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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航    更新时间:2017-04-27 11:24:33

当年曹康麟、蒋符标、石廷林这三位鹤城青年刚抵苏里南时,他们时常到“荷兰女”史丹尔的酒吧喝咖啡、喝酒;碰到商量什么事儿时,不用说他们就将地点定在史丹尔酒吧了。那时节的史丹尔,正值花季妙龄,形同荷兰的郁金香,郁郁葱葱,清新而富有朝气。具体来讲,史丹尔是位金发美女,脸上有少许雀斑,眼睛浅蓝色,肤色粉嫩。不用说,这是一位相当迷人的异国女子。

在这位美女面前,三位鹤城青年差不多同时喜欢上她,并爱上了她。三人心怀鬼胎,而嘴巴上都不说,都不捅破那层薄薄的纸片。在夜里头,他们各自辗转反侧,任凭史丹尔在脑屏上姗姗然而来,施施然而去。一夜春梦过后,他们个个头重脚轻,眼皮水肿,神情恍惚……但只要一刻钟过后,他们便如春雷轰炸下的冬眠小动物,纷纷苏醒过来,变戏法似的又成为了生龙活虎的小伙子。

史丹尔显然是位无师自通的情场老手。她小小年纪(当年只有十八九岁),就晓得怎样在男人中间周旋,怎样不粘锅,怎样游刃有余……这就像是一个杂技节目,女演员端了一碗满当当的水,在三位男人之间来回穿梭,有时快步走有时慢步走,有时走出花头有时跳跃式走。碗里的水虽说也晃动得厉害,但大多是有惊无险,从不会溢出去一滴一点的。史丹尔这套娴熟的情场技能,使得三位鹤城青年每日里都过节似的,兴高采烈,一如向日葵般地笑脸常开,幸福指数满满……而与此同时,他们又深感茫然,身子犹如坠入了云山雾海,四壁光滑似镜,怎样乱抓乱舞总是徒劳的,连根稻草都没法子捞着。也就是说,他们根本就不晓得门在哪儿,他们只能在门外徘徊,没有方向感地打圈圈。

史丹尔于三位鹤城青年而言,称不上是光芒四射的太阳的话,至少也是小清新的一钩月牙儿吧。三位鹤城青年在这钩月牙儿的映照和滋润下,如雨后的禾苗那般你追我赶,齐头并进。他们拧成了一股绳,称兄道弟,歃血为盟,精诚团结。

三位鹤城青年在史丹尔面前纷纷表示道,我们要干一番大事业!可以这么说吧,当年这三位鹤城青年所表现出来的那份豪迈气慨,其自身素质自然是重要的,但不可否认的是,那位史丹尔小姐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同样是不容小觑的。这就譬如一堆面粉,如果没有发酵粉,那就不可能做成大面包的道理一样。

这三位鹤城青年成功了,他们挖到了金矿,挖到了人生第一桶金。

史丹尔毕竟并非神仙之辈,她本质上是个凡夫俗子。既然是凡间之人,那就没办法做到永久性的平衡。那碗水时间端长了,手臂难免酸痛,心情难免烦躁,春心难免荡漾……种种因素,都有可能使得那碗水泼出去。于是乎,史丹尔心中的那杆“天平”,于不知不觉之间开始了倾斜,态势渐渐显山露水——曹康麟被聚光灯扣住了。

由于史丹尔的“下单”,这三位鹤城青年之间的关系,由此以后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面上看,他们未红过脸,半句重话都没说过。但彼此心中都明白,早年间的那份“肝胆相照”之情,已如一江春水向东流,再也无法逆转了。

三位鹤城青年从此各自为政,各走各的道。其走出来的人生结果,大相径庭,天差地别,根本没法摆在一块儿谈论了。

在个人情感方面,蒋符标和石廷林这两人都很有意思。他们的表现形式不同,而且相当地对立和极端:一位拚命讨老婆,妻妾成群;一位终身未娶,孤苦伶仃。但是,他们的诉求,或者说他们的关节点是一致的。他们在年轻的时候,在情爱的路上,都曾经一脚踩空,跌入了万丈深渊。

万圣节那天(“万圣节”等同于中国的清明节吧),曹晟彬捧了鲜花去华人墓园祭拜大伯曹康麟。他来到墓前,却见已经有一捧花摆放在坟头。曹晟彬不用动脑筋,便可揣测出这捧花必定是那位史丹尔拿来的。

曹晟彬心头猛地一紧,噗噗直跳。在那一刹那里,像是有无数多柔软的物什细雨般地飘洒过来,鸟语花香,水波潋滟,云蒸霞蔚……一派幻境啊!

曹晟彬去了那家门脸窄小、装潢陈旧的小酒吧。酒吧里头冷冷清清,只有一位老头在喝咖啡。吧台一位黑白混血儿朝曹晟彬笑着问道,请问先生,你需要点什么?

曹晟彬说,来杯威士忌。

这时,酒吧角落里的一位老太太转过了脑袋。她老态龙钟,脸上的皱纹深深浅浅,一如核桃的硬壳子。

曹晟彬端着威士忌走到老太太跟前,犹豫片刻后,他坐了下来。光线黯淡,声响绝迹。整个儿情景犹如一张发黄的旧照片。

不能不说,那个场景极富仪式感。

让人吃惊的是,这位史丹尔居然会讲土得掉渣的鹤城话!她抬脸看着曹晟彬说道,我不管你是什么人……你像他——曹康麟。

过后的那段日子,怎么说呢?完全就是种种幻境片断的叠加啊。曹晟彬和史丹尔,这一老一少,出现在了帕拉马里博的大街上。那时节的阳光,总是那么的温和,犹如被雾纱罩住了一般,看似透明又不透明,使得大地万物具有了飘浮感;那时节的花花草草,全都长了眼睛似的,他们走到哪儿,它们的“脸面”就朝向哪儿,张张草叶在舞蹈,朵朵花儿在歌唱;就拿那热带雨林的雨来说吧,眨眼间也变小了,怎么瞧都没麻绳粗了,一根根雨线比筷子还要细呢。

史丹尔所去的地方,基本上为帕拉马里博的殖民时期老城区。她在大街上漫步,有时候眯起眼睛,很享受的样子;有时候停下脚步,大半天不肯挪步。曹晟彬几天跟班跟下来,多少有些明白过来了,这些场所,应该是她少女时代生活过的地方吧。

有一天,史丹尔在总统府的广场旁公园里头流连忘返,像是一个迷了路的人。这座公园,显然是有年头了的。那尊青铜雕像,也不知塑的是哪位丰功伟绩之人,头顶上被一种像乌鸦一样的鸟拉了一层厚厚鸟屎,白花花的。花园的铁栅栏锈迹斑斑,年久失修,有几处都成窟窿了,人们在那儿钻进钻出,自由出入。史丹尔迟迟不愿离去,曹晟彬就不好随意离开,他就得耐着性子在此地转悠。史丹尔站在一张破长椅前面,一动未动,眼睛也不偏移,直直地盯视在破长椅上。这张破长椅,实在可称得上破败不堪了,生铁铸的腿脚,断倒没断,只是已锈得面目模糊,上头长了细小的菌类植物;长椅上的木条,缺了一大半,剩下的一小半,也是长短不一的。

半晌过后,史丹尔抬起头来,脸庞朝向曹晟彬甜蜜一笑,她喃喃说道,它还在……这真是奇迹啊!史丹尔边说边靠在了曹晟彬身上,并将头埋进了他的胸前。一会儿后,史丹尔在曹晟彬胸前嘤嘤哭泣,渐渐地,她肆无忌惮地放声大哭,哭得昏天黑地。

往回走时,史丹尔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她容光焕发,步履轻盈……于浑然不觉间,她已是挽住了曹晟彬的手臂弯。史丹尔说,你要请我吃冰淇淋哦,就前面那家店,草莓口味的。

一个月后,史丹尔无疾而终。

在那一个月里,史丹尔通过律师,将自己经营一辈子的酒吧过继给了曹晟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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