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已经古老 (8)

作者:竹林    更新时间:2016-03-08 14:05:47

8

当猪食倒进水泥槽,一头头肥猪争先恐后拥来,一片“巴叽巴叽”的吞咽声响起时,两个老头便很惬意地靠墙坐下,消消停停吸支香烟,说些有用没用的废话,肚皮里的牢骚发一顿,这是他们一天当中最轻松愉快的时刻。

这一阵阿金家里的副业搞得兴旺,心里开心,因此猪猡吃食的声音听起来也觉得特别悦耳,见跷脚阿兴不吭声,他就没话找话地说:“今年猪猡长得壮,没病没灾,看来饲养场不会赔本了,到年底你我也好多分几个钱。”

跷脚不以为然:“赔不赔有啥关系?反正都是集体的。大队办这个饲养场,从来也没指望它赚钱。至于分红嘛,还不是看干部……”

阿兴说到这儿,忽然想起了什么,忙站起来,一跷一跷地跑到食槽跟前,一眼望去,只见那两只架子猪——一公一母,做了记号的,正吃得凶猛。他放心了,笑眯眯又添了一瓢食,重又回来坐下。

阿金心中明白,不由得讥讽道:“都七、八十斤了,还算小猪猡么?我看,他也不要来捉了,干脆留在这儿,养到一百多斤,再帮他卖掉,把钱交给他,这样不更省事?”

阿兴笑笑:“不要这么说,干部嘛,平常辛苦,辛苦了多捞点,也是应该的。”

阿金可没这么大度,他气犹不平地“哼”了一声:“听说医疗站的补药,也都被他们大队干部一包包地拿回去,一年好几千块呐!”

因为说到这些,刚才的好兴致全给破坏了,跷脚便一个劲地劝导老阿金:“你呀,恁大年纪也想不开,别说两只小猪,就是他把饲养场、医疗站通通搬回家去,跟我们又有什么相干?难道会叫你从自己腰包里掏一分钱吗?可他要是高兴了,分红时松一松,手指缝里多漏点出来,受用的可就是你跟我了。再说如今猪场是保了险的,哪怕猪都捉光了,也不会少我们一分钱。”

阿金点点头。他明白跷脚指的是什么。自从金元来到饲养场的第一天起,他们就在私下里议论并庆贺过了。确实,对他们来说,金元是福星,别看这小子瞎了眼,磨磨蹭蹭干不了多少活,可他是大队书记的外甥,又是公社和县里表扬过的英雄模范,只要他每天到这里来转一圈,即使啥也不做,也会按最高标准给他分红。这样一来,一起干活的两个老头子,当然也要跟着沾光了。毕竟活儿是他们干的,再说他们还是饲养场的“元老”呢。

也许是想到了这一点,跷脚突然关心地问:“咦,瞎子今天怎么没来?平常他下雨下雪都要来的,莫不是生病了?”

阿金和金元在一个村上住,因为深知内情,他摇摇头说:“哪里,别看人家眼睛瞎,可身体壮得象牛,才不会生病呢。告诉你,他们小夫妻两个吵架了。”

“哦,那是为什么?”跷脚若有所思,“是不是上次为你孙子上学的事,你抢白了人家,他们夫妻俩回去不开心了?”

“你总是瞎说八道!这点小事有什么好吵的?”阿金为把自己平白无故地牵连进去很不高兴,便赶紧转入正题:“喏,讲给你听,是为阿薇到夜校去读书的事。”

跷脚一愣:“读书?这么大年纪了还读书?这个女人也真怪,书也不教了,还要去读啥个书!真是有福不会享,坐着等天亮!晚上关起门来睡觉多称心——偏要去读书!”

阿金解释说:“是克明办的夜校,我那个在化工厂上班的大孙女也去的。”

“哈哈,我明白了,明白了。”阿兴干干地笑了两声,“怕不是去读书,是去会老相好吧?”

这未免有点过份,阿金“噗”地吐出嘴里的香烟屁股,伸脚在地上把它踩灭了,气呼呼地数落道:“你跷脚自己没老婆,专想这种下作事,人家年纪轻轻的守着一个瞎子也不容易,你那张臭嘴还要嚼蛆。”

对于这番抢白跷脚毫不在意,他笑着,摇晃着一颗小小的象干枣一样的脑袋,振振有词地反驳:“我瞎讲么?他们不是老相好?银杏树下私订终身,谁不晓得?”

阿金哑了。跷脚的推理有道理,从心底来说,他不希望出现这样的局面。尽管为孙子读书的事他抱怨过阿薇,可他还是希望她好,希望她的日子过得称心如意;他是一个善心的老人。

一时语塞,跷脚也象被触动了什么似的,只埋头吸香烟。四周只剩下一片“呱叽”声此起彼落。良久,跷脚叹气:“唉,我早就说过,女人是水浮莲,哪里水大往哪里漂。你看,大学生回来了,就想甩掉瞎子了。金元是不能让她出去读书,打死也不能放出去的。这种女人呀,换了我,先捆起来,结结棍棍打一顿再说!”

他说着,从悲叹中振奋起来,一副咬牙切齿、义愤填膺的神态,仿佛是他自己的老婆偷了汉子一样。

阿金摇摇头,他并不完全赞同跷脚,却也有几分被说动了,觉得这里头是有危机在潜伏着,尽管那是别人家的危机,可并不妨碍他为之忧虑和操心。

“这木匠的儿子也真是,别人家的老婆,有什么想头呢?”他慢慢地说“我看他这是书读得太多了。俗话说,‘书蠹头,书蠹头’,书读得越多,人越戆。听我孙女说,大学生调回来后本来要留在县里工作的。留在县里,你想想看,这有多称心,每天开水吃吃,报纸看看,可这神仙般的日子他不要过,偏要到乡下来,还办什么夜校。办夜校也罢了,可你听听他跟大家讲点啥。他说,化工厂上次的事故,是因为金元没文化,看不懂机器上的外国字,揿错了阀门,所以毒气冲出来的。这样一宣布,金元的‘模范’还能当下去吗?当不成‘模范’,那种种的好处,厂里还会给他吗?不说还为老婆,就是光为这一点,金元也要恨死他了。当然,只得罪金元还在其次,要紧的是,他把大队这个马蜂窝也捅了。他说,出事的那天,大队长、大队书记都陪着上海的老师傅在吃酒,全都吃醉了——其实,这事谁都晓得,只不过眼开眼闭,谁也不讲罢了。偏偏这个‘书蠢头’讲出来了。这一来,还会有好果子给他吃吗?我真担心,今后他的日子怎么过。”

跷脚可没有这么多的担心,他笑一笑,轻松地说:“哦,知识分子翘尾巴了。”

阿金一下子睁大了眼睛: 这句话,多么时髦,可不像从跷脚嘴里吐出来的。

跷脚得意洋洋地咧开了缺掉两只门牙的瘪嘴:“你忘啦,我们大队书记讲过的,知识分子翘尾巴就是不行。走着瞧好了,克明一定会倒霉的,拐骗人家的老婆也没这么便当。”

话又说回来了,阿金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他讨厌跷脚这副幸灾乐祸的模样,很想为克明辩护几句,低头想了半天,他开口道:“克明这孩子,虽说出去这些年,可还是挺懂礼貌的。老远看见我,总是恭恭敬敬地打招呼,并没有翘什么尾巴。再说,他有些话讲得还是对的。他说现在社队企业都变成城市的垃圾桶了,什么有毒有害的都往这里倒。你也不是不晓得,自从那化工厂办起来,河里的鱼都有一股硫磺味……”

“喔唷唷,你倒真会穷讲究呀,不晓得的人,还以为你是大干部呢!一股硫磺味——”跷脚打断了他,还嘲笑地学着他的口气:“早些年,胡萝卜都填不满肚皮的时候,有这硫磺味的鱼吃,怕要高兴得烧香磕头了。这几年富了,腰里有几个钱,财大气粗了,嫌这也不好,那也不好。也不想想,要是没有这化工厂,没有城里倒来的垃圾货,过年拿什么分红?这几年盖起来的房子,还不都是靠化工厂?现在化肥涨价、农药也涨,饲料也涨,种粮食要赔本,养猪猡要赔本,要是没有这化工厂,我们的农民真要喝西北风了!”

说的都是实话,可阿金总归不服气,因为他总是不及跷脚那么看得远。讲起“喝西北风”,倒又把牢骚引出来了,他气呼呼地吐着烟雾说:“喝西北风倒还不会,可大队干部每天大吃大喝,小工厂的钱,不晓得要被他们吃掉多少。吃了还要拿,香菇,西瓜、糯米、还有80斤重的小猪猡……那上海师傅也不是好东西,大队象菩萨一样供养着他,什么好东西都往他家里送。可他倒好,吃醉了酒,死人不管,害得小工厂一趟趟出事故……”

一语未了,忽见跷脚脸色不对,抬头一望,只见大队书记正一摇一摆地从外面走进来。老阿金吓得赶紧闭嘴,心里头还象揣着个小兔子突突乱跳,唯恐刚才的话被听了去。

还是跷脚机灵,拍拍屁股上的灰站起来,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脸上堆出甜滋滋的笑:“嘻嘻,书记你来啦?我跟阿金正在念呢,说书记怎么长远不来了,怕是工作忙不过。也真是,一个大队这么多事情要你操心,换成别人早就吃不消了。您快来看看,你那两只小猪猡,长得可真壮。”

跷脚说着,便一瘸一拐地朝食槽那边走去,意在引书记来看。“现在捉去正好,”他继续啰啰嗦嗦地讨好,“捉回去养一个月,就可以卖了,要是再不捉,可就要关不住了。”

可是书记望也不朝猪猡望一眼,他一双锐利的目光只是盯着阿金。阿金被他望得心发虚,嘴里却不由自主地说:“是的是的,阿兴说得是,你要是忙,我们帮你送到家里去好了。”

可是书记却摆摆手,似乎对这些阿谀奉承不屑一顾。“我是来找你的。”他板着脸,对阿金说。

“什、什么事?”阿金心里暗暗叫苦,只怕是书记刚才已经在外面站立多时,真的听见了他说的话。

可书记好象并没有注意到老阿金的惶恐,他只是一本正经地命令道:“喂,你听好——你的孙子必须马上到学校去读书。”原来是为了这个!阿金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可是紧接着,麻烦又出来了,书记可不比阿薇,不是几句话就可以打发走的。书记的指令是要服从的,也就是说,必须送孙子上学去。可是这件事对他来说,又是多么不情愿。因此他就作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叫苦不迭:“哎呀书记呀,难得你关心。可就是……就是我那孙子要是读书去了,家里的牛怎么办呢?”

说罢他又求援地望望跷脚,实指望这老头也帮自己说两句。谁知跷脚把个脑袋点得象鸡啄米一样:“是呀是呀,书记讲得对,小人是要学文化,文化顶重要了。想当年我不识字,受地主欺侮,现在新社会,还不肯好好学文化,对不起gcd。”

老阿金气得直瞪眼,可又奈何他不得。书记抖抖肩膀说:“好了好了,我是只管人不管牛的。老阿金我跟你讲清楚,县里刚刚来了通知,凡是16岁以下的小人不到学校读书的,家长每年要罚款伍百元。你自己考虑好了,要是舍得拿出伍百元的,就把孙子留在家里吧!”

说罢他扬长而去,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但是他相信明天一早老阿金就会乖乖地打发孙子上学去。老头子舍不得交这伍百元钱的,全村的农民没一个会舍得,他把他们的心都看透了。

书记刚走,阿金就抄起棍子来打猪。真是不出书记所料,一个小算盘已经在他脑子里拨拉好几遍了: 把孙子留在家里,每年能多赚壹千元,可是得平白无故地拿出一半来,若是让他上学去呢,壹千元固然赚不到了,可是一早一晚,盯得紧点,总归也能赚回一点,到底伍百元的冤枉钱就不用出了。不管怎么说,拿出伍百元现钱太叫人肉痛了……当然,本来能赚壹千,唉,壹千……飞了跑了……他把猪打得嗷嗷直叫。跷脚也在一旁叫:“你做啥做啥?做啥要打猪?”

阿金气不打一处来:“你这个跷脚,什么时候你的舌头也像你的脚一样短一截就好了。”

“何必呢,”跷脚一把夺下他手中的棍子,敲敲猪食槽,“你看它们,一日三餐过得多舒服。人嘛,都是自寻烦恼。老古话说,是非只因多开口,烦恼只为强出头。我们还是老老实实的养猪猡好,可不能听那个翘尾巴的知识分子瞎说八道,这种人不会有好结果的。”

不知为什么,跷脚的话里面常常有一种使阿金慑服的东西。刚才还暴跳如雷,这一刻,他沉默了。

9

现在许多人都喜欢哀叹孤独,这似乎已变成了一种时髦的忧愁。其实,孤独有时倒是一份很珍贵的财富,如果刻意追求,还未必能得到。世界那么大,一个人想寻求一个清清净净、只属于自己的角落,却很难,除非出家当和尚,六根清净。

克明回到家乡还不到一个月,一种潜在的威胁已经因他而生了。并没有谁对他说:你这么干不对,不好,很不好,你应该怎样,怎样,等等。相反,人们都对他笑脸相迎,尤其是上级领导,更是热心:要办个夜校?很好很好,早该如此了,可惜我们没这个条件。你来了,真是太好了!要解决环境污染?对对,这个问题太重要了,这是本世纪内顶重要的事。你干吧,年轻人,后生可畏啊。

可是,你的夜校人家不高兴来,教室里空荡荡有一大半是板凳;你想改变一下化工厂(尚且不敢使用“改革”二字)的面貌,比登天还难。这儿的一切就是这样,一向如此,一丝一毫也不能动的。

不过他并没有被吓退。这点困难,对他来说还不算什么。大风大浪他已经见过了,相比之下,家乡毕竟是一条小河沟,他喝这河里的水长大,未必会在这儿翻了船。再说这里一向民风淳朴,人与人之间大多沾亲带故,他要为乡民们做点好事,总会得到人们的理解和支持的。

可后来的事实证明他全错了。在小河沟里弄船并不比大江上容易。人挤兑起人来是不讲亲情的,要整你,同样可以置之死地而后快。

威胁究竟来自何方,他说不出。本来他是留在县工业局的,正如饲养场的跷脚老头所说“开水吃吃、报纸看看的日子不要过”,他主动要求下来整顿社队企业,特别是,污染问题最严重、危害最大的化工厂。于是一路绿灯。可是危险在弥漫的空气里,在悄悄吹来的阵风中,在人们的目光、谈笑和背后的议论中。他有所觉察,可是觉察得不够,远远不够,太不够了。

经过一番努力,他的夜校渐渐兴旺起来了。年轻人毕竟是积极好学的。他亲自编的教材很好,深入浅出,结合实际。教学和工人们的实际操作,和他们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了,听者踊跃,学习的劲头都很高。

有一天,他组织夜校的学员们去上海大工厂参观。农村化工厂的小工人们第一次见到了大规模的生产和现代化设备。那些纵横交错的管道和复杂的仪表真叫他们目瞪口呆。他们又是新奇又是赞叹。他很高兴,百问不厌地向他们解释着各种问题。他的目的达到了。他就是要引起他们的兴趣,激发他们的上进心,使他们对所谓现代化的工厂有一个感性认识。

参观结束后他叫大家分散自己回去。因为难得进一次城,年轻轻的姑娘小伙子们,谁都想自由自在地逛一逛的。他很体谅人心,特地留出了这一段自由活动的时间。至于他自己,早已没了这番兴致。姑娘们约他去南京路、去淮海路,他一一都谢绝了。他沿着一条清静的马路,走进一家新华书店。他打算买几本书,然后就直接乘郊区车回去。

当他刚刚走到书店门口的时候,他发现有一个人已经站在那儿了。好象她是知道他会来,特地站在这里等他的;又好像她也是来买书,不期而遇,正好碰上了——总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谁也说不清。

她站在高高的台阶上,双眉微蹙,深思的目光投在他的眼底。

真奇怪,多少年过去了,她的眼睛还是那么黑,目光还是那么清澈,高高的前额依然是光洁的,满头秀发细密而浓厚。

后来他曾闭上眼睛回忆,那天在书店门口见到她时,她穿的是什么样式和颜色的衣服,梳的又是什么发式,他竟想不起来了,无论如何也想不出。也许他一向不注意女人的穿着打扮,可那一次邂逅,毕竟不同寻常呀!

后来他也曾回忆过她在其他场合的穿着,竟也是模模糊糊地不得要领。说起来,她平常身上穿的无非是农村妇女那种的卡两用衫,配一条中长纤维或三合一裤子,有点儿小小的倒喇叭,再就是半高跟的女式猪皮鞋。这套东西穿在别人身上是很俗气的,到了她身上呢,也并非就显得美或者高雅了——而是让你不知不觉的就忘掉了,忘掉了这个乡里乡气的装束,仿佛她什么也没穿,仅以长发遮掩身躯,连灵魂都敞开在你面前似的。

他一接触到那样的目光,所看到的,便是一个穿白衣蓝裙的女孩子的形象。那个形象对他来说已意味着永恒。

他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她,而且距离如此之近,仅一米之隔。她居高临下,逼视着他;他呢,欲进不敢,欲退又不能。

阿薇来夜校上课,他也是不曾料到的。凭她的程度而论,到这里来听他讲化学知识ABC,可说是多此一举,况且她又不是化工厂的工人,实在无此必要。

可是她来了。

她来的时候,他夜校的学生还不多,教室里人很稀。她坐在后排的角落里,静静地听,静静地做笔记。她把自己的笔记给周围的同学们看,帮助他们整理各自的笔记。她每次来的时候,总要找人陪伴,开始一个、二个,后来,越来越多了,陪伴者变成了固定的学生。

为了这一点,他感激她。不过他并没有和她说话。

曾经有一段时间,他恨过她。这种仇恨的烈火差不多要把他整个瘦弱的身躯都烧焦了。

考上大学以后的第一、二个学期,是他一生中最光辉灿烂的时光,美好的爱情、美好的前程一起向他微笑,希望女神在他面前撒下令人眩目的缤纷花瓣。他每天兴致勃勃、喜气洋洋,每一堂课、每一顿饭、每一次平常的体育比赛或者文艺晚会,对他来说都象一个盛大的节日,天天沉浸在幸福之中。他的心因欢乐而变得近乎轻狂,他甚至忘记了千里之外那个时时为他担忧的老父亲。扪心自问,他那时真是个不孝的儿子,即便每月冒着寒风去邮局取父亲寄来的生活费,一路上陪伴他的,也是那个亭亭玉立的倩影,白衣蓝裙的小姑娘的形象。

可是忽然有一天,他得到了她结婚的消息。

他不吃、不喝、也不去上课,在床上整整躺了三天,把同寝室的人吓坏了,谁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后来,几个同学站在门外的过道里嘀嘀咕咕商量,要找校医把他送到精神病医院去。他一掀被子起来了,睁着一双通红的眼睛,摇摇晃晃跑到食堂里,二两重的馒头买了五个,装在书包里,一头钻进了图书馆。

从此以后,那个脸儿圆圆、稚气地抿着厚嘴唇的小木匠,那个浑身洋溢着青春热情的大学生,从他的躯壳里悄然离去。他还是去听课、去图书馆、去食堂打饭,偶然也摸几下篮球,可是那魂没了,那生命的精髓被抽去了。剩下的只是一副皮囊。这副皮囊嘛,无论做什么都是可以的,无论作什么都没有区别,都是一样的。活着本身是一种负担,一种无可奈何的负担。

大学还没有毕业,黄金一样的年龄,正是生命中的华彩岁月,他却疲惫了。他老了,头发乱糟糟,脸色青白,身体也变得瘦弱,皱纹也乘机爬上颜面。本来1.5的视力急遽下降,到后来竟怪模怪样地戴上了眼镜。

那眼镜和他一点也不相称。有许多人戴上眼镜显出一种学者气,一种优雅的风度。在这些人身上,眼镜已变成他们身体上的一个器官、就好象是鼻子、耳朵和嘴巴一样,如果摘下眼镜,便显得双目无光,黯然失神,好象连眼珠也没有了似的。可是克明不一样。他的五官太平常了,扁扁的鼻梁、短短的眉毛,稀疏的头发和牙齿,脸颊又总是让风吹得红红的。上大学的头一年,无论他换上怎样的新衣服,也无论在脸上擦多少香皂,总也洗不掉那副乡下小木匠的土模样。但是故乡的风,甜净的水,一望无际的绿色田野,使他从小生成了一副好眼睛。如果仔细看,会发现,他的眼睛竟和阿薇的眼睛有某种相似之处: 同样浅浅的双眼皮,同样黑白分明和清亮有神。但他的眼睛是男人的眼睛,确确实实的男人的眼睛。这副眼睛甚至比他的胡髭,他的喉结,他又高又瘦的身躯更能显示出男性的特征。他不开口,可是那份聪敏和智慧,那种执着和勇气,还有那为了一个目标而不惜牺牲一切的献身精神,全在这双不会说话的眼睛里了——不,他的眼睛其实常常代替了他的语言,一双有思想有内涵的眼睛,一双充满了男性魅力的眼睛。

接到大学通知书后,中师毕业即将分配的薇薇,用小学教师的语言对他说:“进了大学不要光顾啃书本,还要注意保护视力。”她又说:“我不喜欢戴眼镜的男人,戴眼镜的男人显得不够坦率。”当然,她还说了别的许多事,絮絮叨叨的话象河里的水,流也流不尽。可是关于眼睛,她说的就是这些。他记得很牢,一个标点符号也不会漏掉的。

可他还是戴上了眼镜。他怎么会不戴眼镜呢?无论雾茫茫的早晨,还是黑压压的的黄昏,或者是烈日下、背阴处,他总是捧着一本书在看,书使他忘却了一切,给他麻木的躯壳注进了新鲜的生命浆液。毕业时,他优异的成绩令他的同学们瞠目结舌,人人预料他会留校,但是没有。他被分配到了省城的化工研究院。他很满意,没什么值得遗憾的。他只想在事业中把过去忘掉。

眼镜一经戴上,就除不掉了。他已经学会从眼镜片后面看人了。那就是,不要把别人想得和你一样善良。在你没有变坏之前,以己之心度他人之心,那是要吃亏、要碰壁的。

目光透过薄薄的玻璃镜片,迎接她的逼视,很有点儿英勇无畏的气概,但又有遮掩不住的痛苦、颓丧和慌乱。

当然,时光洗刷一切,他早已原谅她了。为什么要怨恨呢?嫁给金元她是出于无奈,昨天的现实吞没了她。她也是不幸的。他常常想,尽管她自己食言了,可是,如果当初没有她这句话,他也许永远也不会发现自己。他将像他父亲那样做一辈子乡下的土木匠,永远守着井那么大的一小块天地,在自满自足中度过一生。现在,他虽然失去了爱情,可是他毕竟从井底跳出来了。他看到了外面的世界,他获得了和父亲截然不同的一个崭新的人生。他是值得的。他应该感谢她,怜惜她,甚至帮助她。

一切似乎就这么简单: 走过去,打个招呼,关于天气、关于参观,关于买书什么的,随便说几句,然后分开,各奔自己的归宿,不就完了?

可一切又似乎不那么简单:他好像早有预料,她会在这里等他,就好像她可能预料他会到这里来买书一样。要不他为什么拒绝了那么多女孩子的邀请?又为什么偏偏跑到这一家书店来?

当然,他确确实实是为着买书来的,逛书店本是他的一大嗜好,即使不打算买书,他也不会放弃到书店来转一圈的机会。而且在刚才,就在出了工厂的大门以后,他明明看见她挽着一个姑娘的手臂走开的。

她什么时候甩开了那姑娘独自跑到这儿来了呢?她怎么会晓得他会到这里来的呢?他到了这个书店,而没到另一个书店,他自己也没有想到,她又怎么会料到?

这真是一个谜。

有人说这是心灵的感应、生物电流的传导……等等,等等,这些解释都不能自圆其说。生活本身就是许多谜组成的,解不开的谜不必硬性去解,好比雾中看景,朦朦胧胧,美不胜收;晴空万里,一览无余,反而索然无味。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和她,总有一次会在有意无意中碰上,在单独的、没有第三者介入的情况下碰在一起,不在这里,也会在别的地方。他们有过那样的经历,不可能永远回避。其实回避本身就说明了问题。

他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的怯懦,一副过时的黑边眼镜,好像把他的热情和胆气都罩住了。他是在她成为别人的老婆以后才戴上眼镜的。一晃这么些年,在那样的大城市里,并不缺乏年轻的姑娘: 丰满的、苗条的、白晰的、黝黑的、温柔贤淑的、大胆泼辣的……她们中间是否有人向他投去过多情的一瞥,抑或是发出过一个羞羞答答、满怀爱意的微笑?他不知道。他从来没有注意过,即使有也早被他忽略了。他不会看见的。他戴上了眼镜!

难道,这一切就是为了今天在台阶上的相逢吗?

他不敢再往下想,他的腿微微打颤。他想转身逃掉,可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好象是无形的气流一样,从背后推着他。他不能跑,也决不会跑的。他朝她迈进了一步。

好象因为这一步,她眉目舒展,脸上绽出一个爽朗的微笑。

“克明,你回不回?我们一起上车站吧!”她的声音亲切热情,透出一种老友重逢的喜悦。他镇定下来,报以从容的、礼貌的微笑:“好吧!”

他们没有进书店,她好像根本没有买书的意图,而他似乎也忘了这件事。他跟着她朝繁华的大马路上走去。从这一刻起,他就身不由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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