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她。”
保罗指着一张颜色泛黄,轮廓开始模糊起来的旧照片对羊阳说。“这是他们的最后一张合影 – 三个月后我爷爷就回到了美国。”
照片是在学堂门前照的。是个明丽的秋日,太阳很好,照得他们身上都是斑驳的树影。路得已经是个十七岁的少女,带了一些城里女学生的新潮。斜襟布衫下摆剪裁成一弯月牙,深色长裙在风里飞扬。两只天足踩在石阶上,自然,舒展,踏实。青春如水从眉梢流到指间。相形之下,约翰和萝丝琳娜却已有了几分佝偻。那年约翰应该是三十一岁,而萝丝琳娜应该是二十九岁,沧桑却已如柔细的蜘蛛网悄悄爬上了他们的腰身脸庞。
“路得,路上得来的。这个名字改得有点意思。”羊阳说。
保罗笑了,说那层意思是后来才意识到的 – 用你们中国人的话来说,是歪打正着。最初我爷爷只是想让银好成为一个贤德妇人,像圣经里的那个路得。圣经里的那个路得是个外邦女子,一生经历了饥荒流浪和寡居的日子,却始终没有放弃丈夫的家园和丈夫所信奉的神。她的信心终于在她丈夫的神那里得到了丰盛的回报 – 在她磕磕碰碰的行旅中,她意外地撞上她的第二次爱情。第二次婚姻带给她的,是如海边沙粒般不可胜数的后裔。在她的第四代子孙里,出现了一位以色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卫王。因了大卫的存在,那个叫路得的卑微女子得以青史留名。
可是那个先叫银好,后改叫路得的中国女子,会在她磕磕碰碰的人生旅途中撞到什么样的爱情,什么样的婚姻呢?羊阳想问,却没有问 - 她和保罗还没有熟悉到那种地步。
至少当时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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