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论习惯及不要轻易改变一种根深蒂固的习俗(1)

作者:蒙田    更新时间:2013-08-12 14:40:47

第二十三章

论习惯及不要轻易改变一种根深蒂固的习俗

我觉得,第一个编造下面故事的人,一定想到了习惯的力量。故事叙述一十村妇有一头牛,牛一出世,她就把它抱在怀里轻抚,从此一直坚持,终于成了习惯,待牛长大后,她依然要把它抱在怀里。事实上,习惯是一个粗暴而阴险的教师。它悄悄地在我们身上建立起权威,起初温和而谦恭,时间一久,便深深扎根,最终露出凶悍而专制的面目,我们再也没有自由,甚至不敢抬头看它一眼。我们看到习惯时常违反自然规律。“在任何事上,习惯总是极其有效的主人国。”

我相信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作的洞穴譬喻。医生常常会抛弃医术的理性而服从于习惯的权威。有位国王设法让自己的胃习惯服用毒物。据艾伯特记载,有个女孩习惯以蜘蛛为食。

在新印度,人们发现有许多民族,生活在各种不同的地区。那些人民以蜘蛛为食,不仅储存,还养殖,同时也吃蚱蜢、蚂蚁、蜥蜴、蝙蝠;缺粮时,一只蟾蜍可卖六个埃居。他们将这些动物煮熟,再配以各种沙司后食用。在那里,还有些民族认为,我们吃的各种肉类会把人毒死。“习惯的力量是巨大的。猎人麓在■地里过夜,瞻忍受山上的烈日。拳斗士被铁皮手套击中时,连哼都不哼一声。封

如果我们好好想一想——而这正是我们日常的感受——习惯如何使我们的感官变得驽钝不敏,那么,这些闻所未闻的例子就不足为怪了。我们毋庸去了解生活在尼罗河大瀑布附近的居民有何感觉,也无须打听哲学家对天上的音乐有何看法;那些坚固的天体在运行中轻轻相碰和摩擦,发出一种奇妙而悦耳的声音,天体和着这抑扬顿挫的音乐婆娑起舞;但是,声音再大,人的耳朵已麻木而感觉不到,正如尼罗河畔的居民对巨大的瀑布声习以为常一样。马蹄铁匠、磨坊主、枪炮匠如像我们这样会被敲击声震聋耳朵,他们就无法生存了。我佩戴用花做成的项链,是为了愉悦我的鼻子,可是连戴三天,我就久闻不知其香了。更为奇怪的是,尽管有很长的间断,习惯照样会对我们的感官起作用,例如住在钟楼附近的人就是这样。我住在一个钟楼里,一口大钟每日早晚各敲一次圣母经。这喧闹的钟声震得钟楼也胆战心惊,头几天我无法忍受,可不久就习惯了,听起来再也不感到刺耳,甚至常常不被钟声惊醒。

柏拉图训斥一个玩骰子的孩子。那孩子回答说;“你为这点小事就训我。柏拉图反驳道:“习惯可不是小事。”

我发现,我们身上最大的恶习是从小养成的,我们的教育主要掌握在乳母手中。母亲看到孩子拧鸡的脖子,打伤狗或猫,似乎是种消遣。还有的父亲愚蠢之极,看到儿子殴打一个不自卫的农民或奴仆,会以为是尚武的好预兆,看到他以狡诈手段欺骗和愚弄同伴,会以为是光辉的业绩。然而,这却撒下丁残酷、专横和背信弃义的种子,这些缺点在那时候就已萌芽,以后,在习惯的魔掌中茁壮成长。因孩子年幼或事情不大就原谅他们的不良倾向,这是后患无穷的教育方法。首先,这是天性在说话,它那时的声音与其说尖细,不如说纯净而洪亮。其次,欺骗的丑恶性不在于金币和别针之间有差别,而在于欺骗本身。对此有两种结论,一是;“既然他在别针上能弄虚作假,为什么在金币上就不会呢?另一个是:一只是别针罢了,他不会拿金币去搞欺骗的。”我认为前一种结论比后一种正确得多。应该认真教导孩子憎恨他的本质上的恶习,使他们认识到这些恶习天生的丑陋性,要他们不仅在行动上,尤其在思想上做到防微杜渐,不管恶习怎样伪装,心里闪一下念头都是令人憎恶的。我从小就培养自己走正路,做游戏时,我最痛恨弄虚作假(必须指出,孩子们做的游戏不是单纯的游戏,应该看作他们最严肃的行动),因此,即便是无谓的娱乐活动,我也坚决反对作弊,这已成为我的本性。无须作任何努力。我和妻子、女儿玩牌时,赢她们或输给她们我都无所谓,就像是在玩真的一样,两个辅币的输赢当作两个金币一样对待。我的眼睛无处不在,督促我安分守己,没有人会如此近地监视我,也不能让我如此遵守规则。

最近,一个南特人来我家里,那人身材矮小,生来没有胳膊,他训练脚来做手该做的事,动作如此娴熟,他的脚几乎要忘记它们的自然功能了。而且,他称脚为手,用脚切面包,给枪装上子弹后射击,给针穿线,缝衣,写字,脱帽致敬,梳头,打扑克,玩骰子,洗起牌来游刃有余,比常人毫不逊色。我付他钱(他靠表演谋生),他用脚来接,就像我们甩手接一样。还有个人,是个孩子,他用双手舞剑,又用脖子——因手正忙着——夹住一根长矛舞动,把剑和长矛抛向空中后再接住,尔后又扔标枪,挥起鞭子啪啪响,俨然是个法兰西车夫。

习惯在我们思想上一无阻拦,从它给找们的奇特印象中可以更好地看出它的效果。它对我们的观点和信仰无所不能。难道还有什么看法比习惯灌输的看法更离奇,更怪诞的吗?(宗教赤裸棵的欺骗排除在外,多少伟大的民族,多少自命不凡的人物都沉迷于宗教,它们是不受人的理性控制的,因此,那些没有被上帝的恩宠特别照耀的人,在里面迷失方向是情有可原的。)西塞罗发出过这样的感叹,我看不无道理=“自然科学索的任务是观察和探索大自然,却要求被习惯一叶障目的人为真理提供证据,这样散难道不惭愧吗(?”

我认为,大凡人能够想象出来的事,再古怪和疯狂,也能在生活中找到具体的饲子,因此,也总能建立在推理的基础上。在有些国家,向人致意时把背对着人家,从来不看对方。还有些国家,当国王吐痰时,最受宠爱的宫廷贵妇伸手去接。在另一个国家里,国王身边最重要的显贵们弯腰拣国王扔下的垃圾,装在他们的手绢里。

这里,我们要插进一个故事。有个名叫弗朗索瓦的绅士,喜欢用手擤鼻涕,这与我们的习惯格格不入。此人以爱开玩笑而遐迩闻名,他为自己竭力辩护,问我这肮脏的鼻涕有什么特权,非得要他备一块漂亮而精致的手帕,甚至还要把擤了鼻涕的脏手帕小心翼翼地包好放在身上。他说,用手帕擦鼻涕兴许比随地擤鼻涕更可惜,更令人恶心,而其他脏物也是随地扔的嘛。我听后觉得他的话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然而我对随地扔脏物已习惯了,因而不以为怪,若讲的是其他国家的事,我们一定会觉得丑恶无比。

奇迹的存在是因为我们对大自然所知无几,而不是出于大自然的状态。习惯使我们的判断力驽钝不敏。蛮人于我们一点也不比我们于他们更怪诞,也没有理由更怪诞。假如读一读下面的例子,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同这些事例作一正确的比较,我们都会承认这一点。人的理性是一种天赋的染料,其重量几乎等于我们所有观念和习俗的总和,不管什么形式的观念和习俗,都可以找到对应的理性;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无穷无尽。下面我就来举些例子。在有些国家里,同国王说话,要用传声筒,唯国王的妻子和儿女除外。在某个国家中,处女露出阴部,但已婚妇女却把阴部小心遮住,另一个地方的一种习俗与此相仿,那里,贞洁只对婚姻有价值,因为女孩子可以随便委身于男人,倘若怀孕,只要她们愿意,可以用专门的药堕胎。还有个地方,如果是商人结婚,所有应邀来参加婚礼的商人先于新郎和新娘睡觉,和她睡觉的人越多,她就越光彩,越被认为坚强能耐;官吏、贵族或其他人结婚也一样,但农民或下等人除外,只有老爷才能这样做;然而,在婚礼上,人们仍一本正经地嘱咐新郎新娘要忠贞不贰。有的地方有男妓院,男人之间甚至可以结婚;妻子随夫出征,不仅参与打仗,还指挥作战。有的地方,不仅将戒指戴在鼻子、嘴唇、脸颊和脚趾头上,而且!不将沉甸甸的金环串在奶头和屁股上。有些地方的人吃饭时,在大腿、阴囊和脚掌上攘指共。有的地方继承权不传子女,而传兄弟和侄儿;还有的地方侄子才有继承权,但不能继承王位。有的地方规定某些高级法官管理共同财产,全权负责耕种土地,按需给大家分配果实。有的地方孩子死了人们痛哭流涕,老人死了却额手称庆。有的地方十来对夫妇同卧一间屋里。有的地方丈夫若是猝死,妻子可以再婚,其他情况下妻子不能改嫁。有的地方女性极受歧视,女的一出生就被杀死,需要时,就从邻国买来妇女。有的地方丈夫可无端休妻。有的地方若妻子不育,丈夫有权将她们卖掉。有的地方人死后尸体煮熟再被捣成粥状,掺在酒中喝掉。有的地方人死后让狗吃掉是最理想的归宿,还有的地方是让鸟吃掉。有些地方的人相信幸运的灵魂自由自在,生活在安乐舒适的旷野,我们能听到他们的回声。有的地方在水中打仗,边游泳边准确地拉弓射箭。有的地方以耸肩和低头表示服从,进国王的住所得脱鞋。有的地方看管修女的太监没有鼻子和嘴巴,以免修女爱上他们;神甫为了同神灵交往和获得神谕而把双目戳瞎。有的地方,各人把自己喜爱之物奉为神明,猎手信奉的神是狮子和狐狸,渔夫则是某一种鱼,人类的每个行动或嗜好都有偶像;太阳、月亮、大地是最重要的神柢;发誓时就看看太阳,在地上跺跺脚,那里的人吃生肉和生鱼。有的地方作重大宣誓时,就用一位生前德高望重的死者的名字,把手放在死者的坟墓上。有的地方国王送给封臣们的新年礼物是火。送火的使者来到时,各家各户的火都要熄灭。封臣的子民们都得来取新火回家,否则就是犯渎君罪。有的地方如果国王自行退位,以便把自己全部献给宗教(这是常有的事),他的第一继承人也必须这样做,而把王位传给第三继承者。有的国家的统治形式根据事务的要求而灵活多变,必要时可以废黜国王,让德高望重者取而代之管理国家,有时把政权交给公社。有的地方不论男女都行割礼,都起教名。有的地方,如果士兵在一次或几次战斗中取下七名敌人的首级奉献给国王,就可以封为贵族。有的地方相信灵魂会死亡,这种看法绝无仅有,愚昧无知。有的地方史人分娩神色不惧,一声不哼。有的地方女人套铜护腿,若被虱子咬了,把虱子咬死是她们的崇高职责;在把自己的童贞献给国王之前(如果国王要她们的话),她们不敢嫁人。有的地方向人致意时先用手指头触一触地,然后再举向天空。有的地方男人用头顶重负,女人则用肩膀;女人站着小便,男人却蹲着。有的地方如要向人表示友谊,便送去自己的血,如表示尊敬,就给他们焚香,有如敬奉神祗。有的地方亲戚之间不能通婚,哪怕隔了四代,甚至更远。有的地方孩子吃奶到四岁,每每到十二岁,第一天就给孩子吃奶被认为有生命危险。有的地方父亲管惩罚男弦,母亲管惩罚女孩,惩罚的方式是把他们倒吊着用烟熏。有的地方女人行割礼。有的地方什么草都食用,除非有些草气味大,这是鉴别草能不能吃的惟一办法。有的地方屋里什么都敞开着,房屋再富丽堂皇也没有门窗,箱子不锁,但对小偷的惩罚很严厉。有些地方的人像无尾猕猴那样,用牙齿咬死虱子,看见用指甲掐虱子感到很吓人。有的地方的人一生不剪头发不修指甲;还有的地方只剪右手的指甲,而左手的指甲任其生长。有的地方,右边的头发任其生长,左边的头发则要剃光,而在周围的省份,有的前面留发,有的后面留发,不留发的地方全剃光。有的地方父亲把子女,丈夫把妻子租给客人作乐。有的地方儿子可以光明正大地和自己的母亲生孩子,父亲可以同他们的女儿甚至儿子纠缠不清,聚会狂欢时,可以互相出借孩子。

这里,人们以人肉为食,那里,把上了一定年岁的父亲杀死则是尽孝道;这里,孩子尚在娘胎里时,父亲就已作好安排,或留下来喂养大,或抛弃和杀死,那里,年老的丈夫把妻子借给年轻人享用;还有的地方女人为男人们共有,却不视为罪孽,甚至在有的国家,女人同多少个男人发生过关系,就在她们的裙子上戴多少根漂亮的缨子,作为荣誉的标志。习惯不是还创造了一个女儿国,让她们拿起武器,训练军队,同敌人打仗吗?整个哲学都无法让最睿智者装进脑袋的东西,习惯不是靠自己独家的法令,就让最粗俗的人掌握了吗?我们知遭,在有些国家,死亡不仅受到蔑视,还受到欢迎;在那里,孩子们到了七岁就要受鞭笞之苦,直到被打死,却要脸不变色心不跳,在那里,人们对财富视如敝屣,最贫穷的人也不屑伸手去捡装满金币的钱包。有些地区丰饶富足,可是最美味可口的家常饭菜却是面包、蔬菜和水。

习惯不是还在希腊的希俄斯岛上创造了奇迹吗,那里七百年内,不曾有一个已婚和未婚的女子做出伤风败俗之事。

总而言之,照我的想象,习惯无所不做,无所不能。据说。品达罗斯称习惯为世界的王后和皇后,我看不无道理。

有人遇见一个人在打父亲,那打父亲的人回答说,这是他家的惯例,他的父亲也这样打他的祖父,而他的祖父也这样打他的曾祖父。那人还指着他的儿子说:“他到我这般年纪也会打我的。”

那父亲被儿子在大街上拖来拽去,备加虐待,但到了一个门口,他命令儿子停下来,因为从前他也只把自己的父亲拖到那个门口,那是他们家的孩子们虐待父亲的世袭界限。亚里士多德说,有些女人扯头发,咬指甲,食煤和泥土,既出于习惯,也是一种怪癣;男人喜欢同男人交往,既出于习惯,也是本性使然口

从前,克里特岛人想诅咒某人时,就祈求诸神让那人染上某种恶习。

但是,习惯力的最主要效果就是攫住和蚕食我们,一旦进入我们身上,就把我们紧紧抓住,并且深深扎根,为它的法令说理和争辩。的确,从我们出生后吃奶起就吮吸习惯的法令了,我们首次看到的世界就是这般面孔母我们似乎生来就为了照习惯办事。那些在我们周围颇有市场、被我们祖辈注入我们心灵的成见,似乎是普遍而自然的思想。

因此,不符合习惯就被认为不符合理性,一般来说,这是极不合理的。如果人人都像我们那样研究自己,听到一句正确的格言,就立即看一看它在哪个方面适合自己,那他就会发现,这句格言与其说是机智诙谐的话,不如说是对成见的猛烈鞭挞。然而,人们接受警句和箴言似是为了告诫人民,而不是规箴自己,因此不是将它们融入自己的习惯,而仅仅是装进记忆中,这种做法是极其愚蠢和绝对无用的。言归正传,继续来谈习惯的权威。

受自由和自主思想培育的人民,认为任何统治形式都是可怕的,是违背自然的。习惯于君主制的人民也一样。不管命运为他们提供什么样的变革机会,当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摆脱了某个君主的讨厌统治时,就会赶紧花同样的力气为自己按上一个新君主,因为他们不能下决心憎恨君主统治。

波斯国大流士一世问几个希腊人,给他们什么就可以使他们遵从印度人习惯,把去世的父亲吃掉(这是印度人的习俗,认为把死人装进他们的腹中是最好的归宿),希腊人回答说,不管给什么,他们也不会这样做。大流士一世又试图劝说印度人放弃自己的做法,按照希腊人的习惯,把他们父亲的尸体火化,印度人的反应则更强烈。人人都这样,因为习惯使我们看不到事物的真面目,任何伟大和令人赞许的东西,都会渐渐变得平淡无奇。一卢克莱修

从前,每当我要阐述一个我们早已接受的权盛看法时,我不想墨守陈规地只用规则和事倒来证实,而是穷源溯流,寻根究底,我就会发现这个看法根基不牢,以致一想到要向别人证实这个看法,就会有点儿感到兴趣索然。

柏拉图为了消除他那个时代盛行的违情悖理的爱情,号召公众舆论对之抨击,让诗人和每个人口诛笔伐,他认为这种做法是灵丹妙药。多亏了这个灵丹妙药,再漂亮的女儿世不会激起她们父亲的爱情,再英俊的兄弟也不会使他们的姐妹心动,就!堤厄斯忒斯、俄狄浦斯、马卡勒斯的神话,也用令人愉快的歌声,把这一实用的信念注入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口

贞操确实是一种美德,它的用途可谓无人不烧,但从本性上来探讨廉耻心是困难的,如用习俗、规律和格言来阐述就容易得多。最基本最普遍的道理是难以细细探究的。我们的大师们泛泛研究这些道理,甚至不敢触及,一上来便成了习俗的卫道士,还自高自大,洋洋得意。那些不愿摆脱这种习俗的人犯的错误则更大,他们不得不满足于奇谈怪论,正如克里西波斯回在他作品的许多地方,散布对任何形式的**不必太重视的观点母如若有人想摆脱习惯的强烈偏见,他就会发现,许多毅然决然接受的东西,似乎就凭借着它们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外形。但是,这张面具一旦撕掉,事物就恢复其真实和理性,他就会觉得自己的判断仿佛被彻底推翻,然而却回到了更可靠的状态。譬如说,到那时我会问他,还有什么比一个民族盲从某些习惯更荒唐的事呢?他们的家庭事务,诸如婚礼、捐赠、遗嘱、买卖,都束缚在某些他们不可能弄懂的规矩上,那些规矩不是用他们的语言撰写和出版的,因此,他们不得不购买解释和用法说明书。那些规矩不是建立在伊索克拉底的高见之上:这位雄辩家劝导国王让其臣民进行自由贸易,免除税收,让他们有利可图,如果他们争吵起来,就对他们课以沉重的税金;那些规矩却是建立在一种可怕的见解之上:情理可以买卖,法律可以作为商品交流。我很幸运,因为据我们历史学家记载,第一个反对查理曼大帝把拉丁和神圣罗马帝国的法律强加给我们的人,是一位加斯科尼绅士,是我的老乡。在一个国家里,法官的职位可以用钱购买,判决可以用现金换取,无钱就打不了官司,这些都成了合法的习惯,还有什么比这更野蛮的做法呢?司法权拥有如此重要的商品,以致国家政治组织多了个第四等级,那是由掌管诉讼的人组成的等级,和早已存在的教士、贵族和平民这三个等级平分秋色。这第四个等级掌握法律,对财产和生命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形成丁一个独立于贵族的阶层,因此就有了双重法律,荣誉的法律和正义的;击律,两者在诸多方面格格不入,荣誉的法律谴责忍受,正义的法律谴责复仇。从尚武的职责讲,谁忍受侮辱,就会名誉扫地,而从公民的职责讲,谁要复仇,就会招致死刑(因荣誉受损而诉诸法律,会有损脸面,可要是不求助法律而私下报仇,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这两个部分同侍一主,却各司截然不同的职责;一个掌管和平,另一个掌握战争;一个有利益,另一个有荣誉;一个博学,另一个勇敢;一个重口才,另一个重行动,一个讲正义,另一个讲德行;一个诉诸理性,另一个诉诸武力;一个穿长袍,另一十生就穿短袍。

至于那些衣着之类的小事,如有人想让它们恢复为身体服务的真正用途(衣着的优雅和得体盖出于此),我就尤其会给他举方帽的例子。在我看来,这种帽子丑陋无比,一条长长的打褶丝绒带,犹如一根尾巴挂在女人的头上,外加五颜六色的附属物,和一个其形状同我们羞于出口的器官酷似的毫无用处的装饰物,我们却把它展示在众人面前。这些考虑却丝毫不能使一个有头脑的人不去随波逐流;因此,我反面觉得,任何与众不同的式样与其说出于真正的理智,毋宁说是野心勃勃的疯狂或做作。我认为哲人在心里可以摆脱一切羁绊,自由自在地判断事物,但表面上应该完全遵循被认可的习俗。公众社会不需要我们的思想,至于其他,诸如我们的行动、工作、财富乃至我们个人的生活,都得服从社会和公众舆论,正如那位善良而伟大的苏格拉底拒绝违抗法官的判决而寻求拯救自己生命的办法,哪怕法官的判决极不正确,极不公道。因为人人遵守所在地的规则和法律,是一条普遍的规则和法律:

应该服从国家的法律。——克里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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