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阵阵暴风雨般的掌声中(无论什么节目,这里的观众都给予暴风雨般的掌声),我突然看到坐在第一排特别席位上贝妮丝的那位男友也在拼命地鼓掌。贝妮丝自己当主持人,把男友安排到了特别席位上,这样也许他就可以更清楚地欣赏她那身如同新娘般的白色缎裙了。
在观众的拼命鼓掌中,我又用英语唱了一首约翰·丹佛的《送我回家,乡间的路》,不等大幕拉下,我就匆匆忙忙地跑下后台。同以往许多次一样,在演出后例行的鸡尾酒会上,我有一份工要打,我匆匆地换下连衫裙,套上早在书包中准备好的我那套洗得发白的餐厅制服和裙子,在演出大厅外的长廊中,我站在酒吧后面,给大声喧嚷的观众和学生们斟倒各种各样的香槟酒、葡萄酒、白兰地和苏打水。贝妮丝兴奋地端着酒杯在熟人中穿梭着,咯咯大笑着,今晚她是个成功的主持人。她把酒滴在一个棕色头发的男孩子头上,又咯咯地狂笑着,亲吻了一下那个男孩子的脸颊。转眼间,她又挽起另一个高个子金头发的学生的胳膊,把头放在他的肩膀上,一边抖动一边狂笑着,她差不多快要喝醉了。她的男友呢?那个从纽约曼哈顿开车来的男友到哪里去了!我看到他了,他完全像局外人一样地站在一个角落里,手持着一个酒杯,在一大群自顾狂欢、陶醉的学生中,他显出一种毫不协调的冷静,他甚至没有去看他的女友贝妮丝,只是默默地站在那里想着什么。
不知什么时候他站到了我的身边。
“你的歌唱得真好,比你弹的钢琴更加感人。”他带着真挚的目光,用带有欧洲口音的、好听的英语对我说。
“谢谢!”在美国,随便你听到什么样的赞扬,只用一个字作回答:“Thank you!”我问他:“你要香槟?还是要苏打水?”他说他要一点度数很高的白兰地。于是他喝他的白兰地,我打我的工,我们再没有讲一句话。
过了一年,我们结婚之后,他告诉我那个夜晚他的情绪很不好,他和贝妮丝之间爆发了一场大争吵,他给我叙述那夜的情景:
深夜,酒会之后,月光照着车中贝妮丝酒后兴奋的脸和麦克严肃压抑的神情,车子在雪地中缓缓开动着,开得很慢很慢。
“在你的睡房中,有一件男人的夹克衫和内衣,你能告诉我他是谁吗?”
贝妮丝又照例咯咯地大笑起来,她的醉意未消,抖动着肩膀说:“你来了,你是主人;你不来,我是主人。你在曼哈顿和哪个姑娘睡觉,我也管不着。”
麦克抽搐般痛苦地大叫着:“住口!”他猛地刹住了车,两道锐利的目光紧盯着贝妮丝由于醉酒而微微发红的脸颊和那双蒙眍龙不清的眼睛。
“我不和你玩游戏!告诉我,还是那个韩国人吗?你不是说已经和他断了吗?”
麦克猛地打开车门,跳下车,独自向雪地中走去……
汽车的马达在微微震抖,寒风一阵阵刮进车内。贝妮丝哆嗦了一下身子,她的酒意让冷风吹散了不少,不知是悔意还是震惊,泪水从贝妮丝的眼眶中涌出,她缩成一团,从车前窗中默默地注视着在雪地月光下消失了的那个大个子的身影……
麦克后来告诉我,他在雪地中整整走了两个钟头,到半夜两点才回到了贝妮丝宿舍。他们俩都哭了,痛苦了一场之后他们又做爱和好了。
“伤疤总是在那里。”麦克说,“我一直以为她很爱我,她为什么要那么做呢?”
“中国之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连《纽约时报》在内的许多报纸都作了报道,有一张小报上还登了我拿着麦克风唱歌的照片。在学校里总是这样,中国学生越是被人注目,身上的压力也就越大,成绩才是衡量你的标志!我最常做的噩梦就是考试。美国的考试是题海战术,考验你的理解和应变能力。电脑考试让我考砸了。那天我在电脑房一连熬了几个通宵之后,白天又到教工餐厅去打一份临时工。“一夜不睡十夜不醒”,我一边干活,一边在似醒非醒中记错了考试时间,等我大叫了一声“糟糕!”然后脱下制服冲向考场时,考试已经进行了半个多小时。我一上场就完全乱了方寸,甚至连在电脑上编了十几次、早已滚瓜烂熟的程序都一下子乱了套。我如同落进了一个大冰窟:“这下全完了!”我为什么要去打那份该死的工呢?打三个小时才9块钱,而为上电脑课我可是交了900块钱啊!我懊悔不已——电脑考试我得了“C”。
电脑考试之后是英语高级班的论文考试,这也是商学院对学生规定的一门必修课。商学院希望培养出不仅能够经商,同时也具有高等文化素养、敏锐洞察力和幽默感的人。不是已有许多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人物成了历届美国总统吗?论文考试和在课堂里的那种考试不一样,教授布置了论文题目,然后给你们一星期时间,准备一份不少于20页的论文。这次考试教授布置的题目是:写几件发生在你身边的真实事件。要求带有文学性,并且有自己的观点。
我决心考“A”,我一定要把电脑考“C”的耻辱挽救回来!写什么真实事件呢?来美国后就是打工,当然不能写“打工一日”,那样太浅薄。我想起我在上海时曾写的中篇小说《医生日记》中的两个故事,那里面的主人公全是我的病人,是发生在北大荒兵团的真人真事。于是我立即拟好了两个题目,一篇是《隆冬里的轰响》,另一篇是《破碎的晨曦》。我一头扎进图书馆,一连干了三个通宵,最后把它交给贝妮丝——我经常找她替我修改论文作业。
结果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我的这两篇论文不仅得了“A”,而且成了系里的范文,教授让我站在阶梯教室的讲台前给大家念这两篇他认为是“极为出色”的论文。
当一个婴儿哭喊着向母亲伸出双臂,哪一个母亲会拒绝呢?但这一代人却被母亲拒绝了,他们是一群在荒野上哇哇哭喊的婴儿,他们惟一能牺牲的是自己的内心世界。无望的情欲和难以排遣的孤独和苦闷使他们心灵扭曲,走向死亡,……是谁拿起第一块石头,砸他们脚的呢?
在《隆冬的轰响》中,我写了这样一件事:
当我还在北大荒兵团当医生时,有一天山民们从冰河窟洞中扛来了两具尸体,男的是武装连伐木排的班长,一位天津老高三的知识青年,女的是山上伐木小屋守林人的孙女,一个中俄混血的少女。两人脸色铁青,眼球充血,被抬到师部医院抢救时早已断了气。就在一个多月前,武装连上下都传说着伐木排班长大刘和那个人们称为“二毛子”的羞涩而安静漂亮的女孩“搞上了”。
武装连全连76个人全是清一色的光头,平时往身上露出破棉花的黄棉袄外扎一根草绳,一起上山一起下山,连解手小便都不背人,一晃几年过去了。有一次,武装连的一个当地青年把一个路过山林往加格达齐方向去探亲的娘们给强奸了。那人立即被戴上了手铐脚镣,发送到劳改营。武装连中数大刘最爱打扮,平常出工总是在小袋中揣着小镜子、梳子,一有空就对着镜子梳起来,他那头黑发是没说的,要是在天津,保准有一大群姑娘在后面追着。自从守林老人的女儿——“二毛子”她娘得病去世后,老人把孙女带到了林子里,每天给伐木排烧水蒸馒头。大刘首当其冲和她搞上了,人们一开始只是嫉妒,讲几句闲话,但连长知道这事后,事情就大不一样了。有人向连里汇报,说看到大刘把那小妞压在身底下,有人还煞有介事地证实大刘和那个“漂亮得勾魂”的女孩(她刚满20岁,比大刘小10岁)两天两夜无影无踪,私奔了又回来了。全连都被桃色新闻搞得不得安宁,那些大汉子们都无心伐木了,一入夜,草棚里大家都翻来覆去长吁短叹,第二天人人脸上像断了秧的倭瓜提不起神。很早就有人提出让团里送几个女的上山,不干活不伐木光养着,哪怕给大家扫一下窝棚,捉一下被窝里的虱子也行,只要使这帮血气方刚的大男子汉闻到面前有女人味儿,听到女人的尖叫或者歌声,看到女人晃动的身影,他们就不会感到自己是生活在大庙中的和尚了,那么革命干劲也就会在女人面前随之而来。可是团里无动于衷,说派几个女的上山是瞎扯蛋,是小资产阶级的异想天开和不健康情调,于是后来谁也不再提了。现在眼看整个武装连全都一个个病恹恹的,怎么办?一个女人上山就这样,再有几个女人就要造反了天,树都不知该让谁去伐了。连里立即召开紧急骨干会议,决定开展大批判,拿大刘和二毛子女孩当活靶子、活典型。
本来连里批判批判也就算了,也就不会出现后来的悲剧了。大家都知道大刘是个好人,不就是年龄大了憋不住了吗?再说那小丫头确实漂亮逗人喜爱。大伙有气无力地呼拉了几下口号,轮流拿着小纸片上台发发言而已,可是没过几天,团里派来了工作组,说要“好好整顿”一下武装连的不正之风,要“稳、准、狠”地打击坏人坏事,不能避重就轻,姑息迁就。于是工作组带头,大会小会天天批,还撤了大刘的班长职务,扬言批判会后送他进“劳改营”。他的“乱搞男女关系”也升格成了“引诱奸污少女”。那个女孩子更是每天吓得哭哭啼啼,守林老伯也跟着她一起吓得发抖。
悲剧终于发生了。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夜,大刘撬开铁锁逃出关押他的小屋,借着火柴的微光来到武装连备战用的弹药库,他打开地窖的门,取出四颗手榴弹,在夜色中悄悄推开睡得呼呼的团部工作组的屋门,把那四颗手榴弹迅速放在炕洞下,然后跑到门外,拉响了引爆线……
在猛烈的轰响声和冲天的火光中,工作组的四个人乱尸横飞,一片血肉模糊。大刘在火光中咬牙切齿地喊:“你们逼我走到这步!你们逼我走到这步!”然后他头也不回地飞快地往山上跑,背起了沉睡中的二毛子姑娘就往山下冲,他们决定逃到冰河那边的苏联边境去!
晨曦微露,他脚步越来越慢,二毛子女孩也早已从他的肩头爬下,两人手拉着手地一起朝苏联方向跑。连里早已被惊动,荷枪实弹来追赶他们的人越跑越近,还不时传来猎犬的狂叫声。冰河太宽,眼看着跑不到冰河那边——那里有一座像剪影似的在晨曦中若隐若现的苏联哨所小屋。他们就要束手被擒了,大刘突然拉着女孩换了个方向,朝着冰河中央那个砸了个大洞用来捕鱼的冰窟奔去!
就在子弹在他们耳边嗖嗖作响的一瞬间,大刘紧紧地拥抱自己心爱的女孩跳进了无底的冰窟。
当那两具尸体被抬到师部医院那天,正好我值班。团里要我开一张“死亡证明”,我觉得提不起笔来,我心中有一种窒息的感觉。从山民们告诉我的故事中,我仿佛看到那个长着一头秀美的长发、眼睛又大又亮的姑娘,和大刘站在一棵白桦树下,斜射进森林的阳光照射着他们那两张洋溢着青春活力的、美好的脸庞……
在这篇论文中我提出了一个观点:杀人不仅可以出于恨,也可以出于爱。如果大刘仅仅自己跳入冰河,而将那女孩的生命留下,那么几年之后,女孩的命运也许会完全改变。我还举例说,美国有不少失业者自杀时,连同自己的妻子儿女一起下手,也是杀人者在绝望后,出于爱的同例。
我的问题是:是谁造就了杀人凶手?
《破碎的晨曦》中的女主人公是我在北大荒当医生时的一名病人,她患有严重的神经官能症,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神经病。她是上海知识青年,长得非常美,身材纤细,一双漆黑的杏眼,一头黑缎子般柔软的、闪着光泽的长发,皮肤光滑白嫩。如果她不是得了这种病,可以说是一副标准的上海小姐模样。这样的女孩如果走在淮海路或者南京路上,人们一定会回过头来多看她几眼。她是被屯子里的人连绑带押地架到我的内科办公室的,她得的是狂躁型精神病。当屯子里的人将她“松绑”后,她一把抓起我办公桌上的听诊器,连声大叫着:“我从小就想当医生!我从小就想当医生!”
陪她来的老乡对我说:“她的药吃完了,症状一点不见好,能不能住院治疗?”这时,只见她两道细眉剧烈地一抖,眼睛惊惶地瞪着,大叫道:“我不是精神病!我不是精神病!不要听他们胡说!”
在我给她检查的过程中,她有时全身颤抖,惊骇不已,并且拳打脚踢地对触及她身体的听诊器进行激烈反抗。有时又出现迥然不同的神情,如同一个怯生生的、文静的小女孩,不胜娇羞地对着我笑,甚至伸出一只手不停地抚摸着我的肩膀。我看到一滴眼泪,从她的深色发黑的眼眶中滴落下来……
她的病历上有一个好听的名字:陈一璃,27岁。也许命运注定了她像玻璃一样光洁而易碎。她的故事,并不是一个美丽、漂亮,而又悲哀的童话……
她到北大荒那年,和我一样,18岁。七年之后,她在北大荒的风雪和飞沙中长成为一名亭亭玉立的大姑娘。那一年她被分配到畜牧连配种站放牛,和她一起工作的,是一位学过几天兽医的30岁的当地妇女,她早已结婚,但是一直没有孩子。她丈夫在齐齐哈尔开车拉大木,户口在兵团,每个月回来几次。因此她对一璃特别友好热情,常常从家里带几个酸菜肉包给她吃,要不就是为她炒两个香喷喷的葱花蛋,这对长期离家孤身在外的上海女孩,无疑是精神上极大的安慰。她们俩整天谈笑风生,一起扬鞭子放牛,成了工作上的好伙伴。
可是一璃放牛不到两个月,事情就发生了。25岁的女孩,又长得那么灵秀,本来心中就有一股骚动不宁的情欲,每次在天苍苍野茫茫的荒野中放牛,她都感到自己像置身在一部电影中。烟尘滚滚,近百头牛在原野上互相冲撞,互相追逐,奔驰着的无数只前蹄扬起一阵阵扑人面的风尘,动了情的公牛昂起两个前蹄,骑跨在被追逐得精疲力竭的母牛背上,随着雄牛和雌牛生殖器官的交合,粘液滴落在地上,浸湿了一大片沾满尘埃的土地。雄牛发出一声声震撼荒原的、尽兴尽致的鸣吼……
是那个三十多岁的当地女人先勾引了她。有一天晚上下班后,她叫一璃到她的那幢红砖砌成的小屋去,像往常一样给她做了几样可口的饭菜,然后又烧了热水,让满身风尘的上海姑娘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当她从挡着澡盆的门帘后出来时,全身雪白耀眼的皮肤、美丽的身段和丰满的胸乳,不禁使那位当地女人看呆了,一璃在处女羞涩的笑中慌忙拿起浴巾来遮掩自己的身体。由于天色已晚,当地女人劝她不要回连里知青宿舍去了,反正早上起来还不是一样去放牛?当她爬上烧得暖烘烘的舒服的大炕上睡觉时,那女人拿出两只小瓶,她趴到一璃的肩头,告诉那个女孩,她丈夫一年有八九个月不在她身边,她常常用这两样东西搅和在一起制造润滑剂来安慰自己。女孩子惊呆了,一时愣在那里,当地女人更加凑近她,“你不要怕,人都是一样的,人人都想要那个东西,没有男人照样也能快活!”接着,她把满脸通红、发呆发懵的一璃摆布在大炕上,先是吻她的脸颊、嘴唇,然后开始用那样东西来抚慰她。
她紧张到了极点,后来一阵阵电击般的感觉使她战栗,使她麻醉。她哭了,泪珠随着扭歪的脸淌下,一直流到那个女人伸来的两只雪白的、有力的手臂上。
这以后,这两个被连里的当地人叫着“放牛婆娘”的女人,白天,在原野上追打逐赶、吆喝着近百只牛群,晚上就回到暖烘烘的大炕上相互抚爱。直到有一天清晨,那女人的丈夫突然从齐齐哈尔回到了家……
那是一个和煦的春天。清晨,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天边涌着玫瑰色的晨曦。她的丈夫气急败坏地和一位男友敲着门。那位男友几天前写信告诉他,屯子里很早就觉得他的老婆行迹不太正常,一到傍晚天黑时分,就有一个人影往她家钻。当时连队知青宿舍离老乡宿舍很远,犹如两个世界,谁也不会想到那个人影就是陈一璃。
司机义愤填膺地推开房门冲进卧室,按下电灯开关,小屋里顿时一片通明透亮。他怒吼道:
“你他妈的给我滚出来!你这狗养的!”
床上响起几句含糊不清的呓语。
司机一把上前,掀翻了大炕上的毯子,眼前的一切立即使他呆若木鸡,犹如一尊泥塑木雕。他本来是捉奸的,哪里想到大炕上却是两张女人的面孔!
女人浑身哆嗦地紧贴着一璃,突然,她顺手举起炕头上一只烘干的棉胶鞋,朝愣在那儿的丈夫猛地扔去:
“你这个老混蛋!你要把我们吓死不成啊!……杀啊!你来杀吧!可不准碰她一根汗毛!……你一年到头在外面喝西北风,你老婆找个人陪陪,拉拉话,免得像个木头**那样地活着,就不成了?”她干脆号啕大哭起来,一副哭天抢地的可怜模样,搞得司机大汉直搔头皮,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倒是边上的男友说了话:“大嫂!小弟向你赔一千个不是!一万个不是!……咱原来以为……以为是那事……嗯……别哭!别哭了!”
那个男友一眼看到了一璃的身体,像一塑白玉一样的光滑,只穿着一条薄薄的小背心和一条花三角裤衩。他想尽力不去看她,集中精力劝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大嫂,但他的眼神还是不时落到一璃那如一尊玉雕女神似的身上,只见她双手捂着脸,全身颤抖,不知道是在哭呢,还是感到惊恐不已?
从这以后,司机丈夫仿佛悟出了一点道道,他辞去了齐齐哈尔市的工作,调到连里来开康拜因,在那个当地女人和她丈夫的竭力撮合下,那天清晨一同来“捉奸”的那个男友开始不断地找一璃。他是老农场场长的独养儿子,家里条件很优越,再加上他在嫩江演过《智取威虎山》中的杨子荣,长相也不错。一璃明明有返城的机会,但她再也禁不住已经打开了闸门的情欲的一再攻击。她不能回到那个女人身边,那么她一定要回到一个男人身边,否则她不能活下去,她不能忍受孤独。更糟糕的是她不能忍受使她感到和通常人不一样的那种内疚感、罪恶感。一到深夜,她的神经就要撕裂开来,她全身翻动,一分一秒对她整个身心都是痛苦难熬的折磨……
他们俩结婚了。但结婚对她来讲无异于一场灾难,因为她像一具冰冷的木雕一样毫无感情。她的公公急于抱孙子,可是整整过了两年仍然一点动静都没有。她什么活也不干,什么事也不做,像个木头人那样整天呆呆无语。有一天,她丈夫把她揍了一顿,说她白长了这么一副身坯,其实什么都没有,还不如一头牛一头猪。也许是因为骂到了牛,她一个人又跑到放牧的荒原,看了一整天的牛。第二年春天,她神经失常,语无伦次,一开始唱啊跳啊,到野地里捡一把花戴在头上,后来发展成谁跟她讲话,或者只要看她一眼,她就随手拿过一样什么家伙去砸人家。她丈夫的胳膊被她搞得青一道紫一道,连老公公的下身都遭她狠狠地踢了几脚。等他们父子俩和邻里一起把她绑架到医院来时,她已经口吐白沫两手乱抓,成了真正的疯女人……
后来他们离了婚,她返城回到了上海。我在上海时曾经去看过她,她被关在上海市精神病医院,在医院探视部的铁栅栏后面,她瞪着那双秀气的、却早已失去了光泽的大眼睛,像一个罪人似的呆呆地望着我,不久就被护士带走了……
我在这篇文章的结尾写道:
(1)什么是同性恋?作为一个医生我不能完全解释,至少从我个人的体验来讲是绝对不能理解的;
(2)人们认为艾滋病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这话值得深思;
(3)同性恋是不是人性的扭曲?
(4)社会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论文的结论是:(1)压抑“性”和虐待孩子本质是一样的,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对“性”的理解去生活,越是有文化教养的人,越是应该在“性”的方面不打败仗;(2)艾滋病泛滥的民族,是一个心理不健康的民族,是一个前途充满凶险的民族……
为了我的英语论文考试得了“A”,而且两篇文章都在校刊上登载,贝妮丝特地去买了龙虾和香槟,来庆祝我的这一个“小小的胜仗”,实际上这个胜仗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功劳应归于贝妮丝,要不是她对我的语法病句在电脑上作了这么多修改,我还不知道教授能否看懂我的文章呢!我真不知该怎么感谢贝妮丝。我翻箱倒柜,把我临走时母亲送给我的一件淡粉红的羊毛衫送给了她,她立即套在身上。她皮肤白,穿什么衣服都好看。高兴了一阵之后,她问我:“你舍得吗?你这One dollar!(一块钱!)”因为我总是到离学校不远的“救世军”去买一块美元一件的旧衣服穿,那里的衣服都是各种各样的美国家庭送来的,款式新颖,色彩艳丽,我一挑就是一大包,平常就穿这些“美国化”的衣服,只是逢到盛大场合,才把从上海买来的时装或连衫裙穿在身上。为了这个,每换出一套款式不同的衣服,贝妮丝就和我开玩笑,叫我“一块钱!”
期末考试一门门紧张地进行着,在考完了《市场销售学》之后的一天下午,我来到校园南部的湖畔,惊讶地发现树枝上已经爆出了新的绿芽。我深深叹了口气,4月!孤独女人最害怕的4月又到来了!对有爱情的人来讲,4月是充满幻想和诗意的季节——那绽放灿烂的丁香花和嫩芽满枝的垂柳,把无限柔情如春雨般地洒在被爱情滋润的心灵上……而对没有爱情,特别是懂得爱情却又得不到爱情的人来讲,4月是残忍的季节。那死寂的荒原爆发出了新芽,只能把人带向一件件痛心疾首的往事回忆中,空中吹来的春风使你感到更加孤独更加迷惘,仿佛又向衰老的年轮迈进了一步……
就在这天晚上,我收到了家里的一封信,他们告诉我一个沉痛的消息:晶晶死了。
晶晶是我的好朋友,她有一副银铃般的嗓子,1966年在上海南洋模范中学唱《红卫兵组歌》时,她领唱的歌声,至今还留在我们同一代许多人的心中:
云望穿
看破天
盼望心
急似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