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 怜 的 师 傅
1984年,我专科学校毕业后,就被国家分配到了本市远郊的一家大型单位里实习。
进单位后不久,我就被单位人事科分配到了车间里的金加工组里实习,车间指定带我实习的是一位中年男师傅,姓汪。
汪师傅属于七三届初中毕业生,年纪大概三十岁左右,家住市区,本来在市区的工厂工作,后来响应组织安排,转到远郊这一家工厂里。由于技术业务出色,后来就担任了班组长。
汪师傅人长得瘦长,大概身高有一米七多吧,看上去瘦骨嶙峋,脸上有点胡子拉碴的,头发有点卷,像烫过的一样。平时说话有点口吃,期期艾艾的。本分老实,在单位里我很少看到他
抽烟和喝酒的情形。
我就这样开始跟着我的师傅认真的学起了操作机床。他工作的时候,我开始站在旁边仔细观察,后来就帮他搭个手扶个架之类,再后来比较熟悉了,他就把一些很简单的零部件加工活交
给我来操作,开始时热心的在旁边耐心指导,后来干脆就很放心的让我放开手去干,而自己就悠闲的钻到班组休息室里喝茶聊天看报纸去了。起初我有点诚惶诚恐,手忙脚乱的加工完后,忐
忑不安的到休息室去叫师傅回来检验。他就赶紧高兴的来到车间机床旁,一只只仔细查验了我的“作品”后,低低头、怕拍手上的灰尘,表示基本满意,微笑着对我说:蛮好,快洗洗手去休
息去吧!此时眼角扯起的皱纹清晰可见。然后他就独自默默清理完加工后的金属残屑,把这些金属残屑放到指定的地方储存起来,将来厂里是要定期回收的。然后再慢慢用维丝仔细搽干净满
是油污的机床,使机床又焕然一新。
我两当时都住集体宿舍,相隔很近,因为单位里安排宿舍都是按照具体部门来的。晚上没事我就有时到他的宿舍去闲聊,知道她老婆在市区一家工厂上班,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子正在读
小学,父母亲都已经退休了,住在市区的老城厢里。他有时给我烟抽,我当时并没有学会抽烟,但师傅给的自然盛情难却,不好意思拒绝,一来二去,也就慢慢学会了抽烟,后来我去他那儿
时也就习惯性的带包烟,也想敬敬我师傅了。宿舍的夜生活实在枯燥无聊,后来我下班后经常到师傅的宿舍里和同宿舍的其他师傅们,一起打牌消磨难捱的时光。当时还没有麻将,只有打拱
猪、八十分、大怪路子等扑克牌,经常乐此不疲,一直打到深夜才熄火。
我当时曾暗自庆幸:我踏入社会一进单位,就遇到了一个老实厚道、体贴关心人的好师傅,满怀希望的想跟他在实习期间好好学习掌握点技术,打好将来事业发展的基础。但接下来事情
的发展却有点大大出乎大家的意料,也出乎一般人的情理之外,使人大跌眼镜,更使我这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大吃一惊,生活简直给我开了个不大不小的人生玩笑。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大概我跟师傅实习半年过后,我师傅某一天突然被公安机关传唤并刑事拘留,立案侦查了!案件事实竟然是,他偷窃了大量车间里堆放的不锈钢阀门片,每次下班出
厂门时带一些隐藏在工具包里,轻易的逃过了门卫的监视,一年下来积攒的数量可观,据说在他家里的床底下搜查到几十公斤的不锈钢阀片。而据他后来交代的偷窃动机,竟然令人匪夷所思
、啼笑皆非!——是准备平时用来在家里作碗垫子的,或用来作碗盖子的,这简直叫人百思而不得其解,那他要这么多的阀片干嘛?!当时不锈钢材料很贵的,公安机关估价赃物价值约一千
多元,在当时也算数额较大了,大大超过了当时法定的盗窃罪立案标准数额。后来他罪有应得的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事已至此,无法挽回,看来此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但令人更加匪夷所思、难以想象的事情在其间伴随着发生了!
师傅在被立案侦查后,法院审判之前,他的妻子就要求和他马上离婚。当然这也情有可原,按照当时的社会观念,谁愿意和一个盗窃罪犯继续维持婚姻家庭呢?但是事情有些出乎所有人
的意料,除了前面提到的犯罪原因外,那女的竟然还以孩子不是师傅亲生的为理由,提出离婚诉求。难道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师傅辛辛苦苦抚养了这孩子十几年,孩子都这么大了,怎么
会轻易相信和接受得了这种残酷的、难以言齿的事实呢?他立即提出要求亲子鉴定,当然女方愿意配合。结果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师傅彻底傻眼了,孩子确实和师傅毫无血缘关系!不言而喻
,这对师傅意味着什么——原来结婚十几年来,一直抚养的是人家的孩子,一直无辜的戴了一顶天大的绿帽子到现在,真冤啊!比窦娥还冤,天理何在?这下师傅可完全焉了,我能想象师傅
那一刻,瘦悄脸上失魂落魄、欲哭无泪的神情了。
真是雪上加霜啊!命运真会作弄人,此时我倒非常同情起我的师傅来了。
哎,我那可怜的师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