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文学选刊 · 特约评论 | 张楚评约翰·契弗小说
来源:思南文学选刊 选稿:傅亮 作者:张楚 发布于:2020-08-03 点击:769
《思南文学选刊》将陆续邀请书评人对选刊转载的作品进行评论,本文是作家张楚评约翰·契弗小说。《绿荫山盗贼》选自《约翰·契弗短篇小说集》,译林出版社2020年7月版,《思南文学选刊》2020年第3期转载。
弟弟的十四次告别
——约翰·契弗的短篇小说
张楚 | 文
母亲说了,我们这家人历来情意密切。每年夏天我们都去劳德岬避暑。我们的别墅矗立在临海的峭壁上。这次,我们的弟弟,四年没有回家的劳伦斯也带着老婆孩子来了。看来,这将是一次美妙的聚会。还有什么比成年后的兄弟姐妹带着熊孩子们聚会更欢乐的事?
而事实并非如此,如往常一样,劳伦斯从踏上海岛那刻开始,就慢慢挑战着我们的耐性。不妨说说事情是如何一点点变得糟糕的:一、母亲让劳伦斯喝杯马提尼酒,劳伦斯说想喝朗姆酒。二、当安娜姐姐和刚认识的男友去约会时,劳伦斯说,这就是她现在陪着睡觉的人吗?三、当我们在别墅里享受夜色时,劳伦斯说,别墅五年后就要被海水吞没了,他认为在一条沉着的海岸线的峭壁边缘造房子,是个愚蠢透顶的主意。他害怕防波堤倒坍后我们会被淹死。四、劳伦斯没有陪我们打网球,而是在一旁讥讽。五、劳伦斯私下劝告女佣人参加工会,提高工资。骄傲的厨师认为劳伦斯伤害了她的自尊,她不比他矮一截。六、劳伦斯以一种恶意的心态看我跟母亲、跟嫂子、跟哥哥玩十五子棋。在他眼里,嫂子是荡妇,母亲是赌徒,我是蠢货,哥哥则不诚实。七、劳伦斯拒绝参加舞会。八、在海边,我用树根打了劳伦斯的头,然后抱着满脸鲜血的他回别墅。九、第二天,劳伦斯带着老婆和那两个瘦得皮包骨、战战兢兢的孩子离开了劳德岬。这可能是我们这辈子最后一次见到我们亲爱的弟弟了。
《再见,我的弟弟》里,约翰•契弗讲述了关于亲情的故事。其实也没有什么波澜起伏,只是喋喋不休说了说家里鸡毛蒜皮的小事。约翰•契弗没有去写劳伦斯的心理活动,而是让他在庸常生活的漩涡里一层一层地展示其性格。这个弟弟,这个完美主义者,这个嫉世愤俗者,这个对生活总是抱怨的怀疑主义者,最终消失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都知道,他未来也不会幸福,他总在挑剔生活,就像他曾经的十四次告别一样:父亲淹死的时候,他到教堂去向父亲告别;三年后他断定母亲为人轻浮,于是向母亲告别;大学一年级,他跟同宿舍那个喜欢喝酒的朋友告别;上了两年大学后,他认为环境太闭塞,于是向耶鲁大学告别;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他成了律师,但他认为第一个雇主不诚实,于是向第一份美差告别;他在市政府同露丝结了婚,于是向美国圣公会教会告别……最后一次,他跟劳德岬告别,跟大海告别,跟他深深厌倦的亲人们告别。这听起来很伤感。这委实是个伤感的故事。
约翰•契弗一生写了四部长篇小说(《沃普萧纪事》《沃普萧丑闻》《弹丸公园》《法康纳监狱》,其中《沃普萧纪事》获全国图书奖)。然而,期待已久的《沃普萧纪事》并没有满足我对约翰•契弗的种种想象,当然,也没有让我失望。它看起来有些凌乱,人物众多纷繁,叙述也缺乏技巧,可它依然在该打动人的地方如期打动了我。约翰•厄普代克在谈到约翰•契弗时说,他的内心就是健康而敏感的人所特有的生活之欢乐与美国清教徒男子所特有的深深的忧郁之间经常搏斗的场所。我觉得厄普代克的话很准确。在《沃普萧纪事》里,约翰•契弗描绘的美国乡村图景、生活与精神双重困境都没有摆脱他清教徒的眼光以及这种眼光并不犀利的审视,我们能感觉到他创造出来的那些人物同我们一样,真实、令人憎恶。相对于《沃普萧纪事》,《沃普萧丑闻》在结构上更巧妙,人物设置上也更简洁朴素,因而也更有力量。不管怎么说,我是把这两本书当成一部长篇来读的。我很喜欢利安德留给孩子们的遗嘱,它清洁、温暖有力:“别跪在没有暖气的教堂石板上。教堂的潮气会让人未老先衰。恐惧犹如一把生锈的刀子,别让恐惧潜入你们的家……端端正正站在世上。赞美这世界。尽情享受一个温文尔雅的女人的爱……”说实话,这比《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那句老父箴言强多了。
单就短篇小说来看,我认为约翰•契弗算得上一流作家。他的短篇中包含着我理念中近乎完美的短篇小说的种种要素:节制的抒情、匍匐地上的人、捆绑住人物手脚的时光、突如其来的困境以及在困境中人物的妥协、细碎柔美的光亮……从小说形式上来讲,约翰•契弗是雷蒙德•卡佛的对立面,一个饱满一个干瘪,一个典型的抒情一个非典型反抒情,一个是触角敏感到类似精神病人一个是喜欢钓鱼的粗糙蓝领。约翰•契弗的短篇小说主要描写市郊的中产阶级生活方式,如威廉•福克纳虚构了约克纳帕塔法这个南方县城一样,约翰•契弗缔造了一个中产阶级居住的郊区住宅地——绿阴山(Shady Hill)。约翰•契弗曾在《书外人物杂萃》中说,他的最终目的是要迎来一个梦境一般在我们面前展现的令人迷惑、惊讶的世界。毫无疑问,他做到了。
评论家赛缪尔•科尔说:“忽视了契弗的作品实际上等于忽视了20世纪后半叶美国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社会的主要阶层是新中产阶级。当时有一批作家,譬如约翰•厄普代克(《兔子四部曲》《贝克三部曲》)、捷罗姆•大卫•塞林格(《麦田守望者》《九故事》)、约翰•奥哈拉(《相约萨马拉》《北弗雷德里克街十号》),包括约翰•契弗,都以描写这个阶层以及他们的家庭生活、精神状态为主。这些作家被称为社会风尚小说家。可以说,约翰•契弗是他们的代表人物。
的确,在约翰•契弗的短篇世界里,写得都是中产阶级的哀伤与欢乐、痛苦与挣扎,有时候,他也会把他们自私的灵魂用放大镜照上一照。《绿阴山强盗》里,失业工人约翰•黑克为了维持家庭生活,不得不铤而走险去偷窃。他偷窃的对象都是左邻右舍。变成小偷后,他把周围的人也都当成了小偷和骗子,这让他害怕。在他看来,这个世界被他这样道德缺失的人戳了许多窟窿,而渔夫、铁路看守人、沙地上的玩球者、消防站玩皮纳克尔牌戏的老人——这些健康的、符合世俗条规约束的人,则是修补这些窟窿的人。他一直生活在焦虑和忏悔中,只有从报纸上读到形形色色的抢劫案偷窃案才心安一些。等他重新得到了失去的工作,生活复归如昨,第一件事就是预支了工资,偷偷跑到邻居家,将偷窃的钱款补上。在这篇小说里,约翰•契弗没有放弃他中规中矩的道德感。
《乡居丈夫》中,约翰•契弗写了一个疲乏的中年男人。这个叫弗朗西斯的男人是居住在远郊的富人。在飞机失事又意外获救后,他渴望从妻子和孩子们那里得到安慰,可妻子(一个热衷于参加各种晚会的女人,哪怕一周七个晚上都出去,也无法抹去她那失神者的表情。她总认为另外某个地方在举行着更加成功的晚会)被孩子们折腾得焦头烂额,根本无暇顾及他的感受,唯一懂事的大女儿也只是无精打采地扫了父亲一眼。弗朗西斯突然对生活失望了。这时他遇到了临时来家里替班的小保姆,他在瞬间爱上了这个女神般的存在。约翰•契弗描写黑克为爱痴狂时用了个绝妙的比喻:“在他看来,万物都有一种奇迹般的肉体感,这种肉体感打动了他。”他变得像年轻人一样莽撞,说话无所顾忌,得罪了老邻居和下属不说,还意外打了妻子一记耳光。生活变得一塌糊涂后他去看精神病医生,以此来挽救不可控制的欲望。最后他回归了旧生活。小说如诗歌般结尾:“随后是一片黑暗,那是国王们身穿着金衣,骑着大象,越过群山这样的一个夜晚。”
《金罐子》是篇让人心碎的小说:拉尔夫和劳拉夫妇青春貌美,对生活充满了火般热情,幻想某天能发财,然而奔波半世,机会总是跟他们擦肩而过,有时更像是命运刻薄恶毒的讥讽。小说最后夫妇俩仍两手空空。他们的经历与当下中国大多数人的经历如此相似,吃饱穿暖,对生活抱着更大野心,然而无论如何鏖战,结局无非殊途同归:他们身上所有的,仍是他们二十年前身上所拥有的。
契诃夫说,在短篇小说里,最好不要说透,只要叙述就行了。约翰•契弗深得这句话的精髓,而且他和契诃夫一样,都是天真的伤感的小说家。对于中产阶级这一特定阶层,约翰•契弗给予了极大同情,即便是出离了怒火的讽刺,也是温和体恤的讽刺,全然没有斯坦贝克式的愤怒和勇气。这跟他的外形倒颇为相符:身材臃肿,长着张貌似中学生的胖脸。
契弗在美国文坛初出茅庐时,“后现代派”风头正劲。颇具意味的是,当时仍有很多美国作家恪守传统的现实主义手法进行创作(可比对上世纪80年代中国当代文学现象)。契弗就是其中的代表。学者丛郁在《美国中产阶级风俗及情操的记事人——约翰•契弗》一文中说:约翰•契弗仍沿袭着现实主义“讲故事”的传统,主张文学与生活应该有共同的逻辑,承认思维的连续性、承认固有的语言规范可以描述生活和表达思想。的确如此。在约翰•契弗的“绿阴山”系列里,大部分是此类型的作品,然而,也有现实主义与现代派结合得非常完美的典范,比如《泅涌者》和《巨型收音机》。《巨型收音机》以其寓言般的情节向我们展示了美国中产阶级的一种矛盾心态:他们知道自己和这一社会阶层中的其他人一样缺乏道德与信仰,表面的生活看似光鲜美好,其实自私的灵魂早已腐烂,可他们没有勇气去改变这种状况。
喜欢上约翰•契弗是在2006年左右。购得一册《约翰•契弗短篇小说集》,夜读甚是惊艳。那时极不喜欢契诃夫,看到有人说约翰•契弗是“美国郊外的契诃夫”还挺愤怒。美国的契诃夫也就罢了,还偏要加上“郊外”两字,简直是对约翰•契弗的侮辱。特意去读契诃夫的短篇,还真是读不下,不明白怎么就伟大了。兴许是跟年龄有关吧。那时看去,契诃夫的短篇小说切入角度过于细弱纤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单薄扁平,虽然层次上的递进明晰可辨,但读起来颇为无趣冷清,远不如约翰•契弗这般意蕴丰饶、活色生香。当然,这种看法多年后有很大变化,如今更为迷恋契诃夫的小说。
不得不承认,约翰•契弗是个细节描写的高手。在他的短篇里,细节宛若黑夜荒原里的野火突就莫名燃烧起来,即便是溽热夏天,这光亮与热度全无必要,那瞬间光芒也足以让人心房颤抖。《再见,我的弟弟》只是个短篇,但里面人物众多,出场的有二十位之众,在没有明显戏剧性冲突的情节里,他们能面目清晰各安其命,实在是靠了契弗饱满到炸裂的细节描写。比如说到那个肥胖的厨师时,约翰•契弗这样描写:
每星期四下午她同女佣去看电影,但是她并不喜欢电影,因为演员都那么瘦。她会坐在黑洞洞的电影院里一个半小时,焦急地看着银幕,等待一个吃得心宽体胖的人出现。贝蒂•戴维斯给安娜留下的印象只不过是一个吃的不好的女人。“他们都那么瘦。”在离开电影院的时候她常这样说。每天晚上,她把我们塞饱,洗完盆盆罐罐后就收拾起桌上的残羹剩饭,拿出去喂上帝的造物。那年我们养了几只鸡。即便它们那时也许已经进了窝,她也要把食物倒在饲料槽里,催着打盹的鸡快去吃。果园里的燕雀和院子里的金花鼠,她都喂。花园边上出现她的身影以及她那急促的声音——我们听见她吆喝着“吃呀,吃呀,吃呀”——像游艇俱乐部在日落时分发出的枪声和从海里昂角射出的光束一样,成为和这个时辰关联着的东西了。“吃呀,吃呀,吃呀,”我们听见安娜说,“吃呀,吃呀……”接着,天就黑了。
这样丰沛风趣的笔法在约翰•契弗的小说里俯拾皆是。《大桥天使》开篇,“母亲”是这样闪亮登场的:“或许你见过我母亲在洛克菲勒中心踩着华尔兹舞步溜冰的情景。已届八十岁高龄的母亲穿着西装式红天鹅绒短衣短裙,套着一双肉色连裤袜,鼻梁上架着副眼镜,用一根红绸带束住那满头的银发,正在和一个溜冰场侍者翩翩起舞。”读到这里你会忍俊不禁,好好抽一根烟才能舒缓文字带来的麻醉性欢乐。
说实话,我一直不喜欢文风简约的作家。我觉得那些作家之所以行文过分简洁干枯、情节缺失得莫名其妙,完全是因为他们缺乏必要的描摹能力和叙事才华,这也是我一直不太喜欢雷蒙德•卡佛和查尔斯•布考斯基的原因。不过,约翰•契弗和雷蒙德•卡佛对彼此倒颇为欣赏。有段时间,他们都在爱荷华小说讲习班教授小说课。一天傍晚卡佛正呆在房间喝酒,一个和蔼可亲的男人推门进来。此人身穿花呢夹克和一双懒汉鞋,端着个玻璃杯。“对不起,我是约翰•契弗,能借点威士忌吗?”卡佛简直惊掉了下巴。“不,非常抱歉,我没有威士忌。”卡佛说,“您愿意来点伏特加吗?”喝过伏特加之后,他们互相表达了对对方的赞赏。两位楼上楼下住着,从此开始了结伴酗酒的短暂岁月。这样的场景,想一想都美好得无可救药。
据说,约翰•契弗一生中最佩服的作家是海明威和福克纳。他一直懊悔成不了他们那样的经典作家。在我看来,这也许和他过于强烈的道德感和廉价的伤感主义不无关系。生活中可以无端伤感,但在写作中一定要是个坚硬理智、刚愎自用的人,否则,就没有足够的勇气徒手建立从虚无中诞生的城池。约翰•契弗七十岁时死于酗酒和吸毒,作为一个一生都在戒酒的人,他总算是可以在天堂里肆无忌惮地喝马提尼、朗姆酒、杜松子酒或威士忌了。何况,与他同好的作家,真的可以从天堂的这一头,挤挤攘攘地排到天堂的那一头。
原刊《野草》2015年第2期
本次发出,有所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