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六、议事论事 明晓利害

作者:洪应明    更新时间:2013-07-30 15:41:32

议事者,身在事外,宜悉利害之情;任事者,身居事中,当忘利害之虑。

  【注释】

  任事:负责某事。

  【译文】

  议论事情的人处在旁观者的身份,就能了解掌握事情的始末通晓利害;当事的人,应该忘记个人利益抛弃个人的利害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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