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茨·诺曼自己则带着10万美元及两皮箱满满的、大大小小的粗钻石,启程前往外国各地。他搭乘中国舢板航驶向俄国,离开蒙大拿六个月之后,他抵达了圣彼得堡。他找个不引人注意的旅馆住下,并且立即去拜访宫廷珠宝匠,宣称他为沙皇带来了一颗大钻石。他停留在圣彼得堡两星期间,总是担心着被谋杀,他从一个住所移到另一个住所;不敢打开箱子,整整两个星期,他只开过皮箱三四次。
直到他承诺一年内会带更大更精美的钻石回来后,他才会允许离开,前往印度。然而,他离开之前,宫廷的财务官员早已将1500万美元的款项存入他在美国银行的银行账户里——用了四个不同的化名。
离开了两年之久,1968年他回到了美国。他曾拜访过二十二国的首都,与五位皇帝、十一位国王、三位王子、一位伊朗国王、一位可汗及一位苏丹谈过话。在那时,菲茨·诺曼估计他自己的财富已达到了10亿美元。有一点总能保证他的秘密不被泄露出去。他的每一颗钻石,出手前一周总是被赋予一段悠久的历史和传说。这段历史和传说总是被追溯到巴比伦帝国时期,其间经历了凶杀、恋情、革命和战争等各种奇迹直到现在。
从1870年到1900年他去世为止,菲茨·诺曼·华盛顿的历史可说是一篇黄金的史诗。期间也发生了节外生枝的事件,当然啦——他逃避了调查,他娶了弗吉尼亚的淑女,并与她育有一独子,而且由于一连串不幸的复杂事件,他被迫杀了他的弟弟——因其酗酒的坏习惯导致胡言乱语,已经多次危害到他们的安全。不过,除此之外,再没有什么别的事件污染这些兴旺发达的幸福岁月了。
就在他去世之前他改变了致富的策略,除了几百万美元看得见的财富外,他把全部的财富买下了大批稀珍矿石,他将它们标为“古董”,存放在全世界的银行保险箱里。他的儿子——布拉多克·塔雷敦·华盛顿,继续采用他的政策,甚至变本加厉,他把所有的矿石都转换成元素中最稀有的——镭——如此一来,十亿美元黄金价值的东西,就可以被置于烟盒大的容器里。
菲茨·诺曼去世三年后,他的儿子布拉多克认为,事业已经发展得够远阔了。他和他父亲从钻石山获取的财富总额,已超过能精确算出来的数目。他用暗码在笔记本上记录了在数以千计他所惠顾的银行,每一家他所设定的镭存放近似量以及每一个在他名下开户的化名。接着他做了一件简单的事——他把钻石矿封了起来。
他把钻石矿封了起来。从中获取的财富,会供给所有未来世代的华盛顿家族无可比拟的奢华生活。他唯一所关心的就是严加保守他的秘密,否则秘密一旦被揭穿,在随之而来的恐慌中,他会像所有的财产拥有者一起,落得一贫如洗。
这就是约翰·提·安格所同住的人他们的家世,这就是他抵此后的早晨,他在银墙客厅所听来的故事。
早餐之后,约翰找到路,走出了大理石大门口,好奇地看着展现在他面前的景致。整个山谷,从钻石山到五英里远的陡峭花岗岩悬崖,仍弥漫着一层金色的雾气,闲闲飘游在一片如茵的细草坪、湖泊及花园上。到处都是榆树丛林袅袅的树影,与那坚挺的松林丛,形成奇怪的对照。就在约翰观看时,在半英里外,有三只小鹿一只接一只地从树丛中跑出来,接着又跳着不熟练的欢快的步伐消失在另一处黑纹路、微暗的草丛里。若是看到树林中出现一个一路吹着笛的羊蹄牧人,或者瞥见翠绿叶之间闪现出山林女神粉红的皮肤与飞扬的黄发,约翰也不会感到惊讶。
怀着些这样渺茫的期待他走下大理石台阶,走过时稍微惊扰到趴睡在台阶底两只毛光滑如丝的俄国猎犬,沿着一条蓝白相间的砖道向前走去,这条人行道似乎没有特别指向哪个方向。
他尽情地享受。这这既是年轻人的福分,也是他们的不足:年轻人永远不会满足于现在,而总是把今日与他们所憧憬的未来相比——鲜花与黄金、女孩与明星,他们不过只是那无可伦比、难以企及的青春梦幻的先兆和预示而已。
约翰绕着一处宁静的角落走,那儿种植的一大片玫瑰丛,散发出浓郁的香味,弥漫在空气里。然后他穿过庭园,朝树林下的一块青苔地走去。他从没在青苔地上躺过,他想试试看它是不是真的够柔软,符合这个名称作为形容词之用的正确性。接着,他看到一个女孩越过草坪朝他走来。她是他曾见过的最美丽的人。
她穿着一件白色及膝的小晨袍,头发上戴着一个用薄蓝宝石片发夹夹住的饰边花环。她走过来时,粉红的裸足一路将露珠溅得四处迸散。她比约翰还小——不会超过16岁。
“哈罗,”她轻声喊道,“我叫姬丝美。”
约翰觉得她已存在他心中的印象比那名字更美。他往前走向她,挪近时步履小心翼翼地,免得踩到她裸露的脚趾头。
“你还没有见过我。”她轻声说着。她的蓝眼睛则补充说:“噢,不过你错过了多少良机!”……“昨晚你见过我姐姐姐洁丝美。那时我因吃莴苣中毒病着,”她轻声说下去,而蓝眼睛又说:“生病是我的甜美时刻——可我病好了,还是会很甜美。”
“你已在我心上烙下美丽的印象,”约翰的眼睛说,“我自己并非这么迟钝。”——“你好吧?”他说道,“我希望你今晨好多了。”——“可人儿。”他的眼睛怯怯地又说。
约翰发现到他们已经沿着小路走了起来,经她提议他们就并坐在青苔地上,青苔的柔软程度他已经无从察觉了。
他对女人一向挑剔。一个瑕疵——肥厚的足踝、沙哑的声音、戴眼镜——都足以令他无动于衷。而在这里,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旁边坐着一位对他来说似乎是完美化身的女孩。
“你是东部人?”姬丝美带着迷人的兴致问道。
“不是,”约翰简短答道,“我是海地斯人。”
要不她没听过海地斯,要不就是她找不到合适的措辞来对此加以评论,于是就不想更进一步谈论它。
“今年秋天我要到东部上学,”她说,“你认为我会喜欢那儿吗?我要到纽约上贝尔琪学校上学。学校校规很严格,不过你知道,周末我会到我们纽约的家中与亲人度过,因为父亲听说校中规定女孩须得两两并排而行。”
“你父亲要你尊重自己。”约翰说。
“是啊,”她回答说,眼中闪着尊贵之光芒,“我们没有人曾被处罚过。父亲说我们永远不会。我的姐姐——洁丝美还小的时候,有一回把他推下楼梯,他也只是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开。”
“母亲——哎,她有点吃惊,”姬丝美继续说,“当她听说你是从——从你所住的那里来的,你知道。她说当她还是个年轻女孩——不过那是那时候,你看,她现在像个西班牙人似的,而且古板得很。”
“你长时间住在这里吗?”约翰问道,他想掩饰多少被她的话所伤的事实。她的话似乎含有对他的乡下气息不怀好意的暗示。
“波西、洁丝美和我每年夏天都住在这里,不过,明年夏天洁丝美要去新港去。从今年秋天起她要在伦敦待一年,她将被国王接见。”
“你知道吗?”约翰犹豫说道,“你比我第一眼看到的你世故多了。”
“噢,不,我不是,”她急忙叫着,“噢,我想我不是。我认为世故的年轻人俗气得很,是不是?我一点也不世故,真的。如果你要说我是的话,我要哭了。”
她觉得很苦恼,嘴唇颤抖着。约翰迫不得已辩白了起来:“我没有那样的意思,我只是说说,逗你玩。”
“如果我是的话,我不会在意,”她执意说道,“但是我不是。我很幼稚,而且很女孩子气。我从不抽烟或喝酒,读书也只读诗歌,其他什么都不看。我对数学和化学几乎一无所知。我穿着很简单——事实上,我穿得极朴素。我想你不能再对我说我是世故的了。我认为女孩子应该以健康的方式享受她们的青春。”
“我也是这样认为。”约翰由衷说道。姬丝美又再次快乐了起来。她对他微笑着,一颗悄然而生的泪珠,从一只蓝眼睛的眼角落了下来。
“我喜欢你,”她亲密地低语着,“你住在这里时,都会和波西待在一起吗?或者你愿对我好陪我呢?你想想看——我完全是一个地地道道没有什么经验的姑娘,我有生以来从没有爱上过一个男孩。家人甚至不允许我单独见男孩子——除了波西。我一路跑到这里,跑进这树林就为了希望能遇到你。因为家人不会来这附近。”
约翰得意非凡,就站起身来鞠了躬,像海地斯舞蹈学校所教的那样。
“我们最好现在就走,”姬丝美温和地说道,“我11点钟必须去陪母亲。你还不曾要求过一次要我亲吻你。我以为现在的男孩子都是这样做的。”
约翰骄傲地坐直身子。
“有些人会那样做,”他回答道,“不过不是我。海地斯的女孩不做那样的事。”
他们并肩一起朝向屋子走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