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作史年歲
司馬遷報任安書,謂:「身遭腐刑而隱忍苟活者,恐沒世而文采不表於後世也。」論者遂謂:「遷遭李陵之禍,始發憤作史記。」而不知非也。
其自序謂父談臨卒,屬遷論著列代之史。父卒三歲,遷為太史令,即紬石室金匱之書。為太史令五年,當太初元年,改正朔,正值孔子春秋後五百年之期,於是論次其文。會草創未就而遭李陵之禍,惜其不成,是以就刑而無怨。
是遷為太史令,即編纂史事,五年為太初元年,則初為太史令時,乃元封二年也。元封二年至天漢二年遭李陵之禍已十年。
又報任安書內謂:「安抱不測之罪,將迫季冬,恐卒然不諱,則僕之意終不得達,故略陳之。」安所抱不測之罪,緣戾太子以巫蠱事斬江充,使安發兵助戰,安受其節而不發兵。武帝聞之,以為懷二心,故詔棄市。此書正安坐罪將死之時,則征和二年間事也。
自天漢二年至征和二年,又閱八年。
統計遷作史記,前後共十八年。況安死後,遷尚未亡,必更有刪訂改削之功。
蓋書之成,凡二十餘年也。其自序末謂「自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訖」,乃指所述歷代之事止於太初,非謂作史歲月至太初而訖也。
李延壽作南北史凡十七年。歐陽修、宋子京修新唐書,亦十七年。司馬溫公作資治通鑑凡十九年。遷作史之歲月,更有過之。合班固作史之歲月並觀之,可知編訂史事,未可聊爾命筆矣。元末修宋、遼、金三史,不過三年。明初修元史,兩次設局,不過一年。毋怪乎草率荒謬,為史家最劣也。
班固作史年歲
漢書武帝以前,紀、傳、表多用史記文,其所撰述,不過昭、宣、元、成、哀、平、王莽七朝君臣事蹟。且有史遷創例於前,其成之易易。乃考其始末,凡經四人手,閱三四十年,始成完書,然後知其審訂之密也。
據後漢書班固傳:「固父彪接遷書太初以後,繼採遺事,傍貫異聞,作後傳數十篇。」
是彪已有撰述也。
固以父書未詳,欲就其業,會有人告其私改國史。明帝閱其書而善之,使固終成之。固乃起高祖,終於孝平、王莽之誅,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為紀、表、志、傳,凡百篇。自永平始受詔,積二十餘年,至建初中乃成。
是固成此書已二十餘年。
其八表及天文志尚未就而固已卒。和帝又詔其妹昭,就東觀藏書閣踵成之。
是固所未成,又有妹為之卒業也。
漢書始出,多未能通。馬融伏於閣下,從昭受讀。後又詔融兄續繼昭成之。
是昭之外,又有馬續也。
百篇之書,得之於史遷者,已居其半,其半又經四人之手而成。
其後張衡又條上漢書與典籍不合者十餘事。盧植、馬日磾、楊彪、蔡邕、韓說等校書東觀,又補續漢記,則是書亦尚有未盡善者。益信著書之難也。
各史例目異同
古者,左史記言,右史記事。言為尚書,事為春秋。其後沿為編年、記事二種。
記事者,以一篇記一事,而不能統貫一代之全;編年者,又不能即一人而各見其本末。司馬遷參酌古今,發凡起例,創為全史。本紀以序帝王,世家以記侯國,十表以繫時事,八書以詳制度,列傳以誌人物。然後一代君臣政事,賢否得失,總彙於一編之中。自此例一定,歷代作史者遂不能出其範圍,信史家之極則也。
魏禧序十國春秋,謂「遷僅工於文,班固則密於體。」以是為史漢優劣。不知無所因而特創者難為功,有所本而求精者易為力。此固未可同日語耳。
至於篇目之類,固不必泥於一定。或前代所有而後代所無;或前代所無而後代所有,自不妨隨時增損改換。今列二十二史篇目異同於左:
本紀
古有禹本紀、尚書世紀等書。遷用其體,以敘述帝王。惟項羽作紀頗失當。故漢書改為列傳。
後漢書又立皇后紀。蓋仿史漢呂后紀之例。不知史遷以政由后出,故高紀後,即立后紀。至班固則先立孝惠紀,孝惠崩,始立后紀。其體例已截然。以少帝既廢,所立者非劉氏子,故不得以偽主紀年,而歸之於后也。若東漢則各有帝紀,即女后臨朝,而用人行政已皆編在帝紀內,何必又立后紀?
新唐書武后已改唐為周,故朝政則編入后紀。宮闈瑣屑事,仍立后傳,較有斟酌。
宋史度宗本紀後,附瀛國公及二王,不曰帝而曰瀛國公、曰二王,固以著其不成為君,而猶附於紀後,則以其正統緒餘,已登極建號,不得而沒其實也。
至馬令、陸游南唐書作李氏本紀、吳任臣十國春秋,為僭大號者皆作紀,殊太濫矣。其時已有梁、唐、晉、漢、周稱紀,諸國皆偏隅,何得亦稱紀耶?
金史於太祖本紀之前,先立世紀以敘其先世。此又仿尚書世紀之名,最為典切。
世家
史記衛世家贊:「余讀世家言」云云,是古來本有世家一體,遷用之以記王侯諸國。
漢書乃盡改為列傳(按班固傳:改世家為列傳,係其父彪變例)。傳者,傳一人之生平也。王侯開國,子孫世襲,故稱世家。今改作傳,而其子孫嗣爵者,又不能不附其後,究非體矣。然自漢書定例後,歷代因之。
晉書於僭偽諸國數代相傳者,不曰世家而曰載記。蓋以劉、石、符、姚諸君,有稱大號者,不得以侯國例之也。
歐陽修五代史,則於吳、南唐、前蜀、後蜀、南漢、北漢、楚、吳、越、閩、南平皆稱世家。
宋史因之,亦作十國世家。
遼史於高麗、西夏,則又變其名曰外記。
表
史記作十表,仿於周之譜牒,與紀傳相為出入。凡列侯將相三公九卿功名表著者,既為立傳,此外大臣無功無過者,傳之不勝傳,而又不容盡沒,則於表載之。作史體裁,莫大於是。
故漢書因之,亦作七表。以史記中三代世表、十二諸侯年表、六國表皆無與於漢也。其餘諸侯,皆本史記舊表,而增武帝以後沿革以續之。惟外戚恩澤侯表,史記所無。又增百官公卿表,最為明析。另有古今人表,既非漢人,何煩臚列。且所分高下,亦非定評,殊屬贅設也。
後漢、三國、宋、齊、梁、陳、魏、齊、周、隋及南北史皆無表。
新唐書宰相、方鎮、宗室世系三表。
薛五代史無表。歐五代史亦無表。但有十國世家年譜。
宋史有宰相、宗室二表。
遼史立表最多。有世表、皇子表、公主表、皇族表、外戚表、遊幸表、部屬表、屬國表。表多則傳可省,此作史良法也。
金史宗室、交聘二表。
元史后妃、宗室世系、諸王、公主、三公、宰相六表。
明史諸王、功臣、外戚、宰輔、七卿,共五表。
後人有因各史無表而補之者:伏無忌、黃景作諸王、王子、功臣、恩澤侯表。邊韶、崔寔、延篤作百官表,皆不傳。袁希之又有漢表,熊方有後漢表,李燾作歷代宰相年表,皆所以補前人之缺。近時萬斯同又取歷代正史之未著表者一一補之,凡六十篇,益以明史表十三篇,最為詳贍。
書志
八書乃史遷所創,以紀朝章國典。
漢書因之,作十志。律曆志則本於律書、曆書也。禮樂志則本於禮書、樂書也。食貨志則本於平準書也。郊祀志則本於封禪書也。天文志則本於天官書也。溝洫志則本於河渠書也。此外又增刑法、五行、地理、藝文四志。
其後律曆、禮樂、天文、地理、刑法,歷代史皆不能無。
後漢書改地理為郡國。又增禮儀、祭祀、百官、輿服四志。
三國無志。
晉、宋、齊書,大概與前書同。惟宋書增符瑞志。齊書亦有祥瑞志。
梁、陳書及南史無志。
魏書改天文為天象,地理為地形,祥瑞為靈徵,餘皆相同,而增官氏、釋老二志。
齊、周及北史皆無志。
隋書本亦無志,今志乃合梁、陳、齊、周、隋并撰者。其藝文則改為經籍。
新唐書增儀衛、選舉、兵制三志。
薛五代史志類有減無增。歐五代史另立司天、職方二考,亦即天文、地理而變其名也。
宋史諸志與前史名目多同。
惟遼史增營衛、捺砵、部族、兵衛諸志,其國俗然也。
金元二史志目與宋史同,惟少藝文耳。
明史志目與宋史同,其藝文志內,專載明人著述,而前代書流傳於世者不載。
列傳
古書凡記事、立論及解經者,皆謂之傳,非專記一人事蹟也。(說見陔餘叢考)其專記一人為一傳者,則自遷始。又於傳之中,分公卿將相為列傳,其儒林、循吏、酷吏、刺客、游俠、佞幸、滑稽、日者、龜策、貨殖等,又別立名目,以類相從。
自後作史者,各就一朝所有人物傳之,固不必盡拘遷史舊名也。如漢書少刺客、滑稽、日者、龜策四傳,而增西域傳。蓋無其人不妨缺,有其事不妨增。至外夷傳則又隨各朝之交兵通貢者而載之,更不能盡同也。
惟貨殖一款,本可不立傳,而漢書所載貨殖,又多周秦時人,與漢無涉,殊亦贅設。
後漢書於列傳,儒林、循吏、酷吏外,又增宦者、文苑、獨行、方術、逸民、列女等傳。
三國志名目有減無增。
晉書改循吏為良吏,方術為藝術,不過稍易其名。又增孝友、忠義二傳。其逆臣則附於卷末,不另立逆臣名目。
宋書但改佞幸為恩倖。其二凶亦附卷末。(二凶:劉劭、劉濬)
齊書改文苑為文學,良吏為良政,隱逸為高逸,孝友、忠義為孝義,恩倖為倖臣,亦稍變其名。其降敵國者,亦附卷末。
梁書改孝義為孝行,又增止足一款。其逆臣亦附卷末。
陳書及南史亦同。惟侯景等另立賊臣名目。
後魏書改孝行為孝感,忠義為節義,隱逸為逸士,宦者為閹宦,亦稍變其名。其劉聰、石勒、晉、宋、齊、梁俱入外國傳。
北齊各傳名目,無所增改。
周書增附庸一款。
隋書改忠義為誠節,孝行又為孝義,餘與前史同。而以李密、楊玄感次列傳後。宇文化及、王世充附於卷末。
北史各傳名目,大概與前史同,增僭偽一款。
舊唐書諸傳名目,亦與前史同。其安祿山等,亦附卷末,不另立逆臣名目。
新唐書增公主、藩鎮、姦臣三款。逆臣中又分叛臣、逆臣為二,亦附卷末。
薛五代史增世襲一款。
歐五代史另立家人、義兒、伶官等傳。其歷仕各朝者,謂之雜傳。又分忠義為死節、死事二款。又立唐六臣傳。蓋五代時事多變局,故傳名亦另刱(創)也。
宋史增道學一款及周三臣傳,餘與前史同。
遼史改良吏為能吏,餘與前史同。另有國語解。
金史無儒學,但改外戚為世戚,文苑為文藝,餘與前史同。亦另有國語解。
元史增釋老,餘亦與前史同。
明史各傳名目,亦多與前史同,增閹黨、流賊及土司傳。
史記編次
史記列傳次序,蓋成一篇,即編入一篇,不待撰成全書後,重為排比。
故李廣傳後,忽列匈奴傳,下又列衛青、霍去病傳。朝臣與外夷相次,已屬不倫。然此猶曰:諸臣事皆與匈奴相涉也。
公孫弘傳後,忽列南越、東越、朝鮮、西南夷等傳,下又列司馬相如傳。相如之下,又列淮南、衡山王傳。循吏後,忽列汲黯、鄭當時傳。儒林酷吏後,又忽入大宛傳。
其次第皆無意義,可知其隨得隨編也。
褚少孫補史記不止十篇
漢書司馬遷傳謂:「史記內十篇,有錄無書。」顏師古注引張晏曰:「遷沒後,亡景紀、武紀、禮書、樂書、兵書、漢興以來將相年表、日者列傳、三王世家、龜策列傳、傅靳、蒯成列傳,凡十篇。元、成間,褚少孫補之,文詞鄙陋,非遷原本也。」是少孫所補,衹此十篇。
然細按之,十篇之外尚有少孫增入者。
如外戚世家:增尹、邢二夫人相避不相見。及鉤弋夫人生子,武帝將立為太子,而先賜鉤弋死。又衛青本平陽公主騎奴,後貴為大將軍,而平陽公主寡居,遂以青為夫等事。
田仁傳後增:仁與任安,皆由衛青舍人,選入見帝。二人互相舉薦,帝遂拔用之等事。
又張蒼、申屠嘉傳後增記征和以後為相者。車千秋之外,有韋賢、魏相、丙吉、黃霸,皆宣帝時也。韋元成、匡衡,則元帝時也。
此皆少孫別有傳聞,綴於各傳之後。今史記內,各有「褚先生曰」以別之,其無「褚先生曰」者,則於正文之下,另空一字以為識別。此少孫所補,顯然可見者也。
又有就史遷原文而增改者。
楚元王世家後,敘其子孫有至地節二年者,則宣帝年號也。
齊悼惠王世家後,敘朱虛侯子孫,有至建始三年者,則成帝年號也。
此皆在遷後,而遷書內見之,則亦少孫所增入也。
李廣利之降年考
又史記匈奴傳:「太初四年,且鞮侯單于立。其明年,浞野侯亡歸。又明年,漢使李廣利擊右賢王於天山。又使李陵出居延陵,敗降匈奴。」則天漢二年也。「又二年,漢使廣利出朔方,與匈奴連戰十餘日。廣利聞家已族滅,遂降匈奴。」則應是天漢四年事。
然漢書武帝紀:「天漢二年,李陵降匈奴。」此與傳同。而「廣利之降,則在征和三年」。距「天漢四年」,尚隔七年,殊屬歧互。不知者,必以史遷為及身親見,與班固事後追書者不同,自應以史記為準。然征和元年,巫蠱事起。三年,太子斬江充,戰敗自殺。而廣利之降,則以太子既死之明年。廣利出擊匈奴,丞相劉屈氂餞於郊外。廣利以太子既死,屬屈氂勸上立昌邑王為太子。昌邑王者,廣利妹李夫人所生子,廣利甥也。此語為人所告發,帝遂誅其家。廣利聞之,乃降匈奴。是廣利之降,在衛太子死後。而太子之死,實在征和二年。此等大事,漢書本紀,編年紀載,斷無差誤。則廣利之降,必不在天漢四年明矣。
再以漢書匈奴傳核對。則李陵降匈奴以前,皆與史記匈奴傳同。「陵降後二年,廣利出兵,與單于連戰十餘日,無所得,乃引還。」並未降匈奴也。「又明年,匈奴且鞮侯單于死,狐鹿姑單于立,是為漢太始元年。狐鹿姑立六年,遣兵入寇上谷、五原、酒泉,漢乃又遣廣利出塞,戰勝追北,至范夫人城。聞妻子坐巫蠱事被收,乃降匈奴。」計其歲年,正是征和三年之事。與武帝紀相合。
則知史記匈奴傳末所云「天漢四年,廣利降匈奴者」,非遷原本也。遷是時目擊其事,豈有錯誤年歲至此。蓋遷所作傳,僅至李陵降後二年,廣利出塞不利引還便止。(遷自敘謂訖於太初,則並在陵降匈奴之前)而褚少孫於數十年後,但知廣利降匈奴之事,不復細考年代,即以係於天漢四年出兵之下,故年代錯誤也。
可知史記十篇之外,多有少孫所竄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