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
二府
秦、漢初 丞相御史大夫太尉
西漢武帝 大司馬
冠將軍號
西漢成帝 大司空
西漢哀帝 大司徒
東漢光武 太尉
司徒司空
三司
東漢和帝 太傅
錄尚書事大將軍
四府
東漢殤帝 儀同三司
東漢獻帝相國
災異策免三公
案周官三公之職,本以論道經邦,燮理陰陽為務。漢初猶重此說。
陳平謂文帝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遂萬物之宜者也。」
丙吉問牛喘,以為:「三公調和陰陽,今方春,少陽用事,未可大熱,恐牛因暑而喘,則時節失氣,有所傷害。」
魏相亦奏:「臣備位宰相,陰陽未和,災害未息,咎在臣等。」
是漢時三公官,猶知以調和陰陽,引為己職。因而遇有災異,遂有策免三公之制。
徐防傳:「防為太尉,與張禹參錄尚書事。後以災異寇賊,策免三公。以災異策免,自防始也。」(防傳)。然薛宣為丞相,成帝冊曰:「災異數見,比歲不登,百姓飢饉,盜賊並興,君為丞相,無以帥示四方,其上丞相印綬罷歸。」是防之先,已有此制。
如淳漢書注,謂:「天文大變,天下大禍,則使侍中以上尊養牛賜丞相,策告殃咎,丞相即日自殺。」則並有不止策免者矣。
亦有不待免而自劾者。
如元帝永光元年,春霜、夏寒,日青無光。丞相于定國,自劾歸侯印,乞骸骨。
明帝永平十三年,日蝕,三公免冠自劾是也。
蓋西漢三公之官,無所不統。
觀安帝詔謂:「三司之職,內外是監。」順帝詔謂:「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此雖東漢之詔,而職任實自西京。可見選用牧守,舉劾奸邪,皆三公之責。
朱浮傳:「漢故事,刺史奏二千石不任職者,事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吏案實,然後黜退。」
武帝又置丞相司直,助丞相舉不法者。如鮑宣為冀州牧,司直奏宣舉錯煩苛,代二千石置吏。
又王商為丞相,有琅邪太守楊彤,其郡有災十四以上。商部屬案實,商遂奏免彤官。此可見西漢三公之任也。
自光武躬親吏事,三府任輕,機事轉委尚書(陳忠傳)。
其刺史劾二千石,亦不復下三公,而權歸刺舉之吏。故朱浮謂:「帝以使者為腹心,使者以從事為耳目,是謂尚書之平,決於百石之吏。」(浮傳)。
自和、安以後,女后臨朝,外戚輔政,三公之任益輕。
如鄧彪年老,竇太后兄憲,以其柔和易制,讓彪為太傅錄尚書事。而憲實握事權,有所施為,外令彪奏,內白太后,事無不從。是錄尚書者,且聽命於戚臣矣。
三公之輕如此,而策免三公,則沿為故事,此實非事理之平。
故陳忠以為非國體。而仲長統謂:「光武雖置三公,權歸臺閣(謂尚書也),然政有不理,猶加譴責。」(如韓歆、歐陽歙、戴涉等先後為司徒,皆坐事死)
以後則權移外戚之家,寵被近習之豎,及至災異屢見,反以策讓三公,至於死免。
往者任之重而責之輕,今者任之輕而責之重。此兩漢三公,輕重不同之大概也。
上書無忌諱
賈誼治安策:願文帝「生而明帝,沒為明神,使顧成之廟稱為太宗,上配太祖,與天無極。」又曰:「若畜亂宿禍,使萬年之後,傳之老母弱子,將使不寧,不可謂仁。」是直謂帝必早崩於太后之前,太子未成人之時也。
又谷永奏成帝曰:「漢興九世,百九十餘歲,繼體之主七,皆順承天道。至陛下獨違道縱慾,輕身妄行,積失君道,不合天意,亦已多矣。為人後嗣,守人功業,如此豈不負哉。」(永傳)
劉向奏成帝亦曰:「陛下為人子孫,而令國祚移於外家,降為皂隸,縱不為身,奈宗廟何!」
此等狂悖無忌諱之語,敵以下所難堪,而二帝受之不加譴怒,且歎賞之,可謂盛德矣。然文帝以誼所言分封王國子弟等事,多見之施行。成帝則徒歎向之忠,而不能收外家之權,卒至日後篡奪之禍。是徒受直言亦無益也。
上書召見
漢高祖駐軍,酈食其謁見,帝方洗足,即召入。酈生責以不宜倨見長者。帝又改容謝之。
陳平以魏無知入見,即召賜食,遣出,平曰:「臣所言不可過今日。」遂欣然留使盡言(平傳)
帝在洛陽,婁敬脫輓輅,謂虞將軍曰:「臣願見上。」虞將軍欲為易衣,敬曰:「臣衣帛,帛見;衣褐,褐見。」將軍入言上,上即召見,賜食。(敬傳)
此高祖創業時,固以收攬人才為急也。
至武帝則繼體已五世,朝廷尊嚴,宜與臣民闊絕矣。
乃主父偃上書,朝奏入,暮即召見。同時徐樂、嚴安亦上書,俱召見。曰:「公等皆安在,何相見之晚也。」(主父偃傳)
終軍上書言事,帝奇其文,即拜為謁者(軍傳)。
甚而東方朔上書,自言:「年十三學書,十五學劍,十六學詩書,誦二十二萬言,十九學孫、吳,亦誦二十二萬言。今年二十三,長九尺三寸,目若懸珠,齒若編貝,勇若孟賁,捷若慶忌,廉若鮑叔,信若尾生。若此可為天子大臣矣。」其狂肆自舉如此,使在後世,豈不以妄誕得罪。乃帝反偉之,而令待詔金馬門,遂以進用(東方朔傳)。
史稱武帝招英俊,程其器能,用之如不及。宜乎興文治,建武功,為千古英主也。
又戾太子死巫蠱之禍。車千秋上書為太子訟冤,帝大感悟,召見,即拜為大鴻臚。不數月,遂為丞相。
帝之度外用人如此,而當時禁網疏闊,懷才者皆得自達,亦於此可見矣。
漢武用將
武帝長駕遠馭,所用皆跅弛之士(放蕩不羈之人),不計流品也。
張騫傳:「自騫開外國道,致尊貴,吏士爭上書,言外國利害。天子為其絕遠,輒予節(使者之信物)募吏民,無問所從來,為備人眾遣之。或道中被侵盜,失物及失指(未達目的),天子為其習之,輒案致重罪以激之,令贖(賠償抵罪)復求使。大者予節,小者為副。故妄言無行之徒爭應募。」此其鼓動人材之大略也。
至其操縱賞罰,亦實有足以激勸者。
如衛青、霍去病等,屢經出塞,為國宣力,固貴之寵之,封侯增邑不少靳(吝惜)。
或奮身死事。
如韓千秋戰死南越,帝曰:「千秋功雖不成,然亦軍鋒之冠。」則封其子為成安侯。
或在軍有私罪而功足錄者。
如李廣利伐大宛,斬其王母寡,而私罪惡甚多,則以其萬里征伐,不錄其過。
甚至失機敗事,而其罪可諒,其才尚可用者,亦終不刑戮,使得再自效。
如張騫與李廣,俱出右北平擊匈奴,廣失亡多,騫後期(遲誤預定會合之期限),皆當斬,皆許贖為庶人。
廣又全軍覆沒,身為匈奴所得,佯死奪其馬奔歸,當斬,亦贖為庶人。
他如公孫敖亡七千人;趙食其迷失道;樓船將軍楊僕擊朝鮮,坐兵至列口,不待左將軍,以致失亡多,皆當斬,皆許贖為庶人,後皆重詔起用,使之立功。
且任用時,不拘以文法(法令)。
如李廣夜行,為灞陵醉尉所辱。及為將,請尉俱行,至即斬以報怨。上疏自言,帝不惟不以為罪,反獎譽之,以成其氣。
其有恃功稍驕蹇者,則又挫折而用之。
如楊僕已破南越,會東越反,帝欲以為將,為其伐(恃功自誇)前勞,特詔責之,又數其受詔不至蘭池宮等罪,激使立功自贖。其駕馭豪傑如此,真所謂滌鏇在手,操縱自如者也。
而於畏懦者則誅無赦。
如大司農張成、山州侯劉齒擊東越,畏賊不敢進,卻就便處,即立誅之。
又或冒功行詐。
如左將軍荀彘擊朝鮮,與楊僕爭功嫉妒,雖克朝鮮,終坐棄市。(以上皆見各本傳)
賞罰嚴明如此,孰敢挾詐避險而不盡力哉。史稱雄才大略,固不虛也。
武帝三大將皆由女寵
漢武帝三大將,皆從嬖寵擢用。
衛青父鄭季,給事平陽侯家。與衛媼通,生青。故青冒姓衛氏,為平陽主騎奴。而衛媼先有女子夫,以主家謳者(歌奴),得幸於帝,立為后。青以后同母弟,見用為大將軍,征匈奴有功,封長平侯。平陽主寡居,青即尚焉。
霍去病父霍仲孺,先與衛子夫之姊少兒通,生去病。去病以皇后姊子,見用為驃騎將軍,征匈奴有功,封冠軍侯。
李廣利之進也。其女弟本倡,後得幸于帝為李夫人。帝用廣利為貳師將軍,伐大宛,得其王母寡頭以歸,封海西侯。
三大將皆出自淫賤苟合,或為奴僕,或為倡優,徒以嬖寵進,後皆成大功,為名將,此理之不可解者也。
且衛媼一失節僕婦。生男為大將軍。生女長君孺嫁公孫賀,官至丞相。次少兒生去病,又嫁陳掌,亦為詹事(太子東宮之庶務官)。小女子夫,且為皇后。而去病異母弟光,又因去病入侍中,後受遺輔政,封博陸侯,為一代名臣。其始皆由賤婦而起,閒氣所鍾,固有不擇地者哉。(大臣乃應天地氣運而生,所謂「正氣為帝,間氣為臣,秀氣為人。」
與蘇武同出使者
蘇武使匈奴,守節不屈,十九年始得歸,人皆知之。然是時守節絕域,或歸或不得歸,不止武一人也。
先是長史任敞使匈奴,欲令單于為外臣,單于怒,留敞不遣。
又郭吉諷單于,單于亦留吉,辱之於北海上。
路充國為單于所留,且鞮侯單于立,始得歸。
是諸人皆在武之先。
又匈奴傳,匈奴欲和親,先歸蘇武、馬宏等以通善意。馬宏者,前副光祿任忠使西域,為匈奴所遮,忠戰死,宏被擒,不肯降,至是得歸。是武之外,尚有馬宏也。
趙破奴以浚稽將軍與匈奴戰,為所得,在匈奴中十年,與其子定國逃歸。是破奴亦守節不屈者也。
張騫先使月氏,道半為匈奴所得,留十年,持漢節不失。後乃逃出,由大宛、康居至月氏、大夏,從羌中歸,又為匈奴所得。歲餘,乘其國內亂乃脫歸。是騫之崎嶇險阻,更甚於武也。
即與武同時出使者,有中郎將張勝及假吏常惠等。後勝為匈奴所殺,惠仍在匈奴。教漢使言天子在上林,射得雁足書,知武等所在。故武得歸。是惠在匈奴,亦十九年也。
同時隨武還者九人,見於武傳者,常惠、徐聖、趙終根,然至今但稱武而已。惠後以軍功封長羅侯,尚在人耳目閒,聖、終根雖附書於傳,已莫有知之者,其餘尚有六人,並氏名亦不載,則同一使也,而傳不傳亦有命。
又況是時二十餘年閒,漢留匈奴使,匈奴亦留漢使以相當,前後凡十餘輩,則其中守節不屈者,亦必有人,而皆不見於史籍,則有幸有不幸,豈不重可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