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讲的是马克·阿勃莱特在他的朋友面前冒充他的弟弟罗伯特的故事。马克是红房子的主人。这是一座典型的英国乡间宅邸,花草遍地,大门口还有一所看门人的小屋。他的秘书鼓励、怂恿他冒充自己的弟弟,因为如果他冒充成功,他的秘书就要下手杀害他。红房子一带的人谁也没有见过罗伯特,他去澳大利亚已有十五年,他们只知道他有不务正业的浪荡公子的名声。有一封罗伯特寄来的信曾经被谈起过(但从来没有被拿出来过),信上说他要来了。马克已作了暗示:这不会是件愉快的事。一天下午,传说中的那个罗伯特来了,向两个佣人表明了自己的身份,被带到了书房里,马克(根据后来传讯时的证词)跟着进去了。接着,罗伯特就被发现躺在地板上死了,脸部有个枪弹洞,马克当然就此销声匿迹。警察闻讯赶来,怀疑凶手一定是马克,把尸体搬走,进行调查,接着进行传讯。
米尔恩是意识到了一个非常困难的障碍的,他竭力想越过它。既然马克一扮作罗伯特出现,他的秘书就要杀害他,那么冒充的事就必须继续下去,瞒过警察。而且既然红房子一带的人都很熟知马克,伪装就很必要。因此,马克的胡子被剃去了,他的手被弄得很粗糙(根据证词——"不是一个老爷的指甲修剪整齐的手"),用了粗哑的嗓子,做出粗野的举止。
但这还不够。警察要查验尸体、尸体所穿的衣服和口袋里所有的东西,因此这所有的一切都不能使人想到马克头上去。因此,米尔恩想方设法拼命要使人相信这样的动机:马克是个极其自负的表演家,他想把这个角色演得非常彻底,甚至伪装到了袜子和内衣上(秘书把制造厂家的商标都拆了下来),就像一个江湖演员为了演好奥赛罗把全身都涂黑了一样。如果故事能在读者那里得售(销售记录证明一定是得售了),米尔恩估计它就站得住脚了。但是不论这个故事的结构是多么单薄,它是作为逻辑推理问题被提供给读者的。
如果不是逻辑推理问题,那么它就什么都不是了,因为别的什么它都算不上。如果情节牵强,你甚至不能把它当作一部轻松的小说来读,因为它没有故事。如果逻辑推理问题中没有真实情况和能自圆其说的因素,它就不成其为逻辑推理问题。如果逻辑是个错觉,那么就没有东西可以推理。如果冒充身份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一告诉读者就冒充不成,那么整个事情就是弄虚作假的——不是有意的弄虚作假,因为米尔恩如果知道他会遇到什么困难,他就不会写这个故事了。他所遇到的是一些致命的问题,他连其中一个也没有考虑过。不经意的读者显然也是如此,他们喜欢这个故事,因此愿意相信它。但是不能要求读者都知道生活的现实,作家才是这方面的专家。这位作家所忽略的有下面这几点:
1.验尸官召集陪审团举行正式传讯,但对尸体没有提出法律上合格的身份证明。一般大城市里的验尸官对于一具无法验明身份的尸体也是会举行传讯的,只要这种传讯的记录具有价值或可能具有价值(火灾、惨祸、谋杀的证据,等等)。但这里并不存在这种理由,也没有人认明尸体。有两个证人说,该人自称罗伯特·阿勃莱特。这仅仅是假定,只有在没有出现与此相矛盾的证据的情况下才有效。验明身份是传讯的前提。即使死了以后,一个人也有拥有自己身份的权利。只要以人力办得到,验尸官就要保证实现这种权利,否则就是玩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