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7)

作者:张翎    更新时间:2014-06-26 19:12:08

路得是鸿屋学堂的福星。

路得来后的第二天,当地一个颇有名望的绸布商人就把自己的女儿送了过来。那人其实早有心送女儿来入学,却因为没有陪读的伴,便一天一天地耽搁下来了。学堂收了这个女孩,第一件事就是放脚 – 这次是路得自告奋勇来放。小路得坐在板凳上,指点着女孩先把脚在温水里泡软了,再把那湿淋淋的一双脚搁在自己的膝盖上,开始解裹脚布。松一圈,歇一歇。歇一歇,再松一圈。自己狠狠地疼过了一次,就很懂得该如何让别人少遭一些罪。女孩嘤嘤地哭着,路得也哭,却没有手软。约翰站在旁边,看着路得既天真又老成的容颜,想起自己和弟弟骑着马在肯塔基的蓝草原上悠然行走的童年,恍然如隔世。便轻轻地捏住了萝丝琳娜的手 – 他知道萝丝琳娜也在哭。在那以后路得还多次给别的女孩放过脚,渐渐地,就不哭了。后来,远近乡邻都知道了学堂不收裹脚女子的规矩,就干脆自己在家先放了脚,再送来读书。半年之后,学堂的女生部就有了二十多个学生。

到第二年,男生女生部加起来,就有了上百人。人一多,就出现了新问题。有的学生住得远,上完课后赶不回家。约翰和萝丝琳娜就请人在学堂旁边盖出一个小房子,分开两处,做男女生宿舍。路得原先和看门人一家住在一起,现在就搬出来,住进了宿舍。

女学生都不识字,所以功课极是简单,无非是从“日月水火山石田土”开始,再加一点日常算术。路得本是极其聪慧的,老师只要在课堂上讲过一遍,就全懂了,竟也不用格外上心。下了课,不温习功课,倒情愿在学堂里帮忙干活。或是帮厨子准备第二天的午饭,或是帮看门人打扫教室,或是回屋做众人的缝补针线杂活。待众人都睡下了,她却久久地点着油灯看书。灯蕊烧短了,发出细碎的爆响,油烟咝咝地熏黑了她的脸颊。躺下来才感觉到她的眼睛其实很是酸痛。

路得看的书是从约翰和萝丝琳娜那里借来的,大都是一些儿童版的圣经故事。比如诺亚如何在洪水来临之前打造方舟,亚伯拉罕如何在祭坛上献亲生儿子以撒,摩西如何领着千军万马跨过红海,约瑟如何因了一件七彩衣引来哥哥们的嫉恨,路得如何跟随婆婆踏上了回归故里的路途,等等等等。这样念了几年的书,路得的英文就很有了些长进。

路得睡得晚,却起得早。洗过脸,梳过头,就独自悄悄地走出了学堂,站在坡上那棵百年槐树底下,眺望通往学堂的那条小路。她看见远处天和地连接的地方,开始有了一丝淡清。淡清渐渐化成一抹粉红,粉红又渐渐化成一坨橙红。她就知道她等的人要来了。果真,那橙红里就走出了一个小小的黑点。

“约翰叔叔”!

路得一路奔跑着下了坡。学堂里所有的学生都管约翰叫“威尔逊先生”,只有路得叫他叔叔。两人在半路上汇合了,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下来,约翰就问路得昨晚看了什么书。路得总有很多问题要问约翰。路得的问题很杂也很刁钻,有的约翰回答出来了,有的约翰却回答不出来。比如路得问圣经里的那个路得为什么要和婆婆一起回乡呢?约翰说那是因为路得敬爱上帝。路得问在别的地方难道不可以敬爱上帝吗?约翰沉吟半晌,才说因为路得爱她丈夫的家乡,爱她丈夫的亲人,也爱她丈夫的神,所以她选择了回乡。路得想了想,又问:路得到底是先爱她丈夫才爱她丈夫的神,还是先爱他丈夫的神才爱她丈夫的呢?约翰无言以对。

路得从怀里掏出一双布鞋来递给约翰,说给你做的。鞋是青直贡呢的面,千层底,针脚纳得极为细致。大环套小环,圈圈层层相绕,如祥云,也如密雨。约翰穿在脚上,严丝合缝,竟像腾云驾雾般舒适温软。就吃了一惊,问这么好的针线本事,哪里学的?你怎么就知道我的尺码呢?路得得意地笑了,说我五岁就开始纳鞋底了 – 我妈教的。我妈看人一眼,就能看准脚的大小。约翰问路得你还记得你妈的样子吗?路得说记得,我刚裹脚的时候,夜里疼醒,就哭。我爸拿了藤条打我。妈就偷偷买了烟土给我抽。那个东西,真止疼。约翰听了,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摸了摸路得的辫子,却半晌无话。

有一天,路得没有在路口迎约翰。约翰一路走到学堂门口,才发现路得一人坐在石阶上哭。约翰问怎么啦?路得站起来,抓住了约翰的手,惶恐从眼角一直溢到指尖。“约翰叔叔,我要死了。那么多的血,怎么也止不住。”路得弯下腰来,约翰就看见了她裤裆里斑斑点点如桃花四溅的血迹。约翰愣了一愣,才说:“快去找史密斯小姐,她会告诉你该怎么办。”路得却只是不肯:“你告诉我是不是真的要死了?”约翰忍不住微微一笑。

“我的孩子,你不会死。你要长大成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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