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作者:(法)福楼拜    更新时间:2013-11-12 10:00:28

致路易丝•科莱 1853年8月26日

艺术的境界。鞋子与文学。

人并不比跳蚤重要。我们的欢乐和我们的痛苦都应当被我们的作品吸收。太阳一出,朝露变成云雾升腾,谁也认不出朝露了!

人在写关于自己的东西时,一气呵成的句子可以是精彩的句子(抒情性顺着天然的倾向很容易产生效果),然而却缺乏总体的协调。重复比比皆是,还有大量的重述、陈词滥调、平庸的词组。相反,人们在写想象的事物时,一切都必须来自构思,哪怕一个小逗点都取决于总的提纲,作者的注意力便自动转向。既不能失去广阔的视野,同时又要关照自己的脚下。写细节最是酷刑,尤其在大家像我一样喜欢写细节的时候。珍珠组成项链,但穿成项链的是线。然而,用线穿珍珠而又不丢一颗珠子,另一只手还要一直拿稳线,那可得使出全部的解数。

依我之见,艺术的最高境界(也是最困难之处)既非另人发笑或哭泣,也非让人动情或发怒,而是像大自然那样行事,即引起思索。因此一切杰作都具有这个品质。它们看上去很客观,但却颇费琢磨。在写作手法上,它们像峭壁一般巍然屹立,像海洋一般波涛汹涌;它们像树木一样叶满枝头、苍翠欲滴、喃喃细语,像沙漠一样苍凉,像天空一样湛蓝。我感觉荷马、拉伯雷、米开朗琪罗、莎士比亚、歌德似乎显得冷酷无情。那是无底的、无边的、多重的。从小孔可以窥见悬崖,崖底漆黑,令人晕眩。与此同时,却有某种异常清淡柔和的东西超然笼罩着总体!那是辉煌的光彩,是太阳的微笑,那是宁静!是宁静!却非常刺激,那里有颈下垂皮,好似勒孔特的《牛》。

勒孔特•德•李勒(Leconte de Lisle,1818—1894),生于印度洋的一个法属岛屿留尼汪。法国象征主义文学前驱,帕尔纳斯派诗人的代表人物。其主要作品有《古代诗篇》、《蛮族诗集》、《悲剧诗》等。

李勒的诗歌美学理论成了帕尔纳斯派的纲领,在《古代诗篇》的序言中,李勒提出了“艺术非个人化”、“艺术与科学联姻”和“追求完美诗艺”的主张。他认为诗必须“非个人化”,必须抛弃个人情感,浪漫主义的感情泛滥是肤浅的。现在的诗人是博学的一代,必须走“时代的智慧之路”,即科学与实证的道路。诗人的任务不再是像浪漫主义那样用想象去揭示过去,而是依靠最新的材料重现客观的实在。艺术与科学长期分离的状态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李勒指责浪漫主义不注重诗的形式美,他认为艺术最高和唯一的任务是实现美,他强调语言的准确、整洁和诗歌形式的完美,认为诗必须向造型艺术靠拢,讲究色彩的清晰和线条的有力。然而,李勒提出的这些艺术主张显得过于苛刻,有时连他自己也难以做到。他提倡无动于衷,非个人化,但他的诗尽管表面上冷静严肃,实际上却流露出种种复杂的感情和倾向。他在《古代的诗》中哀惋希腊文化的衰落;他在《蛮夷的诗》中追忆和怀念童年和家乡。但李勒把这种感情客观化了,并试图深藏于心底,不愿献出来供众人欣赏和评说。

李勒的诗语言简洁,音韵和谐,线条明晰有力,风格冷静,表现出一种庄严的美和雕像般的刚劲。他以古文化和大自然为主要题材,尤其擅长写热带动物,他那首著名的《美洲虎的梦》把热带地区的色彩、温度租光与影的反差以及猛兽的神态举止描写得栩栩如生,集中体现了李勒描写动物和异国风光的特长。《牛》则以冷峻的笔调描写了阳光底下正午的风景,庄重,神秘,宁静,令人想入非非。

比如,费加罗与桑丘相比是怎样蹩脚的创作!读者可以怎样对桑丘进行遐想呀:他骑在毛驴上,吃着生葱,一边纠缠警察,一边同他的主人闲聊。大家还可以看见西班牙的公路,别的作品可没有描写过那些公路。但费加罗,他在哪里?在法兰西歌剧院里。所谓社会文学。而我却认为应当憎恨社会文学。我就恨它,我,此时此刻。

费加罗,博马舍的剧本《费加罗的婚礼》中的主人公。

我喜欢有汗味的作品,在这样的作品里可以透过内衣看见肌肉,这种作品赤脚走路,赤脚走路比穿靴子走路困难,靴子是为脚痛风病人所用的模子:病人穿这种靴子可以掩藏他们畸形的脚趾和各种各样的变形。

我不是法兰西学院的教授,这该多么遗憾!否则我会在那里就靴子比作文学这个重大问题上一课。我会说:“是的,靴子乃是一个世界,”云云。就古希腊演员穿的厚底靴和便鞋等等可以作多么有趣的对照呀!

便鞋,那是多么漂亮的词!它给人何等深刻的印象!是不是?有一种便鞋脚尖翘得高高的,像月牙儿,上面缀满光芒四射的闪光片和臃肿的豪华饰物,看上去很像印度的诗。这种鞋来自恒河。人们穿上它在塔里,在被香炉烟熏得漆黑的芦荟地板上走路;在后宫和闺房里,这种有麝香味的便鞋在绣着不规则的阿拉伯装饰图案的地毯上闲逛。这让人想到没完没了的颂歌,想到餍足的爱……埃及、北非等地的农夫穿的马库勃鞋圆得像骆驼的脚,黄得像金子,缝线很粗,将脚踝裹得紧紧的,那是家长和牧人穿的鞋,很能抵挡灰尘。整个中国不都穿着中国式的衬粉红锦缎的鞋,鞋面绣有猫的图案?

希腊人以他们的造型天才在亭阁里的阿波罗塑像脚上交错的带子间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他们的雅趣。那是装饰和裸体怎样美妙的结合呀!实质和形式多么和谐!脚与鞋,或曰鞋与脚等珠联璧合!

中世纪的硬派诗(往往是单韵诗)与当年武士们穿的整块材料制作的铁鞋(鞋上有六寸长的马刺,马刺上配有令人生畏的星型小轮,那简直是令人尴尬和不快的复合体)之间岂非有明显的关系?

卡冈都亚的鞋用四百零六古尺紫红色天鹅绒制作,鞋边巧妙地撕成对称的一溜均匀的圆柱体。我从中看到了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艺术。路易十三式的鞋口大,缀满饰带和绒球,酷似花盆,它让我想起朗布绮夫人的公馆,和她的客人斯居戴利、马利尼。但旁边还有一把罗马式剑柄的西班牙式长剑——高乃依。

卡冈都亚,指拉伯雷的小说《巨人传》中的主人公之一。

朗布绮夫人(1588-1655),十七世纪著名贵妇,常在其公馆举办政治家和文学家聚会。

在路易十四时期,文学的长袜拉得很挺!褐色的长袜。看得见腿肚。皮鞋的鞋头是方的(拉布吕埃尔,布瓦洛),也还有几双结识的马靴,外形庄丽而且耐用(博叙哀、莫里哀)。后来,大家穿尖头鞋,那是摄政时期的文学(《吉尔•布拉斯》)。后来人们节约皮革,于是形式(又一个文字游戏!)推展到如此反自然主义的夸张程度,几乎和中国并驾齐驱(至少想象力得除外)了。那时的文学矫揉造作、轻浮、不自然。鞋跟高得失去了平衡,没有了根基。另方面,人们又将腿肚填上垫料,真乃是具有哲理的松软填充(雷那尔、马蒙代尔,等等)。学院式的赶走了诗意的;带扣占了上风(德•拉阿普主教大人)。如今我等已沉湎于蹩脚鞋匠的无政府主义。我们穿过护腿铠甲、鹿皮鞋、尖长的翘头鞋。我在布列塔尼人彼特-施瓦利叶和爱弥尔•苏威斯特先生累赘的句子里听到了克尔特人的木底皮面套鞋发出的讨厌的声音。贝朗瑞写女工的高帮皮鞋连鞋带都磨破了;欧仁•苏把持刀杀人者没有后跟的难看的脏鞋表现得太过分。一个有残羹生菜味;另一个有阴沟味。一位的句子上有油脂污点;另一位的文笔自始自终都有大粪的痕迹。有人曾去外国寻找新东西,但这新东西也已陈旧(我们照老一套工作)。嫁接俄罗斯文学、拉普兰文学、瓦拉几亚文学和挪威文学都失败了(昂培尔、马尔弥叶以及《两世界杂志》的其他珍品)。圣伯夫拾起最没有价值的破衣烂衫,将它们缝补起来;他蔑视大家所熟悉的,加一些线和糨糊,继续干他的小买卖(红色后跟死灰复燃,蓬巴杜尔式和阿尔塞讷•乌塞式等等)。因此,必须把这些垃圾抛进水里,重新穿上牢固的靴子或赤脚,尤其要把我这皮匠的离题话就此打住。这些离题话从什么鬼地方来的?无疑来自我今晚喝的一杯让人毛骨悚然的朗姆酒。

《吉尔•布拉斯》,法国作家勒萨日(1668-1747)的小说。

雷那尔,即雷那尔神甫(1713-1796),法国历史家和哲学家。曾著《东西印度殖民地商行的政治哲学史》。此书算得上是哲学十字军东征的战争机器之一。

彼特-施瓦利叶(1812-1863),法国记者和多题材作家。

爱弥尔•苏威斯特(1806-1854)曾写过六十部小说、历史、戏剧及伦理、哲学著作。

持刀杀人者,指欧仁•苏的小说《巴黎的秘密》中的人物。

拉普兰,是斯堪的纳维亚北部地区。

瓦拉几亚,是罗马尼亚南部地区。

昂培尔,即小昂培尔(1800-1864)法国著名旅行家、教授,曾写《论诗歌历史》。

马尔弥叶(1809-1892)也是著名旅行家,曾翻译过歌德和席勒的剧作。

版权方授权华语文学发布,侵权必究
(快捷键←)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