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匹克威克外传》的初版序中所云,本书旨在介绍趣人趣事,并不苦心孤诣于谋篇布局。甚至作者当时就认为那样做并不合适,因为本书是分期面世的;匹克威克俱乐部这一设置在运作中发生了麻烦,在作品展开过程中渐渐被放弃了。虽然在这些问题中的某一方面,后来的经验和研究使我获益匪浅,或许现在我希望有一条更结实的引人入胜的线索将这些篇章天衣无缝地连接起来,可惜木已成舟,为时已晚了。
我读到了许多有关《匹克威克外传》来历的文章。它们无一例外都让我着迷,感到新奇无比。它们时常出现,从中可推断读者诸君对此有些兴趣,因此我愿意交代其来龙去脉。
我那时是个二十二三岁的青年,查普曼和霍尔出版公司注意到我为《纪事晨报》或《老月刊》撰写的一些文章(这些文章最近已结集出版,分为两卷,由乔治·克鲁克先克配图),约我写点东西,以一先令月刊的形式出版,——我相信,它对其他读者和对我一样,只会让我们依稀回忆起那种冗长不堪的小说册子,小贩子将他们兜售到各地,我记得我在人生学徒期满之前,曾经为其中的一些洒下过无数泪水。
当我打开我在福尼法尔旅馆的房门迎接出版公司经理时,我马上就认出了他,两三年前,我正是从他手上买下了那本赫然刊登有我的激情处女作的小册子,而在那之前或之后我从未见过他。刊登在《小品文》上的文章题为《明斯先生与他的表兄》,那是我在一天的黄昏时分诚惶诚恐、战战兢兢地将它投进弗利特大街上一条漆黑弄堂的一家漆黑邮局的一个漆黑邮箱里的。在此之后,我向威斯敏斯特教堂走去,钻进去待了半个小时,因为兴奋和骄傲已经使我泪眼模糊,既看不清大街上的一切,也不适合在大街上让人看见我这副尊容。我把这次纯属不期重遇的事实告诉了对方,我们都认为这是一个好兆头,接下去便言归正传。
他的提议是这样的,那个类似月刊的东西应当便于西摩先生插图;另外,最好写一个“狩猎爱好者俱乐部”来配合插图,描写其成员外出打猎钓鱼等等,由于技艺欠佳而陷于窘境。不知这个主意是那位可敬的幽默画家还是经理本人的,我表示反对,因为我生于乡村,一半时间生活在乡村,虽说对各种户外运动略知一二,可对打猎钓鱼却是一窍不通;况且这个主意也了无新意,已经被用滥了;还不如顺其自然,按照作品需要配上插图,那样做要好得多;我喜欢采用自己的方法,更加自由地描写英国风土人情的各个方面,无论在一开头我给自己定下了怎样的过程,到头来恐怕还得完全听凭我即兴发挥。对方接受了我的意见,我便想到了匹克威克先生,并且写出了第一期的文字,西摩先生根据校样画了俱乐部的图样,以及其创始人快乐的形象,后者的衣着和姿势是根据爱德华·查普曼经常看见的一个真人创作的。我把匹克威克与一家俱乐部联系在一起,是出于最初的提议,我加进温克尔,是特意为西摩先生准备的。我们开始的第一期是二十四页而不是三十二页,插图是四幅而不是两幅。第二期尚未出版,西摩先生不幸突然逝世,这使得那个议而未决的问题立刻有了决断:每期三十二页,插图两幅,如此到底。
我极不情愿地注意到,据称是为了西摩先生着想,有那么一些语无伦次的说法被提了出来,声言他参与了这本书的策划以及其中的一切,我以前的文字中对此未作准确的描述。我对艺术家兄弟的敬意与我的自尊心同样重要,鉴于此,我谨将事实记录如下:
本书中的任何一个情节、任何一个短语或词句,都不是西摩先生创作或建议的。在本书才刊出二十四页时西摩先生已经辞世,而此时四十八页确实尚未写成。我相信我这辈子从未见过西摩先生的手迹。我这辈子只见过西摩先生一次,那是在西摩先生辞世前一天的晚上,而当时他当然没有提出任何建议。我见他的那天晚上在场的还有两个人,他们都还活着,并对此一清二楚,我手上有他们的书面证明。最后我要说的是,爱德华·查普曼先生(查普曼和霍尔公司尚在世的创始人)出于同样的去伪存真的目的,也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本书的缘起和过程,表明了上述说法是毫无根据的臆断,甚至从细节上证明了它们纯属空穴来风。我已经决定在此问题上采取克制态度,所以不想引用爱德华·查普曼先生所陈述的对他那位已故合伙人在某个场合认可那些臆断的疑问。
我在《纪事晨报》和《老月刊》上署名为“博兹”,它不仅署在月刊的封面上,而且沿用很久。它是我喜爱的一个小弟弟的绰号,出于对《威克菲尔牧师传》的敬意,我用书中人物的名字“摩西斯[①]”来称呼他,用鼻音戏谑地读,就成了“博西斯”,再缩短,则成了“博兹”。早在我成为作家之前,“博兹”就是我烂熟于心的日常用语,所以就用它做了笔名。
有人说,随着书页往下翻,匹克威克先生的性格在情节中发生了决然的改变,他变得更善良更明智了。我并不认为对读者而言,这一改变是牵强的有悖于自然的。试设想一下:在现实生活中,但凡一个人有几分异想天开,首先留给我们的印象就是他与众不同,举止怪异,直到我们对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们通常才开始透过表面现象,知晓他更好的方面。
我担心好心的人们分不清(正如司各特的小说《清教徒》新近出版时发生的那样)宗教与宗教口头禅之间的区别,分不清虔诚与虔诚的外衣之间的不同,分不清谦恭于《圣经》中的伟大真理迥异于抹杀其精义,将其断章取义地用在无聊的纷争和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上,致使懵懂的人们陷于思想混乱,鉴于这种种考虑,我要让这些好心的人们明白,本书的讽刺永远是后者而非前者。更进一步说,依据全部的经验,讽刺后者乃是讽刺它与前者不协调,不可能融为一体,这是社会上存在的邪恶透顶、贻害无穷的谬误之一——不管它眼下是将大本营设在了艾克塞特尔大堂,还是建在了艾贝内则尔小教堂,或者两处兼有。对如此显而易见的问题,似乎无须赘述。然而,对那种亵渎神圣,在嘴上喋喋不休,在心里却不把它当一回事的行径,或者把基督教与某种人混为一谈的做法,进行抗议是永远不会过时的。用斯威夫特的话来说,这种人的宗教是让他们彼此仇恨,而不是彼此相爱。
在翻阅这次重印本的时候,我觉得奇怪和有趣的是,自落笔之始到现在,几乎是在不知不觉之中,多少重要的社会进步已经在我们身边发生。议会的许可证问题,在多大程度上限制对陪审团玩弄迷惑的问题还有待适度调整;与此同时,国会选举的模式(甚至也许包括国会本身)也仍然有待改进。但是法制改革已经剪短了道孙与福格先生之流的爪子;一种自我尊重、成熟宽容、教育和合作的精神在其职员之中已经发扬光大,旨在达到上述良好目的;巨大的鸿沟已经被填补,给公众带来了眼下的方便与利益,那些无谓的嫉妒、盲目和偏见一度给公众造成伤害,也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销声匿迹;有关欠债入狱的法律已经修订;弗利特监狱也已经拆除!
有谁说得准呢,等到一系列改革达到目的的时候,人们将会发现,城镇和乡村的官员都得学会每天与“常识”和“正义”握手;甚至《济贫法》都会怜悯老弱不幸者;而学校,在基督教普遍原则之下,成为遍及这个文明国度每个角落的装饰;监狱的大门不仅是在外面被牢牢地栓上,里面也被紧紧地栓住;维持体面与健康生活所必需的保障被普遍分享,这既是最贫困的穷人的权利,也是富人和国家平安所必不可少的;为数不多的小团体和机构——与四周咆哮呼啸的人类海洋比较,它们比水滴还要渺小——永远再不会放纵热病和肺痨肆意摧残上帝创造的生灵,或者拉起小提琴为“死亡之舞”无休止地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