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闻标题咬文嚼字

作者:立仁    更新时间:2014-08-18 20:23:17

由于时差,伦敦奥运比赛实况转播不是所有中国人都消受得了的,多数人只好选择一清早上网了解相关赛事的结果。因急于上班做事,有的也只是浏览一下新闻标题而已,毕竟标题是新闻的“眼睛”嘛。可是,当这些只看眼睛的人参与到街谈巷议中来时,竟是洋相百出。

那一晚乘凉,见到几位年轻人正在为中国男篮与俄罗斯队谁胜谁负争得不可开交。正好我看过凤凰网体育频道作者名为“晴天flying”的报道,知道具体内容。从内容看是中国男篮输了,但标题却是《中国男篮19分溃败俄罗斯 攻防不力乃实力使然》。

无独有偶,翌晨新华网署名姬烨、白旭、汪涌的一则报道,其标题犯了同样错误。标题称:“国羽头号女双组合‘让球’完败韩国 遭遇嘘声一片”。我第一反映是,中国队虽然让了球,但还是“完败”了韩国队。联想起此前韩国媒体关于男泳比赛的某些过节,韩国观众不满本国运动员表现,才招致“嘘声一片”。呵呵,这回是我搞拧了。

前面说过,新闻的标题是新闻的眼睛,记者在为文章取名时大都字斟句酌,一般是不会出现太明显的歧义的。为何体育新闻记者屡屡出现标题歧义?我想还是对文字的理解和句法的把握问题。

胜败,多为现代人对于体育、军事行为结果的定义。在中国古代,“败”的反义词多为“成”,而“胜”的反义词多为“负”,说明古汉语的词义与现代汉语有些微的差别。这不需要多说。

因此,成败、胜负,在词语搭配上就有了很多讲究,一不小心就会发生歧义,并且无论语境怎样,都无法准确表达实际信息。如“甲打胜乙”和“甲打败乙”,在现代汉语中同义。去掉现代成分“打”字,“甲胜乙”和“甲败乙”其实还是一码事。

为什么呢?看来问题出在现代汉语过于省略句子成分上。有人问,古汉语特别是古文比现代汉语不是更精炼吗?是的。但古文的精炼不在于省略必要成分,相反,在句式上还特别讲究完整性。

就说“成败、胜负”吧。这几个字虽然词义不同,却在词性上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有时表示事情结果怎么样了,多具名词或形容词性;有时指一方施加给另一方的行为性质,多具动词性或使动用法。当表示结果时,可以直接用作谓语,是不及物的,如,“秦胜”、“宋败”,这里的胜败作为谓语,直接表示结果,不需要引出对象;用作行为过程时,则需要添加补充成分,如,“败楚人于城濮”、“文公用咎犯之言,而败宋师于黄”等等。由此看出,古文对于这类词在用法上很讲究,除了诗词句法外,一般不会出现“秦胜楚”、“秦败楚”这样的句式的。

新闻的标题,需要高度凝练,要用极少的字说清楚内容大意,这是所有新闻人的追求,因而也是作者语言功力的体现。

该怎样驾驭“成败胜负”这种有一定特殊性的词呢?窃以为,还是多少借用一点介词的作用为好。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孔子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都是治人,由于加了一个介词“于”,意思就变成了被人治。同理,“甲败乙”与“甲败于乙”哪个更明白?

其实,现代汉语的同类介词十分丰富,如鲜见于古文的“被”、“给”、“把”等等,只要在标题中加上一个字,绝不会留下歧义的遗憾的。我们还是以前面的新闻标题为例,看看加了一个字的效果。如,将“中国男篮19分溃败俄罗斯”改为“中国男篮19分溃败于俄罗斯”,或将“国羽头号女双组合‘让球’完败韩国遭遇嘘声一片”改为“国羽头号女双组合‘让球’完败给韩国 遭遇嘘声一片”,只不过加了一个“于”或“给”字,是不是歧义就被消除了?

体育新闻的标题,是最容易在“胜败”上犯错误的,这也是笔者关心体育比赛几十年来的感受。我不知道从事体育报道的记者是否与其他记者在一个学校读书,算我孤陋寡闻。但是,语言的教授方法应该是一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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