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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封建伦理 2

作者:    更新时间:2014-07-29 13:05:45

●【“忠”与仁、义】●

“五达尊”——天、地、君、亲(祖先,家族本源)、师。

天、地是神,以“君”为代表,“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所以五达尊以君为中心。关于“君”,《仪礼·郑玄注》说:“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可见,“君”的含义很广,大凡地位比你高的,都是君。

“君”又借指国家,更强调一个“忠”字。为忠,甚至可以不仁不义。

不仁,如安史之乱,张巡、许远守睢(suī)阳,食尽,杀妾以啖将士。城中妇人吃尽,以老小男夫继之,所食人口近三万,城破时活着的只有男子四百余。巡等固然可入《忠义传》,可那近三万被吃掉的女子百姓又有何辜?

不义,史书记载累累。虽说西汉开始,中国已有允许“亲亲相隐”的法律条文,至唐代臻于完备,但所谓“大义灭亲”,实质是忠而不义,什么时候没有?

最厉害的,军警宪特、天罗地网之外,还要号召划清界线,表彰检举揭发。知己密友,谨言慎行,一不小心,大祸天降;街坊邻里,暗窥窃听,转眼之间,家破人亡;本为同根生,同病怜,欲在巨大绞肉机中寻找保命隙罅(xià),居然为党卧底,卖友偷生。

白居易有诗:“天可度,地可量,惟有人心不可防。但见丹诚赤如血,谁知伪言巧似簧”!“海底鱼兮天上鸟,高可射兮深可钓;惟有人心相对时,咫尺之间不能料……”

儿女告发父母,夫妻反目成仇,亲人之间,互相陷害,哪有义来?党性高于一切,人道主义是资产阶级的东西;良心被阶级性替代,人权不给予“反动”者;都是父母所生,95 %理直气壮地对5%实行专政;“红五类”及其子孙,是政治舞台的天然主角,拥有替无产阶级行使对“敌”镇压的权力——1966年8—9月,40天间,据官方不完全统计,红卫兵在北京一地就打死1772人,许多少男少女皮带金属扣抡向呕心沥血教导自己的师长——全是违反天伦,丧失人性。

所以今日大多数西方国家,如英美法意日等国的法律,都强调维护家庭伦理,父母、子女、配偶、至亲之间,都享有沉默和拒绝作证的权利,无所谓包庇罪、藏匿罪。

近年中国刑事诉讼法也已规定,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不出庭作证,这就在法律层面上免除了“大义灭亲”的义务。

 

●【关于大义——西方的观念】●

关于大义,西方的观念,与中国不同,比如战争,首先要不怕死,敢牺牲,如二战塞班岛、硫磺岛、冲绳岛之恶战,美军如不拼命,如何能打赢?但若部队已丧失抵抗能力,或打下去只能使更多的人无谓丧生,则指挥官既有权力也有责任下令投降,保存士兵生命,以人为本,不仅无过,而且有功。

麦克阿瑟作为盟军统帅,代表联合国出席接受日本投降仪式,身后两位就是刚从日本战俘营被解放出来的美、英降将各一人。他签字用了五支笔,赠给这两位在菲律宾和新加坡战场上已经尽力而后投降的将军各一支,第三支献母校西点军校,又一支藏美国国会图书馆,最后一支送予妻子即自己留作纪念。

如果特工被捕,熬不住刑,怎么办?二战时,英国训练间谍,要求被俘后保持48小时沉默,以便同伙有时间逃脱。

 

●【——苏联、日本和中国】●

苏联则是相反,斯大林下令,军人只要投降,家属就被处死,即使从战俘营逃脱归队者,也连带家属,一律枪决;卫国战争期间,苏军事法庭对994万军人判刑,处死刑157万人。结果是,战争中,苏军被俘不归的人数多达570万,其中掉转枪口打自己人的,超过100万。

日本同样,投降即是变节,所以抗战时中国军队极难抓到日军俘虏。

新中国,如抗美援朝,将士已经尽责,伤重力竭,饿昏被俘,虽坚决斗争,英勇不屈,迭遭摧残,回国后几十年,都受到极不公正的待遇。我在广西边境,参观过对越自卫反击战坑道,见士兵照片,脖子上都挂一小瓶,不解,问,告:宁死不做俘虏。

 

●【民族犯罪和忏悔】●

二战后几十年,德国人深刻反省杀害犹太人的罪行。1970年联邦德国总理勃兰特访问波兰,在犹太人殉难者纪念碑前下跪,主动忏悔,认识到其性质是总体上的民族犯罪。

虽然每个人都可以用极权统治下个人意志被剥夺殆尽而自我辩解,但在虔诚的狂热下做出丧心病狂的举动,谁说不是反映了灵魂深处的肮脏和卑劣呢?

两德统一后,检察机关追究东德士兵开枪打死越过柏林墙者责任。士兵执行上级命令没错,但你有把枪口抬高1厘米的权利,却没有这样做,所以被判刑。被告上诉,欧洲人权法院以违反普遍的人权原则驳回。再上诉,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裁定:杀死人的行为,只有在本人面临死亡威胁时才能使用。

那么,中国建国后几十年,许多连执行命令都不是,仅仅响应领袖“号召”而置他人于死地的行径呢?当初党委决定的记录,负责人的签名,难道档案里查不到吗?“文革”中对张志新施以极刑前,为防止她喊叫,竟活生生割断喉管的手段呢?谁下的命令,谁动的手,难道当年在场的人,全都患了健忘症吗?

中国没有对外发动侵略战争,但内部进行的诸如土改、肃反,反右、反右倾、四清、“文革”等等运动,中华民族,包括你我,自相迫害,甚至残杀,难道就没有犯下罪愆(qiān),难道就不应该从人性和人道的角度,深自忏悔吗?

 

●【十义、四维、八德】●

“十义”——见《礼记·礼运》:父慈、子孝、兄良、弟悌(tì)、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

这最后两义,并无因果关连,就是君不仁,臣也必须忠。打你,关你,没要你小命,你当然要三跪九叩,谢主“皇恩浩荡”;杀你,曰“赐死”,请注意这个“赐”字,同样要拜谢,磕头如捣蒜,“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

若是弄错了,一旦“平反”,感激涕零,“天王”更圣明——虽妻离子散,家贫身病,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平白断送,可以大作为的岁月蹉跎东流,却有的高呼万岁,有的比作母亲打儿子,自己说着,没觉得肉麻,别人听了,不鄙夷也可怜。

“四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

注:民国时,一度改为“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与“四维” 一起,推行于1934年蒋介石提倡的“新生活运动”。中山陵前“孝经鼎”即铸孙中山手书的“智、仁、勇”与此八字。

 

●【“三从四德”】●

“三从”——女子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笔记载谢安欲纳妾,妻不许,安责以《礼》。妻问《礼》谁作,答周公。“如周婆作,必不如此说。”

“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工),各指品德、辞令、仪态、家务与女红(gōng,纺织、刺绣等)。

胡适曾戏言“三从四德(得)”:“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说错了要盲从;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太太花钱要舍得。”

抗战期间,胡任驻美大使时,曾忙里偷闲,收集各国怕老婆的故事,说全世界只有德、日、俄三个国家没有怕老婆的故事,由此得出结论:凡是有怕老婆故事的,都是自由民主的国家;反之,凡是没有怕老婆故事的,都是独裁极权的国家。

 

●【缠足】●

关于妇女缠足,有人据《史记》齐“女子弹弦缠屐(jī)”语,推测周代已有缠足,我难苟同,一则屐是鞋,不是足,二则无文物考古支持。

史载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曾凿金莲于地,令潘妃行走,称“步步生莲花”,有人谓中国裹小脚始于此,但这莲花分明不是脚,观古画、读诗文,裹足也没那么早。

此外,《太平广记》说西汉班婕妤(jié yú)所作赋有“思君弓履綦(qí)”之句;明古籍《杂事秘辛》提到汉代有人“约缣迫袜,收束微如禁中”之事,同样不能说明。

较可取的是,元陶宗仪《南村辍(chuò)耕录》载,南唐后主时宫嫔窅(yǎo)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作新月状”。故北宋缠足渐多,南宋普及,明清愈盛。

清代从顺治开始,便禁缠足,以后每个皇帝上台,都要重申。如康熙下诏“禁裹脚”,“违者枷责流徙”,父为官者要罢官,平民者杖四十。但积重难返,禁而不绝。

慈禧太后对妇女缠足深恶痛绝,不仅一再禁止,提倡已缠者放足,光绪三十年(1904)还下诏颁布《劝行放足歌》:

照得女子缠足,最为中华恶俗:幼女甫离提抱,即与紧紧束缚。

身体因之羸(léi)弱,筋骨竟至断缩;血气既未充盈,疾病随之暗伏。

轻者时呼痛苦,重者有成废笃;举动极为不便,行走尤形踯躅。

懿旨屡经诫谕,士民尚不觉悟。人孰不爱儿女,微疾亦甚忧郁;

惟当缠足之时,任其日夜号哭;对面置若罔闻,女亦甘受其酷。

为之推原其故,不过忸(niǔ)于世俗;意为丰此不美,且将为人怨怒。

不知德言容工,女诫所最称述;娶妻惟求淑女,岂可视同玩物?

父母于女何人,男子于妻何若?是皆原其贤孝,岂忍摧伤肉骨?

美恶况由天赋,何必若此剧斫?现当振兴实业,男女事各有属;

各省业已风行,纷纷会谈天足。省垣识时绅首,竞思还本返朴;

联名禀请示禁,堪为女子造福。应准通行晓谕,从此享衢同步;

岂惟感召天和,富强于焉拭目;务各互相解释,切勿再事拘囿。

歌词写得很好,然而缠足真正废止,民国才渐渐办到。

缠足是男权社会审美的需要,中国古代女子,仅此一项,就苦不堪言。西方用高跟鞋(据说路易十四发明),风吹杨柳小蛮腰,娉(pīng)娉袅(niǎo)袅柔枝摇,聪明得多。

 

●【四友】●

“四友”——明苏竣《鸡鸣偶记》:“道义相砥,过失相规,畏友也;缓急可共,死生可托,密友也;甘言如饴,游戏征逐,昵友也;利则相攘,患则相倾,贼友也。”

 

●【不孝有三】●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见《孟子·离娄上》: “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上述之“一”,是指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制止,使他们陷于不义。可见,中国人虽然将“孝顺”二字连用,并非顺就是孝。

“二”是说家贫穷而双亲年老,却不去做官领取俸禄养家——我看这一条最没道理。不做官,与孝道风马牛不相关。再说,养家活口,就一定要做官?不做官有什么不好?我年轻时刻过一闲章,文曰“有书万事足,无官一身轻”,如今老了,更如此认为,终身不悔。

至于“三”,封建社会大抵如此,现代却是生男生女都一样,不高兴生也自己事。

 

●【“孝”的本质】●

孝是“八德”之一,中山陵“孝经鼎”铸八德,第一忠,第二孝。忠孝,忠孝,孝仅次于忠,孝其实就是忠。忠是忠于君主,孝则孝于父母,一体现于国,皇权专制;一体现于家,家长至尊。忠与孝本质上没有二致。

所谓“忠孝不能两全”,矛盾在于君主与父母二者还有等级差别,但本是同根生,主次重轻而已。一旦冲突,怎么办?按照等级制——宗法制——家族制的原则,当然忠大于孝。这里的等级制,并非八级工资制之类的等级,而是人与人地位身份的等级,人权差异的等级,是专制主义的基础。因此,归根结蒂说,孝还是专制主义。

皇权社会竭力鼓吹孝,孝且专门拥有一经,谓《孝经》。孝的榜样是“二十四孝”——元代人编的关于“孝”的大杂烩,十足乌七八糟的东西。

两汉标榜以孝治国,每个皇帝谥号都着一“孝”字——开国刘邦除外。项羽俘虏了刘邦爹妈,要杀,水烧开了,刀举起来了,眼看要下锅了,他嘻皮涎(xián)脸说“吾与子分一杯羹”,项羽连落场势都没有,只好把老俩口放了。是不是这个原因,刘邦谥号没办法用“孝”,只好谥“高皇帝”?他的儿子,谥“孝惠皇帝”,以下,孝文、孝景、孝武、孝昭、孝宣……孝、孝、孝、孝,反正直到400年后汉献帝,也不管生前到底孝不孝,谥号全加孝,叙史的嫌烦,省掉了那个“孝”字。

明朝朱元璋没老爸老妈差点被烹的故事,谥“……(前略)大孝高皇帝”,马皇后“孝慈高皇后”,陵墓就是南京的明孝陵。儿子永乐,孝文帝;以下洪熙孝昭、宣德孝章、正统孝睿……与汉朝一样,皇帝谥号全都有那个“孝”字。

非独汉、明,没有一个朝代的统治者,会反对讲孝,会不主张孝。因为忠孝合一,既忠,必孝;不孝,焉忠?帝王怎么不大鼓大吹“孝”?

 

●【“百善孝为先”?】●

这些关于“孝”字入谥号的历史常识,今人大多不知,但两句诗不诗文不文的“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敢说家喻户晓。

“淫”是万恶之首,是最大的恶?今天恐怕没人相信。就算不讲“首”,连淫算不算恶,我看都成问题。自然,淫而至于不如禽兽者,又当别论。

这且不论,仍说孝。孝确实是善,但只是人性道德表现的一个方面。有些“孝”行,比如子女赡养父母,是社会义务,是家庭责任,正如父母之抚养子女,是必须,是应该,否则犯法——那就不属于孝的范畴。尊敬长者,帮助老弱,同样是人性道德,与孝毫不相干。

从日常见闻说,孝是服从长辈,是以卑事尊,这样的“孝”,又与善何干?只不过符合宗法制、家长制,在高贵的那方面,当然视之为孝,称之为善。然而,人与人之间,平等才是真善。不平等的孝,怎么算善?还“百善孝为先”?

孝不能只孝于父母,要孝于大众,孝于人人,这才是大善,是大爱。因此,我认为,子女对于父母,应该在人格平等(!)的基础上,多体现一些人性之爱。这里说的多一些,是个体与大众的区别,而其之所以要得,是因为有亲情,有血缘,所以应该多关注,多付出——这也是人性之必然。

孝的本质既然如此,今天还宣扬孝道,就不应该了。须知,有多多少少不平等,反人权,隐蔽在“孝”的幌子下,迫害着青少年。我说这话,是不是大逆不道?你只要从五四精神,从人权根本,考量这个“孝”字,多少会同意我的说法。

 

●【三姑六婆】●

“三姑六婆”见于《南村辍耕录》,三姑为尼姑、道姑、卦姑(占卜算命);

六婆是牙婆(买卖人口,古代是合法的)、媒婆、师婆(巫婆)、虔婆(贼婆,或妓院鸨bāo母)、药婆(卖安胎药、堕胎药之类)、稳婆(接生婆,鉴别处女)。

 

●【今日之道德】●

说完了封建伦理,意犹未尽,因为想到了今日的道德沦丧。例如造假药牟利致人死,丧心病狂,黑砖窑、煤矿害性命弄钱,伤天害理,分明超越了人之为人的底线。

君不见,几千年的封建伦理,摧垮坍塌,甲醇酒、毒奶粉,什么没有?君不见,六十年的正统精神,悄然瓦解,街倒无人扶,见死不肯救?

“文革”最大的罪孽,不是物质上的,是淈(gǔ)起了人性卑劣最深处的恶臭。知否,知否,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常见报刊文章,宣称当今社会道德品质的主流,是积极的、健康的、向上的,要从总体上去把握,去认识。这话自然不错。然而,我仍有疑惑:人类自从进入文明社会,什么时候道德品质的主流,是消极的、病态的、堕落的?没有,过去从来没有,将来也不可能有。如果发生了这样的逆转,人类不是背弃了文明,自我完蛋,社会也因此而倒退,堕入黑暗了么?既然,这个主流说,就不能让我们聊以自慰,更不能无视于痛心的事实而掉以轻心。

 

●【道德与信仰】●

道德的源头在信仰。我们正在为多年积累的信仰危机和由此造成的道德沦丧付出代价。

中国小农社会传统的伦理道德,是靠宗族血缘、乡规民约、风俗习惯维系的,加上对佛道鬼神的敬畏,对因果报应的恐惧,这些东西,尽管本质上属于封建专制意识,毕竟不无用处。

但经过几十年狂风暴雨般的革命的打击,宗族血缘退隐了,乡规民约消失了,风俗习惯败坏了,佛教道教,要么成为专门的旅游景点,要么异化为骗人敛财的玩意了。

今天,要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大众伦理道德的问题,还须从信仰切入。

真正的信仰不能受迷信蛊惑,不能由政治灌输,不能被制度强迫,而只能从自由的思想产生——因为是自由的,所以是由衷的和自然的,也就是崇高的和追求的,由这样的信仰产生的道德伦理,被公众自觉地遵守,将是必然的和持久的。

这,可不可算一剂拯救世道人心的药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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