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6)

作者:周励    更新时间:2016-03-07 13:41:40

第二天我起个大早,我要在麦克起床之前离开,到中央公园去走走。我早就听说纽约中央公园了,可我还一次没去过。我梳洗完毕,在餐厅喝牛奶时看到睡房门没有关,麦克香甜地睡在大床上,他的身边是那只白猫和三只猫宝宝。

我心中燃起了一股蓝蓝的火焰:多么动人的一幅图画呀!多么善良的一个欧洲人(我早就听贝妮丝说麦克是西德人)!喝完牛奶,我关上门悄悄地走了。

以后我每天都在他起床之前离开公寓。一来不打扰他,二来我可以乘地铁到中央公园去看几小时书。下学期我打算修五门课,比这学期多一门。现在准备一下,以后就可以省掉几次在图书馆地板上过夜了。一到十点半,我就准时离开中央公园,11点整到餐馆开始打工,一直到晚上十点。

Bus girl中文翻译是“汽车女孩”,意思是你要像汽车一样不停地来回奔走,把菜端来端去,十一个小时中没有一分钟停歇,顾客一走就得擦桌子拖地板,这时我真恨不得自己有一个铁打的腰和两条铜铸的腿!惟一可以歇口气的是吃饭时间,老板这时总把各种大鱼大肉放在我面前,但这时我已经倒了胃口。端了一天端出敌对情绪的佳肴怎么也送不下口,放松一下全身的筋骨喝一口白水,扒几口饭,十几分钟一过,又在老板的催促声中上阵了!

每天深夜,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回去,就像我在第一章《纽约商场风云》中写的那样,每当经过街心花园,我总是在雕像前面歇一歇脚,我常常想起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序言,望着不远处世界贸易中心姐妹楼的灯光,我不止一次地发誓:“总有一天,有一格窗子会是我的!”可是人生的脚步是多么艰难啊,距离理想境界又是多么遥远啊!望着街心花园对面那日夜不停的人工瀑布,我曾经一度醉心于柏格森的生命哲学,觉得人的生命力要有像瀑布倾泻下来时那种雄伟的气势;那飞腾的水花,那迷蒙的雾气,那雷鸣般的轰响,多么壮丽!多么有声有色!难道我的生命力只能在无止境的打工中枯竭?难道我到美国仅仅是提供一个苦劳力?不!“一定会变的!只要你想去改变它!一定会变的!”我无数次地对自己说。

大约是过了四天,这天傍晚,我正在端盘子,突然透过餐馆宽大的玻璃窗,发现马路对面站着一个人,西装领带笔挺,在看一张报纸,那人像是麦克。又过了几分钟,那人放下报纸,朝餐馆这边张望,果然是麦克!他来这儿干什么?

我瞅个空子跑到马路对面:“嘿!麦克,你怎么来了?”

“等你。”

“等我?我还早呢,我不要你等。”

“OK!”他耸耸肩,收起报纸,“那我走了。”

我又追上去:“嘿,你干吗要等我?”

“干吗?不干吗,你不喜欢有人陪你回去吗?”

当然,在纽约,一个人坐地铁回去很危险,不过,他干吗等我呢?他一定是一下了班就从华尔街径直走过来了,华尔街离中国城不远,可离晚上我下班还有四个小时呢!

“OK!你喜欢等就等吧。”我想我每天回到家就筋疲力尽地躺下,第二天不等他起床就出门,还没机会和他聊聊呢,看来他这人很有意思,会是个不错的谈话伴侣。“快进饭店!干吗站在马路上?”

我把他带进饭店坐下,饭店是不能白坐的,麦克叫了碗川式酸辣汤,边看报边慢慢啜;我干我的活,谁也不知道我是他的“房客”,到了十点,一切收拾完毕,他的账单上写着——五碗酸辣汤!

回去的路上,我坚持要付给他钱,他不仅不收,还问为什么要我付账。

“废话!你不是为了等我才喝五大碗酸辣汤的吗?”我笑着说。

“等你搬走时,请我吃饭好吗?”他说,伸出一个指头,“听着,可不是吃鸡腿!”

以后,他每天都来,有时穿灰色的西装,有时是黑色的,也有时是白色的,领带也按美国“上班族”的习惯,每天变换。那些领带真是笔挺,鲜艳夺目,他一到六点就站在“喜相逢”对面的马路上,看一会儿报纸,再穿过马路进店堂。每天晚上十点以后,我就穿着沾满油腻的衣裙(饭店给Bus girl的制服),踏着露出十个脚趾的上海塑料凉鞋,同他肩并肩地走回去。一路走一路谈。他的英语发音很浓厚,带有一种好听的欧洲口音,并且喜欢在带“Ch”的字母前加重音。比方说Church,他说Church(教堂),有一次我们经过第五大道圣派屈克大教堂,那里正在做夜间弥撒,管风琴奏出的圣歌震撼着教堂的圆形拱顶,只有四五个人静静地跪在长凳下。从教堂出来,麦克说他小时候父母常带他去教堂,稍稍长大后他母亲规定他每个星期天上午都要自己去教堂,他时常悄悄溜出教堂和朋友去喝咖啡。尽管如此,他仍然认为宗教是一个新世界,是一种最有生命力、历史最渊长的思想体系。他用那种浓厚的喉音说:“费尔巴哈说‘上帝即人’,贝多芬说‘上帝即是我’,人类最优秀的文化艺术都来自于宗教。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来自圣经,亨德尔的作品来自《新约全书》,巴赫的作品来自《旧约全书》,贝多芬的奏鸣曲以歌唱上帝为多,还有海顿那著名的清唱《创世纪》。”麦克问我,“你相信上帝吗?”

“我不信。”

“你呢?”

他点点头。

“那么你的上帝是谁呢?”我好奇地问。

他想了一下,然后说:“我的上帝是一个无形的精神之体,我想我的上帝是贝多芬,贝多芬的灵魂和音乐是我的上帝!”

上帝!这个数学家这么喜欢音乐!原来他和我有同一个“上帝”!难怪他的客厅中有一个放CD(激光唱片)的专柜,我那时还不知怎么用CD呢!

“那天我和贝妮丝经过艺术学院琴房,听见你在弹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你的神色很悲伤,这种悲伤的月光我第一次听到,它深深地打动了我。”麦克用低低的声音说。

是啊,我想起那次晚会为了演奏《少女的祈祷》,我练了许多不同的曲子,其中也包括《月光奏鸣曲》。一弹起“月光”,我眼前总是浮现乔耐的影子,怎么也摆脱不掉和他分手的悲伤。于是,我告诉了麦克乔耐的事;他也告诉我,他在西德时曾经有过两个女友。第一个女友是18岁就认识的,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五年,后来因为他考上硕士而不愿马上结婚,那个女友离开了他。另一个女友是医学院的学生,是在全西德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认识的,她在法兰克福学医,他上柏林大学,他们相爱了两年,每个周末不是她开车来柏林,就是他开车去法兰克福。不过这种“两地生活”并没有能够滋长爱情,她又有了男友,他们分手了。他那时非常悲伤,直到来美国遇到贝妮丝。

麦克说他到加利福尼亚大学读博士时,租住在一位物理系女教授的度假小屋里,贝妮丝就是他的“房东”——那位女教授的女儿,那时她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攻读社会学硕士。

“她和我所见过的美国女孩子都不一样。她有许多动人之处,思想也很独特,我们很快陷入恋爱之中……后来,她告诉我她有个中国丈夫,关在台湾监狱中,也许是怕引起忧伤,她以后很少和我谈起她的丈夫。”

我问他取得博士学位后为什么不回西德,为什么要留在纽约?他说,柏林大学曾经来信邀请他回去当数学教授,但他婉拒了。“欧洲美丽、安静,具有悠久的文化艺术历史,但是欧洲太保守,我喜欢美国人的开放、豪爽,和像旋风一样的激烈竞争,它使人感到自己生命的存在,每天都有一种新鲜感。”说起纽约,他认为纽约是全世界最有魅力的城市。

“喔,比起巴黎、伦敦、罗马、柏林……比起欧洲所有的都市,纽约更具有她特殊非凡的吸引力,她是我所见到的最美丽的城市。”然后他耸了耸肩,叹口气说,“当然,也是最丑恶的犯罪城市。”

他说他以前的女友都会弹钢琴,他不会弹钢琴,可是他从初中开始吹双簧管,后来又吹小号,高中毕业时,他在选择上慕尼黑国家音乐学院还是上柏林大学数学系之间犹豫了好久,后来他在校长的极力推崇下上了柏林大学。“我的校长像父亲一样地待我,我还记得每次学期结束,他总是把我带上讲台表扬一番。”麦克在小学、中学、直至大学都是“A”等尖子生,读完数学硕士后获得美国联邦政府的一笔特殊荣誉奖学金,来到加州大学攻读数学博士。

“你知道吗?在那些数学线性方程中我可以发现音乐!发现文学!发现哲学!……我越来越迷恋数学,就像我越来越迷恋我的小号一样,在完成了数学博士论文的那年夏天,我参加了洛杉矶奥运会!你不要误会,我早已不打橄榄球和冰球了,我是作为小号手,参加了开幕式上格什温《蓝色狂想曲》的演出!”啊,我当然记得!1984年出国前一年,我在电视上看到洛杉矶奥运会的开幕式,有五十架大钢琴与乐队同时演奏了《蓝色狂想曲》,我当然记得,那时,我是多么激动啊!

每天晚上,我们都觉得纽约一条条马路消失得那么快,两个小时的谈话是这样短暂!我忘记了我的劳累和困顿,只想谈下去,无休止地谈下去。他说德国古典音乐、古典哲学和古典文学像是橡树上的三颗露珠结合在一起,“说到头来,你们的祖宗马克思也是德国哲学的一部分呢!”他不仅喜欢德国古典哲学,也喜欢尼采的那句话:“我经历了一百个灵魂、一百个摇篮、一百次分娩的阵痛,我的创造意志和命运甘愿如此。”——他读过英、德、法不同版本的《孤独的尼采》。

在音乐会上,除了贝多芬之外,他最喜欢巴赫和瓦格纳,“他们全都是德国人,这是我的骄傲。”小时候他父亲曾经带他去德国的爱森那赫市,为的是瞻仰巴赫的诞生地,这个小都会的城门上刻着这样的字句:

音乐常在我们的市镇照耀。

他讲到少年时贫穷的巴赫以顽强的毅力花了六个月工夫,靠着黯淡的月光抄完了一本钢琴乐谱,后来终于在32岁任皇家宫廷乐长。他的弥撒曲和奏鸣曲在四分五裂、茫茫黑暗的德国吹响了光明的号角。他讲巴赫的音乐是“以悲伤唤起光明”,“你去听听《G弦上的咏叹调》,你就知道巴赫了!”他也非常喜欢瓦格纳,特别是他的歌剧《特里斯坦》,我们沿着纽约东河走回去时,他情不自禁地哼唱起其中男中音的片断。他不知为什么像孩子般地高兴,这种情绪也感染了朝虑夕、夕虑朝的我。

“你那天演唱的歌真好听,我从来没听过中国歌,你再唱一首好么?”

我怎么好拒绝呢?我唱了首最简单的但是曲调很美的儿歌:

花园里,篱笆下,

我种下一朵小红花。

春天的太阳当头照,

春天的小雨沙沙下。

啦……啦……

我就是党的一朵小红花。

“什么?什么‘党的一朵小红花’?”麦克疑惑地问。

怎么解释呢?我耸耸肩膀说:“你别管!反正我喜欢这歌!我6岁起就唱这首歌了!”

每一次散步,他都像一把嘹亮的小号那样驱散了我的忧愁。从他那浓浑的、好听的英语和深邃、真挚的眼神中,我无形中获得了一种安慰,我突然感到,如果没有麦克,生活该是多么单调啊!

一个星期很快过去,猫宝宝们已经跳下床活泼地在地毯上打滚。贝妮丝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一次又一次地拥抱亲吻白猫和三只猫宝宝,她的眼睛里闪着激动的泪花,嘴里不断地叫着“Dear,Dear”!美国人太爱宠物了,麦克每周去超级市场买新鲜的猪肝和小白鱼来喂猫,比我吃得还好。贝妮丝先是大大地赞扬了我的接生技术,然后又说其实猫根本不用接生,它会自己咬断脐带,我说我没有养过猫,我怎么知道。

贝妮丝的到来给小公寓里带来了欢乐。她注重打扮,亚麻色的头发已染成浅浅的金黄色,蓝眼圈涂得很深,裙子胸口敞开得很大,露出一片雪白的胸部,颈上佩戴着好几样装饰项链。她注意到床下的小木笼已空,急得大叫:“我的小白鼠呢?小白鼠哪里去了?”

麦克只好告诉她:“给纽约大学实验室的朋友带走了。”

“喔,你为什么要放走它们呢!”贝妮丝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她一定认为小白鼠已经死了。

晚上入睡前,贝妮丝跑到客厅我的沙发旁,一本正经地说:“朱莉亚,晚上我们那儿会有一点声音,你不要在意,如果你要上洗手间,最好在一清早,我们早晨不做爱。”

洗手间和睡房连在一起,所以麦克不关门,我用时总是轻手轻脚从不打扰麦克。

我满脸通红窘迫地点点头,贝妮丝又问:“我的睡衣怎么样?好看吗?”她自我欣赏地转了个圈,“睡衣对性是很重要的,美国男人喜欢粉红色,东方男人喜欢白色。睡衣要柔软,最好是丝织的,男人还没碰你,只要看一眼,就立即爆发得不可收拾了!……啊呀!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和我睡觉的男人不多啊,全部加起来还不够一个排呢!……不过,我不能离开麦克,我爱他,他是个Sweet guy (甜蜜的男子汉)!Ok,good night!”她吻了一下我的前额道晚安,随手把门关上了。

入夜,我不知怎么睡不着,窗外的月光穿过云层,又浮掠过去,我闭着眼睛,睁开,又闭上,又睁开。从睡房那边透过客厅门上的空端传过来的声音可不是“有一点”,床在摇晃,人在喘息,那钢丝床架发出的金属碰撞声和人的粗重喘息交织在一起,有节律地刺着我的耳朵。我拉上毯子罩上自己的头部,全身紧缩在一起……过了一段时间,那边总算停止了骚动,安静下来。房间又笼罩着夜的静谧,我从毯子中伸出头,长长地吸了口气,不知为什么觉得有点儿悲伤。正在这时,从睡房那边传来了贝妮丝的声音:“东方男人胸前没毛!东方女人胸部像飞机场!”接着是麦克的声音:“快睡觉,不要胡说八道了。”

我下意识地将双手移到胸前,紧紧地捂住自己的两个乳房,然后猛地将毯子盖上头部,翻身睡去……

第二天,我不打算像以往那样去中央公园,我想翻一下报纸开始找房子,到十点半再去中国城饭店。那天我起得较迟,我起来时贝妮丝已经起来了,她坐在镜子前面,把鬈曲的头发一会儿梳成一条垂辫马尾,一会儿梳成波浪式,可怎么也不满意,她不耐烦地拆了又梳,梳了又拆,最后干脆把头发盘成一团,顶在前额上,看上去有点儿像法国的跳大腿舞女郎,她总算满意了。于是又开始化妆,往脸上涂了一层又一层,五六个瓶子轮着用,然后用镊子死命地拔眉毛,将眉毛画得又细又弯,最后开始用颜料涂眼圈,她将眼圈用力地涂成湖蓝色,仿佛一轮蓝色的弯月。她回转头问:“怎么?你喜欢吗?”

我想说:“贝妮丝,你最好是不要涂这些玩意才好看。”可没有想到她并不是在问我,而是在问不知何时已站到我身后的麦克,他正在打一条领带。

“随便怎么都行,I don’t care。”

贝妮丝忙说:“喔!这么说来你不喜欢!这太糟糕了!”她拿起纸巾把眼上的蓝色三下两下擦得净光,又开始涂上绿色;不一会儿,她又转过头,现在成了两只熠熠闪烁的绿色猫眼,她问麦克:“亲爱的,告诉我,这下好些了吧?”

贝妮丝早就告诉我,不打扮她是从不见人的,这是每一个美国女人早上顶顶重要的事情。

麦克一边用电剃刀刮面颊,一边不经意地说了声:“OK。”

贝妮丝见麦克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气恼地“哼”了一声,她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浓妆的模样,然后拉开抽屉取出一根白珍珠项链戴在颈上,回转头对麦克说:

“今天我戴白珍珠,你不是最喜欢白珍珠吗?下班后我到华尔街来等你,我们一起去泰德饭店吃你最喜欢的牛排,怎么样?”

麦克一边把手伸进西装,一边漫不经心地说:“我不想吃牛排,我吃腻了牛排……”

贝妮丝被麦克的冷漠激怒了,跳了起来叫道:

“Mike!What happened?”(麦克!怎么回事?)

麦克拎起皮箱,匆匆吻了贝妮丝一下前额,又歉意地瞥了我一眼,走了。

那天傍晚六点钟,我又习惯地一边干活一边往饭店窗外的对面马路上看。他当然不会再来了,我也会更加谨慎地回避他,我只是暂时的过客,我知道稍作旁骛之举,即降低了我自己的尊严。夜里十点半后我一个人疲惫地走回去,客厅里非常温暖,麦克和贝妮丝坐在沙发前看录像,他们在放迪斯尼动画片《斑比》。贝妮丝穿着黑色丝绸的睡袍,更显得绰约多姿,她裸露着粉红色的前胸,那如大理石般洁白的两臂,宛如奥林匹斯山女神的胳膊,围开着按在麦克那富有弹性的、雪白的肩上。顿时,一种心烦意乱的困惑感猛烈向我袭来,我恍惚觉得贝妮丝的确很美,她看见我时那闪动的眸子,就像一泓清澈的秋水;她微笑时,露出了白石榴般的牙齿。

她已经完全卸妆,头发如缎子般柔软地披在肩上,虽然她已是37岁的年龄,但她身上随处闪现的青春活力着实使人入迷。这个生性善良的女博士身上总是有一种刺人心弦的废墟般的魔力,任何一个男人只要一接近她,就想走进去看个究竟。

“他们如果天天做爱,这是对我的折磨!我要走,而且越快越好!”我不由得想。可是今天上午乘地铁到皇后区找的那家小阁楼,老房客要下周才搬出,我还要等一星期。我决定每晚睡觉前用棉花球塞住耳朵,实在不行那就干脆告诉贝妮丝,让她忍几天,等我走后再干那事。

可是接下来的几个夜晚却是异常的安静,就在贝妮丝回来的一个星期之后,也就是我就要搬出去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一连发生了好几件事。

那天上午,我正要急匆匆出门去饭店打工,麦克当着贝妮丝的面突然对我说,他要在六点钟到“喜相逢”饭店来等我。那时贝妮丝正用油、胡椒面、西红柿和碎肉末和着搅一堆面团,“好了。”她温柔地说,用匙子舀进更多的番茄酱和肉末,“算是弄好了,麦克……你想晚上回来吃披萨吗?”

“啊……晚上?披萨?”他说。

“你晚上不能吃?那么现在就请你尝尝这个吧!”这个女马克思主义者拿着面团朝麦克的脸直直地拽了过去。

麦克身子猛地一歪,面团粘到了他身后的墙壁上。

我看了看他俩,心怀不安和内疚地关门走了。

贝妮丝越来越不快活了,是因为我吗?可是我并没有爱麦克啊,我对他只是有好感而已。我从来不认为我和他会发展到爱情,这一方面是因为我穷,不过我宁愿做一个独立的穷学生,也不愿意牵强附会得到那种不可靠的爱情;最主要的是贝妮丝是我的好朋友,她爱着麦克,我在这里只是暂时落一下脚,只要我拔腿一走,他们就会一切如常了。

六点钟,我没有等他进门就冲到马路对面:“我不要你等我,你听到吗?你为什么要使我和贝妮丝不愉快?”

麦克沉默了很久,他下巴紧绷,前额低垂,我第一次看到他浓眉下的眼睛变得这样阴沉。他对我说了声:“你不要搬走。”

“这是不可能的!请你回去吧。”于是我头也不回地跑回饭店。

深夜回到公寓,他俩谁也没睡。我开始收拾箱子,把各种衣服塞进一只大帆布箱,各种书籍塞进一只小帆布箱。无意中落出一份校刊,那上面有我的两篇作文,我想起麦克说的:“你所有的东西,都是经我一手修改的。”我突然对这地方产生了一种深深的眷恋,我耳畔响起刚来第一天时麦克拿起校刊说:“当然!这是我的作品!”……

我咯咯笑起来:“这怎么会是你的作品?这是我的作品!”……

多么快啊,两个星期一闪而过,皇后区的小阁楼在等我,我住在这里的时间已经超过预料,实在是太长了。

我正一边收拾一边想着,贝妮丝走了进来,这几天她没有给我好脸色看,她也许以为我要偷走她的男人,她在我的行李边溜达了一圈,不知怎么莫名其妙地咕哝了一句:“我和麦克都知道,中国女人的胸部像飞机场。”

我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别人当着我的面污辱中国人,她已经不止一次说这话了。因此这时我猛地掀开我的粉红色的睡衣,露出两个乳房,对她大声喊叫:“你看看!你看看!是不是飞机场?……你睁开眼睛好好看看!”

贝妮丝被我的举动震呆了,一时愣在那里讲不出一句话来,她也许是第一次看到中国女人有这么雪白耀眼、美好丰满的乳房!

麦克也许是听到了客厅的喊声随即推门进来,我迅速放下睡衣,对贝妮丝说了声:“对不起,我要睡觉了。”然后我从书包里取出一个狮子玉章,上面用中英文刻着贝妮丝的名字,我知道她最喜欢这个,我递给她,拥抱着她的双肩。

“贝妮丝,谢谢你!……你不知道我是永远那么感谢你,我明天走了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不要难过……”

我紧紧地拥抱着她,一股泪水涌入我的眼眶。命运总是这样,你越是舍不得离开的人,你越是必须马上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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