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哲学认为,一切生命体在本质上是同一的、平等的,因此,主张和谐、共存,求同存异;认为只有生命体自身觉悟,才能得到彻底解脱。制造哲学认为,造物者和被制造物是不平等的,造物者决定被制造物的命运,上帝决定人类的命运,主决定奴的命运。被制造物要改变被决定的命运,只有反过来成为造物者。因此,西方有机器奴役人的观念与机器人统治世界,控制、奴役人类的非“科学幻想”,因此,矛盾的斗争是绝对的。生命哲学强调平等性,突出表现在思想方法上;制造哲学的专制性,也在思想方法上表现出来。
我们就从“矛盾的斗争是绝对的”这句话开始,来进行辨析。
我们这一代是读《矛盾论》成长起来的,可以说,我们对哲学的基本知识是从《矛盾论》与《实践论》中得来的。“矛盾的统一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是绝对的”,从我们努力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开始,它对我们就是绝对真理,毋庸置疑,只能理解。但到今天回头来看,我发现对这句话还是理解有误。所谓“矛盾”,是指的一个矛盾体,或者说是包含有内部矛盾的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可能很大,大的矛盾体(系统)中就有多个小矛盾体(子系统),因此要区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等。也可能很小,极其单纯,就含有对立的两方面。这句话里的“矛盾”,就指单纯的矛盾体。“矛盾的统一”,就是指对立的两方面存在于一个矛盾体中;“矛盾的斗争”,就是指矛盾的两方面的运动取向相反。这还好理解(虽然对一个初中生来说还是有相当难度的),说“矛盾的统一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是绝对的”,就不好理解了。我们接受的解释是,因为矛盾的双方经过斗争,一方完全战胜了一方,被战胜方消灭了,战胜方也失去了在这一矛盾体中存在的理由,也消亡了,这个矛盾体就解体了。战胜方与另一方组成新的矛盾体,在新的矛盾体中又继续斗争。所以,由矛盾双方的统一而组成的矛盾体是有条件的,有形成与解体的,故而说:“矛盾的统一是相对的”;而不管在什么矛盾体中,矛盾双方总是不停地斗争,旧的矛盾体解体了,保留下来的一方到新的矛盾体中还是要与新的一方作斗争,故而说:“矛盾的斗争是绝对的”。
这样的解释,还是能自圆其说的,因此,作为理论,还是能成立的。但这样的理论,被实践检验下来,对有些问题就不能很好解释,譬如“和谐社会”。说“和谐社会”也是个矛盾体,“和谐社会”也是通过矛盾对立双方的斗争而发展,最后由一方战胜另一方而解体,这种说法本身就是矛盾的。但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呢?如果说:“真理多跨出半步就是谬误”,那么,矛盾理论的边际又在什么地方?
依我现在的认识,觉得关键还在基本概念(范畴)的定义上。
矛盾理论的基础就是把“事物”(或者称之为“系统”、“单位”、“集合”、“组织”、“个体”等等)都看作是矛盾体,或者说都从矛盾角度去考察。一“事物”与他“事物”是矛盾的,这是外部矛盾;一“事物”内部也有对立的两方面的矛盾斗争,这是内部矛盾。这样说起来,无论外部还是内部,只要发生关系的无不是矛盾关系,所以说,矛盾的斗争是绝对的。如果我们把“矛盾的斗争是绝对的”看作是一个公理系统的基础公理,那么,显而易见,这条公理是依据“事物一切的外部关系和内部关系都是矛盾关系”这样的定义而来的。按照沈雄风的说法,这叫“定义吃公理”。我们今天所知的许多公理,其实都是这样的“定义吃公理”。譬如,著名的欧几里得几何的平行线公理,一个平面上的两条平行线永远不相交,就是从平行线定义:“一条直线上的任意两点到另一条直线的垂直距离相等,这两条直线就叫做平行线”得来的。平行线公理其实是可以给予逻辑证明的:“如果a、b两条平行线相交,交点的垂直距离为0,在a直线再任意取一点A,作一条垂直线,与b直线相交于B,则AB大于0,因为平行线上任意两点的垂直距离相等,所以,a、b不可能是平行线。”因为平行线定义是“定义”而不是一条“推理”,所以,我们说平行线公理无法证明。这句话的实际意思是,只要你承认平行线的定义,承认有一个平面上两条垂直距离相等的直线存在,你就得承认平行线公理。
但是,如果是在球面上,那么,就像地球上的经线,在一段距离中是平行线,但到南北极则分别会出现交点,这样,平行线就有了两个交点,这样的平行线公理的基础上,就形成了非欧几何的公理系统。非欧几何其实并没有推翻欧几里得几何的平行线公理,只是修改了平行线的定义,把平面上的平行线,改成了弯曲面上的平行线,尽管这弯曲面可能在可观察的范围里呈现为一个平面。因此,还是“定义吃公理”。
因此,要否证“矛盾的斗争的绝对的”的绝对性,也还是要从“定义”的着手。
对一“事物”(“系统”、“单位”、“集合”、“组织”、“个体”等等)除了从矛盾角度去考察,定义为“矛盾体”外,更加直观的,其实是从整体角度去考察,定义为“统一体”。从“统一体”的定义出发,就可以得到从“矛盾体”定义出发大不相同的结论,而这些大不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其实可以看作一个分币的两个面,合起来才是完整的对分币的认识,这就是《庄子》说的“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从“统一体”定义出发,对立面的统一就是绝对的了。这是因为:一,不在一个“统一体”中,就不构成对立面,不能成为考察对象。一男一女不在家庭这样的统一体内,就不能考察夫妻这样的对立关系(需要说明的是,在辩证法的三原理之一“对立统一关系”中,“对立”仅是指相对,并没有“相反”、“矛盾”的含义,因为译成“对立”,望文生义的产生了“相反”、“矛盾”的含义,佛经中描述这种关系用“对待”,其实更加合适。为约定俗成故,这里仍用“对立”)。考察更大范围的男女关系也一样,不在“父系社会”或“母系社会”的统一体中,就无从考察男女两性的社会关系。
二,考察“统一体”的目的是为了维持、延续这个统一体,而不是拆散、毁灭这个统一体。在生命哲学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统一体就是生命体,或者说,把事物都看作生命体或生命体的属性(如人之外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佛教都看作是阿赖耶识里的“相分”,是“幻有”的境界,也即是“人”这种生命体的属性,从这个意义上,佛教说“心能转物”、“即身成佛”)。
即使佛教认为众生之“生命体”都是“生灭体”,但并不因此得出结论,众生要以求速灭来入涅槃,涅槃也只是识心寂灭,而不是生命力的寂灭,不是彻底的无所作为。归根结底,佛教还是教众生把生灭体转成真正的生命体,使生命力永恒,使见性永恒,永远的大自在,还是要在终极意义上无限延续“生命体”这一“统一体”。
而制造哲学除主体“我”(制造者)外,把其他的人与物都视作客体、被制造物,所以,客体如果有缺点,就要改以改造;不理想,也要加以改造;落伍了,也要加以改造;改造不了的,就拆毁重造。在这样的哲学思路中,“统一体”总是暂时的,要被淘汰、取代的。与其让别人改造现有的,或造出新的东西(统一体),使自己拥有的东西被淘汰、被取代,还不如自己抢在前面来改造或新造。
所以,生命哲学与制造哲学一样承认事物是处于不停的变化之中,但得出的结论(或者说应对这种客观规律的方法、策略)却截然不同。
制造哲学就是用不断的改造、新造来引领潮流,以免被淘汰、失去制造者(主体)的地位。改造与新造事物的标准,完全是根据制造者的利害、好恶、认知来给出的,从不考虑被改造者、新造者的“理由”。
而生命哲学认为,一个生命体诞生以后,就不可能改造与重造,一个生命体无权对另一个生命体进行改造,即使被改造的生命体是那个施于改造的生命体生出来的也不可以(这改造是指改变根本特性的改造,如生出的孩子是兔唇,用手术缝合,这不能算是“改造”。但如果希望生个女孩,结果生了个男婴,就对男婴做变性手术,则不允许),遑论毁了重造(如为要生或养活男孩而溺死女婴)。一个生命体只能帮助另一个生命体依照其天性去发展、去成就,去克服局限性,去代偿功能的缺陷。所谓“发展”、“成就”,都是依生命体自己的标准来衡量的,而不是依另外的权威的标准。一个生命体按自己的天性生存、发展,就是最高标准,最理想的标准。所以,这标准(在人类社会里集中表现为价值观)既是统一的(对每个生命体都适用),又是多元的(每个生命体的天性都有所不同,都有其特异性)。
至此,我们就可以知道,佛教唯识宗为什么把“第七末那识转平等性智”看作是菩萨在因地修行中的关键了。唯识宗的众生八识转佛四智(前五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转成所作智,第六意识转妙观察智,第七末那识转平等性智,第八阿赖耶识转大圆镜智),关键就是末那识能转,末那识就是“我思故我在”的“我”,能意识到并执着于“我”是实体的“我”,也就是众生之所以是众生的那个无始无明。无始无明就是执着于“我”与他者的区别(我执),“我”与环境的区别(法执),总而言之,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区别,就是不平等,主体与客体的不平等。因此,在制造哲学里作为立论基础的主客体的对立,在生命哲学里正是要消解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提出,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克服唯意志论,有个“客观规律”罩在“主体”头上,使主体只能依客观规律行事,不能随心所欲。这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因为在根本上还是把主客体对立看作绝对的,把创造力(制造能力)看作的人的本质力量,看作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所以,此积极意义是极其有限的,遵循客观规律办事一不小心就会滑到唯意志论上面去,因为是否客观规律,具体“真理”的边际在哪里,完全是由“人”(主体)的认知来决定的。而“人”(主体)对真理多跨出半步造成的谬误,能做事后诸葛亮已经算是好的了,“只缘身在此山中”。
因此,制造哲学的思路,容易接受把事物看成“矛盾体”的概念,生命哲学的思路容易接受把事物看成“统一体”的概念。
生命哲学是这样描述“统一体”的:“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还真本《老子》第五篇德章〔王弼本第四十二章〕)。“阴”,直观的形象就是山的背阴面,照不到阳光的地方,在八卦图中用黑色表示。按楞严经的说法:“空晦暗中,结暗为色”,“阴”又引申为“物质的”、“有质地的”、“器”的概念;“阳”,是山的朝阳的一面,在八卦图中用白色表示。与“阴”相对,“阳”引申为“精神的”、“能动的”、“神”的概念。“中气”,王弼本中作“沖气”,可以作两种理解,一是“中气”就是一种气,一种起凝聚作用的气,把阴阳两气凝聚为一体。另一是“中”(沖)作动词解,混合的意思,“中气”就是把阴阳两气调和为一体,这“中”还有阴阳平衡的意思。“阴”是有质地的,因此是有重量的,所以用“负”,就是新生的生命体把有重量的身体像包袱一样背着。如果联想到《西游记》里孙悟空说,唐僧的肉身凡胎很重,因此不能驮着他一个跟斗十万八千里一下子就到西天灵山雷音寺,再想到步履蹒跚的老人,觉得身子沉重拖也拖不动,就可以知道这个“负”字下得准确。“阳”是能动的、活泼的,所以要“抱”。古人衣服没有口袋,把衣襟叠合,外面用腰带束住,用来藏东西,这就是“怀藏”。怕怀藏的东西掉落,外面用手臂兜住,这就是“怀抱”。《老子》说:“善抱者不脱”,可见怀抱携物,在当时也是一种技艺(术)。“负阴”、“抱阳”,又要背,又要揣,是很累的,但“阴”“阳”一个也不能少、不能丢,故而要“中气以为和”,“阴”“阳”两者取得了平衡,抱的向上的力与背的向下的力,在某种姿势正好相抵,这样就很省力、很自由了。
因此,从“统一体”的定义出发,“统一体”内部相待的两方面的平衡是最重要的。内部平衡了,“统一体”就可以自由活动,长期承续。对“生命体”这种“统一体”来说,生命力自会使生命体在承续过程中发育、成长,到达顶点后转为衰老,但内部平衡、外部自由的状态,使生命体能青春期延长、衰老期延缓,这就是对生命体来说的发展。发展归根到底是使生命体的存在时间尽可能的久长。
没有一种价值比生命的价值更高。“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是诗,是渴望自由的激情表达,但从生命哲学看来,是不合理的。“爱情”与“自由”的价值,都建立在生命的基础上。离开“生命”,谈何“爱情”与“自由”?没有什么东西值得用生命去换,故而《庄子·骈拇》中说:“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
追求统一体内部的和谐、平衡,统一体与统一体之间的和谐、平衡,从生命哲学看来,这是自然而然的事。组成家庭,不是为了夫妻双方争夺对家庭的控制权,不是要使自己成为主人,使对方成为奴隶,而是要共同和和美美的过日子。扩而大之,人类群居,组成团体、部落,形成民族、国家,就是为了在这组织中共同生活,使利益最大化、危害最小化,而不是为了使自己做独裁者,让其他人都受自己的奴役。团体的领袖开始是公推出来的,而不是像猴王一样靠搏杀、决斗出来的。人类的历史证明这才是事实,而不是像黑格尔说的主奴斗争是人类历史的开始。
因此,在开始讨论问题之前,怎么“定义”概念,是很重要的事。这就是实事求是的科学的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