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萨旅馆坐落在山崖边,四周有大约七英亩宽的草地与花园。旅馆一面搭了遮阳棚,中央是个室内庭院,透过旅馆玻璃墙看得见里头的桌椅,棚架搭的走道穿越中庭直达入口。里面一头是酒吧,另一头则是咖啡厅,在两边的尽头各有一个黑顶停车棚,隐匿在六英尺长的花园灌木丛中。车棚里有车,大概有人嫌麻烦,明知道湿空气对车子不好,也不想把车停到地下室去。
我把车停在靠近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的坡道边,海浪声仿佛就在耳际,甚至可以感觉到浪花的起伏,海的气息就这样扑面而来,在舌尖驻足。我们下了车,一起走到车库入口,坡道旁是一条狭窄的上升走道,入口上方悬着一张牌子:“下坡请用低速挡,请先鸣喇叭。”那女人一把抓紧我的手臂,拉住我。
“我要从大厅进去,我累得无法爬楼梯了。”
“好,反正不犯法,你房间几号?”
“万一我们被逮到了怎么办?”
“逮到什么?”
“你别装蒜,把他放——放在走廊上,或者移到其他地方。”
“如果是我,大概会被带到蚁丘上,处以火刑吧。你的话我就不知道了,要看你有多少罪证在他们手上。”
“都快吃早餐了,你怎么说得那么恶心。”
她转身快速走开,我开始沿坡道下去,这里就像所有地下停车场的坡道一样弯来绕去,从我的位置可以看见一座玻璃亭子,一盏灯从天花板垂下。再往下走几步,便能看清亭子里没有人。我注意着是否有什么人正在弄车的声响,或是洗车的水声,脚步声或口哨,希望听到一点动静,借以判断守夜人在哪儿,或者在做什么。在地下停车场,即使是一丁点儿声响都可以听得很清楚,可是我什么也没听到。
再往下,我走到几乎跟办公亭天花板平行的高度,这时我蹲下来,看见通往电梯间的台阶。那里有扇门,门上写着:“通往电梯”。门上还有块玻璃板,从那儿透着光线,不过看不到其他东西。
我又走了三步,然后定住不动,守夜的那家伙正看着我,他坐在一辆派卡轿车后座,灯光映在脸上,因为他戴着眼镜,从镜片反射出来的光相当刺眼。他舒服地靠在车子的角落,我站了半天等他行动。他动也不动,头枕着车椅背,嘴巴张开。我必须知道为什么他不动。也许他只是装睡,等我出现,到时候再冲去打电话通知办公室那边。
接着,我觉得这个念头太蠢,他应该是傍晚才接班的,也就是说他不可能知道每个客人的长相。何况,停车场坡道边的窄道本来就是给人走的,当时已经是凌晨四点钟,再过一个小时左右天便亮了,想混进旅馆的人不会挑这种时间。
我直接向那辆车走去,凑上前看他。车门关着,车窗也都摇起来了,那男人仍旧不动。我伸手动车门把,试着不出声地打开它,他仍然没动。他看起来肤色很浅,而且睡得很熟,车门还没开,我就能听见他的鼾声。车门一开,一股混着蜂蜜的浓臭烟味扑面而来,那是一支卷得很好的大麻。这家伙早就不省人事了,他正在宁静山谷神游,在那里时间只会缓慢进行,各式的色彩与音乐正迷漫一切。从现在起几个小时内,即使没被警察抓到或被扔到寒冷的室外,他恐怕也干不了什么事。
我把车门关上,走到那扇有玻璃板的门边。踏进空无一人的电梯间。坚固的地板,两道平平板板的电梯门,旁边有一扇厚重的门微启,看得到里面就是防火梯。我推开门,开始爬楼,我爬得很慢,十二层楼外加地下室,可有不少级阶梯。每过一扇防火逃生门,我就数一次,因为门上没有楼层号码。防火逃生门又重又结实,而且是和铁梯一样的灰色调。等拉开第十二道门时,我早就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东张西望地来到一二二四号房门前,我抓着门把,发现门锁着,但马上被打开,好像她一直等在门后。我进了门,经过她身边,便瘫在椅子上,等着急喘平息下来。这间房空间大又通风,窗子是落地玻璃窗,窗外便是阳台。那张双人床似乎有人睡过,也可能是故意摆弄的。衣服七零八落地挂在椅子上,卫浴用具随意搁放在梳妆台及行李箱上。这房间一晚大概要二十美元,供单人使用。
她将另一道夜间门插上,“有情况吗?”
“守夜人成了废物,连眼睛都不管用了,绝对无害。”我从椅子上弹起,走到落地窗前。
“等一下!”她尖声叫道,我回头看她。“没用的,”她接着说,“没有人能做到的。”
我站在原地,等她说完。
“我还是报警吧,”她又说,“反正我豁出去了!”
“这个提议真聪明,”我只好问,“为什么我们之前没想到呢?”
“你快走吧!”她告诉我,“你不必蹚这浑水。”
我一声不吭,只是盯着她看。她的眼睛几乎睁不开,要么是她反应太慢,现在才吓呆,要么就是太困了。我无法判断是哪一种可能。
“我吞了两颗安眠药,”她看穿了我的心思,直接说明,“今晚我可不能再受任何刺激。你走吧,求求你。等我醒来,我会打电话叫服务员,他一到,再想个办法让他走到阳台去,然后他就会看到——不管他看到什么。我呢,就佯装什么都不知道。”她咬字越来越含糊,身体摇摇晃晃,使劲揉着自己的太阳穴,“钱的事情我很抱歉,你应该要退还给我,对不对?”
我走近她,“倘若我没把钱给你,到时候你会把我的名字也供出去,是吗?”
“我是不得已的啊!”她昏沉沉地说,“不然我要怎么做呢?他们一定会套我的话,我——我太疲惫了,根本招架不住。”
我抓紧她的手臂,想摇醒她,她的脑袋晃来晃去,“你确定只吃了两颗吗?”
她撑开眼,看着我,“是啊,每次我都不超过两颗。”
“那你听清楚,我要过去看看他,然后再回朗齐奥。你的钱我先不还,你的枪也在我这儿,因为他们也许查不到我这里,不过——嘿,醒一醒,听我说完。”她的脑袋又朝一边歪去,听见我喊她,马上弹起来,眼睛也睁大,不过视线茫然,好像怕什么似的。“你听着,如果警方没怀疑你,他们就不会怀疑我。聘用我的是个律师,但是我跟你签了约,旅行支票跟枪该是谁的,我最后统统会送回去,你编的那点狗屁故事想骗警察是不可能的,只会越描越黑罢了,明白吗?”
“明,明白,”她回答,“不过我不怕。”
“现在你神志不清,吃了药乱说话。”
她一副要朝前倒的样子,我抓住她,扶她回床上,她几乎是跌落上去的。我替她脱鞋,找到一条毛毯为她盖好,她随即沉沉入梦,鼻息也浓浊起来。我到浴室摸半天,在架子上找到一瓶安眠药剂,瓶子几乎是满的,上头写着处方号码和日期,一个月前巴尔的摩药局开的药。我把瓶里的黄胶囊通通倒到手掌心数了一数,一共四十七颗,大约跟原来一整瓶的量相差不多。想吃安眠药自杀的人,多半会吞下一整瓶——当然掉在地上的就算了,总是会掉几颗的。我把胶囊倒回瓶里,把瓶子塞进口袋。
我回房里再度看着她,房里气温颇低,我打开暖气,调到适温,经过这一番折腾,我终于有了空闲打开那扇落地窗,走上阳台。阳台大约是十二乘十四英尺见方,正前方那一道墙大概三十英寸高,从那儿延伸出一排低铁栏。要跨出去相当容易,但是要说从这里不小心摔出去,那就太牵强了。阳台上有两条白铁庭院长椅,上头摆着几个软垫,另外是两张同款式有扶手的椅子。与左邻相隔的那道墙伸往她先前告诉我的那条“路”,那就算是个修烟囱的人,都不可能不靠梯子爬上来;另一边开着玫瑰丛,一路蜿蜒攀上阶梯岩缘,从前那里大概是阁楼的台阶。
长椅上没有尸体,地板上也没有,阳台上根本没有人。我四处查看有没有血迹留下,没有,阳台上连个血渍都没有。我再端详安全墙,上头并没有拉拖过东西的痕迹。我站在墙边,手抓着铁栏,将身子尽可能往外探出,我往楼下张望,沿着墙看到地上,正下方有一丛灌木,临近是一道狭长的草皮,接着是石板步道,之后又是一道草皮,再来是一片密密的灌木围成的篱笆。我估算一下距离,这个高度要目测并不简单,我想至少有三十五英尺吧。篱笆之外,海水正如细沬般覆盖上半裸露的岩石。
印象中拉里·米切尔比我高半英寸,但是比我轻十五磅左右。他不是那种能拖着自己一百七十五磅的体重,跨过铁栏,大老远走到海边,掉进海里的人。那女人几乎不可能不明白这件事,我只是说几乎,千分之一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我拉开落地窗,走进屋里,关上它,接着走到床边。她似乎仍在沉睡中,鼻息仍旧浓重。我用手背轻触她的脸颊,触感湿润,她微微挪动,还呢喃着什么,然后叹口气又再埋进枕头里。既没有鼾声,也没有昏迷,不到不省人事的状况,所以她吃的安眠药应该没有过量。
她总算是跟我说了一次实话,虽然只是一点该死的小诚实。
我在梳妆台最上层的抽屉找到她的皮包。里头有一个拉链皮夹,我把旅行支票放进去,继续找找里面有什么线索。拉链皮夹里面有叠捆紧的现钞,一张圣塔菲的时刻表,一个原先装支票的夹子,后来塞了火车票票根以及卧车包厢的订房单据,她从华盛顿特区到加州圣地亚哥就是住第十九车厢,E号房。没有信件,查不出她的本名,就算有,大概也被锁在行李箱里。皮包里则主要都是些女人的用品,唇膏、粉盒、零钱包、几个银币,以及一串挂在小铜虎造型圈上的钥匙。另外有一盒烟,开过但没抽几根;纸板火柴,只用了一根;三条没绣姓氏的手帕,一本小型通讯簿。我翻找着通讯簿,里面一片空白,还没用过。此外,皮包里有一副太阳眼镜,装在金色镶边的镜盒里,盒子上也没有名字。一支自来水笔,一支金色外壳的铅笔,总共就这些。我把皮包放回原位,在桌子上找旅馆的笔和信封。
我拿起旅馆的笔写下,“亲爱的贝蒂:抱歉我没死成,明天再跟你解释。拉里。”
我将纸条收进信封,封好,写上贝蒂·梅菲尔德小姐。再把信丢在地上,装成像是从门底下塞进来的样子。
我开了门,离去前把门带上,走回防火梯,最后大声叫道:“去你妈的!”再走回电梯前按下电梯键。电梯没上来,我再按一次,并压着不放。终于电梯来了,门一开,里面是一个睡眼惺忪的墨西哥年轻人,朝着我打了个哈欠,然后冲我笑,一脸不好意思的样子。我也报以微笑,告诉他没关系。
一楼正朝电梯的柜台一个人也没有。电梯服务员坐回他的椅子,我还没走出六步,他就睡着了。这个时间除了我谁都觉得困,二十四小时都是我的干活时间,有时候连费用都不收。
我开车回朗齐奥·德斯坎萨多,也没瞧见有谁还醒着,我困得半死,却还得收拾行李——把贝蒂的枪压在最下层——拿十二块钱放进信封袋,准备出去的时候连钥匙一并丢进柜台门口的信箱。
我开到圣地亚哥,把租来的车归还,在车站转角找个地方吃早点。七点十五分我赶上一辆直达洛杉矶的两截柴油车,一路不停,十点整到站。
我乘出租车回到家,刮了胡子冲个澡,又吃了一顿早餐,一边翻着早报。大约十一点钟我拨电话到克莱德·乌姆内先生的办公室,就是那个律师。
电话是他接的,恐怕弗米利耶小姐还没起床呢!
“我是马洛,我在家里。我现在过去方便吗?”
“你找到她了吗?”
“找到了,你跟华盛顿那边联络上了吗?”
“她在哪儿?”
“我希望见面再说。你跟华盛顿那边联络上了吗?”
“我希望你先把消息告诉我,我今天还有一堆事要做。”他听起来火气很大,毫无耐心。
“我半个小时后会到。”我迅速挂上电话,再拨到我那部奥斯摩比车所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