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美国
——遇到一个蓝眼睛的欧洲小伙子
那是在1990年春天,我们又回到了欧洲,回到了麦克的故乡——慕尼黑。这个古老的城市带着它的圣斯蒂芬教堂的尖顶和一群群华丽建筑屹立在德国南部,围绕着多瑙河的无数支流,整个城市矗立在开遍鲜花的群山之间。
我和麦克在慕尼黑郊外度过了无数个美好的黄昏。一幢白色的别墅像座城堡般地矗立在夕阳照射的草坪上,别墅周围是一道旧式的、散发着清香的木栅栏,正中有一条宽阔的、由鹅卵石子铺成的通道,一直通向别墅前面那无穷无尽走不到底的一片大森林……麦克从小就喜欢骑马,才三岁时,他那担任警视厅长的父亲就喜欢把他放在马鞍前面让他戴上黑丝绒制成的、像钢盔那样的“骑士小帽”,脚蹬小马靴,带着他在慕尼黑郊外森林的清晨和黄昏中慢慢溜达。而后,在他成为少年时,他成了一名骑手,得到了慕尼黑——柏林——法兰克福三城少年骑马联赛的冠军,当然这并不妨碍他以后又迷上了橄榄球和冰球。他在高中时当过橄榄球队队长,上柏林大学时在冰球队打前锋,他们的冰球队曾经到美国与哈佛大学比赛过一场,虽然被哈佛队打败了,但哈佛队的守门员事后握住麦克的手说:“我一看到你,就吓坏了。”
麦克身高一米八十五,眼睛里闪着蓝色的光芒和坚强的意志,他正是以这种决心把我夺到手的。
那天,我和麦克骑了一个下午的马,傍晚时分我们俩从森林中骑马而归,回到了住所。在我的印象中,那个黄昏是一片天涯无际的浓绿,像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混沌的梦境,又像是一泓深不可测的湖水。眼前的这幢白色的城堡像披上了一层暗红色的霓裳羽纱。落日的余晖透过树林浓密的枝叶,将点点光斑落在麦克那张白皙的、轮廓分明的脸上……
他的眼睛和天空一样,一片耀眼的碧蓝。
在那个时刻,我不知怎么突然想起了Daphne Du Maurier的《蝴蝶梦》(《Rebecca》),开头的那几句一下子跳进了我的脑际:
昨天晚上我梦见我又回到了曼德丽。浮云遮住月亮,又掠了过去,我仿佛站在通向那条道路的铁门前。我一眼看到了那宅子,宅前的道路被一大簇乱生乱长的异样灌木覆盖了,我伫立着,心儿在胸中怦怦剧跳,眼眶里泪花滚动,带来一阵异样的痛楚。
曼德丽!我的曼德丽,你还是像过去一样神秘而又静谧……
……
麦克后来常常谈起他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他说我给他的第一面的印象是,我非常像电影《蝴蝶梦》中的女演员琼·芳汀。
“你不要误会,我并不是说你长得像琼·芳汀,我知道西方人和东方人在长相上的差别,我是指气质方面,很少看到像你这样的东方女子。”
我猜想他也许是指我不爱打扮,又酷爱打网球(《蝴蝶梦》中的女主角也爱打网球),所以才这样说的吧?
麦克这人性格内向,但热情爆发起来像火山一样不可收拾。他非常喜爱伍迪·艾伦。他说伍迪·艾伦有一副病怏怏的丑脸,这使他在任何一部电影中都变得格外生动,每一句台词都富有魅力。麦克曾经梦想成为像伍迪·艾伦那样自编自演的导演。有一次他对我说:“如果我是导演,一定要把你的经历拍成电影,一定会轰动!我的小琼·芳汀!”
又是琼·芳汀!我哪里像琼·芳汀呢?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纽约州立大学宾汉姆顿研究生院的网球场上。研究生打网球可以不付钱,因此我每个星期都抽出时间来打上一二个小时。每次只要我一穿上雪白的网球衫及白色短裤,再往前额刘海上扎一条白色防汗毛巾,一扬起网球拍,我的心情就豁然开朗,精神也立即随之抖擞!读书的压力、校园内打工的劳累顿时随着网球的弹落而烟消云散。不过这对我来说毕竟是一种奢侈,我每打一会儿就要看一下表。那天正是这样,我正同天文物理系的几个小伙子打双打,眼看我和我的搭档要把对面那两个撒野似的对手打垮了,他俩气喘吁吁,徒劳地在场地那边跑来跑去,嘴里发出狂叫,却老也接不住我发过去的球。那个金黄头发留得像女孩子一样长,又往脑后一扎的物理系研究生发誓,不到两个回合就把我们彻底打败。我的搭档是个加州大汉,他可不是好惹的,无论网球落到哪一个角落,他都像一只灵敏的猎犬那样冲过去,救起那只球;而一轮到我发球,加州大汉就露出一丝得意的眼光,因为对面那两个死对头已经惊惶失措,我的球还没有发出,他们就已紧张得连网球拍都拿不稳了。加州大汉——天文物理系三年级学生,红扑扑的脸上汗水直淌,那双灰色的眼睛不住地被流淌下的汗水淹得直眨巴。他脱下了汗衫,露出那雪白的前胸和一簇簇黑色的胸毛,往右手掌上吐了下唾沫:“干得棒!把他们揍趴下!”
我看了看表,急忙丢下球拍:“对不起,我要走了!”
“怎么?怎么不打了?”搭档大声叫喊着,慌忙地捡起汗水浸透的汗衫重新套进脖子,“是不是因为我脱衣服啦?……对不起!对不起!……你得打下去,不到一个回合,我们就全赢啦!”
对面两个气喘吁吁的对手也大声喊着:“不要走啊!等下一盘换了场地你们就完蛋啦!”
“不!我得到学生餐厅打工去!”我指着手表说,“五点半,还差五分钟啦!”我连前额上系的小白毛巾都来不及解下,扔下网球拍,就向学生餐厅那幢灰色大楼奔去。
刚奔出网球场,在那条浓荫遮蔽的通向网球场的大道上,迎面撞见贝妮丝。贝妮丝是我的美国女友,会讲一口漂亮的中文,她身旁是一位身材高大的小伙子。
“朱莉亚!”贝妮丝叫着我的英文名字,她的发音带有很浓重的西部口音。她刚从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分校转到我们学校两年,是社会学系的博士研究生。她披着一头如瀑布般的亚麻色长发,那双栗色的、覆盖着一层又浓又密的睫毛的眼睛老是瞪得大大的,精致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贝妮丝一把拉住我的手:“朱莉亚!慌什么?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男朋友——麦克,他在华尔街工作。”我匆匆地看了那人一眼,我至今也记不起第一眼见到他时的印象。我几乎根本没有把他放在心上,一心只惦记着学生餐厅里那台一到五点半就准时开动,连一秒钟也不差的自动洗碗机。我这个站在2号窗口专接学生送来的盘子、倒干净后再往洗碗机送的人如果不到位,出不了两分钟,一切就要乱套;如果学生把吃剩的鸡骨头也送进了传送带,那么整个洗碗机就要卡住停下,并且发出刺耳的震颤,学生也就会随手把盘子刀叉扔得满地都是。可是我现在急需贝妮丝帮忙,我的电脑时间(用钱买来的使用电脑时间)用完了,贝妮丝有奖学金,我需要借用她的电脑,其他同学也经常向她借用。于是我拉下前额上的白毛巾,一边拧汗水一边急匆匆地对贝妮丝说:“你的电脑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你什么时候需要?”
“我现在去学生餐厅打工,八点半结束,八点三刻用行不行?”不等她回答,我就跑了起来,我的手表离五点半只差三分钟了!
贝妮丝对着我叫道:“哎,朱莉亚,我的男朋友说你网球打得真棒!”
又是男朋友!整个宾汉姆顿研究生院都知道贝妮丝在和一个韩国学生运动领袖——那人也是社会系博士生——大谈恋爱,她还和美国一位参议员的儿子过从甚密,他是空军少尉飞行员,曾经有一次把飞机直接从安德鲁空军基地开到宾汉姆顿机场,为的是来看她。现在又出现了一位什么华尔街的麦克,美国女孩可真是够浪漫的。
这时我听到一个声音,显然是贝妮丝那位男朋友在说:“This Chinese gril has gorgeous body!”(这个中国女孩可真是体态袅娜!)
然后是贝妮丝清晰的、尖声的反驳:“她可不是什么女孩!她结过婚,离婚了!”
我很讨厌别人在背后议论我的私事,于是我回转头,大叫了一声:“贝妮丝!闭嘴!”
她没有闭嘴,朝我哈哈大笑了一阵,然后扬了扬手臂说:“晚上八点三刻我在电脑房等你,我还有事情找你呢。”
在纽约州立大学宾汉姆顿研究生院第一件最令人开心的事就是认识贝妮丝。别人管这位比我还大两岁的美国女孩叫“中国学生联谊会副主席”,其实中国学生会是不设什么副主席的,只设主席。主席朱庆波,是一个来自北京的博士生,他曾经这样对我说:“如果我有贝妮丝这么多献身公益的热情,我恐怕就不是宾汉姆顿研究生院的学生会主席,而是全美中国学生会主席了!”贝妮丝热情开朗,既有良好的教养,又有一副美好的身段和讨人欢喜的脸孔。和她那过于注重打扮的外表及服饰截然不同的是,她满脑子都是新思想。这个社会系博士生不稀罕金钱,她的整个价值观与现代社会尖锐对立,是一个对金钱根本不屑一顾的理想主义者。她们家三个姐妹都是美国少见的理想主义者:一个妹妹在非洲的一个部落搞普及教育,大部分是她自己掏钱,联合国基金会给了一点点补助,她在非洲一呆就是七年!另一个妹妹拿到医学博士学位后,不到曼哈顿或洛杉矶开私人诊所,反而跑到印度从事儿童慈善事业,并且和一个印度男友同居了三年。贝妮丝自己则声称,她希望“来世变成一个中国人”。贝妮丝5岁时就被她父亲——一位搞进出口贸易的美国殷商——带到了台湾,并且在那里受了小学教育,后来又回到美国读完中学和大学。她会讲一口标准的中国话。正如学校里人人都知道贝妮丝有许多男朋友一样,大家也知道贝妮丝已经结了婚,她丈夫是一个中国人,目前在台湾监狱中,已经关了许多年。具体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她的中国丈夫被送进监狱,贝妮丝总是讳莫如深闭口不谈。尽管如此,她对纽约州立大学的中国同学的表现确实像一位中国人的太太,我刚从纽约市乘“灰狗”到宾汉姆顿时,第一个开车来车站接我的就是贝妮丝,她向我伸出手,用让我惊讶的中国话说:
“欢迎你!周励!”
我们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她开车带我找了十几个地方,才找到一处最便宜的阁楼临时落下脚,又领我到学校行政大楼注了册。并自我介绍说,学校里所有中国学生的事她都管,无论有什么困难都可以随时找她。不知为什么她对我特别热情,也许是因为那时学校的中国女留学生还不多的缘故吧。开学后不久,她主动提出和我结成“一帮一,一对红”,因为中国学生会主席提出让每个中国学生找一个美国同学交朋友,不仅提高英语听说水平,也锻炼与美国社会打交道的能力。贝妮丝第一个找到我,她对我眨了眨眼睛说:“我喜欢你。再说,我总不能老是交男朋友啊!”人人都知道,贝妮丝是一个性欲很强的女人,不过在美国,没有人管你这个。
那天我在洗碗间一刻不歇地干到晚上八点半,我快累瘫了。我真佩服和我一起洗碗的两个美国学生,真是基础不一样,心情不一样,他们一边洗碗一边轻松地随着餐厅的广播喇叭唱着流行歌曲“Say you Say me”。餐厅里每天都不断地重复放这支歌曲。我一听到这曲子就心里发毛,就像以前在北大荒听到起床哨子声一样。没有什么活比洗碗工更吃力不讨好的了。美国学生用餐浪费得惊人,你得飞快地把盘子里剩下的香肠火腿乃至沙拉面包统统倒进垃圾桶,再递到传送带上,当那些脏盘刀叉通过洗碗机,变成一只只干干净净烘干的盘叉时,又得用最快的速度从窗口跑到洗碗机尽头,用力端起那只足有20磅重的、盛满盘叉的塑料架,把它送到学生领干净刀盘的另一个窗口,然后飞快地再跑回自己负责的这个窗口,收拾积压的脏盘刀叉。打工的人每人负责一个窗口,“各占一段”,所以三个小时内没有一个人说一分钟话。你的手,你的身体完全成了洗碗机的辅助部分,连上厕所间都不可能。洗碗间墙上挂着一块牌子明确指示:“工作之前,请上厕所。”
学生餐厅的工资是每小时三块钱,从星期一到星期天,我每天在学生洗碗间工作三小时。除此以外,只要学生餐厅有什么宴会,或者大型活动,我都马上向餐厅经理要求临时工作,以便攒钱来支付我在学校期间的生活费用。从上海到纽约,我身上带了四十块钱,在佛罗里达当保姆三个月,挣了3000元,等到了注册处交了学费,口袋里又只剩下40元钱!当我数着我用血汗挣来的一张张暖乎乎的、带着体温的绿色纸币,把它们交给注册台上那个面无表情的美国人时,真感到如同小时候读过的那本书《半夜鸡叫》里所描写的高玉宝上学那样的一阵阵酸楚。
在美国自费读书,真难啊!剩下来的问题是,我的学费交了,可是我在学校吃什么?怎么住?如何生活下去?没有钱寸步难行,连买一本教科书都不可能。只有一个办法,参加校园内打工。
校方怕影响学生学习,规定学生每天最多打工三小时。这样,每周七天21个小时,我立即毫不犹豫地全包了,并且飞快地算了一笔账:每周21小时乘3美元等于63美元,扣去交税还剩50美元,每个月可以挣得220美元,用120元交最低廉的房租水电,剩下的100元中用15元买书买邮票,另外50元买日常食品及生活用品。我并且订出一个宏伟的目标:争取每个月节约下35美元往上海家里寄,我的女儿还在上海,需要经济抚养。为了节省钱,我想出的第一个计划就是“从肚子里节约”——鸡最便宜,那么只吃鸡。美国的鸡由于人工饲养大机器生产,远远不如上海的鸡那么香嫩。烤鸡、白煮鸡、炒鸡、鸡片、鸡丁,以至吃到后来一闻到鸡味就恶心。由于鸡本身有油,那么连买油的钱都可以省去,白饭一煮一大锅,分七个塑料盒装起来,每天早上打开冰箱,取出一个饭盒,装上两块鸡肉,中午往学校走廊上处处设立的学生微波炉烤箱中一加热,就可以充饥了!
在洗碗间工作有一个晚餐免费的好处,每天不仅可以改换一下口味,又省去做晚饭的钱和工夫。所以我每天中午吃白饭鸡,晚上就大吃各种各样的蔬菜沙拉,并且填饱各种高蛋白高热量的香肠牛肉,以至于我的胃肠能够保证第二天的早餐可以不吃——我到学校后从来不吃早餐,既节省钱,也节省时间。
那天晚上我在洗碗间干得晕头转向,中午那顿白饭鸡提供的热量早已无影无踪,我简直怀疑自己会不会发生低血糖休克,要不是窗口上不断有学生们送来用过的盘叉,我真想从任何一个盘子里拣起一根剩下的香肠或者一片火腿往肚子里吞。餐厅规定必须在打工之后才能进晚餐,于是一到七点钟,我就忍着饿得发慌的肚子,一分分地计算着时间。我无数遍地对自己说:“今天我要吃它五根香肠,两碗沙拉,再加两大块牛排!”实际上我连这一半都吃不掉,不过这么一想,心理上显然是起了安慰作用,使我能产生出气功般的丹田之力,去不断地端起那几十磅重的大碗架,在窗口和机器终端之间一刻不停地来回奔跑。
好不容易在八点半饱餐了一顿之后——我尽量用十分钟时间塞下所有含能量和热量的食物,便匆匆忙忙拎起书包往电脑房奔去。明天是电脑测验,每人按要求要编至少三个电脑程序,我一个还没完成呢!我冲进电脑房,贝妮丝已经在那里等我了。她交给了我她的电脑密码和电脑台启动钥匙:“别像前天那样,搞到半夜两点钟再回去!”贝妮丝拍拍我的肩膀说。在电脑房或者图书馆呆到半夜二三点钟,对中国留学生来讲是常有的事,我有时干脆在电脑房或者图书馆的地板上过夜。读书才是最最苦的事情——我是指在脑力上和精力上。读书好坏关系到你的前程,否则到美国来干吗?
我对贝妮丝说:“我今天不回去了,不然明天测验无法交卷。”要不是为了这该死的每天三小时洗碗——这正是我的同班同学在图书馆大啃笔记本或者在电脑房编程序的黄金时间——我也许不必经常熬夜。我坐上电脑台,打开机器,把书包里一大堆计算机教科书和笔记本摊开,贝妮丝又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朱莉亚!帮一下忙!下个星期学校要组织一次‘中国之夜’演出会,你能不能出一个节目?”然后她凑近我的脖子说,“弹一段钢琴怎么样?《少女的祈祷》,我最喜欢你弹那段!”
我连连摇头,这时我已经心烦意乱:“贝妮丝,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除了打工,就是读书,别的什么活动我都不参加!……我求求你,不要缠我什么演出不演出了!”
贝妮丝走到我面前,拿过电脑台上那把钥匙,“啪”地一下关掉了我的电脑,她的眼睛里带着一种指责和愠怒:“我要对演出会负责!你知道吗?我们请了纽约州州长和两位参议员参加这次活动,可节目连一半都没有组织到!所有的中国学生都说一个字:忙!忙!忙!这是‘中国之夜’!可不是什么‘纽约之夜’!也不是‘宾汉姆顿之夜’!……”
我望着贝妮丝那双充满焦急的眼睛,她为了中国学生——那些与她原本素不相识的人,花去多少个日日夜夜。有一个中国学生病了,想吃一条黄鱼,她竟连奔带跑,硬是在离学校十里路远的一家南韩人开的杂货店中,找到了一条活蹦乱跳的黄鱼。我感到一股愧疚袭上心头,我抓住她的手,拿过那把钥匙,“好吧!让我练习练习,我弹《少女的祈祷》。”
纽约州立大学艺术学院的外形和林肯艺术中心差不多,雪白的几十根大理石圆柱上是古罗马天堂诸神的艺术造型及爱神维纳斯的塑像。经过正厅直上二楼,那里有几十间琴房,钢琴系的学生每天在这里上课。我到了“中国之夜”演出会的那天下午,才不得不抽出时间,来到这座已是如此生疏而又引起我无限回忆的艺术殿堂,匆匆练习一下荒疏已久的钢琴。关于弹琴,后来麦克曾经问我:“你是从小就开始学习钢琴的吗?”我回答:“不,我是30岁才开始学习钢琴的。”他的眼睛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1978年我从北大荒一回到上海,就立即投入到业余文学创作之中,我一心想把我们这一代人,也包括我自己的经历写出来。有时写着写着就流下了泪水,我写过十几篇短篇小说、三十篇中篇小说和两个电影剧本,但是统统失败了,没有一家杂志愿意接受,几乎所有寄出的稿件最后都原封不动地退回,附加编辑寥寥几字、措辞客气的一张白纸条。有一天我经过外贸花园——那是坐落在外滩外白渡桥边上的一幢白色洋房,周围是一片茵绿的草坪,当我心情沉重地经过那幢小楼时,突然听到一阵钢琴声,从紧闭的窗子里透过来的遥远的音乐使我打了个寒噤,久已枯竭的眼泪居然淌了出来,我对着那窗子,一边听一边流泪。琴声好似雨水,一点一滴渗透了我被不断的失败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心灵,我重新见到了天空、明星、夏夜……
那时候,我的婚姻是不成功的。我一从北大荒回到上海,父母、亲戚就算计着我已是二十八九、快“嫁不出去”的年龄,全家人心急如焚地帮我找对象。就在亲友的撮合催促下,我匆匆结婚了。我的第一位丈夫,是个地地道道的好人,老实忠厚,小心谨慎,人品和社会地位都不错。但我们性格不合,我是个有点儿任性,又好幻想,并且喜欢把幻想变为行动的人。个性的不合带来婚姻的明显不和谐,我们曾经互相讨论像车尔尼雪夫斯基小说《怎么办》中的女主人薇拉和她的第一任丈夫那样,平平静静地分手。但是在80年代初期同现在的90年代到底大不一样,离婚是一件令全家人感到羞耻的事,和门庭受辱的意义简直是一样。直到我在1985年出国后,我们俩才通过律师办了离婚手续,后来各自又成立了幸福美满的家庭。
我推开那幢白色小楼的雕花铁门,循着琴声来到二楼,是一个女孩子在练琴。从钢琴前的琴谱上看出她在弹肖邦的《E大调小夜曲》(作品第九号),我和她攀谈起来。她5岁就在私人教师那里学钢琴,现在在外贸单证科打字。她说她将来想成为一名外销员,但也不愿意放弃她心爱的钢琴。我这才知道,小楼里的这架钢琴原来是不上锁的,我们在外贸工作的人随时都可以来练琴。
“学习钢琴!”30岁的我立即产生了一股强烈的愿望。许久以来,我一直迷恋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第三钢琴协奏曲》、《皇帝钢琴协奏曲》,迷恋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二钢琴协奏曲》、柴可夫斯基的《第一钢琴协奏曲》、莫扎特的《第20号钢琴协奏曲》以及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我常常一边写作,一边听着这些“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的钢琴作品,但我还不会弹奏任何一首曲子,甚至连五线谱都不识。我难道不是从幼年起,就梦想着坐在钢琴前面,对着五线谱,像像样样地弹奏一首曲子吗?文学梦看来是破灭了,我不会停止写作,我还是要写——不论写出来的东西送到杂志编辑部也好,或者送到家对面五原路废品回收站也好——我这人倔,不到黄河心不死,在写作上也是一样。但是我多么渴望生活中开出一朵鲜花啊!而钢琴正是这样一朵鲜花,它能抚慰我这颗寂寥而又苦恼不安的灵魂,恢复我的安静、坚定、欢乐,能使我感受到贝多芬、肖邦那些伟人们的呼吸,能让我的头枕在他们的双膝之上,聆听一下贝多芬在一百多年前发出的那个声音:“噢,人啊,你当自助!”
我疯狂地迷恋上了钢琴,拼命地读着那些似乎比医学书还艰深难懂的五线谱,有时看得眼睛直发涩。一到中午,我就一个人悄悄地溜到外贸花园的小楼上,一个人对着五线谱,用手指头一个一个地按着琴键。这种学法显然是毫无成效,弹出来的东西简直不是什么音乐,我真担心看门的老伯伯有一天会因为讨厌这些噪音而把我撵出去。
“必须找一个老师。没有老师是学不成的。”我叹着气关上琴盖,“到哪里去找老师呢?”
他,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是在上海音乐学院的这座艺术殿堂的走廊上碰到他的。那天我到音乐学院去向一个熟人借一本钢琴入门《拜尔练习曲》。音乐学院理论系的一位讲师是我的好朋友,他在图书馆为我找到了这本册子,我拿着书正要离开音乐学院,在走廊上被一个浑厚的、带着一点儿文气的声音叫住:
“你是音乐学院的吗?”
“不是。”我反问那个人,“你呢?”
“不是。我来找作曲系的谭教授,他办公室的门锁了。”他露出焦虑的神情,“他和我约好的,不知到哪里去了?”
我仔细打量了他一下,他中等身材,五官长得很端正,鼻梁高高的显得十分文雅,有一张诚挚的脸,和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不过他的衣服很奇怪,好像是那种车间工作制服,在音乐学院不太见到穿这种带四个大口袋制服的人。
“你是作曲家吗?”我问,他的衣着使我缩短了心理上和一位作曲家的距离。
“不是,我只是业余爱好。”他态度柔和地对我说。从他的眼神中,我立即感觉出一种很不平凡的气质。
一听到“业余”这两个字,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失败”。因为真正成功的人,总是很快地走上专业的道路,我做了两年失败的业余文学爱好者,现在我要开始学习钢琴,我一下子产生了一个念头:这个穿着四个大口袋衣服的人,能不能成为我的老师呢?
“你也许还是等一下谭教授比较好,他一定会回来的。”我翻开了《拜尔练习曲》的封面,对他说,“我在学《拜尔》,你会弹《拜尔》吗?”
他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他的笑那么动人,露出了好看的、洁白的牙齿。我不由得想起在那些遥远的年代,裴阳和于廉也有过这样动人的微笑,我叹了一口气。他一定是误解了我的叹息,因为他立即热情地说:“走廊两旁都是琴房,你有时间的话,我可以给你弹弹。”
他坐到了钢琴前,开始他沉默了一阵,全身一动也不动,仿佛沉浸在乐思的冥想之中;然后,他用左手猛地敲了两三下低音,右手猛然一抬,两只手在琴键上跳动起来,琴声宛如远山深谷里吹起的一股清风,越过了沟壑,飘向旷野中的一棵白桦树;时而激情如火,感人心怀;时而柔情似水,婉约缠绵。他对不同的音色表现出一种超凡的灵感,对节奏鲜明的旋律,流露出近乎痴迷的喜悦。他演奏的指法坚定而又轻柔,富有表现力。在他那长长的灵活有力的十指之下,旋律色彩丰富,充满了魅力。他弹的是贝多芬的《热情奏鸣曲》,我还从来没有被这么感动过。他弹奏的时候,嘴唇的轮廓变得更加清晰,眼角的阴影也似乎更加深沉,他那急促的呼吸和激昂的内心不断地把人的感情带到一个又一个旋律的高峰。曲终之后,他两手搁在膝上,一动也不动地默默坐在那儿。
我说不出一句话来,在这突然变得如此寂静的琴房,我几乎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过了很久,我才怯怯地说:
“你愿意教我吗?”
就这样,他成了我的钢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