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六、细处着眼 施不求报

作者:洪应明    更新时间:2013-07-30 15:23:27

谨德须谨于至微之事,施恩务施于不报之人。

  【注释】

  至:极、最。《荀子·正论》:“罪至重而刑至轻。”

  不报:此指无力回报。

  【译文】

  人要加强品德修养,须在最细微的地方下功夫,施予别人恩惠应该施予那些根本无法回报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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