶)等相繼以謀反誅,帝亦酗酒,以疑忌殺其弟常勝、札拉(舊名查剌)。

  海陵又手弒帝而奪其位,遂殺太宗子孫七十餘人、宗翰、宗弼子孫三十餘人、舍音(舊名斜也)子孫百餘人、諸內族又五十餘人,草薙株連,幾無類。

  其去世祖、肅宗之世,曾未三、四十年,而骨肉變為仇讎,蕭牆之內,橫屍喋血,祖宗淳篤之風,一旦澌滅,而國脈亦幾斬絕。

  幸世宗登極,以太祖子孫無幾,曲為保全,從弟京謀逆當誅,猶貸其死,臨御三十年,絕少誅夷宗族之事。

  章宗時又以鄭王永蹈、鎬王永中之亂,遂疑忌宗室,凡親王皆置之傅及府尉官,名為其屬,實以監之。馴至宣、哀之世,鎬厲王(永中)子孫禁錮已四十餘年,衛紹王(永濟)子孫亦禁錮二十餘年,至大中始釋而國已亡矣。

  自古家門之興,未有不由於父子兄弟同心協力,以大其基業。及其衰也,私心小見,疑妒攘奪,恩誼絕而門祚亦隨之,家國一理,應若鼓桴,此可為炯鑒也。

  按晉書載記:禿髮烏孤臨死,謂群下曰「方難未靜,宜立長君。」遂傳其弟利鹿孤嗣位。利鹿孤將死,亦曰「內外多虞,國機務廣,其令檀嗣業,以成先王之志。」(檀,利鹿孤之弟)檀有才略,其父嘗謂諸子曰「非汝等所及也。」是以諸兄不授子而欲傳於檀云。此可見小部落之興,亦由於家庭之和壹,非偶然者。

  金代文物遠勝遼元

  金初未有文字,而開國以後,典章誥命皆彬彬可觀。文藝傳序云:金用武得國,無異於遼,而一代制作,能自列於唐、宋之間,有非遼所及者,以文不以武也。

  蓋自太祖起事,即謂「詔令宜選善屬文者為之。」令所在訪求博學雄文之士,敦遣赴闕。(本紀)

  又以女真無字,令希尹倣漢人楷字,因契丹字形,合本國語,製女真字頒行之。(希尹傳)

  是太祖已留心於文事。

  及破遼獲契丹漢人,通漢語,於是諸王子皆學之。

  勖少時,即好學問,國人呼為秀才,能以契丹字為詩文,凡游宴,輒作詩以見意。(勖傳)

  宗翰能以兩月盡通契丹大小字。(宗翰傳)

  宗雄從獵,為流矢所傷,養疾兩月,習契丹大小字,通之。(宗雄傳)

  按勖為都統,宗翰、宗雄為元帥,時尚未滅遼,而已好學如是。蓋王氣所鍾,生皆異稟,故文藝之末,不學以能。

  熙宗謁孔子廟,追悔少年游佚,自是讀尚書、論語、五代史及遼史,或夜以繼日。

  海陵嘗使畫工密圖杭州湖山,親題詩其上,有「立馬吳山第一峰」之句。(皆本紀)其中秋待月賦、鵲橋仙詞,尤奇橫可喜。(見桯史)又嘗令鄭子聃、楊伯仁、張汝霖等與進士雜試,親閱卷,子聃第一。(子聃傳)是並能較文藝之工拙。

  計熙宗登極時,年僅二十餘。海陵當宗弼行省時,已在其軍前,則其習為詩文,尚在用兵開國時也。(遼王宗幹延張用直教子海陵,與其兄充,皆從之學,事在天眷之前)

  世宗嘗自撰本曲,道祖宗創業之艱難。幸上京時,為宗室父老歌之。其在燕京,亦嘗修賞牡丹故事。

  晉王允猷賦詩,和者十五人。

  顯宗在儲位,尤好文學,與諸儒講論,乙夜忘倦,今所傳賜右相石琚生日詩,可略見一斑。

  迨章宗以詩文著稱,密國公瓙以書畫傳世,則濡染已深,固無足異矣。

  惟帝王宗親,性皆與文事相浹,是以朝野習尚,遂成風會。金源一代文物,上掩遼而下軼元,非偶然也。

  金一人二名

  金未滅遼以前,其名皆本其國語,及入中原,通漢文義,遂又用漢字製名。

  如太祖本名阿固達,而又名旻也;太宗本名烏奇邁,而又名晟也;熙宗本名哈喇(舊作合剌),而又名亶也;海陵本名都古嚕訥(舊名迪古乃),而又名亮也;世宗本名烏祿,而又名雍也;章宗本名瑪達格(舊名麻達葛),而又名璟也;宣宗本名烏達布(舊名吾睹),而又名珣也;哀宗本名寧嘉蘇(舊名寧甲速),而又名守緒也。

  此帝王之二名也。

  他如烏頁(舊名烏也)之名勖也,舍音(舊名斜也)之名杲也,薩哈(舊名撒改)之名思敬也,尼堪(舊名粘沒喝,又名粘罕)之名宗翰也,斡里雅布之名宗望也,額爾袞(舊名訛魯觀)之名宗峻也,鄂爾多(舊名訛里朵)之名宗輔也,斡布(舊名斡本)之名宗幹也,烏珠(舊名兀朮)之名宗弼也,摩羅歡(舊名謀良虎)之名宗雄也,阿里布(舊名阿魯補)之名宗敏也,托卜嘉(舊名塔不也)之名宗亨也。

  此皇族之一人二名也。

  又如布薩忠義之本名烏者也,赫舍哩志寧之本名撒曷輦也,赫舍哩良弼之本名羅索也(舊名婁室),唐括安禮之本名幹魯古也,伊喇慥(舊名移剌慥)之本名移敵列也,富察世傑之本名阿散也,赫舍哩執中之本名呼沙呼也(舊名胡沙虎),阿勒根彥忠之本名窊合山也。

  此又庶姓之一人二名也。

  蓋國語之名,便於彼此相呼,漢名則用之詔令章奏,亦各有所當也。

  其避諱之法,則專避漢名,而國語之名不避,蓋國語本有音而無正字也。章宗避睿宗(宗堯)諱,凡太祖諸子以宗字排行者,皆加山為崇,民間宗姓者,悉改姬氏,又謂孫即康曰「宗改崇字,其下尚有本字全體,應將示字依蘭亭帖寫作未字。」即康奏曰「唐太宗世民偏旁之犯,如葉字作,泯字作泜,正是如此。」乃擬熙宗廟諱亶字,從面、從且;世宗廟諱雍字,從系。自此不勝曲避矣。

  金記注官最得職

  金本紀所載世宗嘉謨懿訓最詳,較貞觀政要更多數倍,推其故,蓋當時記注官之得其職也。

  大定中,伊剌傑(移剌傑,時修起居注)言「每屏人奏事,雖史官亦不得與聞,無由紀錄。」世宗以問石琚,琚曰「古者天子置史官於左右,言動必書,所以儆人君有所畏也。」上曰「朕觀貞觀政要,太宗與臣下議論,始議如何,後竟如何,此正史臣在側,記而書之耳。」於是朝奏屏人議事者,記注官獨不避,自此始。(本紀)

  黃久約為諫官侍朝,故事:宰相奏事,則近臣退避。久約將趨出,世宗止之。自是諫臣不避以為常。(久約傳)則不惟記注官不避,即諫臣亦不避矣。

  載筆者在旁,則天子惟恐失言,而所言皆出於正,記注官聽諸切近,據實書之,宜其所記之詳且密也。

  章宗時,

  完顏守貞修起居注,與同官張暐奏言「唐中書門下入閣,諫官隨之,欲其與聞政事,有所開說。又起居郎、起居舍人每帝視朝,則左右對立,有命則臨階府聽,退而書之,以為起居注。今臣等迴避,並香閣陳言文字亦不令臣等侍立,則凡有聖訓及議政事,臣等無緣得知,何所記錄?」上從之。

  又補闕楊庭秀言「乞令及第左右官一人,應入史事者,編次日曆。」上是其言,仍令送著作局潤色付之。(守貞及庭秀傳)

  故章宗本紀所載帝訓亦多,皆注官之得其職故也。

  大定中亂民獨多

  金代九君,世宗最賢。大定七年,大興府曾奏獄空,賞錢三百貫,以為宴樂之費。其政簡刑清可知也。然二十餘年中,謀反者偏多。

  大定六年,泰州民和卓(舊名合住)謀反伏誅。

  九年,契丹愛實喇(舊名外失剌)等、冀州張和等,俱以謀反伏誅。

  十一年,歸德府民臧安兒謀反伏誅。

  十二年,北京曹資等、西北路納哈塔齊錫(舊名納合七斤)等、鄜州民李方等、同州民屈立等、冀州民王瓊等,俱以謀反伏誅。

  十四年,大名府僧李智究等謀反伏誅。

  十八年,獻州人殷小二謀反伏誅。

  十九年,密州民許通等、濟南民劉溪忠等,俱以謀反伏誅。

  二十年,布沙堪(舊名蒲速)群牧所羅和(舊名老忽)謀反伏誅。

  二十一年,遼州民宋忠等亂言伏誅。

  二十三年,潞州民陳圓亂言伏誅,大名府猛安人馬和尚謀反伏誅。

  此皆載於本紀者。

  有道之世,偏多亂民,何也?豈世宗綜覈吏治,凡有姦宄,有司俱不敢隱,故奏讞獨多耶?抑有司爭欲以發摘邀功,遂以輕作重,以見其勤於吏事耶?

  金考察官吏

  金史循吏傳序云「太宗既有中原,分置守令,熙宗始遣使廉察之。」

  按天眷二年,命溫都思忠等廉問諸路,得廉吏杜遵晦等百二十四人,各進一階,貪吏張軫等二十一人,皆罷之。(本紀)

  又命秉德廉察河東路,太原尹圖克坦恭(舊名徒單恭)與九縣令皆罷去,惟楊邦基以廉為河東第一,召為禮部郎中。(邦基傳)

  又宗賢為永定軍節度使,秉德訪察至其地,士民持盆水與鏡前拜曰「我使君廉明類此。」秉德器之,遂超遷兩階。(宗賢傳)

  此皆熙宗時初設此制,上下皆以吏治為重,故舉劾足以示勸懲也。

  世宗即位,凡數歲輒一遣使黜陟之,故大定間官吏奉法。

  如伊喇道(舊名移剌道)出使,廉能官:景州刺史耶律補進一階,單州刺史石抹靳家奴等各進兩階;貪汙官:濬州防禦使事蒲速越等免死,杖一百五十,除名,同知睢州事烏古孫阿里,補杖一百,削四階。(移剌道傳)

  後以廉問使者或以愛憎為升降,又欲立提刑司以伺察之,未及行。

  章宗即位,

  乃置九路提刑司覈之。(宗雄傳)尋又以言者謂提刑司黜陟非便,乃改設按察使,其所舉劾,又差官覈察之。於是權削望輕,官吏無所畏憚。

  賈鏇奏「差監察時,即別遣官龤往,更不覈察。」從之。乃詔「監察御史,分按諸路者,女真人以漢人偕往,漢人以女真人偕往。」

  此金代考覈官吏之大概也。

  蓋創設之始,上下奉法,甄別必公,及其久則弊漸生。如元季亦嘗遣使,而情賄轉甚,民間謠曰「官吏黑漆皮燈籠,奉使來時添一重。」(輟耕錄)此弊之所必有者也。然吏治狃於故常之時,或偶一行之,遣公正大臣分路考察,未嘗無補云。

  金推排物力之制

  周官:以歲時定民之眾寡,辨物之多少,入其數於小司徒,三年,則天下大比。本良法也。金制亦分按民之貧富而籍之,以應科差,謂之推排物力,亦謂之通檢。

  大定四年,梁肅奉使通檢東平、大名兩路物力,他使者多以苛刻增損為能,肅所檢獨稱平允,朝廷敕諸路以肅為法。(肅傳)

  大定十四年,又詔議推排法,朝臣謂宜止驗現在產業,富察通言「必須通檢各穆昆(舊名謀克)人戶物力多寡,則貧富自分,貧富分則版籍自定,如有緩急,驗籍科差,則富者不得隱,貧者不重困矣。」(通傳)

  章宗時,屢遣使與各路按察司官推排民戶物力,大率每十年一次,嘗諭推排使賈益謙曰「朕選卿等隨路推排,除推收外,其新強、銷乏戶,雖集眾推唱,然銷乏者勿銷不盡,如一戶元物力三百貫,今蠲減二百五十貫,猶有不能當。新強者勿添盡,量存氣力,如一戶添三百貫而止添二百貫之類。卿等宜各用心。百姓應當賦役,十年之間,利害非細。苟不稱所委,治罪當不輕也。」(益謙傳)

  是朝廷於推排物力,未嘗不意存輕減。

  然高汝礪疏云「推排止憑一時小民之語,以為增減,有司惟務速定,不復推究其實,由是豪強者扶同而幸免,貧弱者抑屈而無訴,難望物力均矣。」(汝礪傳)

  張萬公亦言「適足長告訐之風,增猾吏之弊。」(萬公傳)

  張弘信通檢山東,專以多得物力為功,督責苛急,宗室永元面斥之曰「朝廷以差調不均,立通檢法,乃妄加農民田產,笞擊有至死者,市肆賈販貿易有盈虧,田園屋宇利入有多寡,故官子孫至與商賈同應上役,豈立法本意哉?」(永元傳)

  是通檢之法,雖欲均徭役,而實滋抑勒告訐賄詐之弊也。

  按金代推排之法,與宋呂惠卿所創手實法正相似。

  手實法使民各以田畝、屋宅、貲貨、畜產隨價自占,凡居錢五,當息錢一,隱匿者許告,有實則以三分之一充賞。於是民家尺椽寸土檢括無遺,民不聊生。鄧綰極論其害,謂「民間養生之具,今欲盡令疏實,則家有告訐之憂,人懷隱匿之慮,且民之生計贏縮不時,或春有之而夏已蕩析,或秋貯之而冬已散亡,公家簿書何由拘錄?徒使囂訟者趨賞報怨,畏法者守死忍困而已。故神宗於王、呂所創新法不改,而獨此手實之法,特詔罷之。以宋暫行即罷之敝政,而金代數十年行之不變,故雖以世宗之求治,而無救於民病也。」(按宋史呂公綽傳:官籍民產第賦役輕重,至不敢多畜牛,以致田疇蕪穢,公綽特奏之,由是牛不入籍。是仁宗時已有按產定役之法。然宋制但以之定役,而金制則令之出錢,又自有別。)

  明安穆昆散處中原

  金初本俗:管軍民者,有穆昆,百夫長也;有明安,千夫長也,(明安,舊作猛安,穆昆,舊作謀克)穆昆之副曰富勒琿(舊作蒲里衍),正軍之奴僕曰阿里喜。無事則課其所屬耕牧,用兵則率之以出征。

  及得中原後,慮中原士民懷貳,始創屯田軍。凡女真、奚、契丹之人,皆自本部徙居中州,與百姓雜處。計戶授田,使自耕種,春秋給衣,若遇出兵,始給錢米。自燕南至淮隴之北皆有之。築壘於村落間,如山東路有把古魯明安,中都路有胡土靄哥蠻明安,山東西路有盆買必剌明安是也。

  正隆初,又起上京諸明安於中都等處安置,(納合椿年傳)大定中又摘徙山東明安八穆昆於河北東路之酬斡、青狗兩明安舊地。

  初入中原時所受田多散處州縣,世宗不欲其與民雜處,完顏思敬與圖克坦克寧議,令明安、穆昆之眾自為保聚,其土田與民田犬牙相入者,互易之,遂為永制。(思敬傳)

  然諸明安、穆昆恃其世襲多不法,或請同流官考轉,宗憲以為太祖皇帝定天下,誓封功臣世襲,此職今不可改,其有不職者,當擇其子弟中賢者代之,遂著為令。(宗憲傳)

  章宗時又詔明安、穆昆既不隸提刑司,宜令監察御史察其臧否。

  按開國時移明安、穆昆於中原,給地使之屯種,本欲贍其身家,無事則耕,有事則戰,意至深也。而諸軍戶不能屯種,往往賃民代耕而收其租,甚至伐桑棗以為薪,且私賣其田,日益貧乏。太祖時以三百戶為一穆昆,十穆昆為一明安;至宣宗時,則三十人為一穆昆,五穆昆為一明安;哀宗時,又二十五人為一穆昆,四穆昆為一明安。蓋末年益耗減矣!

  金元俱有漢人南人之名

  金、元取中原後,俱有漢人、南人之別。

  金則以先取遼地人為漢人,繼取宋河南、山東人為南人。元則以先取金地人為漢人,繼取南宋人為南人。

  金史完顏勖傳:女真無文字,及破遼獲契丹漢人,始通契丹漢字。

  此以遼地為漢人也。

  賀揚庭傳:世宗謂楊庭曰「南人礦直敢為,漢人性姦,臨事多避難,異時南人不習詩賦,故中第者少,近年河南、山東人中第者多,殆勝漢人。」

  此以河南、山東人為南人也。

  元史百官志序:諸官職皆以蒙古人為之長,而漢人、南人貳焉。文宗詔各道廉訪司官,用蒙古二人,畏兀、河西、回回、漢人、南人各一人。

  是漢人、南人亦各分名目。

  程鉅夫傳:世祖命鉅夫為御史中丞。臺臣言「鉅夫南人,不宜用。」帝曰「汝未用南人,何以知南人不可用?自今省部臺院必參用南人。」按鉅夫由南宋人入附,故稱南人。

  此以南宋人為南人也。

  宋金齊交割地界守土官隨地為屬

  宋、金、齊分畫地界,前後不同,守土官亦隨地為所仕之朝。

  如張孝純以宋臣降金,金使之相劉豫,豫廢仍為金行臺丞相。

  酈瓊、李成、孔彥舟、徐文皆自宋降豫,豫廢,皆仕金。瓊為博州防禦使,成為安武軍節度使,彥舟為鄭州防禦使,文為南京都虞候是也。

  豫本金所冊立,豫官即金官,豫廢仍仕於金,固無足怪。

  至金以河南、陝西地與宋,後仍取之,其時守土官吏並不遷改,地在金則官屬金,地入宋則官屬宋,及再入金,則官又屬金。

  如鄭建充先為金知延安軍事。齊國建,累遷刺史。齊廢,以地與宋,為宋環慶路經略安撫使。金再取陝西,仍以為經略安撫使,知慶州。

  張中孚,仕宋知鎮戎軍,以原州叛降於金,為涇原路安撫使。齊國建,即屬齊為陝西諸路節度使。金以陝西與宋,又仕宋,官開府儀同三司。後金人來索,又歸金,為行臺兵部尚書。

  李上達為金東平府司戶。齊國建,為豫吏部員外郎。齊廢,以地與宋,上達隨地入宋。金再取河南,上達又入金,為同知大名尹。

  如此類者,不一而足,一似邊外番部之類,換朝而不換官。蓋金以地歸宋時,宋高宗本未易置官吏,並慮新復州縣官吏懷不自安,降詔開諭,又命檢詳劉豫偽官,換給告身。未幾,金又取舊地,故其官亦隨地歸金也。然亦可見是時仕宦之傳遽矣。

  亦有宋所補放而隨地歸金者。宋史柳約傳:金人歸侵疆,約出知蔡州,既而金渝盟,傳檄河南,守臣皆以城降,獨約遣使武昌,得報而返。是約之外多降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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