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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二鸦”、洋务运动1

作者:    更新时间:2014-07-26 11:05:47

★【因“修约”引发的“二鸦”】★

鸦战订立的涉外条约中,有“恐不无稍有变动之处,应俟(sì)十二年后两国派员公平酌办”等语。后十多年,英国拉上美、法,向清廷的五口通商大臣,提出“修约”要求。

当时,该职官照例由两广总督兼任,但对于这一合法合理的要求,广督叶名琛(chēn)置若罔闻,不予答理。

按:叶督态度,非但其一人。如五口通商根本上对中国有利,但广州竟十多年拒绝英人入城,所有外国人都只能居住在城外的十三行街。此类行径明明属于违约,旧教材却认为是广州人民的“爱国壮举”,赞颂“民族大义”,对其得逞称为“胜利”,可谓蠢极。

1856年10月,广东水师强登一走私船搜捕,因该船在香港注册,挂英国国旗,遭英方抗议。叶名琛放回所捕者,但拒绝道歉。英以此为借口,发动战争。

同年2月,广西也发生法国神父被知县非法处死事件。法接受英建议,两国组成联军,进犯广州。因战争系鸦战之延续,史称第二次鸦片战争。

两年后,英法联军俘获叶督,送往印度,继而兵舰北上。

按:教科书多嘲叶督“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其实,他之不战,是因朝廷规定“不开边衅”;不守,乃一无兵力二无钱财;不和,表示决不妥协;不走,督署遭炮轰,镇定整理文件,没有逃跑;不降,分明是气节;不死,被俘后没必要自杀,还准备被送到英国后与英王面争,押至印度恒河口后,写诗署名“海上苏武”,矢志不吃外国东西,所带粮尽,绝食八日死。知此真情,你还嘲他?

然而,此人一味主张“剿夷”,顽愚拒绝与英法平等协商,实为“二鸦”第一点火人。

 

★【俄、美“调停”,《天津条约》】★

俄、美企图分羹,出面“调停”,1858年2月,四国公使照会清廷,要求派出代表至上海谈判,遭拒。

5月,英法联军攻占大沽口,侵入天津郊外;俄国重兵逼进东北,提出领土要求,黑龙江将军与之签订了《瑷珲条约》。

6月,四国与清廷草签《天津条约》,主要内容是外国公使长驻北京;外国商船可深入长江;外国人可在中国内地游历、经商和传教;在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领事对犯法洋人有裁判权;赔银英400、法200万两银等。

双方约定,呈请本国政府签字盖玺后,明年在北京换约。

 

★【帝悔约定,战火再起】★

一年后,应当换约了,但年轻无能的咸丰,为皇帝面子,骤然反悔,尤外国公使驻京一条,认为无异朝廷“为外夷所监守”,太没尊严,宁可“全免”海关税收(!),也不能答应。其时欧洲各国互派公使、设使领馆协助商务已成国际通例。

1859年6月,咸丰与蒙古王爷僧格林沁密谋,在大沽口袭击敌舰,大捷,随即宣布:《天津条约》作废!

英法恼怒,克大沽,陷天津,犯北京,要求赔款增加一倍,加开天津口岸。

此事与其他许多例子,可见清廷外交之幼稚荒唐,奸诈野蛮,加上无视协议条款,反复毁约,杀外交人员和传教士,导致列强对中国的态度和对日本有极大区别。

 

本章节以下段目:

●【咸丰“北狩”,圆明园火烧】●

●【《北京条约》】●

●【跪,还是不跪?这是个问题】●

●【咸丰死在热河】●

●【林肯何许人】●

●【非暴力】●

●【沙俄趁火打劫】●

●【“师夷长技以制夷”】●

●【徐继畬(yú)与《瀛寰志略》】●

●【顺便说蒲安臣——外国人任清廷使臣】●

●【中国第一位驻外使臣——郭嵩焘】●

●【奕訢上《统筹全局折》】●

●【洋务运动】●

●【“国有”与“民营”】●

●【重工业的发轫与近代化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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