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作者:(美)雷蒙德·钱德勒    更新时间:2013-11-08 10:04:37

所有这些故事,都可以用一句很简单的话来概括:从思想上来说,它们谈不上是个难题;从艺术上来说,它们谈不上是小说。它们都是闭门造车的结果,对世界上的事情太无知了。它们要保持诚实,但诚实是一种艺术。蹩脚作家不诚实,但自己并不会意识到这一点。比较好的作家可能不诚实,因为他不知道在什么事情上应该诚实。他以为一个复杂的谋杀案能使懒惰的读者迷惑,一定也能使警方迷惑。他以为懒惰的读者不会去-一详记细节,殊不知警方的本职工作却是不放过细节。

将双脚跷在办公桌上的弟兄们知道,世界上最容易被侦破的谋杀案是有人机关算尽、自以为万无一失而犯下的谋杀案。让他们真正伤脑筋的是案发前两分钟才动念头犯下的谋杀案。但是,如果侦探小说的作者要写这种真正发生的谋杀案,他们就得写一写实际生活的真实气息。由于他们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就自称他们所写的就是应该那样写的。这是想当然——他们中间的佼佼者是知道这一点的。

多萝西·塞耶斯在《犯罪选集》第一卷的前言中写道:"它(侦探小说)达不到,而且永远也达不到文学造诣的最高水平。"她在别的地方还表示,这是因为侦探小说是一种"遁世文学",不是"言志文学"。我不知道什么才算是文学造诣的最高水平;埃斯库罗斯和莎士比亚固然不知道,塞耶斯女士恐怕也不知道。如果其他条件相等——这一点永远都做不到——那么一个比较有力的主题一定会有比较好的成绩。但是有一些写上帝的书非常沉闷,而写怎样不失诚实地谋生的书却相当精彩。关键的问题总是,这是谁写的和他有什么可以拿来写的。

至于"言志文学"和"遁世文学",这都是批评家的行话,他们爱用这种抽象的字眼,好像其中有具体的含义一样。凡是用活力写的东西都表现了这种活力;没前沉闷的题材,只有沉闷的脑袋。凡是读书的人,都是想从中寻求某种逃避的;关于梦的性质可以有不同的意见,但是梦所产生的逃避效应却是生理需要。所有的人有时都必须从他们隐秘思想的死气沉沉的循环中逃出来。这是有思想的动物的生活内容的一部分,是他们有别于三趾树獭的地方之一。后者显然是——不过谁也没有绝对把握——很自得其乐地倒悬在树枝之下,甚至连瓦尔特·李普曼的政论也不读。我并不特别鼓吹阅读侦探小说是理想的遁世方法。我只是说,凡是为消遣而读书都属于遁世,不论读的是希腊文,还是数学、天文学、克罗齐的美学,还是《被遗忘的人的日记》。否则你在文化上就是假充内行,而在生活艺术上则是个幼稚的孩子。

我觉得多萝西·塞耶斯女士并不是因为这些考虑而尝试作出无用的批评的。

我认为她心中真正感到不安的是,她慢慢地明白,她那种侦探小说已经成了一种枯燥的公式,甚至不能满足它自己的条件。这是二流文学,因为它写的不是可以作为一流文学的素材的东西。如果它开始关乎真实的人(她有这种能力,她笔下的次要人物可以作证),那么为了符合情节要求和矫揉造作的布局,这些真实的人马上就要做不真实的事。他们一做不真实的事,他们自己也就不再真实了。他们变成了木偶、机械的情人,纸糊的恶棍和侦探,什么都很细致讲究,个个都很彬彬有礼。

对于这些人物道具,唯一能够感到满意的作家是那种不知现实为何物的作家。多萝西·塞耶斯自己的小说表明,她对这老一套是感到讨厌的。这些小说中具有侦探小说特质的部分是它们最弱的部分,而最出色的部分却是可以删掉而又不影响"逻辑推理"问题的部分。然而她又不能让、也不愿意让她的角色有自己的思想,让他们制造自己的疑案。如果那么做的话,所需要的就是比她自己简单得多和直接得多的头脑了。

《漫长的周末》是一部记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十年中英国的社会生活和世态的极其出色的著作。罗伯特·格雷夫斯和阿兰·霍奇在这部著作中也谈到了侦探小说。这两位作家像黄金时代的装饰品一样,是地道的英国人,他们写到的这个时代里的这些侦探小说作家几乎像世界上任何其他作家一样名闻遐迩。他们的各种作品的销量以百万计,被译成十多种文字。就是这些作家固定了形式,确定了规则,成立了著名的侦探小说俱乐部。这个俱乐部是英国疑案小说的庙堂神殿,会员名单中几乎有自柯南·道尔以来的每一位重要的侦探小说作家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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