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耳朵阿大和秃尾巴狗 (3)

作者:竹林    更新时间:2016-03-08 11: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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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阿大背着兔子,痴痴地迷醉在春日暖暖的阳光里的时候,他的老婆阿英也在晒衣服,——确切地说,是村里所有的人都在晒衣服。每年春天,在那淅淅沥沥的梅雨季节来临之前,这儿的农民总要挑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把一年四季的衣物拿出来晒晒,以防雨季来临时发霉。他们把这称之为“晒春”。

“晒春”实际上是一种财富的比较和展览。在“晒春”时,各家各户的主妇把一些平时舍不得穿的压箱衣服都拿出来:什么毛的、呢的、丝的、绸的,近年来又多了一些中长纤维、涤纶、快巴、尼龙之类的新名词。富裕的人家当然要趁此机会摆一下阔气;穷的人家呢,不管怎么也要拿几只土布,抱条棉絮出来晒晒。

因此,“晒春”虽然不是事先约定好了的,却往往不约而同。因为只要有一家先晒了,别人家看见了也就不甘落后,赶紧跟着来晒。

中午是“晒春”的高潮,女人们走门串户,一家家地进行比较、议论。姑娘睁大羡慕的眼睛望,妇女悄悄藏着妒嫉的眼光看,往往不到一顿饭的功夫,结论便出来了:某某人家土布最多。有80多只(一只相当于21市尺);某某人家料子衣服最多,有20 多件;某某人家绒线最多;某某人家新添了羊毛毯子……

女人喜欢在这种时候炫耀一下在穿着方面的知识。比如,当大家啧啧赞美一件衣服的时候,往往不等主人开口,就会有人插嘴道:“啊,这是麦尔登呢,伲当家人去年在上海也买了一件。”或者,装作不经意的样子捡起一条裤子看看:“这条凡尔丁裤子,跟我那条一模一样。”

其实,值得这么翻晒倒腾的好衣服绝大多数都是妇女在结婚时做的。一个体面的姑娘在出嫁时必须做齐今后半辈子穿的衣服,至于这些衣服今后能有多少机会接近主人的身子那就很难讲了。因此它们真正出风头的机会倒是在每年的这一个春天的中午。

与别人家相比,阿英确实显得寒酸。结婚那年,母亲刚刚病死,家里欠了一屁股债,阿大又是老鼠不留隔夜食的人,因此,她根本没做上一件好衣服。大家都晒春,她当然也要晒。不过她没有到处去跑,只是在自家门口把竹帘摊开搁在花架上,把几只老布、一件驼绒夹袄、一件中长纤维的两用衫,还有阿大过冬穿的一套球衣球裤,一一摆出来晒着,一面故意慢吞吞地磨蹭,以显见得她箱底并不是已经空了,而还是有点货色。

事实上箱底也确实还有货色——那是一条挺括的呢裤子。这条呢裤是她的骄傲,也是她和阿大之间唯一的爱情信物。如果没有这条呢裤子,也许,她还不肯嫁给阿大呢。

阿英在娘家的时候,什么样的小伙子没见过?要不是那已去世的娘过分挑剔,她是根本无缘在自家门口和阿大邂逅的。自从娘生病躺倒,家境一天天窘迫,媒人也来得少了。不过也有人愿出重金聘她,却被倔脾气的老父亲不客气地撵走了。“我不卖女儿!”他就是这样干咳一声,威严地宣布。

但是他看中了阿大。

阿英怎么也没想到父亲会存了这个心思。当她第一次听到从父亲的嘴里说出来的这个心愿时,竟吃惊地叫出声来了:“啊呀,这算什么呀!他那么土气,叫我怎么跟他一道走出去呀!”

老父亲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什么土气洋气!有些人明明长得獐头鼠目,还偏要弄件绿军装穿穿,打扮得兵不兵,民不民,油嘴滑舌,光耍嘴皮子往上巴结。哼,这种人哪怕再有钱有势我也不稀罕。”

见女儿不做声,老人话锋一转又说道:“囡啊,你不懂,一个人光有钱有什么用?只有忠厚老实才能受用一辈子哩。阿爸这一辈子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不会拿当给你上的。阿大这个小伙子,我一看就知道是个厚道人,面相也好,两爿耳朵多大!福气是有的,也许,还会发财呢!”

老头子的这番理论,在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姑娘听来无疑有一大半是可笑的。但说话的是她爸爸,她不好反驳,只能撇一撇好看的小嘴巴,扭一扭身子说:“耳朵大又不好当饭吃,我没脸见人!”

父亲摇摇头,叹口气说:“你不要眼睛盯在钞票上,铜钿银子吃得完用得完,有啥稀奇,还是忠厚老实为本,忠厚老实为本哪!”

这句话倒是不轻不重地击中了阿英的心弦。农家姑娘找对象,哪个不想找个忠厚老实、一辈子能靠得住的人啊!但是一想起阿大那副黑不溜秋的蠢样子,心里又是十分的不情愿:“哼,他大概一辈子也没有和女孩子打过交道,哪里会谈恋爱啊?”

“哈哈,傻丫头,这样的人才会真心爱你哩。那种光会调情的人可不是好东西!”老人笑着说。

阿英被说得脸红了,撒娇地噘起小嘴道:“那人家正正派派的小伙子不都带着姑娘到上海去玩吗?至少,也到县城里去逛一逛的。”

做父亲的听出了女儿话里松动的口气,也看穿了那小心眼里的一点点虚荣心,便打着哈哈笑得更响了:“好,明天我也让阿大带你到上海去,看上了啥好东西,叫阿大给你买。”

阿英只道父亲随便说说,谁知第二天一早,阿大真的来了。

这一回,他没带猎枪,也没带狗,穿着一件新衣服,手里还提着两瓶老曲酒,一盒精致的小点心。老父亲乐得合不拢嘴,赶紧把未来的新女婿迎进屋来。阿英也在旁偷眼打量了他一番。真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阿大虽然只是换了身普通的卡其制服,却和上次见面时简直判若两人了。只见他新剃了头,胡子刮得精光,宽阔的额头,宽阔的下巴,明亮的眼神里含着深深的笑意。皮色虽然黑了些,眉眼虽然粗了点,但那挺拔的鼻梁把他的方头大脸高高地挑了起来,使得五官的搭配显得非常协调,同时在粗犷中也露出几分温柔和俊气来。难怪父亲说他面相好呢。阿英看得一阵脸红,赶紧低下头去。

这时老头子在一旁狡黠地眨了眨小眼睛,拍拍阿大的肩膀,笑眯眯地打趣道:“不差!如今上海的姑娘找对象,都兴找高个子。你这个头往大马路上一站,人家都要来抢你了。”

阿大极不自然地“呵呵”笑了两声,赶紧接着说:“今天我就是来陪阿英到上海去玩的。”

说完这句话,他脑门上的汗流下来了,也不知是被老丈人说的还是刚才走路热的。

老人体恤到他的紧张心情,马上点头说:“上海去?唔,好、好,今天天气也好,年轻人嘛,是要出去玩玩。天还早,不着急。来,先坐下歇歇,吃杯茶,宽宽衣——瞧你热的。”

待阿英倒好一杯糖茶端上来时,阿大已脱去了外面的新制服,露出了里面的旧衬衣,衬衣显然小了,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破洞——当他猛地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去抓新衣服时,已经来不及了,阿英把这一切全都清清楚楚地看在了眼里。不过这倒没有引起她的反感,相反,她看到他那破旧的衬衣绷不住的魁伟健壮的身躯,那坚实的一疙瘩一疙瘩的肌肉,心里忽然升起一阵说不出的冲动。

并不需要老父亲费太多的口舌,年轻爱俏的阿英姑娘,就跟着小伙子阿大,坐上了通往上海的长途汽车。

一路上,春风轻拂,阳光明媚,眼见得绿玉般的田野一片片地被抛到了身后,迎接他们的,是高耸的危楼,拥挤的街道。转眼工夫,世界就变了样子。不要看阿英平时多机灵,可她一旦离开那每天走惯了的小路、每天看惯的竹林和小桥,也发呆了。在这鳞次栉比的房子和往来不绝的车辆人流之间,她连东南西北也不辨了——她还只是小学时春游到过一次西郊公园啊!

然而阿大却不同了。他生性是“挑粪走过也要尝尝咸淡”的人,因此虽然只为队里运肥到过几次上海,却早已摸清楚了哪里是上海最繁华的马路,哪里有最高级的商店。他甚至对那些小街小店望也不望一眼,就领着阿英直奔南京路。

在一爿门面特别大、特别显得堂皇气派的大商店门口,阿大站住了。仰起头,叨叨咕咕地念了一遍招牌上的字,然后笑眯眯地对阿英说:“这里是服装公司,上海最好的,进去看看。”

说罢,他一甩胳膊,大摇大摆地朝里闯进去,那神气,活像一个腰缠万贯的富翁,要把整爿店一口气买下来似的。

而事实上阿大今天也的确气派,他往柜台边一站,出口就不凡:“请给拿一条女裤,要最好的。“

营业员是个老师傅,不过像这样的顾客他很少见。

“最好的——唔!”他不知道应该怎样来满足这个要求。这儿出售的裤子有几十种,好了还有好,好是没有底的呀!

当然他也看准了这个来自乡村的戆小伙子是存心给他心爱的姑娘买裤子的。于是,他就热心地介绍起来:“同志,请问你买这条裤子,是准备冬天穿的,还是夏天穿的,或者是春秋两季穿穿的?你若冬天穿的,有海军呢,有法兰绒,有麦尔登呢;若是夏天穿的呢,比较好的是派乐士、凡尔丁、中长纤维的。春秋穿的可就更多了:毛涤纶、纯涤纶、华达呢……不知你要哪一种?”

阿大听了这番殷勤周到的介绍,反而皱起了眉头。他自己一条老布裤子从三九天一直穿到三伏天,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想不到城里人花样这么多:春天要有春天的裤子,夏天要有夏天的裤子。真是一年四季光换裤子不要做别的事情了。

不过,当他想到腰里的一叠钞票时,他的气又粗了,油黑的脸也放出了光彩。“呵呵,管它钉啊灯啊的,”他说,同时睁大眼睛瞪着人家,“我问你,那条价钱最贵?”

营业员笑而不语,抬头朝阿英打量了一眼,转身拿出一条藏青色的全毛呢裤放在柜台上。阿英一见就喜欢上了。那颜色、那质料、那式样她都满意。拿到试衣室里一穿,不长不短,不肥不瘦,简直是量着她的身材做出来的。穿在身上,既富丽又大方,既挺括又柔软。她对着穿衣镜笑吟吟地转了几个来回。

阿大本想追问还有没有价钱更贵的,但见阿英这样喜欢,也就不再多嘴,非常爽快地结了账。

这次上海之行使阿英对阿大产生了好感。她喜欢他的大方,更喜欢他的男子汉气概。

一个月后,她穿着这条“最贵的”好裤子嫁过来了。

“最贵的”好裤子确实使她脸上增添了不少光彩。她本来身段就好,下面有了这么一条出色的裤子一衬,上面无论穿什么普通的衣服,都显得好看,和别人很不一般。村里年轻的姑娘媳妇,尽管她们都比她富裕,比她衣服多,可是谁也没有像她这样的一条好裤子!甚至连隔壁60多岁的老妈妈,还好奇地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她的裤子,嘴里啧啧称赞:“哟,这料子就是好,摸在手里,厚墩墩、细糯糯的。阿大这戆棺材,想不到还真会买东西。”

老妈妈的媳妇不服气:“哼,一分价钱一分货,姆妈,你要是给我四十元钱,我马上到上海去拎转来这么一条!”

听了这些称赞,阿英的心里甜蜜蜜的。后来 ,隔壁的媳妇出去吃喜酒,把她的裤子借去穿了三天,还来的时候,右面的裤脚管落上了一块不大不小的油渍,她心疼了好多天,不好意思去说人家,只好用牙刷蘸上香皂仔细地刷了又刷。油渍虽然刷掉了,可那一块地方总显得和别处不一样,颜色淡了些,而且容易发霉。所以,每年这时候她都要拿出来特地检查一番,然后刷一刷,晒一晒,免得发霉——这是阿英每年“晒春”日子里的一道最后也是最隆重的节目。

现在,当她还没有开始履行这道节目时,一阵嘻嘻哈哈的笑声响起,串门的女人们像股快活的旋风,突然来到她面前。

“阿英哪,又做了什么新衣裳啦?”

“哟,好衣服一件也不拿出来,成心不给我们看啊!”

听到这些议论,阿英只好苦笑道:“我真的没做好衣服——有了,还不拿出来?我是那样小气的人吗?”

“那你去买一件针织涤纶的衣服来穿穿。”一个年轻的姑娘一本正经地劝告,“阿英嫂子你身段好,那种衣服卡腰身,穿起来保险好看。不像中长纤维,新的时候还好,旧了,皱巴巴的一点不好看。”

“傻丫头!”有人在那姑娘的肩上拍了一巴掌,“你阿英嫂嫂还不会打扮,要你教?哼,你没看见过人家那条裤子,啧啧……”

阿英听得高兴起来,得意地揉了揉鬓边的碎发,矜持地开口道:“这衣料嘛,要说好,还是数全毛的。不要看现在流行了这么多‘涤’呀‘纶’的,都是些人造纤维,这种东西都要跌价的。唯有这全毛的,只会涨不会跌。”

几个小姑娘被说得动了心,全都急于想看看她那条裤子。在一片嘁嘁喳喳的笑语声中,阿英兴冲冲地进屋去取裤子。

谁知,这条裤子却不翼而飞了!

她记得很清楚,这条裤子是压在柜顶上那只红箱子里的。可是她把箱子里的东西全掏了出来,也不见这条裤子的踪影。

人们在门口等得不耐烦了,便一起涌进屋子里来了。可怜的阿英,急得直咬嘴唇,差点哭出声来了。

在这个民风淳朴的地方,还没有哪家发生过衣服失窃的事。大家都认为是阿英记错了地方,一面劝说一面热心地相帮她找。然而翻遍了所有的箱子柜子,翻出来的破烂只能叫阿英脸红——连陈年的地鳖虫壳都翻出来了,却找不到那条裤子。

大家失望地走了,留下阿英一个人茫然无措地站在这乱糟糟的屋子里。

正在这时,阿大回来了。

阿英连忙急着迎上前去:“你有没有看见我那条裤子?”

阿大一听,脸刷地变了颜色,一句话也不说,径直走到灶间里,解下肩上的筐,蹲在地上逗弄那几只小兔。

“咦,这兔子是哪里来的?”阿英追在后面,疑疑惑惑地问。她记起前天阿大曾向她讨钱买兔子,可她没有给他。

“你哪里来的钱?是借的吗?”她又问。

他仍不做声。她火了:“你不要装死,哼,这回再赔了钱,不要指望我给你一个铜板。”

阿大抬起头来,怯怯地向她望了一眼,嘴里轻轻咕噜了一声“我头痛”,便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向屋子里走去,一头倒在床上。

见他这样,她倒不好再说什么,只好道:“哎呀,要困把衣服脱了再困,看你把床上弄成什么样子啦!”

阿大懒洋洋地脱了外衣,拉了床被子倒头就睡。

阿英气呼呼地抓起衣服,想叠叠整齐,谁知一抖,衣袋里落出张纸片来。她拾起一看。原来是张信托商店的发票——该死的阿大,竟把那条好裤子给卖了。

回头望望躺在筐里的那八只小兔子,一切她全都明白了。鼻子一酸,眼泪便扑簌簌地落下来。唉,她命苦,她的命好苦啊!从嫁过来的那一天起,她就发现,她原先喜欢的那些优点,实际上全是他的缺点。他太不会把家过日子了啊!他总是那么不安分,今天喂虫,明天养鸟,倒腾来倒腾去,不是被割尾巴挨批评,就是赔钞票。眼看别人家的楼房一幢幢盖起来,可自家还住这两间旧平房。为了攒钱她不得不把家里的财权一把抓了过来,总算这两年日子好过些,也积攒了200元存款。可这200元钱是怎么积起来的哟!自己咬着牙不添一件新衣服不说,连带着儿子上街,眼巴巴地望着别人家的孩子抱着大冰砖啃,自己犹豫半天才掏出四分硬币给买根棒冰。哪里想到,他竟一点也不理解自己的苦心,不给他钱买兔子,他居然偷了她的裤子去卖!事情要传出去,面子也坍光了,怎么做得起人哟!

阿英想着想着,一时又是恼又是气,又是伤心又是恨,却一眼暼见丈夫像只虾米似地躬在床上,蒙着被子睡得正舒坦,不由得咬咬牙,一把抓起扁担,就像打那只秃尾巴小狗似的,朝他身上打了一下。

                                5

阿大把脑袋缩在被子里,准备好了结结实实地再挨几扁担。谁知等了半天,一点动静也没有,他忍不住悄悄将被子掀开一条缝,四下里张望了一番。真怪,屋子里空荡荡的,连一个人影也没有。他记起刚才回来的时候,儿子阿毛正在屋后的墙根下捉蚯蚓玩,便赶紧又叫了几声;“阿毛,阿毛——”

没有回音,他慌了,掀起被子坐起来,一看老婆平时出门用的那只黑色人造革拎包不见了,再一看,挂在墙上的毛巾、桌上的牙刷也不见了。“哎呀不好!”他竟失声叫了出来。

阿大后悔,阿大好后悔哟!

如果有钱能买后悔药的话,花多少钱他也要去买来。

可不是吗?老婆本来就是“错”得来的,福气再好,哪里再有机会“错”到这么一个好老婆?又漂亮、又勤快、又温柔、又贤惠,虽说她刚才打了自己一扁担,可是这一扁担是完全该打的呀!甚至再重重地补上几下也不冤枉——谁叫自己这么浑蛋呢?天底下有这么浑蛋的男人嘛?就算那几只小兔子可爱、不买回来心里实在痒痒得难受;可是、可是老婆的这条裤子是可以随便去卖掉的吗?不知当时是怎么搞的,头脑一热,真是鬼迷心窍了!唉,想想阿英他们一家,待在自己真实不薄。他阿大十几岁上死了爹娘,从此以后,没人疼没人爱,一直到结婚也没攒下一分钱的存款,可是老丈人没要一个钱的聘礼,就把女儿给了他——噢,岂但没要聘礼?老丈人还倒贴出100元钱呢!那一天,老头子兴冲冲地跑来找他,说妥了女儿的婚事,临走时,悄悄塞给了他100元钱,贴着他的耳根嘱咐他第二天带阿英去一趟上海,让她欢喜欢喜。就这,他才气壮如牛地把阿英带到了大上海,进了最大的公司,买了最好的裤子。可怜的阿英,现在还不晓得买裤子的钱原本是他阿爸的哩。噢、噢,他阿大不是人啊,是畜生,是猪狗不食的东西,是……

阿大想不下去了。他觉得鼻子发酸、喉咙发梗,胸口像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堵满了。他想哭,想喊,想狠狠地扇自己的耳光,就在这时,房门被什么东西悄悄撞开了,一阵轻快的脚步声从门口一直传到他身边,接着“扑通”一声,一个温暖的、毛茸茸的物体钻到了他的怀里,是懒货!

懒货伸出湿润的舌头舔他的手背,又用冰凉的鼻子蹭他的胳膊。顿时好像有股暖暖的细流注入他的胸臆,他的心里一阵颤抖,眼泪真的滴下来了。

他想起新婚第一夜,当他刚刚掩上房门,激动地抱起满脸娇羞的新娘时,门也是这样被悄悄撞开了,脚步声“扑、扑”地从门口响到床边,“通”的一下懒货跳到了他的怀里——原来,他每晚都搂着懒货睡在一个被窝里,可是在那个幸福甜蜜的时刻,他竟然破天荒地疏忽了。于是他赶紧抱起它来,要新娘子也摸一摸它。当时阿英捂着脸,身子直往旁边缩,于是他也只好放下懒货,把它安置在床前的踏板上。就这样,可怜的小懒货委屈地看着他们度过了甜蜜的花烛之夜……

一切都好像是昨天才发生的。然而现在,老婆跑了,连儿子也带去了,难道在今后又只剩下懒货,来陪伴他度过那些寒冷漫长的黑夜吗?

这样的前景使阿大不寒而栗,一向快快活活的人忽然长叹一声,脑子里跳出一个从来不曾有过的念头来:“做人难,做人真是难啊!”

唉,说起来也是,他阿大除了小时候读书读不进以外,没有别的任何地方比人差。要说上树捉鸟、下河逮鱼,那可是从遥远的童年时代就显露出比别人高强得多的特殊天才。他虽然认定“每人头上都有箬帽大的一爿天”,非常心安理得地接受命运所降临在他头上的一切,可是他那健康的体魄里又活跃着一种强盛的、不安分的细胞。人总是这样的,即使乞丐还巴望着有一天早晨天上落下白米饭呢。阿大一个壮小伙子,挖出心底深处的话说一说,难道他甘心受穷?难道他甘心眼看着老婆穿不上新衣服,儿子吃不上糖果?当然不。他也要改变现状。他要造座楼房,像别人家那样带阳台的二层楼房,在楼房里放个电视机,冬天的晚上也不必冒着寒风跑二里路去看大队部的电视了。他不封建,他愿意老婆的头发像城里人那样弯弯曲曲上烫起来,像城里人那样春天有春天的裤子,夏天有夏天的裤子,把生活翻一个身。所以,这一回买小兔子,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他爱小动物——对一切小动物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以抑制的喜爱和冲动,这是他的天性;另一方面,队长说的那种种好处,也是一个蛊惑人心的希望啊!万一兔子养好了呢?万一能赚到钱呢?当然,风险还是要冒的,要是再倒一次霉,光赔钱还好说,还有保证书,上次当着老丈人的面立下的保证书……

“爹爹!爹爹!”正当阿大想得心乱如麻的时候,一阵脆亮的童声传来。他定睛一望,只见他7岁的宝贝儿子阿毛,跑得满脸通红地站在他面前。

“爹爹,外公喊你去。”阿毛仰起他那既像母亲又像父亲的憨态可掬的小脸蛋。

“外公……外公在做啥?”阿大紧张地问,“在讲爹爹不好吗?”

“没讲。”阿毛摇了摇头。

阿大轻轻吁了口气,又问:“外公在讲什么?”

阿毛转了转乌溜溜的眼睛说:“外公问我谁不好,我说姆妈不好,姆妈打了爹爹一扁担,爹爹动也没动!”

“啊,乖儿子,乖儿子!”阿大一把抱起了阿毛,在他的小脸蛋上用力亲了一口,“乖!外公还讲啥?”

阿毛耸起小眉头想了半天,说,“外公还讲上次,上次……”说到这里,儿子干瞪着眼讲不下去了。阿大却是心里明明白白,看来老丈人一诺千金,要履行上次字据上的话了。怎么办呢?老丈人倒是难得的好人。真要是离了婚,不但这么好的老婆无处觅,就连这么好的丈人也再寻不着了啊!

“爹爹,你的脚痛哦?”阿毛忽然在他的大腿上轻轻摸了一下问。

阿大摇摇头说:“不痛,一点也不痛。”

他说的是真话,不过这时他心里有点痛,这是没法对儿子说的。

“我告诉外公,姆妈把你的脚打坏了。”阿毛笑嘻嘻地说,“爹爹你装跷脚好了。外公说,脚打坏了就不好……嗯,不好离婚了。”

阿大听了,忍不住又亲了亲儿子的光脑袋,同时心里想,唯一的救星只有老丈人了,再求求他,也许能饶过这一回。可是再一想,上次的字据上写得清清楚楚,再瞎折腾就离婚,恐怕求也没用。再说自己连汗毛也不曾伤着一根,装跷脚也不好。唉,实在没有办法,也只好听天由命。横竖每人头上都有箬帽大一爿天……

这样一想,心里反倒落实了一些,咬咬牙,腿一抬,拉起儿子说:“走!”

外面的太阳很好,照得人浑身暖烘烘的,骨头都发酥。万物正是在这春日的暖阳下竞相生长,就连苦楝树也绽出了一片嫩绿的新芽。阿大望着眼前的景致,渐渐消散了刚才那种懊恼的心情。是的,既然一切应该发生的事总是要发生的,那么,何苦用烦恼白白折磨自己呢?人是说不定的。记得小的时候,他一进教室就觉得肚子饿,爹娘没有办法,只好让他退学放牛去。那时多少小朋友指着他的脊梁羞他呀!尤其是当村子里唯一的“高材生”考上大学时,一个村子的人都去送行,有人就当场揶揄他:“你呀,白白生了一副富贵相,真是聪明面孔笨肚肠。看看人家,多么称心。”他听了这话,没有生气,也不妒嫉,只是咧开大嘴巴笑了一笑,仍旧欢欢喜喜地去伺候他的那些鸟啊、鱼啊、猫和狗啊。结果怎么样呢?结果三年以后,“大学生”被遣返回乡劳动改造,不但没了当年的神气,就连小孩子都可以朝他吐口水。而他阿大在文化大革命时却是堂堂正正地当过贫农代表。尽管斗大的字不识几个,可只要他一开口,“大学生”也就不得不竖起耳朵乖乖地听着。虽说后来他因为割尾巴事件而被撤了下来,可是,不曾撤职的又怎么样呢?依他说也不怎么样。那个曾经领导过他的大队贫协主席,以后又到县城先后当了贫宣队队长、县农办主任,一直青云直上;“四人帮”粉碎以后,却差点没蹲班房,到现在还在受审查。他阿大虽说穷一点,可也比那蹲班房、受审查的强多了。

想到这里,阿大觉得心里舒坦多了,步子也大了。儿子跟不上他的脚步,他干脆一把抱起,驮在自己背上。

这条路树少,绝少有阴凉处,太阳直射到身上,被上又加了重负,走不了几步就出汗了。他解开衣领,还是热。“刚过了清明,日头就这么毒。”他不满地嘟哝了一句,一面抬起头来,眯缝起眼睛瞥了瞥那悬挂在万里晴空上的一轮骄阳,忽然一个念头从他心里跳出来:哼,别看太阳现在多热多神气,倒霉的时候,不照样也被天狗吃了?

对了,那一年——他记不起哪一年了,反正他还很小,反正也是春天,太阳也有这么热,他正坐在灶间里吃粥。忽然间,天光暗下来了,好像一派灰蒙的薄雾笼罩了大地,掩住了窗外葱茏闪亮的田野,紧接着,锣声、鼓声鞭炮声一齐响了起来。他跑出去一看,只见有的人敲脸盆,有点人敲锅子。“天狗吃太阳啦!”人们一边敲一边喊。他抬头望了望天,果真,红红的太阳缺了大半块,而且那仅剩的小半块也在一点点缩小,似乎正被那看不见的黑色怪物吞掉。他觉得好玩,一低头,瞅了瞅碗里的稀粥汤,稀得能当镜子照,心里想,嘻嘻,关我什么事,太阳吃了就给吃了罢,我还是喝我的粥。可又一转眼,不对,冬天躲在柴垛里捉虱子,要不是暖烘烘的太阳晒着,怎敢脱光了膀子?到底他也是得过太阳的好处的。于是,他粥也不吃了,举起筷子在碗沿上也使劲敲起来。这时他发现,他的碗敲起来也很响。“叮叮当当,叮叮当当”,他庄严而虔诚地敲了很久。

当然,太阳毕竟是太阳,虽说被天狗吞下去了,吃到肚子里嫌烫,最终还是要吐出来的。不过那一年的太阳,据上了年纪的老人细细考据,说不是吐出来,而是拉出来的,因为,以后一连几天太阳都是灰白灰白的,没有力道。这说明太阳在天狗的肚子里蹲久了。不过吐出来的也好,拉出来的也好,反正太阳仍然是太阳,如今又这般的热了(不能不说这里也有阿大的功劳在内),就好比他阿大,虽说割过尾巴挨过批,可阿大还是阿大。他这个人照旧五大三粗,不曾损了一根毫毛。

所以嘛,这做人也难也不难。要说难,人人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要说不难,天无绝人之路,船到桥头自会直……

就这样,阿大前思后想,左思右想,不知不觉间抬头一望,只见老丈人家掩映在绿竹荫里的两间平房已经出现在眼前了。他赶紧将身子一蹲,放下了儿子,同时轻轻推了孩子一把:“去,听听外公讲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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