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独裁官制

作者:(法)让·雅克·卢梭    更新时间:2013-08-08 11:41:50

法律的缺乏弹性,使它对具体事件难有圆通,在某些情形下这会极具危险,甚至在危机的时候导致国家的灭亡。法律手续的次序和考量需要时间,而这些时间并不总是为条件所允许。现实会出现无数情形而立法者不曾写明条文;懂得他们不可能预见一切,这本身就是预见性的重要一部分。

因此不应该试图使政府机构太过强大,它们的运作应该可以暂时停止。就是斯巴达有时也停止过其法律的实施。

但是,只有在面对非常巨大的危险时,对它的权重才能超过公共秩序重组的危险,只有当国家面对生死存亡时,法律的神圣权力才应该被暂停行使。在此罕见而明显的情形下,可由一个特殊法案订出条款来提供公共安全的保护,就是把这一责任放在一个最可信赖的人手中。依危险的性质,这种责任可以用下述两种方式授权。

如果增加政府的活力足以对付危险,政府可以把权力集中在它的一两个成员手中。在此,不是法律的权威在改变,而是它们执行管理的形式在改变。但是,如果面邻的危险使法律成为有效行动的障碍,就应该指定最高领袖,使所有法律沉默,并暂时搁置主权权威;在此情形下,一般意志是相当清楚的,显然人民最关心的是不使国家灭亡。因此,立法权力的搁置并不是废除它,使法律沉默的官员并不能使它说话;他主导克制了立法权力而不能代表它;他可以为所欲为但不能制定法律。

第一种方式罗马元老院曾依据建立的规则使用过,它把共和国的安全责任放在两个执政官手里;第二种方法当两个执政官指定独裁官时使用过【原注1】,其使用始自阿尔巴·隆伽(AlbaLonga)。

在共和制早期,罗马人常常诉诸独裁官制因为国家还不曾稳固建立能够用其组成的力量维护自身。在此一时期流行的道德使许多后来不得不强加的慎重成为不必要,人们不怕独裁官会滥权或在任期后保有权力。相反,这一巨大的权力对那些执掌的人来说好象是一个负担,因为他们总是试图尽快放弃这一权力,好象取代法律于自己实有太多的困难和危险。

这种最高官职的不智使用在罗马共和制早期之所以为人诟病,不是因为其中权力被滥用的任何危险,而是因为这一官职变得廉价而轻易。因为,只要独裁官制随便地就能在选举、奉献、和纯粹的正常公事时使用,就有一种危险使它在需要的时候不那么可怕,而人们就会习惯地认为它只是用于空洞仪式中的空洞的头衔。

接近共和制的末期,罗马人变得更加小心,就象他们以前随便滥用独裁官制一样,几无理智地避免使用独裁官制。很容易看出他们的恐惧是毫无根据的,当时罗马首都的虚弱使其不至于受到城里官僚的危害,在一些情形下独裁官可以保卫公共自由而不可能试图破坏这一自由,罗马的锁链是在它的军队中成形的,而非罗马自身打造;玛瑞乌斯(Marius)对舒拉(Sulla)、庞贝(Pompey)对凯撒的微弱抵抗,清楚地显示了在外部力量压迫下内部权威的可能做为。

这一误解使罗马人犯了巨大的错误,比如,举一个例子,在卡特莱恩【译注1】事件中不曾指定独裁官;因为只有城市自身,最多是意大利一省卷入,一个由法律授予无限大权的独裁官,就可轻易平定此一阴谋,而实际上,这一事件是因一系列人所难测的偶然事件幸运地得到解决。

元老院不是指定独裁官,而只是把自己的所有权力都转给了执政官。结果,西塞罗不得不在关键的时刻超越其权限以便有效行动,虽然他的行动一开始曾为人大声叫好,他后来却公正地被人指斥要为违法地使民众流血负责,这种责备对独裁官是不可能适用的。但是,执政官的雄辩一扫所有的反对呼声;作为罗马人的他,更爱自己的荣誉而非他的祖国,更关心自己得到所有应得的荣耀而不是寻找最确定而合法的方式来拯救国家【原注2】。因此,他被人公正地戴上罗马解放者的桂冠,也要公正地为其破坏法律而受罚。不论他从流放归来时拥有多么的辉煌,无疑,那是一种赦免。

但是,不论这一强大的职权是如何授权的,把其限制在不能延长的一段非常短的时期是极为重要的。在导致独裁官制的危机中,国家要么是很快被消灭要么是很快被拯救,在危机过后,独裁官如非暴政就是无用。在罗马,独裁官任命限期半年,他们大多在任期结束前自己辞职告退。如果任期再长,他们会试图延长任期,如有一年任期的十人委员会。独裁官的任期只要足够应付产生其任命的危机就行了,这使他没有时间考虑其他的计划。--------【原注1】提名是夜间秘密进行的,好象把个人放在法律之上是非常可耻的一件事。【原注2】如果他提议独裁官,他自己就不确定能否得到荣耀;他不敢提名自己做独裁官,也不确定他的同事会否提名他。【译注1】Catiline(公元前108-62年),罗马政治家阴谋家。他两次试图参选执政官,一次因被人误指玩忽职守而落败,第二次,他面对演说家西塞罗和保守党的全力阻抗而再次落败。他试图武装夺取执政官一职。西塞罗在得知阴谋后,不顾凯撒的请求,逮捕并处死了在罗马的阴谋同伙。卡特莱恩逃走后并不投降,一个月后,他在战争中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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