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史记 汉书(2)

作者:赵翼    更新时间:2013-08-08 13:01:47

孔光謂:「皇之不極,則咎徵薦臻。」其傳曰:「有日月亂行,諸變異也。」

  而尤言之最切者,莫如董仲舒,謂:「國家將有失道之敗,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以此見天心之仁愛人君,欲止其亂也。」

  谷永亦言:「災異者,天所以儆人君過失,猶嚴父之明誡,改則禍消,不改則咎罰。」

  是皆援天道以證人事,若有秒忽不爽者。而其時人君,亦多遇災而懼。

  如成帝以災異用翟方進言,遂出寵臣張放於外,賜蕭望之爵,登用周堪為諫大夫。又因何武言,擢用辛慶忌。

  哀帝亦因災異用鮑宣言,召用彭宣、孔光、何武,而罷孫寵、息夫躬等。

  其視天猶有影響相應之理,故應之以實不以文。

  降及後世,機智競興,權術是尚,一若天下事,皆可以人力致,而天無權。即有志圖治者,亦徒詳其法制禁令,為人事之防,而無復有求端於天之意。故自漢以後,無復援災異以規時政者。間或日食求言,亦祇奉行故事。而人情意見,但覺天自天,人自人,空虛寥廓,與人無涉。

  抑思孔子修春秋:日食三十六、地震五、山陵崩二、彗星見三、夜恆星不見、星隕如雨一、火災十四,以及五石隕墜、六鷁退飛、多麋、有蜮、鵒來巢、晝暝晦、大雨雹、雨木冰、李梅冬實、七月霜、八月殺菽之類。大書特書不一書,如果與人無涉,則聖人亦何事多費此筆墨哉?

  漢書藝文志,有劉向五行傳十一卷。是以言五行傳者,皆以為劉向所作。

  然漢書五行志,先引經曰,則洪範本文也,次引傳曰。顏師古初未註明何人所作。今觀夏侯勝引洪範五行傳以對張安世,則武帝末已有是書,不自劉向始也。

  漢代言陰陽災異者,惟眭孟與勝同時。其餘京房、翼奉、劉向、谷永、李尋、解光等,皆在勝後(見眭、宏、壽傳贊)。則勝所引,必非諸人所作也。

  在勝前者,有董仲舒、夏侯始昌。然仲舒之陰陽,本之春秋,不出於洪範。今仲舒所著繁露具在,初無推演五行之處。

  至尚書雖自景帝時伏生所傳,而伏生亦未言洪範災異。其弟子作尚書大傳,亦無五行之說。

  惟夏侯始昌以尚書教授,明於陰陽,先言柏梁臺災日,至期果驗。自董仲舒、韓嬰死後,武帝甚重始昌。然則勝所引洪範五行傳,蓋即始昌所作也。其後劉向又推演之,成十一篇耳。

  漢重日食

  漢文帝詔曰:「人主不德,則天示之災。今日食適見於天,災孰大焉。」

  宣帝詔曰:「皇天見異,以戒朕躬。」

  光武詔曰:「吾德薄致災,謫見日月,戰慄恐懼,夫何言哉。今方念愆,庶消厥咎。其令百官,各上封事。上書者,不得言聖。」

  明帝詔曰:「朕奉承祖業,無有善政。日月薄蝕,彗孛見天。雖夙夜勤思,而知能不逮。今之動變,倘有可救,其言事者,靡有所諱。」又詔曰:「朕以無德,下貽人怨,上動三光,日食之變,其災尤大。春秋圖讖,所謂至譴。永思厥咎,在予一人。」

  章帝詔曰:「朕之不德,上累三光,震慄切切,痛心疾首。前代聖君,博思咨諏,有開匱反風之應。今予小子,徒慘慘而已。」

  以上諸詔,皆有道之君,太平之世,尚遇災而懼如此。

  他如西漢成帝建始三年、河平元年、永始二年之詔;哀帝元壽元年之詔、東漢和帝永元六年之詔,雖庸主亦以災異為憂。

  甚至明帝永平十三年日食,三公亦皆免冠自劾。

  蓋漢時去古未遠,經傳垂戒之語,師友相傳。

  如孔光論:「日者眾陽之宗,人君之表。君德衰微,則日蝕應之。」

  谷永以正月朔日蝕為兵亂將作。

  劉向並以春秋日食三十六,為弒君三十六之應。

  鄭興亦疏言:「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今孟夏純乾,陰氣未作,其災尤重。」

  馬嚴亦疏言:「日者眾陽之長,食者陰侵之徵。是陰盛陵陽之象也。」

  丁鴻亦以為臣陵君之象。

  蓋皆聖賢緒論,期於修德弭災,初不以為次舍躔度之常,不關人事也。

  漢詔多懼詞

  文帝詔曰:「朕以不敏不明,而久臨天下,朕甚自愧。」又詔曰:「間者歲比不登,朕甚憂之。愚而不明,未達其咎。」

  元帝詔曰:「元元(人民)大困,盜賊並興,是皆朕之不明。政有所虧,咎至於此,朕甚自恥。為民父母,若是之薄,謂百姓何。」又詔曰:「朕晻於王道,靡瞻不眩,靡聽不惑,是以政令多違,民心未得。」

  東漢明帝詔曰:「朕承大運,繼體守文,不知稼穡之艱難。懼有廢失,若涉淵冰,而無舟楫。實賴有德,左右小子。」又詔曰:「比者水旱不時,邊人食寡。政失于上,人受其咎。」

  章帝即位詔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夙夜戰慄,不敢荒寧(怠惰縱樂)。而災異仍見,與政相應。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選舉乖實,俗吏傷人,官職耗亂,刑章不中。可不憂歟。」岐山得銅器,詔曰:「今上無明天子,下無賢方伯,民之無良,相怨一方。斯器曷為來哉?」

  和帝詔曰:「朕奉承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歎,用思孔疚。」又詔曰:「比年不登,百姓虛匱,京師去冬無雪,今春無雨,黎民流離,困於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濟。瞻仰昊天,何辜今人。」

  安帝詔曰:「朕以不德,不能興和降善。災異蜂起,寇賊縱橫,百姓匱乏,疲於徵發。朕以不明,統理失中,亦未獲忠良,以毗(輔助)闕政。」

  順帝詔曰:「朕涉道日寡,政失厥中,陰陽氣隔,寇盜肆暴。憂瘁永歎,疢如疾首。」

  以上諸詔,雖皆出自繼體守文之君,不能有高、武英氣,然皆小心謹畏,故多蒙業而安。兩漢之衰,但有庸主而無暴君,亦家風使然也。

  漢時以經義斷事

  漢初法制未備,每有大事,朝臣得援經義,以折衷是非。

  如張湯為廷尉,每決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者,補廷尉史,亭疑奏讞(湯傳)。

  倪寬為廷尉掾,以古義決疑獄,奏輒報可(寬傳)。

  張敞為京兆尹,每朝廷大議,敞引古今,處便宜,公卿皆服是也(敞傳)。

  今見於各傳者:

  宣帝時,有一男子詣闕,自稱衛太子(劉據,即戾太子),舉朝莫敢發言。京兆尹雋不疑至,即令縛之。或以為是非未可知。不疑曰:「昔蒯瞶違命出奔,輒拒而不納,春秋是之。衛太子得罪先帝,已為罪人矣。」帝及霍光聞之曰:「公卿當用經術明大義者。」(不疑傳)

  匈奴大亂,議者遂欲舉兵滅之。蕭望之曰:「春秋士(丐)侵齊。聞齊侯卒,引師還。君子善其不伐喪。今宜遣使弔問,則四夷聞之,咸服中國之仁義。」宣帝從之,呼韓邪單于遂內屬(望之傳)。

  朱博、趙元、傅晏等奏:「何武、傅喜雖已罷退,仍宜革爵。」彭宣劾奏:「博、元、晏等欲禁錮大臣以專國權。」詔下公卿議。龔勝引「叔孫僑如欲專國,譖季孫行父於晉。晉人執囚行父。春秋重而書之。今傅晏等職為亂階,宜治其罪。」哀帝乃削晏封戶,坐元罪(朱博傳)。

  哀帝寵董賢,以武庫兵送其第。毋將隆奏:「春秋之誼,家不藏甲,所以抑臣威也。孔子曰:『奚取於三家之堂』,臣請收還武庫。」(隆傳)。

  賈捐之與楊興迎合石顯,上書薦顯,為顯所惡,下獄定讞。引書「讒說殄行,王制順非而澤,請論如法。」捐之遂棄市,興減死一等(捐之傳)。

  此皆無成例可援,而引經義以斷事者也。援引古義,固不免於附會。後世有一事,即有一例,自亦無庸援古證今。第條例過多,竟成一吏胥之天下,而經義盡為虛設耳。

  漢賢良方正茂材直言多舉現任官

  漢時賢良方正等人,大抵從布衣舉者甚少。今見於各列傳者,賢良惟公孫弘由布衣起。

  晁錯則已為太子家令。

  董仲舒已為博士。

  馮唐已為騎都尉,歸家。群臣舉為賢良,唐年九十餘,不能為官。

  王吉已為雲陽令,舉賢良,為昌邑中尉。

  貢禹已為涼州刺史,病去官。復舉賢良,為河南令。

  此賢良之多已仕者也。

  杜欽舉方正時,已為武庫令。

  朱雲舉方正時,已為槐里令。

  孔光已為議郎,舉方正,遷諫大夫。

  蓋寬饒亦已為郎,舉方正,對策高第,亦遷諫大夫。

  陳咸已為九卿,罷歸,舉方正直言,為光祿大夫給事中。

  此方正之多已仕者也。

  薛宣為不其丞,舉茂才,遷樂浪都尉。

  尹賞為樓煩長,舉茂材,遷粟邑令。

  此茂材之多已仕者也。

  至於孝廉之舉,其名雖合為一,而廉與孝又分。大約舉孝者少,而察廉者多。

  如平陵令薛恭,乃本縣孝者,不能繁劇。

  其他如趙廣漢,以察廉為陽翟令尹。

  翁歸舉廉,為緱氏尉,又舉廉為弘農尉。

  張敞察廉,為泉倉長。

  蕭望之察廉,為大行治禮丞。

  王尊察廉,為鹽官長。

  黃霸察廉,為太守丞是也。

  漢時諸王國各自紀年

  三代諸侯,各自紀年。孔子志在尊王,而修春秋亦以魯公編年。蓋成例相沿,雖聖人不能改也。至漢猶然。

  史記諸侯王世家,紀年不用帝年,而仍以諸侯王之年紀事。

  如楚元王傳「元王子戊二十一年,景帝之三年也。」

  又梁孝王傳「十四年入朝,二十二年孝文帝崩,二十四年入朝,二十五年復朝。」最後云「梁共王三年景帝崩。」是轉以侯國歲年,記天子之事矣。

  漢書亦同。蓋當時雖已大一統,而列國紀載,猶用古法也。

  案漢書齊悼惠傳「城陽景王章,孝文二年,以朱虛侯與東平侯興居俱立。二年薨。子喜嗣。孝文十二年,徙王淮南。」是又以帝年紀侯國事。

  三老孝悌力田皆鄉官名

  漢文帝詔曰:「孝悌,天下之大順也;力田,為生之本也;三老,眾民之師也。其以戶口率置常員。」章懷後漢書註:「三老、孝悌、力田皆鄉官之名也。三老,高帝置;孝悌、力田,高后置。」云。

  而其時孝與悌,又稍有差別。

  文帝賜三老及孝者帛,人五匹;弟及力田,人一匹。

  武帝賜縣三老、孝者帛,人五匹;鄉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

  元帝詔賜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人三匹。

  東漢章帝詔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勞也,其賜帛人各一匹。」

  漢三公官

  二府、三公

  漢承秦制,設丞相、御史大夫,以理朝政,謂之二府。劉向封事所云:「今二府奏佞諂,不當在位。」是也。

  亦稱三公。晁錯之父謂錯曰:「人口議多怨公者」,以父而呼子為公,徐孚遠曰:「御史大夫,三公也。錯父蓋以官稱之。」又汲黯謂公孫弘:「身為三公而猶布被。」是時,弘為御史大夫。是御史大夫,已稱三公也。

  太尉(大司馬)

  其掌兵者,則曰太尉。武帝改為大司馬,而冠以將軍之號。(如衛青為大司馬大將軍,霍去病為大司馬驃騎將軍)

  御史大夫(大司空)

  成帝以何武言:「政事煩多,丞相一人,事多廢滯。」於是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與丞相、大司馬,備三公官。

  丞相(大司徒)

  哀帝又改丞相為大司徒。

  太尉、大司徒、大司空

  至東漢光武,又改大司馬為太尉。於是太尉、大司徒、大司空,稱為三公。

  建武二十七年,詔大司徒、大司空去「大」字。故劉昭百官志稱太尉公、司徒公、司空公。

  此三公亦曰三司。安帝以旱蝗詔責三公曰:「三司之職,內外是監。」順帝詔亦云:「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是也。

  儀同三司

  鄧騭以車騎將軍儀同三司。於是三司之外,又有儀同之號,自騭始也。

  太傅

  東漢諸帝,多幼年嗣位。於是三公之上,又以太傅錄尚書事。如和帝初,竇太后臨朝,以鄧彪為太傅,錄尚書事。殤帝初,鄧太后臨朝,以張禹為太傅,錄尚書事是也。於是太尉、太傅、司徒、司空,又稱四府。种暠疏:「請敕四府,條舉近臣之親為二千石殘穢者」是也。

  大將軍

  至大將軍、驃騎、車騎將軍,本由太尉改為大司馬而冠以此號,後省大司馬,仍為太尉,則將軍之號可不必設。然自霍光以大司馬大將軍受遺輔政,自後外戚輔政者,往往為是官。於是大將軍之權又在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四府之上。

  舊制,大將軍位在三公下。明帝以弟東平王蒼為驃騎將軍輔政,故位在三公上。後仍復舊制。

  和帝初,竇憲以大將軍輔政,權勢既盛。公卿希旨,奏憲位在太傅下、三公上。嗣後梁商、梁冀為大將軍皆因之。故順帝舉將帥,選武猛等詔,皆以大將軍列三公之首。

  終漢之世,以外戚秉權者為大將軍,以老臣錄尚書者為太傅。否則不設。惟三公官,常為宰相之任。

  相國

  至獻帝時,董卓自為相國(相國又在丞相上,蕭何由丞相進位相國),而太尉、司徒、司空之官仍舊。

  迨曹操柄國,慮人分權,乃復漢初舊制,罷三公官,專設丞相、御史大夫,而自為丞相,於是大權盡歸於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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