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道奇与柳砚池的关系越来越明确了,终于有一天,他俩宣布启动另一套餐具。
对于情路顺畅的人,事情就这么简单。
这下,轮到我每天买菜、洗碗。吴雪晴和顾红桃每周一人煮三天饭。星期天则按老规矩,再怎么舟车劳顿,我都要跑回父母所在的小镇,跟父亲杀几盘棋,白吃老妈煮的饭。老妈托这个、求那个给我介绍对象。我不胜其烦。我爸对我妈说:“你个老幺蛾子,能不能省点心?姻缘自有天定,不到时间,你忙断腿,也是白忙。”后来我妈的唠叨让我爸都受不了了,我爸对我说,除非他打电话,没事别回家。这一来,星期天我就得自己做饭。为把自己打理好,平日里,那一对女门神做菜时,我在旁边偷拳学艺。后来逮着个机会露了一手,乾坤大挪移,我跟顾红桃的工作调了个个儿,这下,轮到她骑着两个椭圆上菜场买菜了。得补充一下,那自行车,我耗资一百元对它进行加固,中杠也焊接好了。无奈两个轮子受伤太重,换了钢丝后,仍旧走形严重,骑上去可缓行,也可飞奔,但在旁人看来,还是两个椭圆。
转眼一个学期过去了,又一年“五一”劳动节,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工到杭州旅游,我因事先跟我读师范时的好朋友约好见面,没参加。
我不能不留下来跟我的好朋友见面。想当年,为让他喊我小名烧饼,他吃了我一拳,鼻血都打出来了。为表遗憾,我给他买了整整一个秋天的冰激凌,到了冬天还买,他摸着肿胀的腮帮说:“有本事你也吃一个!我看你是成心要我的老命。”其实我只是想看看一个人对冰激凌的喜欢程度,是不是不受季节限制。
那时候我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起上教室听课,一起捣鼓一个只有两个人的文学社,我做社长,他做副社长;我们还主编了一份叫《尖叫》的杂志,我做主编,他做副主编。那时候我想谈恋爱,他总是能从不同的渠道打探到我喜欢的女孩曾经交过多少男朋友,跟其中哪几个上过床、钻过树林子,或者这个女孩有脚气、有狐臭,等等。总之,他让我“干干净净地上师范,了无牵挂地从师范毕业”。我自觉是个有意思的人,不仅幽默、有趣、好玩、仗义,还愿意给大家带来快乐。他呢,从来都看我的眼色行事,我只提出一个想法,他就能条分缕析地去实施。他喜欢把自己收拾得体体面面的,用洗面奶、护肤品、防晒霜——在那时候的全校男生中,绝无仅有。弄得我怀疑他性别有问题。我曾经自取其辱,在他洗澡的时候,以给他递香皂为名,在他两腿之间看了至少三眼,没错,公的。师范毕业那天,我把他送上汽车,他哭得跟生离死别一样。我把他按到座位上,刚下车,他又跟着下车来。反复三次,搞得驾驶员无法开车,跳下车来吼道:“别婆婆妈妈好不好?两个大老爷们儿,跟谈恋爱似的。”待车开走了,我站在那里,琢磨驾驶员的话,越想越有意思:他妈的,这三年来我真的像在跟这小子谈恋爱!
朋友有一个爷们儿的名字:顾大鹏。他师范毕业后什么小学都没去,直接进了公安系统,做了个基层民警。我想像不出他穿上警服是什么样子。他写信来说“五一”他不值班,一年到头他有幸就这几天不值班,他想来看我。杭州我没去过,想去看看灵隐寺,爬一下雷峰塔,更重要的是,我还想跟广大教职工搞好关系,尤其重要的是,趁这一趟旅游,也许还能再追一次吴雪晴。
可这些事情跟与顾大鹏见面比较起来,我认为还是跟顾大鹏见面重要,毕竟我跟全校教师尤其是吴雪晴一天要见好几回面。
顾大鹏来的时候已近中午,我准备了一桌好菜、一瓶好酒。他为我带来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装满一个大牛仔包。我见那些东西的生产厂家全是浙江范围内的,奇怪地问他为什么。他说:“就当你坐在家里也去了一趟杭州!”
酒喝到第三杯,我才知道,他是顾红桃的弟弟。顾大鹏酒量不大,两杯酒上头,三杯舌头开始大,他说:“我一直没告诉你,我姐是你同事。”
“你哪个姐?从没听你说过。”
“顾红桃!”
“这名字怎么那么熟悉?”我一时竟想不起顾红桃是谁。
“不是天天跟你一桌子吃饭的么?”
我想起来了。学生都喊她顾老师,我习惯喊她桃花,背后称她球场坦克。越熟悉越对不上号,看来我喝高了。
球场坦克和球场坦克的弟弟,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物,从长相到性格。顾大鹏跟我一样,也是一米七五的个头,也一百二十多斤,怎么看,就一支步枪。他要不说,我永远不可能把这两个人想到一起去。我这半年来,因为顿顿都多吃,已经长了近十斤肉。跟他这支步枪比起来,我更像一挺重机枪了。
他喝到第五杯就倒掉了。在他钻到桌子底下之前,我了解到他还有个比顾红桃还要高大威猛的老娘,一个比他还要瘦小的老爸,家里开了个米粮店。他说他这姐姐怎么看都不像个女孩子,不仅他觉得不像,连邻居都这么说,米粮店缺人手,他这姐姐经常去帮忙,二百斤重的粮袋,她一甩就上肩。
我没告诉顾大鹏他姐差点把我箍死掉的事,现在想起来还后怕,往事不堪回首——原来人家早就有一身好功夫啊。好在我从来没想过挑战她的权威,更没想过要还她一报,否则,说不定早死过八回了。
顾大鹏躺在桌子底下没忘记问我有没有处对象。得到我否定回答后他说:“再找不到,也别想让我做你的舅子,否则你会后悔的!”
然后彻底不省人事。等我排除万难,把他从桌子底下捡起来,塞到床上,我自己也半死不活了。
第二天上午,太阳很高了我们才醒过来。屋子里没什么吃的,不等去杭州的那一帮人回来,我俩提前享受起旅游纪念食品。之后,我用两个椭圆载他去码头,他上了船后,在轮渡突突突的马达声中,不忘了扯开嗓门说:“为保证你能幸福,我得给你再提个醒:不要成为我姐夫!”
不消他再三叮嘱,我也不愿意成为他姐夫。从杭州回来,黄道奇和柳砚池准备他们的婚礼,校长给他俩专门拨出一间半宿舍:一间做卧室,半间做厨房。校长到我们这里来,来得更勤了。一般都在吃晚饭的时候来,吴雪晴添一套碗筷、一个酒杯,他就与我们共进晚餐。酒喝到八成醉,吃一碗汤泡饭,一顿饭就算结束。饭后校长替我洗碗,然后坐下来吹牛,吹到吹不动了,才打道回府。谁都看得出来,他目标明确。可我只能眼睁睁看着势态向前发展。有一阵我曾痛苦过,后来就不痛苦了,反正吴雪晴不喜欢我,吴雪晴喜欢依然年轻的校长,校长每次来,她都表现出足够的热情。这些都说明,我跟吴雪晴既然不存在开始,就没有必要劳神,浪费感情也是一宗罪。
有一天晚饭,吴雪晴没有回宿舍吃饭。顾红桃神秘地对我说:“你知道吴老师跟谁吃饭去了?”“跟谁?”“校长大人。”“到哪里?”顾红桃用筷子挑了饭碗中一粒谷壳没脱的谷子,放到桌面上说:“自然是校长大人家啰!”为了证明她的话可靠,她回宿舍把杭州旅游的照片拿出来给我看,其中有一组是在雷峰塔上拍的,有一张上,吴雪晴挽着校长的手腕,校长搂着吴雪晴的小腰。他们头顶上,悬着半个翘檐和一个完整的风铃。我说:“白娘子终于获救了!”顾红桃说:“咯咯咯咯!屁,我看是许仙获救了,咯咯咯咯!”
笑得我一身鸡皮疙瘩。
自此后,搭伙人变成了我跟顾红桃。她似乎意识到我嫌弃她粗鲁,为让我有好感,处处做出淑女样子。她不那么做还好,一做就破绽百出。她知道我喜欢红烧肉,遵照会烧红烧肉的老师的指导,买回桂皮、花椒、大茴香、丁香等十几种香料,不拘多少,一股脑儿放进去,好好一锅红烧肉,端上桌,像从中药罐里捞出来的。买回两双比从前更高的高跟鞋,把自己整得跟喜马拉雅山似的。买回口红和粉底,琢磨了好多次,最终没敢抹到脸上去。我就想,将来我的孩子要是个女孩儿,我一定要从小就把她教成一个女孩,要不然等长大了,男不男女不女的,能把人吓出毛病。
时间久了,我渐渐习惯她的毛毛糙糙,她就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女子。她最大的缺点是从来不装,她最大的优点也是从来不装,她善良、乐观,再闹心的事儿到了她那儿,过了那会儿,就跟没发生似的,特别好处。我呢,偶尔是个追求完美的人,我悄悄请教其他老师,按照他们的指点,把她买回来的香料按照比例烧到回锅肉里,顾红桃吃一次就会烧了。安静的夜里,她在她宿舍里替我誊抄小说,我在我宿舍里写小说。我的手稿还算工整,有的不常用的字她不认识,就空在那里,第二天问明白,知道读什么音、什么意思,才把那个空填上。我说:“你照着画不就行了么?”她说:“我不认识这个字,谁知道是不是你写错了。”这话说得那么认真,她自己没笑,我倒笑得蹲到地下。她的欧体字真漂亮,为我赢得许多赞誉,编辑以为是我的笔迹。
就在我考虑是不是跟她处朋友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不该发生的事情,把我春芽一般刚刚冒出的、孱弱的念头,彻底碾碎了。
为抢一个篮板球,我扭伤了脚踝,上医院打了石膏,还在医院里隆重地住了五天。被抬回宿舍后,顾红桃来看我。她最近看我的眼神不太正常,我估计她是春心萌动了。我对她始终设防的另一个原因是,她至今还在给那个靠近安徽的男同学写信。到底有什么可写啊?我想不通。她很淑女地跟我说着话,说到累了,转身替我倒了一杯水,又接着说,从她读师范时练跳舞的事到吴雪晴如何被校长搞到手,从他们家的米粮店到她所教的那些毛孩子。她还不知道我就是她弟弟的同学,她弟弟应该还没有告诉过她,既然这样,我也不会告诉她。
快天黑的时候,顾红桃大概饿了,拿起我床前书桌上的一块纸包蛋糕自顾自吃起来。那是我一个星期前买来当早点的,今天从医院回来,我就注意到蛋糕已经长霉了,当时要是垃圾桶在宿舍,早就扔掉了。我一言不发,看着她把发霉蛋糕吃下去。我心想,要是她中途觉得味道不对,停下来就好了。可她就那么不慌不忙、津津有味地吃着。一边吃,一边不歇气地跟我说话。我心里只想吐,心想要是里面有小虫子怎么办?我想提醒她蛋糕不能吃了,可转念想,要提醒,该在人家刚开始吃的时候就提醒,人家都吃了一半了,我这时候才开口,她不责怪我早的时候干什么去了才怪!我脑子里闪过她箍我箍到窒息的情景,心里既害怕,又替她难过、可怜、伤心。我叹气:只要是食物就吃得下,难怪她长得出那样一副块头!我心头升起被一个马大哈暗暗喜欢的矛盾和酸楚,她如果不把精力集中在跟我说话上,再笨的人也早该发现蛋糕上的问题了。我不喜欢她,不等于我对她一点好感都没有,我想,要是她今晚不舒服,哪怕瘸着一条腿我也要送她上医院。可她什么事都没有,第二天照常该吃的吃,该喝的喝,照常上班。
我彻底崩溃了,我每天都跟她在一个锅里舀饭吃。一看到她做的饭食,我就想起那块长满绿毛的蛋糕;一想起那块发霉蛋糕,我就想呕吐;一想呕吐,我就吃不下饭;一吃不下饭,我就对她更加没有感觉。而她情感的闸门却在吱呀一声打开之后,一天比一天开得更大。自古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纸。这种情况下,我随时都有把自己交给这么一个马大哈的危险。不,我挣扎,一万个不愿意。假如她开门见山提出来怎么办?我肯定是不从的。我不从,那不就变成剃头挑子了么?剃头挑子一头热是最折磨人的。我虽然不愿意跟她过一辈子,但不想伤害她。她毕竟不坏,从来没有存心伤过任何人。我乃何许人?我叫李风乐,音乐的乐,也就是风中好听的音乐,一辈子的事业是让自己快乐,也让别人快乐。为不让彼此尴尬,留着一份美好,我决心离开这里,离开这个叫豆村小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