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格街凶杀案 (2)

作者:(美)埃德加·爱伦·坡    更新时间:2013-09-09 11:36:46

其他许多人和邻居,提供的证词大致相仿。没有一个人说自己常到这幢房子里去。大家都不知道莱斯帕纳耶母女在世上是否有什么亲戚。房子正面的百叶窗很少打开,而后面的百叶窗则永远是关着的。只有四层那间大卧室的窗户有时开开。房子的质量很好,也不太旧。
  巡警伊西多尔·穆塞供称,他是在凌晨3点钟被人叫到那幢房子去的,他发现房子门口聚集着二三十个人,正在想法子进去。最后他将门撬开,用的是一把刺刀,不是铁棍。弄开门没费多大劲,这是因为那是双扇门,上边和下边都没有上栓。打开门后,里面的尖叫声戛然而止。那尖叫声似乎是由一个或几个遭受巨大痛苦的人发出的。声音很高,调子拉得很长,不是那种短促的。证人穆塞领着大家上了楼梯,到达第一个楼梯口时,听见两个人在愤怒地大声说话。其中一个人的声音粗哑,另一个人的声音很尖锐——听起来怪怪的。前者可以听出是法国人,肯定不是女人。他的话中有“天哪”和“魔鬼”两个词。尖嗓子的是个外国人。听不出是男是女。也听不出说的是什么,不过八成是西班牙语。证人穆塞对房间和尸体的供词与我们昨天所描述的一致。
  邻居亨利·迪瓦尔,职业为银匠。他供称,他是首先入房者之一。他的证词基本上证实了穆塞的供词。大家一把门撬开,就立刻又把门关上,以免外面的大群人拥进来。因为尽管已夜深人静,可外面的人却越聚越多。证人迪瓦尔认为,那个尖嗓门儿的是意大利人,绝非法国人。听不出是男是女,可能是女的。也听不出说的是什么话,不过根据语音语调,像是意大利语。证人迪瓦尔认识莱斯帕纳耶母女,并常同她们俩说话。他坚信,那个尖嗓门儿的绝非两位死者中的一个。
  饭馆老板奥登海默主动作证。他不会说法语,所以通过翻译来提供证词。他是荷兰阿姆斯特丹人。房子里发出尖叫声时他恰好打那儿经过。尖叫声持续了好几分钟——大概有十分钟。尖叫声又长又响,非常凄厉可怕。他是进入房子者之一。他的证词与迪瓦尔的证词基本相仿,只不过他坚信那个尖嗓门儿的是男人,而且还是法国人。他听不出说的是什么话,声音又高又快,又快又乱。说话者显然又惊又怒。那声音很粗暴,它的特点与其说是尖锐,还不如说是粗暴。而那个粗嗓门儿的则不停地说“天哪”和“魔鬼”两个词,有一次还说了一句“我的上帝”。
  银行家朱尔·米格诺是德洛赖纳街米格诺父子银行的老板,是“父子”中的“父”。他说莱斯帕纳耶太太有些财产,曾于八年前的春天在他的银行中开了一个户头,并常去存些小额款子。她从未提过款,只是遇害前三天,亲自来银行提了4000法郎。银行支付的是金币,还派了一名工作人员把钱送到她家里。
  阿道夫·勒邦是米格诺银行职员,他供称,那天中午他曾陪莱斯帕纳耶太太回家。他把分成两口袋装的4000法郎送到她府上。门刚一打开,莱斯帕纳耶小姐就迎出来接过一个口袋,老太太接过另一个口袋。于是他鞠了个躬,便告退了。他当时没看到街上有什么人,那是一条小街,很僻静。
  裁缝威廉·伯德供称,他是撬门进屋者之一。他是英国人,已在巴黎居住两年。上楼梯时他也是走在前面的一个。他听见了争吵声。粗嗓门儿的是法国人。证人伯德听出来了几个字,但没全记住,他清楚地听见了“天哪”和“我的上帝”这两个词。当时还有一种声音,好像是几个人在扭打——是一种拳打脚踢的声音。尖嗓门儿的说话声音比粗嗓门儿的高,讲的肯定不是英语,像是德国人,也有可能是个女人。证人本人不懂德语。
  以上四证人已被复讯,均供称,大家到达那间发现莱斯帕纳耶小姐尸体的卧室时,卧室是反锁着的。当时房间里静得很,没有呻吟声,没有任何声音。撬开门后,没发现一个人。里屋和外屋的窗户都是关着的,从里面闩死。两间屋之间的门也是关着的,不过却没锁。外屋通走廊的门是锁着的,钥匙还在房里面的锁孔上。第四层走廊口上有一间小屋,门敞开着。屋里堆放着旧床、旧箱之类的东西。警方将东西全部搬出,进行了仔细的搜查。实际上,警方对这幢房子的每一处都进行了搜查,就连烟囱都用长扫帚通了一遍。这幢房子共有四层,最上面还有一个小阁楼。层顶有一道活板门,早已用钉子钉死,看来已经多年未打开过。从听见争吵到撬开房门,这中间究竟有多长时间,证人们众说纷纭。有的说只有三分钟,有的说五分钟。反正撬门很费了一番工夫。
  阿尔方索·卡尔奇奥是个小业主,西班牙人,也住在莫格街。他也是进房者之一。他供称,他没上楼,因为他神经质,害怕受刺激。他听见了吵架,粗嗓门儿的是法国人。他听不清那人说的是什么。而尖嗓门儿的则肯定说的是英语。他本人虽然不懂英语,可从语音语调上能听出说的是英语。
  糖果商阿尔贝托·蒙塔尼供称,他是领头上楼者之一。他也听到了争吵的声音。粗嗓门儿的是法国人。他听清了几个字。说话者好像是在训斥什么人。他听不出尖嗓门儿的说的是什么。那人说话又快又无节奏可能是个俄国人。他的其它证词和别人差不多。蒙塔尼本人是意大利人。从未同真正的俄国人交谈过。
  被复讯的几位证人作证说,第四层所有房间的烟道都很窄,进不去人。他们说的“用扫帚通烟囱”,是指用打扫烟囱的人用的那种圆形烟囱刷去捅。这幢房子的全部烟道都已用这种刷子捅过了一遍。这幢房子没有后梯楼,大家上楼梯的时候,里面的人不可能从其它地方下楼。莱斯帕纳耶小姐的尸体紧紧地塞在烟囱里,四五个人合力才把她弄出来。
  内科医生保罗·杜马供称,破晓时分他被叫去验尸。两15具尸体都放在发现莱斯帕纳耶小姐的那间卧室里,摆在床屉的粗麻布垫上。姑娘的尸体遍体擦伤,这显然是从烟囱里往外拽时蹭的。她的喉咙上有一大块瘀痕,下巴底下有几处深深的抓痕,还有许多青紫色的斑点,显然是手指留下的印记。死者的脸变了颜色,十分可怕,眼珠子也往外突凸,舌头咬烂了。腹部有一块青紫,显然是膝盖压出来的。杜马医生认为,莱斯帕纳耶小姐是被一个人或几个人掐死的。老夫人的尸体则伤得不成样子。右腿和右臂的骨头都粉碎性骨折。左胫骨和左边的肋骨也都成了碎片。尸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全都变了颜色。很难说出她是被怎样弄成这等模样的。大木棒、粗铁棍、一把椅子,凡是有一把子力气的男人,用笨重粗钝的武器进行殴打,都可以造成这种效果。而女人用什么武器,则都不会打成这样。医生见到,死者的头已和身体分了家,头上也是伤痕累累,喉咙显然是被利器所割——可能是柄剃刀。
  外科医生亚历山大·埃廷内也被召去与杜马医生一起验尸。他的看法与杜马医生的证词一致。
  虽然还传讯了其他几位证人,但并没有问出什么重要的线索。如果此案真是一桩谋杀案,那么它就是巴黎有史以来最神秘、最扑朔迷离的谋杀案了。警方现在束手无策——他们以前办这种案子时从未这样一筹莫展过。案子没有一点线索。
  当天晚上,这家报纸的晚刊说,圣罗克区仍然人心惶惶。警方再次仔细搜查了一遍案发的房子,重新讯问了证人,但毫无结果。然而报道在附注中说,阿道夫·勒邦已被捕入狱,但是除了前述事实外,没有能证明他有罪的证据。
  杜邦似乎对此案的进展特感兴趣——至少从他的表现上看是如此,他对案子未做任何评论。直到勒邦被捕后,他才问我对这桩谋杀案是怎么看的。
  我只能附和全巴黎的看法,认为此案是一桩破不了的谜案。我觉得没有法子把凶手找出来。
  杜邦说:“不能只凭这么一点点讯问口供,就断定没法破案了。巴黎的警察一向以敏锐著称。其实他们除了狡黠一些,就再也没有别的本事了。在办案方面,他们除了现在使用的这套法子,就没有新招儿了。他们总是炫耀自己有许多法子,可是这些法子在实践中却常常行不通。这不由不使人想起汝尔丹先生①的故事,他之所以要睡衣,是为了更舒服地听音乐。巴黎的警察们也常办成一些令人拍案叫绝的漂亮案子,不过这主要是靠勤快和积极行动而办成的。当单靠勤快和积极主动不足以破案的时候,他们也就一筹莫展了。比如说,维多克②是一个极善猜想、极有毅力的人,但是因为他的思想未经训练,便反而因为勤于调查而常犯错误。他把目标盯得太死,这样反而限制了自己的视野。他也许能把一两点看得特别清楚,但是正因为如此,他对宏观上的把握就反而差了。所以嘛,有些事情是存在于范围很广的面上的。真相并不永远是埋藏在井底。至于更为重要的知识,我则坚信它们总是很浅的。我们在山谷中寻找深谷,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脚下,而不是在山顶,不过只有我们站在山顶上时,才看到深谷有多深。这类错误的形式和缘由恰恰像是世人揣摸天体。看一眼星星,也就是说,用余光瞟一眼,让瞳仁的外部接受光线,你就可以清楚地看到那颗星星,充分地感受到它的亮度,因为瞳仁的外部比内部更容易接受微光。而如果你把视线完全集中在星星上,那么亮度就会相对减弱,目光越集中,亮度越弱。不错,目光集中时落在眼睛上的光线更多,可是目光不集中时,眼睛具有更为细致的接受能力。过分集中只会导致思想混乱,思维能力减弱。即使是最明亮的太白星,你若是直勾勾地盯着它看,最后也会弄得看不见它了。
  ①法国剧作家莫里哀所作喜剧《贵人迷》(1670)中的主人公,是一个醉心贵族的资产者,贵族的一切举止便是他的行动标准。——译者注
  ②维多克(1775—1857),法国著名侦探,曾帮助建立法国的“保安警察”。——译者注
  “至于这桩凶杀案,咱们不妨自己先来分析分析,再做结论。进行一番调查也是趣事一桩嘛。”(我觉得他的“趣事”二字用在这件事上很不合适,不过我没说什么)“此外,勒邦过去也帮助过我,我不能那么忘恩负义,见他冤沉海底,袖手旁观。咱俩亲自去那幢房子走一遭。我认识警察局长,得到许可证是不会很难的。”
  我们果然得到了许可证,我俩立刻前往莫格街。留塞黎街与圣罗克街之间有几条破烂的街道,莫格街就是其中之一。由于莫格街离我们的住处很远,我们到达时已将近傍晚。我们一下子就找到了那幢房子。因为那里仍聚着许多人,站在马路对过,好奇地张望房子那紧闭的百叶窗。这是一幢普通的巴黎住房,有个大门,门旁是个镶着玻璃的小门房,门房的窗户有块可移动的玻璃,上书“门房”两字。我们决定先转上一圈再进去。我俩沿街走去,拐入一个小巷,然后拐弯,从房子的后门门口经过——杜邦不仅观察房子本身,还仔细观察整个邻里地区的情况。他观察得极为仔细,我真不懂他何必要这样。
  我俩顺原路返回,来到大门口,摁响门铃,向警察出示了证件。警察放我们进去了。我俩上了楼,来到发现莱斯帕纳耶小姐尸体的那间卧室,两名死者的尸体现在仍陈放在这里。根据保护现场的惯例,房间里的凌乱场面仍然保持原状。我所看到的都是《论坛报》中描述过的,没有什么新情况。杜邦把所有的东西都仔细看了一遍,连被害者的尸体也不放过。然后我俩又到其它房间去,随后回到了院子里。一名警官始终陪伴着我们。我们一直查看到天黑,才告辞离去。回去的路上杜邦去了一趟《世界报》报社。
  我在前面说过,我这位朋友有各种各样的怪念头。直到第二天中午,他才第一次和我谈有关这件谋杀案的事。他忽然问我,我是否在现场看到什么特别的东西。
  他加重了“特别”二字,语气意味深长,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听了他这话竟然哆嗦了一下。
  “没什么特别的,”我说,“和报上说的差不多嘛。”
  他说道:“我看《论坛报》并没有揭示出此案的出奇恐怖之处。不过咱们且不去读报上的蠢言浅见。大家认为此案是个难解难破的离奇之案,而我觉得,它的难解难破之处也正是它的易解易破之处,也就是说,它有许多非常离奇的特点。警方之所以弄昏了头,是因为找不到明显的动机——不是说找不到明显的杀人动机,而是说找不到采用那么凶残手段的动机。此外,大伙都听见楼上有争执的声音,可上去一看,除了被杀的莱斯帕纳耶小姐外,什么人也没有,真是不可思议,而且凶手若是下楼,不可能不被大伙看见,这两点也颇使警察局摸不着头脑。房间里极为凌乱的场面、尸体被倒栽葱塞进烟囱里、老太太尸身上的可怕伤痕,这一切,再加上我刚才说过,现在不必再重复的情况,足以使警察们一向自认为具有的‘敏锐’失效,使他们无用武之地。他们犯了一个极为常见的大错误,即:把特殊性与难解性混在了一起。然而,理智的人正是在平凡的现象中进行推理,找出事情的真相。而咱们进行调查的时候,则不该总考虑‘发生的是什么’而是要考虑‘什么是以前没发生过的’。其实,我是可以查出这个案子的,而且已经查出了。警察局越觉得它难破,我就越觉得破起来全不费工夫。”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只是直勾勾地瞪着他。
  “我在等待,”他朝我们寓所的房门看了一眼,继续说,“我在等待一个人,这人虽然也许不是此案中的凶手,但多少同凶杀案有些关系。这起凶杀如此残酷,可能责任根本不在他。我希望我在这一点上的推测是正确的,因为我把解谜的希望全压在这个推测上了。我随时随刻地在此——在这个房间中——等待此君。他当然有可能不来,但也有可能会来。如果他果真来了,咱们就必须把他扣住。给你手枪,在必要的时候你我都是知道如何放枪的。”
  我接过手枪,头都大了,几乎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简直无法相信这些自己亲耳听到的话。而杜邦还在说着,就像是在自言自语。我前面说过,他一到这种时候就变得心不在焉。他的话是对着自己说的,可他的声音呢,虽然一点也不高,从声调上听,却像是在对很远很远之处的人讲话。他的眼睛盯着墙壁,漫无表情。
  他说:“根据顺楼梯上楼的那伙人的描述,吵架的声音不是那两个女被害者的,现在证据也已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嘛,咱们就大可不必考虑这样的可能性:老太太先杀死了女儿,尔后又自杀。我谈起这一点,主要是想弄清楚凶杀的方法。就凭莱斯帕纳耶太太的那点力气,她是无法把女儿的尸体塞进烟囱里的。再者,她本人身上的那些伤痕,也完全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因此,凶手肯定是另外一个人,大家听到的争吵声就是他的声音。现在咱们再来看看证人们的证词——不是关于争吵声的全部证词——而是证词中的特别之处。你注意到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了吗?”
  我说,证人们一致认为那个粗嗓门儿的是法国人,而那个尖嗓门儿的,人们的说法就不一致了。
  杜邦说:“这本身就是一个证据,不过这还算不上具有特殊性的证据。你没注意到特殊的地方,然而确实存在需要注意的特殊之处。你说,证人们对粗嗓门儿的看法是一致的。但是那个尖嗓门儿的,就众说纷纭了,这就是特殊之处。一个意大利人、一个英国人、一个西班牙人、一个荷兰人,还有一个法国人,都试图对它做出解释,他们每一个人都认为那声音是一个外国人的。每一个人也都确凿地认为那人不是自己国家的人。每个人都说那人说的不是他们国家的语言,而是一种外国语。法国人认为那人说的是西班牙语,‘如果他懂西班牙语,也许就会听清一两个字了。’荷兰人坚持认为那人讲的是法语,不过报上也说了,‘他不懂法语,所以通过翻译来提供证词。’英国人则认为那人说的是德语,而他本人却‘不懂德语’。西班牙人则说那‘肯定’是英语。可他本人不懂英语,只是从语音语调上听出是英语的。意大利人相信那人讲的是俄语,可他‘从未同真正的俄国人交谈过’。而第二个法国人的看法却与第一个大相径庭,他坚信那人讲的是意大利语,他和那个西班牙人一样,是根据语音语调做出的判断。你瞧,这人的声音简直太神了,咱们不妨做出这样的结论:这种声调,欧洲五大语种的人听起来都不熟悉!你也许会说,说不定是亚洲人或非洲人呢。然而巴黎的亚洲人和非洲人毕竟不多。我暂且不否认这种推论,我现在只想提醒你三点:有一个证人说这个声音‘与其说是尖锐的,不如说是粗暴的’;有两个证人说它‘又快又乱’。没有一个证人说它是清晰易懂的。”
  杜邦接着说道:“我不知道到目前为止你对我的见解做何看法。不过我却完全可以说,即使仅仅从证词的这一部分——关于粗嗓门儿与尖嗓门儿的这一部分——咱们就已经可以得出一个合理的推论,从而产生出一种疑问,这疑问本身便为破案的进展方向指明了道路。我刚才说‘合理的推论’,不过这几个字还没有充分表达出我的意思。我是想说,这个推论是唯一合理的,这个推论导致的唯一结果,就是必然产生出那个疑问来。然而,那个疑问究竟是什么,我现在还不准备说。我只是希望你记住,对我本人来说,这已足以告诉我要采取什么方式。这个结论给我指明了方向,于是我去那个房间进行调查。”
  “现在咱们再回想一下那间卧室。咱们在卧室中首先调查的是什么?是杀人凶手所使用的脱身手段。我完全可以这样说,咱俩都不相信超自然的怪事。莱斯帕纳耶母女当然不会是妖怪杀死的。凶手是有血肉之躯的,而逃走的时候也并没有化作一道白光。那么,他究竟是怎么逃走的呢?幸好,关于这一点只有一种推理,这种推理势必使咱们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咱们来把有可能采用的逃遁方式一一过一遍。大家上楼时,凶手是在那间发现莱斯帕纳耶小姐的屋子里,或者至少是在那间相连接的屋子里的。所以,咱们只有在这两个房间中寻找出口。警察已经揭开了地板、天花板和墙皮。如果有什么秘密出口,他们肯定是会发现的。不过,我信不过他们的眼睛,我要用自己的眼睛看一看。我一看,确实没有秘密出口。两个房间通走廊的房门都从里面反锁着。咱们再来看看烟囱。内外两间房的烟囱虽然和一般的烟囱一样宽,离壁炉顶两三米高,但是不论是烟囱的哪一部分,都是连只大猫都钻不进去的。凶手绝无可能从烟道中逃走。现在只剩下窗户了。凶手若是从临街房间的窗户逃走,肯定会被聚在街上的人看到,所以嘛,他肯定是从后屋的窗户逃走的。既然咱们已经毫不含糊地得出了这一结论,那么你我这两位推论者,就不应该因为这一点看上去不太可能而轻易否定掉它。咱们现在只有努力去证实这所谓的不可能未必就真是不可能。”
  “卧室里有两个窗户。一个窗户不为家具所挡,一览无遗。另一个窗户的下半部分则被一个笨重的床架紧紧地顶住,所以看不见。第一个窗户是从里面紧闩着的,即使使出吃奶的劲儿,也难把它拉起来。窗户的左边被一根大钉子钉死,钉子钉得很深,只露着钉帽。检查另一个窗户时,警察也发现了一枚同样的钉子,他们试着往上拉窗户,结果拉不动,于是他们相信凶手绝不会从窗户逃遁。他们也认为没必要拔起两枚钉子,打开两个窗户,进行进一步的检查。”
  “我自己的检查则多少更为仔细一些。我刚才也说过了,因为我认为表面上看起来不可能的事情,实际上却未必不可能。“进行了一番归纳后我就开始想,凶手肯定是从这两个窗户中的一个逃出去的。但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凶手也就无法从里面闩上窗户了,而窗户却是闩得死死的。这是一个明显的事实,足以使人不再做进一步推想,检查现场的警察就是因此而不再生疑了的。然而窗户确实是闩着的,那么窗户肯定有一种自动闩上的能力。这是一个必然的结论。我走到那个没被家具挡住的窗户跟前,使劲拔起那根钉子,然后试图将窗户拉起,不出我所料,根本拉不动。现在我知道了,里面一定有一个暗藏的弹簧机关。第一次判断的正确增强了我的信心,我觉得,不管钉子周围的东西有多神秘,可我的假定显然是对的。我再次仔细搜查,果然很快便找到了暗藏的弹簧。我按了按它,对自己的发现颇为满意,就暂且先不去把窗户拉起来。”
  “我把钉子重新安上,仔细地观察它。假如一个人打窗户逃出去,虽然借助弹簧的力量,窗户可以自动关上,可是钉子却不可能回到原来的孔洞。结论是明显的,我的调查范围进一步缩小了。凶手一定是从另一个窗户逃出去的。假如两个窗户的弹簧都是一样的——这是很可能的——那么两个钉子就可能不一样了,至少钉法上不一样。我爬到床架上的麻布垫上,仔细察看床头上方的窗户。我把手伸到床头后面,一下子就摸到了弹簧。如同我估计的那样,这个弹簧和第一个窗户的弹簧一模一样。我又研究钉子。钉子也和那个钉子一样,又粗又结实,钉法也是相同的,一直钉到头。”
  “你准会说我迷惑不解了,但是如果你这样想的话,你就误解了这一推理的实质。用一句体育上的话来形容,我以前从没‘失手’过。我不曾有片刻失去过线索。事情一环套一环,没有一环是断开的。我已将这个谜追踪到了它的最终结果。这一结果便是那钉子。虽然这钉子从外表上看与另外一个窗户的钉子没什么两样,不过外表的相似绝不会使‘线索到此为止’。我对自己说:‘这里一定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我用手去摸钉帽,一摸不要紧,大约6毫米的一截被我的手指头给掰掉下来。剩余的半截钉子仍留在钉孔里。断痕是旧的,上面生满锈,当初一定是重锤的一击,将其敲断的。这一击也使钉头深陷入窗框。我把钉头小心地放回到原来的断痕上,果然又成了一个完整的钉子,连一点裂缝都看不出来。我按下弹簧,把窗户抬起几寸,钉头果然跟着窗框一同起来。我又把窗户关上,钉子又恢复了完整的样子。”
  “现在这个谜终算是解开了。凶手是从床头的这个窗户逃走的。他一出去,窗户就自动关上了,弹簧又将窗框闩牢。警察错就错在把弹簧的力量当成了钉子的力量,于是认为不必再深究了。”
  “第二个问题是凶手究竟是怎么下楼去的,关于这一点,幸好咱俩曾绕楼走了一周。距离窗户1.8米高的地方有一根避雷针。没有谁能从这根避雷针上够到窗户,更别说顺着避雷针爬进窗户了。不过,我注意到第四层的百叶窗很特别,巴黎的木匠管这种百叶窗叫‘铁窗’。现在这种百叶窗不多见了,但是里昂、波尔多等地的旧宅子却仍常有这种窗子。这种窗子状似普通的房门,只不过上半部分镶着小玻璃格子,或做成镂空的花格——这恰恰提供了抓手的地方。这个窗户的百叶窗宽1.1米。咱们从房后看窗户时,两个窗户都是半开着的——也就是说,开得角度恰与墙面成直角。警察可能也和我一样,去房后看过。不过,如果他们果真看过,那么他们是顺着宽度的方向去看‘铁窗’,没有留意到宽度本身,即使留意到了,也没有加以考虑。事实上,他们已经确信凶手绝不会从这儿逃掉,所以他们对这儿的检查也就不那么仔细了。然而,我却清楚地知道,挨床那个窗户的百叶窗,如果全打开来,贴着墙,那它便可达到离避雷针60公分的地方。不难看出,一个动作灵敏、勇气十足的人,是可以顺着避雷针进入窗户的。咱们姑且认为百叶窗是全打开的,那么一个盗贼的手如果可以够到80公分的长度的话,他就有可能稳稳地抓住窗格子。然后,他双脚抵墙,松开避雷针,大胆一跃,便可以借荡势将百叶窗关上。如果这时窗户是敞开着的,他就可以荡进屋去。”
  “请你特别记住,我所说的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灵敏,只有具有这种不同寻常的灵敏,才有可能做出如此危险、如此高难度的动作。我想向你说明两点:第一,这种动作是可以做到的;第二,这一点更为重要,我希望你能明白这一动作有多么‘不同寻常’,几乎需要异乎常人的敏捷身手,才能完成它。”
  “你一定会用法律上的语言对我说,‘要想使你的立论站住脚,你就不应对事物做出过高的估计,而是应该留有一定的余地。’这种观点在法律上是有道理的,但在推理上却不一定有必要。我的最终目的是查出事情的真相。而我首先要做的是引导你把我刚才所说的‘不同寻常的’动作和那个‘特别’尖锐、粗暴,‘又快又乱’声音联系在一起加以考虑。证人们对那个声音的国籍众说纷纭,而且没有谁听出他说的是什么。”
  听到这里,我对杜邦的想法略有所悟。我似乎就处在理解的边缘了,可我却没有这种理解的力量——就像人有的时候就要记起什么,但却怎么也记不起来一样。我的朋友继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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