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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G·K·切斯特顿    更新时间:2013-09-09 15:39:31

布朗神父抬起头来专心倾听。

“这就像一座山从地面上走开,或者月亮从天上落下来一样不可思议。不过,我当然知道,只要一碰,就会使它落下去。守着这事的困惑,我一阵风似地冲下花园小路,僻僻啪啪穿过树篱,仿佛它是一张蜘蛛网。这树篱很薄,大概只有一根树枝厚,不过整整齐齐,从来没人碰过,就当花园的墙。在海滩上,我发现那块岩石从它的支撑点上滑落下来。可怜的哈里·得鲁斯压在它的底下,像失事船骸一样地躺着,一只胳膊像拥抱一样的围着石块,好像是他把它拉下来倒在自己身上的。旁边广袤的棕色沙滩上,他用狂乱的字体写出这句话:命运之石倒在傻瓜身上。”

“是上校的遗嘱造成的。”布朗神父评论说,“年轻人把一切希望都押在唐纳德失宠由他替补这样的赌注上,因为除去唐纳德之外,就只有他兄弟俩是近亲。尤其因为他伯父这天请了律师又请他们去,对他们非常热情的接待,更使他认定他会在遗嘱中代替唐纳德,因为他哥哥太老实了。这一宝押不准的话,他就完蛋了。他丢掉了印度警察局的工作,在蒙特卡里输得精光。只有老德鲁斯死了,他才会从他认定有他一份的遗产中得救。在他杀了他的伯父之后,却发现自己一无所得,自然只有自杀了。”

“喂,等一下,”法因斯瞪大了眼,喊道,“你讲得太快,我跟不上。”

“谈到遗嘱,顺便说点小事。”布朗神父继续平静地说,“在我们谈论大问题之前,为了怕我忘记,我想对有关医生名字的事,作一点简单说明。根据我的历史知识,医生实际是法国贵族,头衔是德维隆侯爵。但他又是热忱的共和主义者。他放弃爵号,恢复已被忘却的原来家族姓氏,就是瓦伦丁。正如(法国大革命)这本书上写的——‘你的里凯蒂公民身份,使欧洲困惑了十天。’所指的是米拉博伯爵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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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里凯蒂(Riquette):法国十八世纪的革命派政治家米拉博伯爵(Comte Mirabeau)的家族姓氏。米拉博(1749——1791)在法国革命前放弃了爵号,恢复家族姓氏。此处,布朗神父是说瓦伦丁医生的名字问题与米拉博相同。他引用的句子是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所著《法国大革命》书中的一段。原文为:“以你的里凯蒂姓氏,你使欧洲相互矛盾了三天”——原注删节。

“你讲了些什么?”年轻人茫茫然地问。

“不讲那么多了。”神父说,“总之,改名换姓十次有九次是不诚实的行为。不过这次却是狂热的高尚行为。这也就是他讽刺美国人没名字改的理由——美国人没头衔好改。在英国哈延顿,侯爵永远不能成为哈延顿先生。但是在法国德维隆侯爵就可以成为德维隆先生,或是瓦伦丁先生。所以这看起来就像改名换姓。”

“那么他要杀什么人呢?”法因斯追问。

“杀什么人,也来自法国贵族的习俗。医生是说,他要向佛洛伊德挑战决斗。姑娘是尽力说服他别这么做。”

“啊,我明白了。”法因斯若有所悟,近乎于喊叫地说道,“现在我理解她所说的话的意思了。”

“这又是从何说起的?”他的朋友微笑着问道。

“哦,”年轻人说:“这是刚好在我发现那个可怜人的尸体之前碰上的事,先前只顾谈哈里的悲剧,让我把这事忘记了。我想如果你亲眼看到这个悲惨结局,也许你也会把这段小小的浪漫插曲给忘记的。”

当我走上通往凉亭的小路时,我遇到德鲁斯小姐和瓦伦丁医生在散步。她当然是身穿丧服,医生则是一身黑色礼服在参加葬礼。但是他们的面容可不像是参加葬礼或服丧的。我还从来没看到过任何男女比他俩更喜气洋洋,更欢天喜地的了。他们停下来向我致敬,她告诉我他们已经结婚,现在住在近郊一所小房子里,医生在那里继续开业。这使我有点惊讶,因为我知道,根据她老父亲的最后遗嘱,已把所有财产,包括房子和花园,都留给了她,只有少量的钱留给她弟弟。当我暗示这一点时,她只是笑了笑,说:‘哦,我们已经全部放弃,我丈夫不喜欢女继承人。’当我听到他们真的坚持把全部财产还给可怜的唐纳德的时候,我真的有点吃惊。我希望唐纳德受到这次对他有益的打击后,能够明智地处理好这笔财产。从此别再和狂饮豪赌的哈里搅在一起,因为当时我还不知道哈里已经自杀。她随后说的话我当时不太理解,但我现在明白了。”

“她说:‘我希望这个红头发傻瓜别再为遗嘱大惊小怪。我的丈夫为了他的原则,情愿放弃与十字军同样古老的家族纹徽和贵族头衔。而这傻瓜却以为这样的人会为了一笔遗赠在花园凉亭里杀害一个老人?’她笑了笑说道,‘我的丈夫除了决斗这种方式之外,不会杀害任何人。而且他一直没有委托他的朋友去找对方的秘书①。’现在我总算明白她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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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指决斗时挑战方的代表去向被挑战方正式宣战,并商谈决斗时间、地点及武器等事宜——译者

“不过,我对她的意思只明白一部分,”布朗神父说,“她说秘书为遗嘱大惊小怪,准确点说,她是什么意思?”

法因斯回答的时候笑了,“布朗神父,我希望让你先了解了解这个秘书。对你来说,看着他把事情弄成一团糟的样子,会是一种乐趣。在服丧的房子里,他把一切事都弄得忙忙碌碌,把葬礼办成了最辉煌的运动会,使葬礼充满活力与热情。只要真的出了事,谁也拦不住他这么干。我已经告诉过你,过去他是怎样监督园丁的,就像是他在管理花园似的。还有他如何在法律方面指导律师等等。不必说,他也在外科业务方面指导外科医生。但由于这个外科医生是瓦伦丁,你就完全可以肯定,他的这种指导结果,会变成为指控瓦伦丁干了一些比庸医杀人还要恶毒的事。

“这个秘书在他那满头红头发的脑袋里,认死了是医生犯的这个罪。于是警察来到的时候,他趾高气扬,劲头十足。还用我说吗?他在现场成了最伟大的业余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智力超群,胜过苏格兰场的任何人,并因而骄傲得蔑视警探。哪会像德鲁斯上校的秘书那样,居然蔑视起调查上校凶杀案的警察来了。

“我说过观察他是件乐事。他带着一副大大咧咧的神态,到处踱来踱去。有时向后一甩他那满头红发,很不耐烦地用三言两语打发警察的问题。他这几天的行为把上校的女儿气得要死。当然,他对案情有他的说法,尽管只能是空谈而已。他属于书本上描绘的那种角色,逗人乐的地方多于烦恼人的地方。”

“他的说法是什么?”神父问。

“哦,满带劲的。”法因斯说话时情绪不那么高。“要是他的说法能稍稍站住脚,哪怕站住脚十分钟,他就会成为值得称道的,有新闻价值的报道对象了。他说当他们在花园凉亭里发现上校时,上校还没死。是医生借口把衣服割开,用外科医疗器械杀死的。”

“我明白了,”神父说,“我想上校是脸朝下平卧在地上的,像是午睡的样子。”

报信人继续说:“当我在命运之石底下发现哈里的尸体之后,整个事情就像被炸药炸开了似的。这太妙了,看那个无事生非的小子怎么说吧?我相信,佛洛伊德本来会把他的伟大想法在报纸上发表的,也许还会要求逮捕医生的。说来说去,还是书归正传吧!我想哈里自杀是仟侮。但是整个经过,他是怎么作的案,还是没有人知道呢。”

神父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谦虚地说:“我想我倒知道了整个经过。”

法因斯瞪圆了眼睛,望着神父叫道:“可是,怎么呢?你怎么会知道经过呢?你怎么能肯定你知道的经过就是真相?你一直坐在一百英里外的地方,写你的讲道文章。而你现在告诉我你已知道事件的真相了。如果你真地得出了结果,那你究竟是从什么地方着手的?你知道的经过是怎样开始的?”

布朗神父突然跳了起来,激动得很不寻常。他喊出的第一声就像是炸弹炸了一样

“那条狗”,他喊道:“当然是那条狗。如果你适当注意那条狗在海滩上的表现的话,你已经掌握全部经过了。”

法因斯眼睛瞪得更圆了,“可是你以前告诉过我,我对狗的感觉是废话。狗与此事无关。”

“那条狗和这个案子关系很大。”神父说,“只要你拿狗当狗一样看待,而不是像全能天主审判人那样来看待它,你早就该发现事实真相了。”

他有点尴尬地停了一会儿,然后面带动情的神色,道歉说:“事实是我碰巧喜欢狗。但我觉得,在人们对狗迷信而产生的耀眼光辉中,根本没有人真地了解可怜的狗。咱们还是从小事开始吧,从那条狗对律师的狂吠和对秘书的咆哮说起。

“你问我怎么能在一百英里远的地方推测出事情真相。老实说这大部分应归功于你。因为你把这两个人的情况介绍得很清楚,使我能知道他们是哪种类型的人。像特里尔这样的人,经常皱眉头,忽然又会微笑。又好摆弄东西,特别是好摆弄脖子下面的东西。这是个容易局促不安的神经质的人。我相信,那个工作很有效率的秘书,是个容易激动又容易受惊的人,这些花旗化活跃分子经常是这样的。否则的话,他就不会在听到珍妮特·德鲁斯尖叫的时候,把手在剪刀上割破,把剪刀掉在地上。

“狗恨神经质的人,我不知道神经质的人是否也会使狗神经过敏起来。或者是否因为它终究是畜生,就有点獚行霸道。或者是否因为它不受人喜欢而虚荣心受到了伤害(狗的虚荣心还是很大的哩)。这些都可能是引起狗反常的原因。但是,在可怜的诺克斯对这两个人的敌对情绪中,除了因他们怕它而使它不喜欢他们外,其他什么原因都不存在。

“我知道你很聪明,没有一个有理智的人会嘲笑别人的聪明。但是我有时候想,你聪明过头,无法理解动物,有时又无法理解人,特别是在人的行动简直和动物一样的时候。动物是缺乏想象力,只讲求实际的,他们生活在一个按照规律自行其是的世界里。拿这个案件来说,一条狗对一个人狂吠,而一个人从狗这里跑开。你还不至于头脑简单到看不出这样一个事实:狗狂吠因为他不喜欢这个人,这个人逃跑是因为他怕这条狗。他们没有其他动机,也不需要有什么动机。而你非得把心理奥秘加进去不可,认为狗有超自然的视力,是命运的神秘代言人。你非要认为那个人不是逃避狗的牙齿,而是逃避刽子手的搜索。如果你终于想通了,那么所有这些更深一层的心理奥秘就都是不可能的。”

“如果这条狗真的自觉认出了杀害它主人的凶手,它就不会站在那里汪汪乱叫,像在茶话会上对一个副本堂神父乱叫一样。它可能会扑向这个人的喉管。另一方面,你真地认为有一个人硬起心肠谋杀了自己的老朋友,然后走出去,在老朋友女儿和验尸医生眼皮底下,对老朋友家人微笑。这样一个人会因为狗对他叫,就悔之不及,躬起身子跑掉吗?他也许会像一些悲剧故事中所说的那样灵魂受到震动。但是他不会发疯一般地冲出花园,逃避明知不会讲话的推一见证。人们只有在害怕狗的牙齿而不是灵魂受到震动的时候,才会克斯认为这次游戏有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它回来是要严肃地控告手杖的行为,这种事以前从来没发生过,从来没有哪条高贵杰出的狗,遭受过一根老朽手杖的如此对待。”

“啊?手杖怎么了?”年轻人问。

“它沉下去了。”布朗神父说。

法因斯什么也没说,只是继续呆望。倒是神父继续讲话。

“它沉下去是因为它不是一根真正的手杖,而是一根钢棒,棒身边缘扁平而薄,端头是尖的,这是剑杖。我想,从来还没有哪个凶手能把凶器这么神奇而又自然地销毁掉——把凶器在抛给一头拾獚的幌子下销毁在海里。”

“我开始明白你的意思了。”法因斯承认,“但即使是一根剑杖,我却猜不出他是怎么使用的。”

“就在上次你开始讲案情的时候,你说上校死在花园凉亭里,我就有一种猜测。你说上校穿的是自上衣,我又有了一种猜测。但是由于医生验尸说是短匕首刺死的,这就使案情复杂起来,我的猜测和案情对不上号。因为上校送律师出凉亭之后,就一个人呆在凉亭里。花园里,住房里,众目睽睽,再没有一个人接近过凉亭。那么凶手是如何潜入凉亭用短匕首刺杀上校的呢?难解之谜就在这里。如果早想到凶器是双刃长剑,这案子可能早就解决了。”

神父向后靠去,望着天花板,继续顺着他原来的思路说:“我把花园凉亭、白上衣和双刃长剑联想起来,又有了一种尚不能确定的猜测。但是,谁有这种机会和可能呢?应该说任何人都没有。后来你说到你和两个年轻的德路斯从海边回来的时候,哈里落在你们后边十几步,在树篱下面忙活他的烟斗。我的猜测便又推进了一步。等我看到你画的草图之后,我的猜测就不仅是猜测了。因为哈里所站的地方就是那个凉亭。除掉不可能的,剩下来的就是肯定的了。花园里没有一个人接近凉亭,外边你和赫伯特始终在一起,所以不会是赫伯特。只有哈里那个时候落在你们后面,在树篱下面呆了一两分钟,只有他才有作案的机会。但我不知道他有没有长剑以及如何隐藏凶器。如今诺克斯把这一环连接起来了。”

室内一阵沉寂,法因斯默然无语,神父继续说:“我听你说过,上校的遗嘱内容作了改动,那么我知道,这之后一个赌徒在彻底失败走投无路的时候会干什么。但还是迟了。”

法因斯几乎跳起来。他问:“他在那里怎么作案?”

“像《黄屋》这类侦探小说中①谈到的,说一个人被人发现死在无人能进得去的封闭房屋里。这些情节都不适用于现在这个案子,因为这是花园凉亭。我们谈到黄屋或什么屋的时候,意思是房间四面墙是相同的并且不能穿透的。但是花园凉亭就不是这样修建的。就像本案的这座凉亭,他的四周是由紧密交织的树篱修建成的,中间到处有很多空隙。德路斯上校坐的柳条椅,椅背上也有空隙。从你画的草图看,凉亭的枝条板墙靠树篱,柳条椅背又紧靠枝条板墙;从树篱外滑到柳条椅背的直线距离也就一英尺多点。因为你刚才说过,树篱很薄,人站在树篱外边,从枝条叶丛的空隙中,可以很容易地看到上校的白上衣,就像一个白色靶子一样显眼。”

①《黄屋》即法国侦探小说家加斯东·勒鲁(1868——1928)写的《黄屋的秘密》(1907年出版,翌年译为英文在英国出版)。布朗神父所指即为此书。

法因斯微微颤抖一下说:“你是说哈里在那里拔出剑来穿过树篱刺进那个白靶子。这真是个奇特的机会,也是个突然的决定。此外,他不能肯定老头子是否把钱传给了他,事实上也没有传给他。”

布朗神父的脸色兴奋起来。

“你误解了这个人的性格,”他像透视过这个人似的,“这个人是属于胆大妄为的赌徒类型。在他的想法中,唐纳德失宠了,老头子请了律师来,同时也请了赫伯特和他。老头子对他咧着嘴笑,热情地握手,钱肯定非他莫属了。问题是如何早点到手,以解燃眉之急,但他并没有为此预先设定计划。”

“当他偶然在树篱外看到里面白色上衣身影时,好像全世界的金钱都在他眼前飞舞,使他欲火燃烧。魔鬼对赌徒说,有了这个机会而不敢利用的人是傻瓜。”

他停了一会儿,然后语气沉重,神色郑重地说:

“现在,我们可以尽量想象那场面,好像我们亲眼见到过一样。他站在那里,为魔鬼给他的这个机会而头晕目眩。他抬起头来,看到命运之石的奇异轮廓。那块大险岩,发发可危的悬在另一块上,像金字塔倒过来立在另一座塔尖上。也许这是对他的摇摇欲坠的灵魂的写照。你想象得出吗?这样一个人在这样一个时刻,怎样去理解这样一种信号呢?这信号激起了他行动的念头,要成为人类的摩天大楼,就不要害怕有朝一日会倒塌。不管怎么着,他行动了。

“下一步困难是如何掩盖他的罪行。在随后肯定要进行的搜查中,被人发现一把剑杖,更别说是有血迹的剑杖,将会是致命的物证。如果他把它丢在什么地方,也会被发现,被追踪。即使往海里丢,这一行动也会引人注意,甚至怀疑,除非他能想出什么更好、更自然的方式来处理掉凶器。你知道,他想出了一个办法,一个很好的办法。他是你们三人中唯一一个戴手表的,他告诉你们还不到回去的时间,并催促大家再向前走一会儿,而且开始给拾獚玩丢石子,丢手杖的游戏。他的眼光想必是十分阴沉地落在了荒凉的海滩上,然后才落到了狗身上。”

法因斯点点头,沉思地望着空中。他的思路似乎飘回到了故事的不那么实际的部分中。

“奇怪,”他说,“这条狗还是与这个故事有关。”

“如果狗能讲话的话,它本来差不多可以告诉你这个故事的。我所有的抱怨是因为它不会讲话,你替它编写了它的故事。你让它用人和天神的语言讲话。这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越来越注意到的一些事情的一部分。他出现在所有报纸、谣传、聊天、和口号中——随心所欲,毫无权威可言。人们容易囫囵吞枣地接受这种、那种或者其他未经验证的说法。这些东西湮没掉一切固有的唯理主义和怀疑主义,像海洋一样铺天盖地而来,其名字就叫迷信。”

他突然站了起来,脸色沉重,带着一种不以为然的神情,他仿佛四周只有他一个人似地继续道:“这是不相信天主的第一个结果。丧失常识,不能按事物的本来面目去看待事物。任何人谈论事物,都会弄出许多名堂,并且加以无限的延伸,看着像噩梦里的远景。狗是凶兆,猫是奥秘,猪是吉祥物,甲虫是护身符。从埃及和古印度的多神教里,提出所有这些破烂来,五色俱备。阿努比斯①,还有各式各样的兽神:象啦、蛇啦、鳄鱼啦,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因为你们害怕这句话——他们成了人啦!”

年轻人有点尴尬地站起来,似乎刚刚偶然地听到了一幕戏剧的独白。他对狗喊了一声,然后含含糊糊,满面愉快地道了声再见,就离开了房间。但他不得不对狗连喊两声,因为狗还纹丝不动地呆着,目不转睛地望着布朗神父,就像那头狼望着圣方济各一样②。 

①阿努比斯:埃及神话中引渡亡灭的神,形态为狗头人身。——译者

②圣方济各(1181—1226):意大利天主教圣人,圣方济各传教会的创始人。狼的故事见(圣方济各的小花)一书(十四世纪出版)。圣方济各在隐时,凶禽猛兽俱受其感化,依念其左右。狼亦驯服如家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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