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宋史(2)

作者:赵翼    更新时间:2013-08-08 14:44:23

倫本王旦弟勗之後,初非市儈里魁。其奉使在建炎元年,是時金人方擄二帝北去,凶燄正熾,誰敢身入虎口?倫獨慷慨請行,其膽勇已絕出流輩。及至金被留,久之,尼瑪哈(舊史名粘罕)使烏陵思謀至,倫即以和議動之,欲使其還兩宮、歸故地,尼瑪哈雖不答,然和議實肇端於此。即洪皓之以畏天保天語悟室,猶在後也。已而尼瑪哈有許和意,紹興二年,先遣倫歸。次年即遣李永壽、王翊來。值劉豫內犯,議遂中格。七年,徽宗、鄭后訃至,復遣倫充使奉迎,並乞河南、陝西地。是冬,豫既廢,倫入見金主,金遂以烏陵思謀、石慶偕倫來議。八年,再使金,金即遣張通古等來,許歸梓宮、母后及河南、陝西地。九年,倫充使再往金,竟以河南、陝西地先付之。

  設使金不渝盟,則存沒俱歸,境土得復,倫之功,豈南渡文武諸臣所可及哉?祇以金人自悔失策,旋毀前議,倫遂被拘於河間。其後和議再成,遂不得身預其事。然創議於敵勢方張之時,與收功於兩國將平之日,其難易既不同。且倫之議和,則請帝后疆土全歸,而未議及歲幣;迨秦檜主和,則寸土不歸,反歲輸銀絹二十五萬兩匹,徒得一母后、二旅柩而已,其難易更不可以道里計。而況李永壽等之來,賴倫以雲中舊識,稍損其驕倨;張通古等之來,又賴倫委曲調護,使秦檜就館受書,以免屈萬乘之尊。是其周旋於事勢難處之會,即朱弁、洪皓輩有不能及者。蓋弁、皓僅完臣節,倫則兼齊國事,其所任為獨難,故皓歸亦極言「倫以身徇國,棄之不取,緩急何以使人?」實深服其心力俱殫也。

  及被拘六年,金人欲用為平灤三路都轉運使,其時兩國和議久成,化讎為好,即受金官職,亦非反顏事仇,況家本莘縣,鄉土已屬於金,於私計亦甚便,乃力拒不受,甘被其縊死。(金史謂倫已受官又辭,乃縊死。宋史則謂不受官而被害。按倫如果受官,豈復抗辭?是必未受官也)是不惟謀國之忠,歷百艱而不顧;而徇國之烈,甘一死而不撓,視弁、皓等得歸故國,身受寵榮者,其身世尤不幸,志節尤可悲也!而區區身後之名,又以市井無賴數語傳為口實,至今耳食者幾視為倖功捭闔之人,此不可不急為別白也。

  宋初降王子弟布滿中外

  角力而滅其國,角材而臣其人,未有不猜防疑忌而至於殺戮者。獨宋初不然。

  周保權被擒,授千牛衛上將軍,葺京城舊邸院居之。(湖南)

  高繼沖納土,但令王仁贍知軍府事,而仍令繼沖鎮其地。迨繼沖入朝,改授武寧軍節度使、徐宿觀察使,鎮彭門,凡十年。其叔高保衡,歷知宿、懷、同、汝四州及光化軍。其臣孫光憲,亦官黃州刺史。梁延嗣亦官復州防禦使。(荊南)

  劉鋹戰敗被擒,仍封恩赦侯,賜第居京師,進封彭城郡公。(南漢)

  李煜城破始降,封違命侯,居京師。後封隴西郡公。其子弟多授大將軍、衛將軍等官,從善為通許監軍,從誧歷知隨、復、成三州,季操歷知淮陽、漣水二軍、蔡、舒二州,仲寓官郢州刺史十餘年,其臣徐鉉等皆官於京師,更無論也。(南唐)

  孟昶既降,賜第京師,封秦國公,尋卒。子元歷知貝、定二州,又為鎮州兵馬鈐轄,移滑州,以病求小州,乃移滁州而卒。元歷官宋、曹、兗、鄆都巡檢,出知滑州。其臣伊審徵,官靜難軍節度使,移鎮延安。趙彥韜授興州刺史,移灃州。毌守素歷知趙州、容州,兼本管諸州水陸轉運使。(西蜀)

  陳洪進納土後,封杞國公,賜第居京師。子文顯仍知泉州,移知青、齊、廬三州。文顥歷知房、康、同、耀、徐、衡六州。文顗歷知海、濮、濰、沂、黃五州。文頊歷知登、舒二州。(漳泉)

  錢俶納土後,封淮海國王,賜禮賢宅,居京師。後出為武勝軍節度使,改封南陽國王。子惟濬屢加諸鎮節度使,常居京師。惟治知真定軍府兼兵馬都部署。惟濟歷知絳、潞二州,又為永州團練使,改成德軍。惟演仕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判許州。俶弟儼判和州。昊歷知宋、壽、泗、宿四州。其臣僚孫承祐知大名府,改知滑州。沈承禮知密州。(吳越)

  劉繼元降,封彭城郡公,賜京城甲第一區,授保康軍節度使。其臣李惲歷知廣、許、孟三州。馬峰分司西京。(北漢)

  統計諸降王及諸降臣,無一不保全者,此等僭偽竊據之徒,歸降本非素志,況新造之邦,民志未定,國勢易搖,豈能一無顧慮?乃其主皆賜第京師,居肘腋之地,其子弟臣僚又皆分職州郡,掌兵民之權,而廟堂之上不聞操切猜防,入仕新朝者,亦帖然各效其勤,無反側不靖之意。於此見宋太祖、太宗並包天下之大度,震服一世之神威,非詐力從事者,所可及也。後之論者往往謂宋開國之初,即失於弱。豈知不恃詐力以為強者,其強更甚也哉!

  宋諸帝御集皆建閣藏貯

  宋諸帝御集各建閣藏貯,自真宗始。

  真宗晚年,以所著詩文示丁謂等曰「朕聽覽之下,以翰墨自娛,雖不足垂範,亦平生遊心於此也。」謂等請鏤板宣布,共七百二十二卷,並作天章閣貯之。

  自後諸帝御集皆倣此例,而閣名各不相襲。

  英宗建寶文閣,藏仁宗御集。

  神宗以英宗御書,亦附於內。

  哲宗建顯謨閣,藏神宗御集。(元祐二年,已詔蘇轍、劉攽等編次神宗御集,四年上之,先藏寶文閣,元符元年,另建顯謨閣貯之)

  徽宗建徽猷閣,藏哲宗御集。

  高宗建敷文閣,藏徽宗御集。

  孝宗建煥章閣,藏高宗御集。

  寧宗建華文閣,藏孝宗御集,又建寶謨閣,藏光宗御集。

  理宗建寶章閣,藏寧宗御集。

  度宗建顯文閣,藏理宗御集。

  每帝各建一閣,雖頗繁費,然亦足昭敬謹,且見諸帝文治之盛也。又每閣皆置學士、直學士、待制等官,俾專職掌。(以上皆見本紀)如神宗以章衡為寶文閣待制,謂之曰「卿為仁宗朝魁甲,寶文藏御集之處,未始除人,今以處卿是也。」(見衡傳)

  錄名臣後

  真宗錄唐白居易後利用,為河南府教授;元稹七世孫為台州司馬;裴度孫坦為鄭州助教,又錄唐長孫無忌、段秀實等孫,皆教官。

  仁宗錄唐狄仁傑、張九齡、郭子儀、顏真卿後。

  神宗錄唐魏徵、狄仁傑、段秀實後。皆見本紀。

  按舊唐書段秀實傳,自貞元後,凡赦書褒忠,必以秀實為首。又貞元六年,赦書授顏真卿一子五品官。文宗時又以真卿曾孫弘式為同州參軍。五代史劉遂清傳,唐朝渾、郭、顏、段之後,每一赦出,以一子出身,率為常制。是唐及五代時已有此制,宋蓋仿而行之也。

  宋皇后所生太子皆不吉

  真宗由皇太子登極,其母則李賢妃也。仁宗由皇太子登極,其母則李宸妃也。神宗之為皇太子,其母本高皇后,然生帝時尚在英宗潛邸,未為后也。哲宗由皇太子登極,其母朱德妃,亦非后也。

  惟欽宗生時,其母王氏已冊為后,故欽宗以嫡長為皇太子,後即位,竟北遷於金。

  南渡後,光宗母係郭皇后。寧宗母係李皇后,然誕育時,亦皆在潛邸,未為后也。

  惟度宗后全氏,正位中宮,後生德祐帝,(咸淳三年,立全后,七年生帝)甫登極,即國亡。

  統計有宋一代,皇后正位後所生太子,祇靖康、德祐二帝,而二帝皆為失國之君,此理之不可解者。

  又有已立為太子而不得繼統者。

  太宗之昭成太子元禧,真宗之悼獻太子祐,哲宗之獻愍太子茂,猶皆死後追贈,未嘗及身為儲君也。

  其生而立為太子者,欽宗嫡子諶,朱后所生,生時雖尚未為后,然正妃也,故諶為嫡皇孫,當時已稱祖宗以來所未有。欽宗登極後,立為皇太子,後竟隨北去。

  高宗之元懿太子,潘賢妃所生,苗劉之變為所擁立,改元明受,高宗復辟後,立為皇太子,未幾殤。

  孝宗之莊文太子愭,郭后所生,嫡長子乾道,元年立為皇太子,年二十四薨。

  寧宗之景獻太子詢,本宗室子,開禧初,立為皇太子,年二十九薨,再育宗室子貴和為皇子,賜名竑,雖未加太子之號,然已居儲貳,繼體攸屬,後為史彌遠擅廢,降封鎮王,不得其死。

  是不惟正后所生太子不吉,即非正后所生而冊為太子者,亦不皆吉也。

  宋初考古之學

  考古之學,至南宋最精博。如鄭樵、李燾、王應麟、馬貴與等是也。然宋初制誥之臣已多博雅。

  乾德三年,范質等三相俱罷,將獨相趙普,而無宰相書敕,帝以問陶穀,穀曰「古來宰相未嘗虛位,惟唐文宗甘露之變,數日無相,左僕射令狐楚奉行。今尚書亦南省官,可以書敕。」竇儀曰「非承平令典也。皇弟(即太宗光義)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也,可書敕。」從之。儀之論固是。然古來偶有朝無宰相之故事,穀獨能記之。

  又普獨相後,太祖欲置之副而難其名稱,問穀「下宰相一等有何官?」穀曰「唐有參知機務、參知政事。」遂以薛居正、呂餘慶為參知政事。倉猝一問,即能援引故事,可見熟於典故,腹笥中無不有也。

  太祖改年號乾德,以為古所未有,後於宮中得乾德錢,以問竇儀,儀對以偽蜀曾有此號。(案十國前蜀後主王衍年號乾德,又荊南高繼沖年號亦為乾德)詢知果自蜀中來者,始嘆曰「宰相須用讀書人。」

  太宗時,皇子元傑封吳王,行揚州、潤州大都督府長史,張洎謂「六朝皇子封王,以郡為國,置傅相、內史等,佐王為治,或王子不之國,則內史行郡事。唐改為長史,凡親王授大都督不之鎮,而朝命大臣臨郡者,即有長史之號,謂親王之上佐也。如段文昌出鎮揚州,云淮南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兼揚州大都督府長史,李載義出鎮幽州,云盧龍軍副大使知節度事兼幽州大都督府長史是也。今王既為大都督,又為長史,則是王自為上佐矣!」

  即此數條,可見諸臣於朝章國典,無不究心有素,倉猝間即有據依,足資朝廷制作之討論也。

  又錢俶薨,諡忠懿,張洎為覆狀,有「受寵若驚,居亢無悔」語,張佖駁之,謂「亢龍無悔,非臣子所宜言。」洎對狀曰「易之九三,王弼注云『處下體之極,居上體之下,因時而惕,故愈於上九之亢。』正義云『九三,居下體之極,是人臣之體,其能免亢龍之咎者,以慎守免禍也。』是人臣能免亢極之禍也。漢書梁商傳贊云『地居亢滿而能以謹厚自終。』楊植作許由碑云『錙銖九有,亢極一夫。』杜鴻漸讓元帥表云『祿位亢極,過踰涯量。』盧杞作郭子儀碑云『居亢無悔,其心益降。』張說作祁國公碑云『一無目牛之全,一無亢龍之悔。』皆就人臣而言也。」乃詔「洎援引故實,歷歷有據,罰佖一月俸。」以一亢字而援引典故,辯博如此,其學可知。

  神宗有殿名宣光,哲宗問林希古「有此名否?」對曰「此石勒殿名也。」乃更名顯承。

  此又諸臣熟於經史之學,原原本本,非以口給也。

  自朝章國故之不講,則有如蔡京誤以唐太宗為宋太宗,而廢尚書令者矣!(徽宗詔「尚書令,太宗曾為之,今不須復置。」說者謂「宋太宗未嘗為尚書令,惟唐太宗曾為之,今誤以唐太宗為宋太宗,乃蔡京當國,不學無術之故也。」見京傳)自經義史學之不講,則有如章惇謂「北郊祀地,只可謂之社。」而欲廢北郊大禮者矣!(惇以北郊止可謂之社。黃履曰「天子祭天地皆稱郊,故詩序云『郊祀天地』,若社則土神也,豈有祭大祇亦謂之社乎?北郊之議遂定。見黃履傳)然則北宋文學之臣,稽典故,援經史,俱確有據依,豈後代所可及哉!

  宋初嚴懲贓吏

  宋以忠厚開國,凡罪罰悉從輕減,獨於治贓吏最嚴。蓋宋祖親見五代時貪吏恣橫,民不聊生。故御極以後,用重法治之,所以塞濁亂之源也。

  按本紀,太祖建隆二年,大名府主簿郭顗坐贓棄市。乾德三年,員外郎李岳、陳偃、殿直、成德鈞皆坐贓棄市。蔡河綱官王訓等以糠土雜軍糧,磔於市。太子中舍王治坐受贓殺人棄市。開寶三年,將軍石延祚坐監倉與吏為姦贓棄市。四年,將軍桑進興、洗馬王元吉、侍御史張穆、左拾遺張恂皆坐贓棄市。劉祺贓輕,杖流海島。六年,中允郭思齊、觀察判官崔絢、錄事參軍馬德林俱坐贓棄市。此太祖時法令也。

  太宗太平興國三年,泗州錄事參軍徐璧坐監倉受賄出虛券棄市。侍御史趙承嗣隱官錢棄市。又詔諸職官以贓論罪,雖遇赦不得敘,永為定制。中書令史李知古坐受贓,改法杖殺之。詹事丞徐選坐贓杖殺之。御史張白以官錢糴賣棄市。汴河主糧吏奪漕軍糧,斷其腕,徇河干三日,斬之。是太宗法令猶未弛。然寇準謂「祖吉、王淮皆侮法受贓,吉贓少,乃伏誅;淮以參政王沔之弟,盜主守財至千萬,止杖,豈非不平耶?」則是時已有骫法曲縱者。

  至真宗時,棄市之法不復見,惟杖流海島。如員外郎盛梁受贓流崖州。著作郎高清以贓杖脊配沙門島。蓋比國初已弛縱矣。

  仁宗本紀,則並杖流之例亦不復見。

  蘇頌傳,知金州張仲宣坐枉法贓應死,法官援李希輔例,杖脊黥配海島。頌奏仲宣贓少應減,神宗曰「免杖而黥之,可乎?」頌引「刑不上大夫」為對,遂免黥,永為定制。自是宋代命官犯贓抵死者,例不加刑。當時論者謂「頌一言而除黥刺,以為仁人之言,其利溥。」(見頌傳)益可見姑息成風,反以庇奸養貪為善政。其於不肖官吏之非法橫取,蓋已不甚深求。

  繼以青苗免役之掊克,花石綱之攘奪,遂致民怨沸騰,盜賊競起。宋江等三十六人橫行河朔,官軍萬人不敢捕。方臘之亂,凡得官吏必恣行殺戮,斷截肢體,探取肺肝,或熬以鼎油,或射以勁矢,備極慘毒,以泄其憤。陳遘疏,所謂「貪污嗜利之人,倚法侵牟,不知紀極,怨痛結於民心,故至此也。」(見陳溝及方臘傳)

  南渡後,高宗雖有詔「按察官歲上所發摘贓吏姓名,以為殿最。」然本紀未見治罪之人。

  惟孝宗時上元縣李允升犯贓貸死,杖脊刺面配惠州牢城,籍其貲,失察上司俱降黜。廣東提刑石敦義犯贓刺面配柳州,籍其家。知潮州曾造犯贓貸死,南雄編管,籍其家。參知政事錢良臣以失舉贓吏,奪三官。是時法令雖比國初稍輕,而從積玩之後,有此整飭,風氣亦為之一變。真德秀所謂「乾道、淳熙間,有位於朝者,以饋賂及門為恥;受任於外者,以苞苴入都為恥。」(苞苴:本意為以草葦包裹,惟賄賂恐人知,以苞苴其外,故為賄賂別稱。後漢書隗囂傳:苞苴流行,財入公輔。)皆孝宗之遺烈也。

  理宗雖亦詔「監司以半歲將劾去贓吏之數來上,視多寡為殿最,守臣助監司所不及,則以一歲為殿最。」(見本紀)是亦頗能留意綜核者。然是時湯燾疏言「苞苴有昔所未有之物,故民罹昔所未有之害;苞苴有不可勝窮之費,故民有不可勝窮之憂。」(見燾傳)則知廟堂之詔已為具文,而官吏之朘削如故也。賈似道亦疏言「裕財之道,莫急於去贓吏,藝祖杖殺朝堂,孝宗真決刺面,今當仿而行之。」(見似道傳)以似道之狂謬,尚知贓吏之不可不重懲,而追思藝祖、孝宗之遺法,然則是二帝者,可謂知所務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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