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人》(Invisible Man)是美国当代著名黑人作家拉尔夫·艾里森(Ralph Ellison)花了整整七年时间,呕心沥血写成的名作。此书于1952年出版后,即受到美国评论界的重视。1953年,它被授予有影响的美国全国图书小说奖;1965年,又被一个由二百名作家、评论家和编辑组成的委员会一致评定为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版的美国最优秀小说。三十多年来,虽然艾里森只出版过一本论文集《影子和行动》(1964年),但是《看不见的人》为他所赢得的声誉,至今仍然毫无衰减。这部小说已被公认为美国当代文学的一部经典作品。
《看不见的人》描写一位无名无姓的美国黑人知识青年半生坎坷的经历。他原是南方土生土长的恭顺的黑小子,对社会并没有过高的要求,只想得到学习、劳动和生活的权利。可是,他到处碰壁,走投无路:“寻找自我”而不可得,想在各种势力斗争的夹缝中求生存而不能,最后只得在地下室藏身,成为别人所看不见的人。作者用《看不见的人》作书名,就是用隐喻的手法揭示出全书的主题。正如作者在前言里所说的“我成了看不见的人,绝不因为我的表皮在生化上有什么变异,而是因为我所接触到的人的眼睛古怪”,“别人看不见我,那只是因为人们对我不屑一顾”;这就道出了生活在美国社会最底层的黑人,仍然受到种族歧视的迫害,他们的人格遭到凌辱,人性遭到践踏,他们在社会上没有地位,没有自己的“身份”。书中主人公受侮辱、受损害的悲惨境遇,深刻地揭露了貌似平等的美国社会的种族歧视和种族压迫的现实。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黑人典型,是在某种压抑的条件下被扭曲了的一种人类的形象,他的经历概括了美国黑人的经历。小说以主人公被社会拋弃,沦为看不见的人,在地洞里回忆往事开始,以决心“蜕去旧皮”,“重返地面”结束;“故事的结尾中包含着开端”。作者的寓意在于指明这种厄运周而复始,循环不息,永远逃脱不了。主人公在他坎坷的生活道路上,有过多次的憧憬和追求,而每次都以幻灭和挫败告终。他尝试过“卑顺”的办法,甘心做个“老实的黑人”;他尝试过靠力气吃饭,希望在美国工业社会里获得一席地位;他也曾依附过一个政治组织,想一显身手。所有这些努力,都是为了证明他作为一个“人”的存在,都是为了找到“自我”。可是,他都失败了。首先,主人公以甘受屈辱为代价,换取了州立黑人学院的奖学金;书中对这一场景作了淋漓尽致的描绘。那时主人公刚刚中学毕业,他被迫在本镇白人头面人物的集会上,参加黑孩子之间的蒙眼格斗,彼此打得口鼻流血,给大人先生们取乐,结果每人得到五块钱的奖赏。主人公还要遵命一面往肚里咽血,一面给那些社会名流重复他曾在毕业典礼上发表过的主题为“进步的秘密在于谦卑”的演说,因此获得督学的好感,得到了黑人学院的奖学金。这样一来,他成了家庭的骄傲,成为一个幸运儿。在黑人学院里,他安分守己,拼命学习,不到二十岁就修完了大学三年级的课程,指望毕业后留校当教师,他的最高理想是做黑人院长布莱索博士的助手。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什么都干,甚至“连躺在烧得旺旺的煤块上也心甘情愿”。在这看来似乎万事如意的时候,厄运却意外地落到了他的头上。有一次他为白人校董诺顿先生开车,无意间让校董看到了学校当局不愿意让他看到的情况,布莱索博士对此暴跳如雷,认为这会危及学院和他个人的地位。主人公的严重错误,就是不会对白人说谎,因而被秘密开除。这一情节,看来纯属偶然,其实是必然的,只是时间、地点、方式可能不同而已。这是由黑人卑下的社会地位所决定的。这个布莱索是黑人的败类,种族的叛徒,他拼死拼活爬到了院长的地位,他是一个为了保全自己的地位,“不惜让国内所有的黑人一个早上都在树上吊死”的恶棍。于是主人公手里拿着布莱索给他的七封“介绍信”,在纽约四处奔走,想找个职业,以便照院方说的那样,挣足钱回到母校完成学业。可是他哪里知道那些根本不是什么“介绍信”,而是开除通知书,要收信人让这个被开除的学生“抱着徒然的希望”,“继续不停地向那个诺言所指的方向去追求”。对他来说,这无异是“直落在后颈上的致命一击”。他在这个骗局中受尽了愚弄。直至小爱默生给他看了信后,他才恍然大悟,明白一度是他崇拜偶像的布莱索博士,竟然是想置他于死地的仇敌。这时,主人公一心想着复仇,为了他的种族,也为了他自己,他要杀死布莱索。他的第一个求学的美梦,就这样破灭了。
在纽约,在公认为比较民主的北方,情况并不见得比南方好些,种族歧视的阴影仍然到处笼罩着,主人公遭到了失业的严重威胁。他好不容易在一家油漆厂找到了工作,可是却不知道自己又落入了厂方的圈套。原来厂方为了解雇工资高的固定工人,而大量招收工资低的黑人大学生,这又是一个骗局。在上工的头一天,主人公无意间闯进一个工会会议的场所,因而被指责为“工贼”,受到查问;好容易回到车间,又被黑人老工头布罗克韦怀疑为“专门捣蛋的工会寄生虫”,是来抢他的饭碗的,于是两人之间发生了殊死的格斗。在锅炉爆炸事故中,主人公受了重伤,被送进工厂医院。在这里,他处于半昏迷状态,受尽了折磨。有的医生要给他做前额脑叶切除手术,有的医生主张给他阉割,结果他被作为一台新机器的试验品,被关在一只特制玻璃箱子里,受到灼人的辐射热的烤炙,在连续的、猛烈的电击中摇晃、翻滚、痉挛,终于丧失了记忆,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母亲。只是由于他身体结实得惊人,他终于熬过来了。结果,主人公不得不在免除公司责任的宣誓书上签字,得到小量的补偿金,维持短时间的生活。在这里,作者用寓意的手法,说明在号称“自由世界”的美国,种族歧视和种族压迫不仅摧残黑人的肉体,而且禁锢人的思想,黑人没有真正的自由。在偌大一个纽约城,主人公找不到工作,“不知道何去何从”,“一点也没有办法解救”。就这样,他那凭力气找个工作,作好准备,有朝一日回去向布莱索复仇的愿望也落空了。
主人公的第三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次追求和幻灭,是参加兄弟会的政治活动。他在目睹一对八十七岁的黑人老夫妇在寒冬腊月被扫地出门时,他出于义愤,情不自禁地作了一次雄辩的、打动听众的演说,把在场的群众发动起来投入反对收回住房的行动,受到兄弟会头头杰克兄弟的赏识,于是受雇成为兄弟会在一个区的发言人。他把这个作为“ 一个新的阶段,一个新的开端”,他要在这个岗位上证明自己的存在。他好学善问,积极肯干,终于获得巨大成功。可是,正当他踌躇满志,一心想出人头地时,无情的现实又一次粉碎了他的梦想。尽管兄弟会头头杰克兄弟口口声声说,“我们为全体人民的美好未来工作”,“我们的理想是建设一个人人皆兄弟的世界”;但是实际上,兄弟会根本不把群众放在眼里,他们制定政策时“并不考虑那些平民百姓的既错误又幼稚的想法”,兄弟会的工作“并不是去问他们在想什么,而是去告诉他们该想些什么”。兄弟会关心的只是自己有多少人,“能够提供多少选票”,“在举行游行的时候能出多少人参加”。由此可见,兄弟会这个“进步组织”只不过是某些人为了获得私利的一个工具而已。因此,主人公又一次上当受骗了。在兄弟会里,他虽然尽心尽力,发挥了一些作用,但是因为他“爬得太高”,因而受到来自兄弟会内部的中伤,受到了审查;在兄弟会内部派系倾轧日趋激烈时,终于被杰克兄弟抛弃,成为兄弟会内部钩心斗角的牺牲品。在哈莱姆暴乱之夜,主人公面对黑人种族主义者煞星拉斯要绞死他的威胁,终于醒悟过来,明白自己被那些自称为朋友的人出卖了。他们玩弄的手法是“利用黑鬼抓黑鬼”。就这样,主人公在南方的遭遇中认识到诺顿、布莱索之流是衣冠禽兽,是自己的仇敌,他渴望着复仇;在纽约,他投奔杰克和兄弟会,以为从此可以大显身手,可是事实证明他们和诺顿、布莱索是一丘之貉,都和自己作对。求学不能,求职失败,参加政治活动又受到了愚弄,他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一连串的挫折使他认清了自己是个看不见的人,他也看不见自己。在那个暴乱的夜晚,他仓皇逃遁,落入地洞,终于在地下室里穴居,逃避斗争。他装上一千三百六十九盏电灯,用这种方式和电灯电力公司作对,表示对现实的抗议。他的思想极度混乱,“责备这个,肯定那个,一会儿说不,一会儿说是,一会儿说是,一会儿说不”。这个结局又回到了故事的开端。他仍然找不到自我。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竟然没有他立足之处。究其原因,就在于他的肤色是黑的。主人公的半世坎坷,是美国黑人受到种族歧视、种族压迫被抑压得透不过气来的真实写照。
从上述主人公三次追求,三次幻灭的经历和他的处世态度中,不难看出他是个利己主义者。例如先后两次演说,都给他带来了好运。可是两次演说都和他一己的私利密切相关。第一次在家乡的演说,他的目的是想取悦于白人,得一点好处。当他偶尔说了“社会平等”这个词而引起白人先生们的斥责时,他赶紧表示歉意,说他要说的是“社会职责”,可是那会儿往肚里咽血,出了口误,请求原谅。结果他获得了黑人学院的奖学金。第二次在纽约马路上所作的即席演说,是发自内心的,充满阶级感情的;可是后来他受雇于兄弟会作为发言人,实际上成了这个组织的传声筒,由组织“提供一切思想”,而他这个雇员是不必思考任何问题的。他因此不得不说许多违心的话,他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把兄弟会作为向上爬的阶梯,到头来“得到至高无上的报偿”;归根结底,还是为了自己。还有他对好心照顾他的房东大婶玛丽的态度十分冷淡,甚至有意回避。他认为玛丽大婶她们习惯于从“我们”这个角度来思考问题,而他自己呢,总是倾向于把一切问题归结于“我”这个角度,这就引起了一些摩擦。这一自白,说明他考虑的只是自己。玛丽大婶是个正直、善良的黑人妇女,她对主人公说她身在纽约,可是纽约并不在她心里,意思是说不能堕落,她还要他带头斗争,为他们的种族争光。他虽然觉得玛丽大婶不仅仅是朋友,而且是一种坚定的力量;可是他对玛丽大婶的忠告和她所寄予的厚望,始终感到不愉快,这都是因为彼此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这些都说明主人公是个十足的利己主义者。可是他所受的迫害,和他心灵上所受的创伤,具一定的典型意义,引起读者深切的同情和广泛的共鸣。
在主人公半生的遭遇中,受到了黑人院长、白人校董、黑人工头、白人医生、兄弟会头头以及黑人种族主义者的种种迫害。所有这些人全都与他为敌。每当他要证明自己的存在时,就会遭到不幸。在地洞里,他想出去在阳光下“象个人”似的生活,他还盼望地面上洋溢着“春天的气息”。可是,这些都是不切实际的奢求。肤色决定了他不可能“象个人”似的生活,阳光明媚的春天根本没有他的份。他也认为蛰伏不能过久,他要准备出击;可是究竟如何行动,他并不知道。即使他重返地面,等着他的将是历史的重演。作者还想使这个黑人典型超越种族的界限,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他在本书的结尾点出,“谁能说我们不是替你说话,尽管我的调门比较低?”作者的这种意思在一定的意义上来说,反而减低了作品的社会意义,因为在美国处于社会最底层的毕竟还是广大的黑人群众。
除了主人公,作者还刻画了一些遭受凌辱和迫害的黑人形象。主人公的祖父虽然没有在书中出现,但是仅从主人公的回忆和内心独白中,我们就可以了解到老人生活的艰辛和对复仇的渴望。老祖父生前沉默寡言,安分守己,临终时却自称是“潜伏在敌国的密探”,要子孙后代对白人“唯唯诺诺,叫他们忘乎所以;对他们笑脸相迎,叫他们丧失警惕,对他们百依百顺,让他们彻底完蛋”,要儿孙们继续战斗。这是老祖父一生经验的总结,是美国黑人反抗的呼声。这个遗言对主人公的影响很大,他曾多次想照着试上一试,要用“是,是”来征服诺顿、爱默生、杰克和兄弟会,用微笑来挖他们的墙脚;但是都没有如愿。黑人普罗沃一八九五年被赐予自由,可是没有得到做人的权利,他做了一辈子散工,一无所有,到了八十七岁上老夫妻俩还被逐出住了二十来年的房屋,连想进屋再作几分钟祈祷都不可能。再如兄弟会一位忠实的成员塔普兄弟,很久以前,他在前方,别人要夺走他的一块土地,他说不行,就被关了十九年六个月零两天的牢。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仅仅因为他说了一声“不”,就得付出这样高昂的血和泪的代价。长期带脚镣的监禁,使他落得个终身残疾,走路一瘸一拐的。他从监狱逃跑以后,一直在追求自由,可是前途茫茫。他对主人公寄予厚望,把脚镣作为礼物送给他。塔普兄弟体力上是衰老了,但是思想上仍象年轻人一样朝气蓬勃。就是在最险恶的情况下,他也是可以信赖的。还有,黑人理想主义者托特·克利夫顿年轻有为,曾经在街头巷尾为兄弟会斗争,深得黑人群众爱戴。可是结果,他却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被警察无故枪杀。唯一的理由是,他抗拒警察手中一把零点三八口径的手枪。这些形象虽然刻画得不那么丰满,但是也起了很好的陪衬作用,说明主人公的遭遇并不是个别的,特殊的。在物质文明日益发展的美国,尽管法律上规定黑人享受与白人平等的权利,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广大黑人群众仍然在种族歧视的恶劣环境中挣扎着。
作者在作品里使用的艺术手法主要特点是现实主义与超现实主义的相互结合,书中有不少超脱时空概念的潜意识的描写,前言里关于主人公抽了大麻烟后产生的幻觉就是典型的例子。作者还大量使用隐喻、夸张、象征等寓意手法以及近似“黑色幽默”的笔法,讽刺和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如把哈莱姆比做“熊窝”;主人公在地下室里装上一千三百六十九盏电灯,表示看不见的人更需要光,渴望光,珍爱光。艾里森主张生动地描绘一切,“使读者能够看到、听到、'感觉到、嗅到甚至尝到”它们。他把人物的内心活动描写得十分细致、真实,读了使人有亲临其境的感觉。如主人公前去求职时与小爱默生讲话的那个情景就是一个例子。离开男子寄宿舍时,他满怀希望地拍拍装着最后一封“介绍信”的公事包,心想“最后一封往往是最重要的——这是一个好兆头”。特别是这只公事包曾经装过黑人学院的奖学金证书,给他带来过好运,这就更加增强了他的自信心。可是,到了办事处门口,他又犹豫了,怕来得太早不合适,但一转念觉得来得早是求职心切的表示,会给雇主一个好印象,于是走进去了。小爱默生看完信后,主人公惴惴不安地想从他的口气里听出一点苗头来。当小爱默生出于同情,劝他别见爱默生先生的时候,他不禁脱口而出:“你凭什么跟我过不去? ”小爱默生让他看了信后,他仍然不能相信这是开除他的通知书,他又重新看了一遍。从小爱默生把信交给他,到他弄懂它的含义,这中间好象经过了二十五年,他依稀觉得似乎这些都在以前发生过。然后,他茫然地离开,回到宿舍,一心想着复仇,无法入睡。这样就把主人公求职心切和希望破灭的心理活动,描绘得有声有色,引人入胜,让读者深入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分享他的喜怒哀乐。作者还大量运用黑人民歌、故事、俚语和风俗习惯,来烘托主题。如那支黑人号子歌“白人睡着羽绒床,黑人睡在地板上”,歌词简洁有力,切中要害。又如那首模拟的挽歌,说可怜的知更鸟的毛被拔得一根不剩,出现在主人公求职失败,明白自己被布莱索欺骗了这个时候,和主人公的思想情绪完全合拍。所有这些,在刻画人物形象,渲染某一特定情节的气氛上,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本文刊载于《杭州大学学报》第十六卷增刊,1986年5月。)
参考文献:
施成荣:《当代美国小说概论》。
梁羽:《〈看不见的人〉浅析》。
小内森· A ·司各特:《黑人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