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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形式主义毁佛教,享乐奢靡建“行宫”

作者:雪漠  发布于:2014-06-23  点击:1568

   



最近,江西南昌“南海行宫”事件,又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与玉林狗肉节齐名,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

   一座城市,为了实现所谓的规模化、现代化,要拆除两座男众寺院和一座女众寺院,要将其合并,搞所谓“南海行宫”。这意味着,南昌地方政府不顾国家的宗教政策,不顾中央正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而随意毁坏宗教场所,竟然将和尚和尼姑,安排到同一座寺庙。这一大胆“设想”,因其无知,所以无畏,给社会带来不小的震动。

   针对“南海行宫”事件,应搜狐网的邀请,我就以一个作家的眼光,对此事件,说几句话。

   首先,“行宫”这一提法,有欠妥当。在中国古代,确实也存在过“行宫”,但那时的“行宫”,特指在京城以外,专供帝王出行时居住的宫室,也指帝王出京后临时居住的官署或住宅。如江苏宿迁市的乾隆行宫,是乾隆皇帝早年下江南时的宿顿之地,现已属国家所有,列入珍贵的文化遗产。而今日的这个“南海行宫”,不知道是让哪个皇帝,哪个伟大领袖,哪个帝王来居住?所以,即使历史上有许多“行宫”,我们也不必一一恢复,就如历史上有许多皇帝,我们不能再恢复帝制一样。

   从“南海行宫”这个名字可以看出,当地领导缺少基本的文化常识。在帝王时代,可能有行宫,但古代的有行宫,并不一定非要在当代重建这个行宫,因为我们国家目前没有皇帝,没有帝王,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是人民的公仆。习近平主席在多次讲话中,一再强调政府部门不要奢华浪费,要清正廉洁,要做实事。目前,中央更是强调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南海行宫”的修建,显然是在顶风做案:1、将三座寺院合为一大“行宫”,是典型的形式主义;2、不顾百姓反对,胡乱规划,是典型的官僚主义;3、将信仰的标志寺院,合并为以前帝王出行时才用得着的“行宫”,是典型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我们想问,修建这个“行宫”,意义何在?目的何在?与宗教究竟有着怎样的必然联系?

   南海行宫,这一名称,听起来很是气派,但行宫不是寺院,更非其他清净之地。三寺并一行宫,这种做法,既违犯宗教政策,又无视中央文件,更不顾百姓反对,是非常荒唐的。

   其次,强行让僧尼同寺,这是对佛教的践踏。了解宗教常识的人都知道,宗教包括四个方面:宗教组织、宗教礼仪、宗教体验、宗教哲学。其中,在宗教组织和宗教礼仪上,是不允许和尚和尼姑同住一个寺院的,僧尼同寺无论怎么做,也是不如法的。这一点,我在《光明大手印》书系(中央编译出版社)中讲述甚多,此处不赘。

   在佛教历史中,虽也出现过大僧和二僧合住一起的个别现象,但那不是常态,只有遇到紧急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时,僧尼可以暂住一寺,但这是一种方便,且有许多相应的戒律要求,绝非和平时期的常态。

   在佛教戒律中,对僧尼有着不同的要求,有着诸多的禁忌性的行为,大僧和二僧必须有独立的道场,有各自的修行场所,遵循各自不同的戒律和行为规范来修行。在古代的佛教中,要求二僧寺院不要离大僧寺院过远,因为出家女众在受比丘尼戒时,必须要由戒律精严的男众比丘来授;在修行上,为方便二僧向大僧请教教义;从人身安全方面考虑,二僧一旦发生意外或遇到侵袭时,可以得到大僧的救助,等等,但即便如此,在佛教中也没有要求僧尼同寺,而是要求两者的寺院不要相距太远。

   在南昌拆除三座寺院,强迫僧尼同寺,这个行为本身,和历史上的一些灭佛运动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和平年代里,在常态情况下,僧和尼怎么能同院?怎么能同寺?这是极为荒唐的做法,是对佛教的亵渎和“恶搞”,是对佛教尊严的一种公然践踏。文革时,可以强迫一些僧人还俗,但现在法制时代,政府不能公然强迫僧尼同寺,以避免招来世人对佛教的误解,引起一些负面影响。

   我们不能用过去搞大跃进的形式来进行宗教性的合并。宗教不是大学。大学可以随意合并,但宗教有其特殊性。在佛教中,不同的寺院,不同的流派,都有着各自不同的规范,有着各自不同的传承和教义,有着各自存在的理由,因其差异性,佛教文化才显得丰富多彩、博大精深。因为众生的根器不同,信仰对象的不同,就需要不同的宗教场所,如果地方政府过多的干预,强行性地让它们合并成一个所谓的“行宫”,这是一种极为粗暴的行为。千年来,佛教一直被世界公认为三大宗教之一,受到世人的信奉和敬仰。所以,在城市化建设中,如果为了好看,为了成规模,或者为了吸引眼球,成为旅游“景点”,而强行性地要求一些寺院合并成所谓的“行宫”,这是不符合佛教教义的,更不符合国家的宗教政策。

   第三,宗教不能充当任何所谓开发项目的“托儿”。雪漠文化网曾进行过一项社会调查,发现现在的很多寺院,在投资商的干预和挤压下,变得很不自由,很多宗教场所已经变成了旅游的“托儿”,变成了一种旅游资源,有的甚至堕落为一个商业场所,异化为当地旅游项目的“华丽外衣”,形成了“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产业链条。有的纯粹是将信仰当成了一种交易、一种买卖。类似这样的行为,根本不符合宗教的精神,不符合宗教教义,是对宗教文化的一种践踏和强暴。某些地方的宗教,已经失去了它本有的尊崇和出离。

   宗教有它自身的一种规则,中央制订过许多相应的政策法规,地方政府应该严格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尊重信仰,不要强迫宗教充当某个项目的“托儿”,不要随意干涉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只要信仰者遵纪守法,不能以任何理由进行非法侵犯。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宗教部门以及各地宗教协会,在宗教建设、和谐社会方面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规范了宗教界的诸多行为,但是也出现了个别地方政府无视宗教政策,而导致了很多不良事件,甚至还出现了许多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不法行为。要知道,无论打着什么样的旗号,有着什么样的目的,如果践踏国家的政策法规,粗暴干扰宗教事务,都是对宪法和法律的一种践踏和蔑视。不能让我在《西夏咒》(作家出版社)中描写的场景,在现实中重演。

   第四,必须尊重传统文化,填补信仰空白。近年来,我们国家对传统文化的关注度提高了很多,政府也在积极倡导建设文化强国,我们国家正处于文化建设时期,我们更需要汲取来自传统文化的营养。

   传统文化也包括儒家、释家和道家,它们有着各自的哲学、行为规范、文化礼仪和相应传承,体现了各自的价值和存在理由。儒释道文化是中国文化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文化力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习近平主席一直在提倡传统文化,在多次讲话中,对宗教文化寄予了极高的评价和认可。

   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我们应该尊重宗教中优秀的东西,不能粗暴地干预宗教内部中不该干预的一些事务,必须尊重信仰,尊重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信仰自由。其中,信仰自由就包括对传统宗教寺院的一种保留。作为一种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信仰者心中的“圣地”,我们不要像对待一般的建筑那样进行强行拆迁。寺院不同于一般的建筑物,它有着不可替代、不可复制的文化内涵。一旦被强行拆除,那信仰者的心灵就会受到损伤,将会成为一种无法弥补的遗憾。任何无视儒释道传统的行为,都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践踏。

   最近,我在凤凰网华人佛教连续刊发了几篇批判玉林狗肉节的文章,其中专门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人类的文化永远要高于人类的行为本身。因为人类的优秀文化,永远是人类的太阳,它可以照亮某个时期、某个历史阶段的人类。孔子的儒家学说之所以能成为中国几千年来的文化基础,就是因为它是一种倡导和平、倡导有序的文化。佛教文化更是一种有序的、提倡和平的、提倡与所有动物和平共处的文化,这种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今,因为文革等多种原因,我们的传统文化已经出现了断裂,很多优秀的传统文化,都面临着消失的危险,这时候需要我们用实际行动来抢救和弘扬传统文化,与时俱进地对其继承和发展,在和平共处的前提下,尊重各种不同的优秀文化,对其保持一种敬畏,不要过多地干涉和侵犯。

   目前,邪教和恐怖主义盛行的原因之一,就是信仰的缺失,在社会中严重出现了“信仰真空”。我们要坚决反对邪教,而反对邪教的主要措施之一,就是支持并尊重真正的宗教信仰。那种非理性地、极端地、粗暴地、无视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对信仰的一种破坏。

   各地政府在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得远远不够,出现了一边倒的现状,这就势必会造成偏差。人们的文化生活和精神需求没有得到及时地引导和提升,其原因就在于正信宗教的话语权,没有真正地影响到一些百姓的世俗生活,真正的信仰还没有深入人心,没有形成一种良好的生活方式,而许多宗教骗子正好钻了这个空子,于是,社会上出现了一波又一波的邪教风潮,倒下一批,又起来一批,周而复始,其主要原因,就是出现了信仰的真空。很显然,在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很多政府投入的力度不大,造成了文化严重滞后于经济的混乱局面。

   暂借此文,我想规劝一些地方政府,在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中,地方政府的某种作为,一定要尊重国家法律,一定要响应中央政策,一定要尊重传统文化,切莫将宗教当托儿。要高瞻远瞩,以更高的文化眼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尽一份应尽的力量。 

  


 ——2014年6月22写于雪漠文化网雪漠禅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