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格街凶杀案 (3)

作者:(美)埃德加·爱伦·坡    更新时间:2013-09-09 11:37:02

“你明白吗?”他说,“我把问题从逃脱的方式转移到了进入的方式。我是想说明,这种方式,在这个地点用于出入其实是同样有效的。现在咱们转来谈一下室内的情况,看看现场。小衣柜的抽屉被人翻过,可是里面仍然剩有许多衣物。这结论是荒唐的。我仅仅是猜想,非常初步的猜想。咱们怎么不可以认为衣柜里原本就只有这些东西呢?莱斯帕纳耶母女深居简出,很少出门,也很少与人来往,所以她们没有必要常换衣服。衣柜里剩下的衣服都是上等质量的,对于这样的母女俩来说,这些衣服可能应算是最好的了。如果贼偷衣服,他为什么不拣最好的偷?他为什么不把衣服全偷走?简言之,他为什么放着那4000金法郎不拿,却去背一捆不值钱的衣服?金子扔在了这里。银行家米格诺提到的那笔钱一个子儿也没动,全在地板上的袋子里。一位证人提到曾在大门**割过一笔款子,于是警察便认为这笔款子就是杀人动机。我希望你不要有这样的成见。某人给了某人一笔钱,收款人三天之内遭杀身之祸,比这明显十倍的巧合时刻都在发生,却引不起我们的片刻注意。人文研究离不开或然性,一个人如果不懂得或然性,巧合的事往往会成为他分析问题时的障碍。比如说此案,如果三天前送来的金子不见了,那么事情就不仅仅是巧合了。实际情况也就与大家所认为的动机相符合了。可是,此案的实际情况却是,如果假定作案动机是盗金,那么咱们只能认为凶手是个优柔寡断的白痴,他不仅丢下了金子,而且也放弃了自己原来的动机。”
  “现在请记住我向你着重提到的这几点:特殊的声音、不同寻常的敏捷身手、极其残酷但却缺少动机的凶杀。对于这一点,咱们不妨来看看屠杀的情形:一个女人被人活活地扼死,头朝下塞进烟囱。一般的凶手绝不会这样杀人,更不会这样处置尸体。根据这种将尸身塞入烟囱的情形进行推测,你必须承认,这里面有某种‘极为异常的’成分——普通的人是干不出这种事的,哪怕是一个最丧失人性者。再想想看,把尸体塞进那么窄小的烟道,这需要多大的力气。要知道,好几条大汉一起往外拖,才好不容易把她拖出来!”
  “咱们再来看看凶手具有惊人神力的其它证据。壁炉炉台上有一大撮,很大的一大撮灰色头发。头发是生生连根拔出来的。你应该知道,把二三十根头发一起拔出来就需要很大的力气了。你我都亲眼看见这些头发了。真是太可怕了,发根上还沾着皮肉呢!这说明拔头发用的力气非常大,简直足以一把拔下50万根来。老太太不仅被切断喉咙,而且整个脑袋都几乎与身体分了家。而凶器只不过是一柄小小的剃刀。你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杀人者的手段是多么残忍凶猛。莱斯帕纳耶太太身上的累累伤痕我就不必说了。杜马医生和他的同行埃廷内医生都说这是某种钝器毒打所致。这两位先生说得非常对。那钝器显然就是院子里的铺路石,被害人从挨着床头的那个窗子掉下去,摔在了铺路石上,摔得肢离骨碎。现在说起来这一道理是如此简单,但警察却没注意到,就像他们没注意到百叶窗的情况一样。因为,那两枚钉子把他们糊弄住了,他们绝没想到那两个窗户可能根本就是开着的。”
  “除了以上这些,如果你再回想一下卧室中那极为混乱的场景,咱们不妨把这些线索都合在一起:惊人的敏捷、超人的力量、极端的残忍、非人的怪异恐怖、谁都听着像外语却无人听懂的发音,那么,咱们会得出什么结论来呢?听了这番话你会产生什么样的联想?”
  当杜邦问我这些问题时,我觉得身上直起鸡皮疙瘩,我说道:“是一个疯子干的。一个从疯人院逃出来的疯子。”
  他答道:“你的看法不能说完全不对。但即使疯性大发的疯子,他说话再语无伦次,也和人们在楼梯上听到的声音不一样。疯子总有个国籍吧,疯子说的话再不连贯,可语言总是一致的。此外,疯子的头发和我手里的这些头发也不一样。这是莱斯帕纳耶太太紧握的手里取出的一小撮。你看看这是什么头发?”
  “杜邦!”我说,心里怕得要命。“这头发太不同寻常了——这根本不是人发!”
  “我早就知道它不是人发,”他说道,“不过咱们待会儿再来研究它是什么,你先来看看我临的两张图。这张是一些证词中所说的,莱斯帕纳耶小姐喉咙上‘黑色的瘀痕和深深的指甲印’。另一张是杜马和埃廷内医生所说的莱斯帕纳耶太太身上的‘许多青紫斑痕。显然是指头的印子’。”
  杜邦把图纸在我们前面的桌子上摊开,继续说道:“你可以看到,这张图表明了凶手的手劲儿有多大,他掐人掐得有多紧,看不出丝毫‘移动’的迹象。每根手指都没动过一下,可能一直到把人掐死为止,始终保持着一开始的那种巨大力量。现在你来试试,把你的手指头分别按在图上这些指印上。”
  我试了试,但我的手指绝对无法与图上的指印吻合在一起。
  “这样试可能不太对,”他说,“纸是平摊开来的,而人的脖子却是圆柱形的。给你一根圆木,它和脖子粗细差不多。把纸包在圆木上,你再来试试。”
  我照着做了,但是这回我的手指和纸上的指印差距更大了。
  我说道:“这不是人手留下来的痕迹。”
  杜邦答道:“现在来读读居维叶①著作里的这一段。”
  ①居维叶(1769—1832),法国动物学家。——译者注
  这段书讲的是东印度群岛上的大猩猩,既有详细的解剖论述又有一般性的总体概述。这种哺乳类大猩猩以体格魁伟、力量巨大、跳跃敏捷、性情凶残和善于模仿而著称于世。于是我茅塞顿开。
  我读完之后说道:“书中关于大猩猩指头的描述,和你图上所绘如出一辙。除了书中所讲的这种大猩猩之外,没有哪种动物能够留下你所临的这种指痕,这撮褐色毛发,也同居维叶所言大猩猩的毛发相吻合。可是我仍然弄不懂这可怕谜案的详情究竟是怎么回事。此外,人们曾听到两个人争吵,并认定其中一个人是法人。”
  “一点不错。你总记得吧,几乎所有的证人都提到了那个法国人说的一句话:‘我的上帝!’其中一个证人——糖果商蒙塔尼—还听出这句话是训斥性或告诫性的。这句话是一枚钥匙,凭着它我有希望解开这个谜。有一个法国人知道这桩凶杀。他可能——非常可能——是无罪的。也许大猩猩是从他那里逃出来的,他追赶猩猩,一直追到那间卧室。不过后来事情乱了套,在那血腥的关头,他无法将猩猩擒住。猩猩目前仍然跑在外边。我所说的这些只不过是猜测。我不打算再往下猜了,因为有些事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也无法一下子让别人完全听明白。咱们姑且认为那个法国人真像我说的是无罪的,那么昨晚咱们回来的路上我留给《世界报》(一家经常报道海运、极受水手青睐的报纸)报社的这则广告,便会使他主动来咱们寓所。”
  他把报纸递给我,我看到这样的广告:
  招领——本月×日(凶杀案发之日)清晨,在布洛涅树林捕得博尔涅什种身材巨大的棕褐色大猩猩一只。得悉猩猩的主人是马耳他轮船上的水手。若失主确认无误,并肯偿付捕捉及收养费用,则可将此兽领回。请到圣日耳曼区××街×号接洽。
  我问道:“简直神了。你怎么知道那人是马耳他轮船上的水手?”
  “我并不知道,”杜邦说。“我是猜的。你看这根小缎带,从它的形状和上面的油渍来看,一定是那些喜欢留长发的水手们扎辫子用的。此外,这种结只有水手才能打,特别是马耳他水手。我是在避雷针底下拾到这根缎带的,它不可能是死者的。话说回来,即使我对这根缎带的推论是错误的,即使那个法国人并不是马耳他轮船上的水手,那么我在广告中这样说也不会有什么坏处。如果我弄错了,他也只会以为我是被某种情况误导,至于是什么情况,他是不屑去问的。但是如果我弄对了,那我可就收获大大的了。虽说那个无罪的法国人不敢贸然来招领猩猩,可是看过广告后他却会想:‘我是无罪的。我很穷。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我的猩猩值一笔钱。我干吗因为无端的胆小怕事,而白白丢掉它呢?它就在这里,唾手可得。人们是在布洛涅树林逮到它的,那儿离凶杀现场相当远。人们怎么会想到是一只畜牲杀的人呢?警察现在也束手无策,他们一点线索都没找到。即使他们查出是这只猩猩干的,他们也无法证明我知晓凶杀之事,更不能控我知情不举。尤为重要的是,已经有人知道我是猩猩的主人了。广告中明明白白地说出了这一情况。我不知道他们究竟掌握多少情况。既然他们已经知道我是猩猩的主人,而我又不去认领这只值很多钱的畜牲,那么人们不就反而更会对这畜牲生疑了吗?我不应该使我自己和猩猩招致人们的注意。我要去认领猩猩,把它好好看管起来,直到事态平息。’”
  说话间楼梯处传来脚步声。
  杜邦说道:“准备好手枪,不过我不发信号不要开枪,也先别把枪亮出来。”
  房子的大门本来就没关,来客没摁门铃便径直进了大门,上了楼梯。但是走了几步他便停了下来,似乎在犹豫。我们听见下楼的声音。杜邦赶紧跑到门口,这时楼梯处又传来上楼的脚步声。这一回他没有打退堂鼓,他脚步坚定地往上走,敲了敲我们房间的门。
  杜邦快活而热情地说:“请进!”
  一个人走了进来。他又高又壮,肌肉发达,脸上一副颇为可爱的蛮勇神气,一看便知是个水手。他那晒得黝黑的脸上密密地生满了络腮胡子,手里拎着一根短短的木棍,不过看来他并没有带什么武器。他笨拙地鞠了个躬,用法语说了声“早上好”。虽然他的口音很有些讷沙泰勒地区的味道,但却还听得出来是个巴黎人。
  “请坐,朋友,”杜邦说道,“你是来认领大猩猩的吧?说真的,我真羡慕你有这么好的一只猩猩。它肯定非常值钱。它有几岁了?”
  水手如释重负似地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用自信的口气答道:“这我也说不好。不过它不会超过五岁。它现在在你这儿吗?”
  “不在。我们这儿没有养它的地方。我们把它关在杜布尔格街的一个马厩里了,就在附近,过会儿就可以给你。你当然是准备认领它喽?”
  “那还用说,先生。”
  “我真舍不得放它走。”杜邦说道。
  “我当然不能让你白麻烦这么一场,先生。”水手说。“我真没想到能把它给找回来。我愿意付一笔找寻费。开个价吧,只要合理就行。”
  杜邦答道:“啊,这样做当然很公平。我来想想。我应该开个什么价呢?啊,有了!我的报酬条件是这样的:你把你所了解的莫格街凶杀案的全部情况都告诉我。”
  杜邦说最后这句话时声音非常低,非常平静。他不动声色地走到门口,锁上门,把钥匙装进口袋,然后从怀里掏出手枪,不慌不忙地把枪放在桌子上。
  水手的脸涨得通红,好像被人卡住脖子,喘不上气来似的。他忽地站起身,握紧短棍,但是马上又一屁股坐下,浑身发抖,脸色灰白得如同死人一样。他一言不发。我打心眼儿里可怜他。
  杜邦和气地说:“朋友,你实在没必要这么害怕。我们根本不想把你怎么样。我以绅士和法国人的荣誉向你保证,我们绝对不想伤害你。我十分清楚,莫格街凶案非你所为。不过你也无法否认,你在此案中多少还是有一点关系的。从我刚才所说的,你应该知道,我有法子得到情报,我得到情报的方法是你做梦也想不到的。现在的形势是这样的:你没做什么犯法的事,所以你没必要藏着掖着。你甚至没拿人家家里的东西,当时你是完全有条件趁火打劫一下的。所以你不必隐瞒什么,你也不应该隐瞒什么。从另一方面讲,作为一个正直的男子汉,你应该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讲出来。一个无辜的人现在被捕入狱,被当作那起凶杀案的凶手,而真正的凶手你却是可以指出来的。”
  听完了杜邦的一席话,水手不那么紧张了,不过他一开始的那种蛮勇神气却没恢复过来。
  沉默了一会儿,水手说:“保佑我吧,老天爷。我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你,不过我说的话你们恐怕连一半都不会相信,肯定不会相信。然而无论如何,我确实是无罪的。我要把事情原原本本讲出来,哪怕我因此而送命。”
  他的讲述大致是这样的:他前不久曾航往印度洋群岛。他们一行人在婆罗洲登陆,进入内陆做游乐远足。他和他的一个同伴捉住了这只大猩猩。后来他的同伴死了,于是大猩猩就归他一人所有。返航途中,这只凶暴难驯的猩猩惹了不少祸,但他终于还是把它带回了巴黎,关进了自己的住所。为了避免邻居对它好奇,他小心地看管着它,不让它抛头露面。他想先藏着它,直到它脚上的伤口完全复原(伤口是被船上的一块碎木屑扎的),然后把它卖掉。
  凶案发生那天深夜,更确切说是凌晨,他与水手同伴们乐过一番之后回到家里,发现猩猩已经盘踞了他的卧室。猩猩原本是关在隔壁一间斗室中的,他还以为挺保险,没想到这畜牲竟破门而出。猩猩手握剃刀,满脸肥皂沫,坐在梳妆台前,正准备自己给自己刮脸呢。毫无疑问,这畜牲准是从锁孔中看主人,跟主人学的。他一看到这样凶猛的畜牲拿着一件这么危险的武器,使用得又如此得心应手,不禁吓毛了,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不过,他已经习惯用鞭子制服这畜牲了,哪怕是在它兽性大发的时候。于是他故技重演。猩猩一看他抄起鞭子,便一下子窜出卧室房门,跑下了楼梯。不巧楼下恰好有个窗户敞开着,猩猩纵身一跃,从窗口跃到了街上。
  水手赶忙追赶。猩猩手握剃刀,边跑边停下来回头张望,朝追赶它的主人做怪相。待到主人快追上来的时候,它又撒腿往前跑。水手就这样追了很长时间。这时已是凌晨3点钟了,大街小巷一片寂静。猩猩逃到莫格街后面的一条小巷中时,发现四楼莱斯帕纳耶太太卧室敞开的窗户亮着灯。猩猩跑到房子跟前,看见了那根避雷针,于是便以异乎寻常的敏捷爬了上去,一把抓住那完全敞开、敞开得贴着墙的百叶窗,就势一荡,荡到了屋里的床头上。这一连串特技动作充其量不到一分钟。猩猩一荡进房子,顺势一脚又把百叶窗重新踢开。
  外面的水手目睹此状,不禁又惊又喜。喜的是,他认为这下子这头畜牲可又落入自己的手心了,因为它进入了一个除了靠避雷针便无法出来的“陷阱”,而只要它一下来,他就可以把它擒住。惊的是这畜牲进了屋,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一想到这儿,他着了急,赶紧继续跟踪追击,欲将其迅速捉拿。他是一个惯于攀桅的水手,所以毫不费力就爬上了避雷针铁杆。当他爬到窗户的高度时,窗口却位于他的左面,距他很远,够也够不着,他只好停在这里,探头向屋里张望。他一望可不要紧,差点吓得松手掉下来。半夜里那阵把莫格街居民惊醒的凄厉尖叫就是这时候开始发出的。屋子里,身穿睡衣的莱斯帕纳耶母女刚才显然是在整理保险柜里的文件,保险柜已被推到屋子中央,敞着柜门,里边的东西都摊在柜边的地板上。母女俩刚才肯定是背朝窗户坐着,所以,猩猩进屋后过了好一会儿她们才尖叫,她们一开始显然是没看见猩猩,而以为百叶窗发出啪的一声响是风吹所致。
  水手往里窥视时,正赶上大猩猩抓住莱斯帕纳耶太太的头发(她刚才梳头来着,所以头发是披散着的)。它学理发师的样子,用剃刀在她脸上刮来刮去。而女儿则吓得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她已经昏过去了。老太太拼命尖叫,奋力挣扎,结果头发连根带皮被扯了下来。原本还心平气和的猩猩被这番折腾拱火了,它那孔武有力的胳膊一挥,手中的剃刀斩断老太太的喉咙,几乎把脑袋齐齐切掉。猩猩一见血,便愈发狂暴起来。它龇牙咧嘴,眼冒怒火,扑到姑娘身上,用爪子紧紧地掐住她的喉咙,直到她气绝身亡。这时候它那四处乱望的疯狂目光落在了床头上,床头上方的窗口正好是它主人那惊呆了的面孔。这畜牲无疑仍记得主人那可怕的鞭子,于是它的愤怒一下子变成了恐惧。它知道自己会受到惩罚,于是便设法掩盖证据。它惊恐恼怒地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推倒家具,再把家具砸碎,把床展从床头上拽下。最后它发现了烟囱,于是先抓起姑娘的尸体,塞进烟道,随后又抓起老太太的尸体,就势一抛,将尸体头朝下、打着转抛出了窗外。
  当猩猩拖着伤痕累累的尸体走向窗口时,水手吓得赶紧出溜下避雷针,径直逃回家去。这场屠杀将造成重大后果,这使他魂飞魄散,他早已将猩猩的命运抛诸脑后。大家在楼梯上听见的那几句话,就是这个法国人恐惧的叫喊,中间还夹杂着大猩猩那野性的吱喳。
  我几乎没有什么可以补充的了。大猩猩想必是在大伙撬开门时顺着避雷针逃出的卧室。它钻出窗户时一定是顺手把窗户给带上了。后来,这只猩猩终于又被它的主人亲手捉住,卖给了巴黎植物园,得了好大一笔钱。我们把真相(加上杜邦的一些评论)报告给了巴黎警察局,于是勒邦立即获释。警察局长尽管很欣赏我们的才干,但见事情真相竟然是如此出乎自己的预料,不禁有几分懊恼,不免也说了几句泼冷水的话,说什么该各扫自家门前雪之类的。
  “随他们说去好了,”杜邦说道,他觉得根本没必要还嘴。“他们爱怎么讲就怎么讲,这样他们心里会好受一些。我毕竟是在他的本行里胜过了他。不过,他没能侦破这桩谜案,并不是因为这桩案子像他估计得那样非常复杂,而是因为这位局长大人聪明得过了头,反而不从大面上进行考虑。他有智无慧。他就像拉维尔娜女神的画像一样,有头无身。或者充其量像一条大头鱼,只有头和肩。不过话说回来了,他到底也算个人物,我喜欢他。特别是他极有口才,靠着三寸不烂之舌赢来了足智多谋的名声。他有本事把白的说成黑的,把黑的说成白的。这也是很不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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