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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矩与否,一心之间

作者:周纪艺  发布于:2016-08-02  点击:1268

——由《鸠摩罗什》想到的


以往在同别人的闲谈中,我了解到一个趣闻:原来日本的僧侣是被允许娶妻的。当时作为听众的几个人都不免诧异,毕竟这等奇事是未曾听说过的。严格地说来,东瀛土地上的佛教不正是由中国辗转地传去的吗?何以在小小的岛国,发生了如此重大的异变呢?我拿这问题来问陈述者,他略显搪塞地答道:“新教的神父们,不是也可以结婚吗?”但这是不一样的,我想。新教的牧师固然是可以结婚的,我们都知道这一点,因为我们的历史书上是这样讲的,马丁·路德对于宗教改革的说法是明明白白、白纸黑字地印在了教材醒目的位置,况且他自己也娶了一位出逃的修女。所以后来的神职人员才可以结婚。再向前、向被埋在更深的下方的地层里追溯去,就可看到,不仅仅是掌管着与上帝沟通的权力的神父们,一般的教众们,也往往受要求严酷地节制自身的欲望,婚姻于他们而言必须被认作是合法生育的形式与免受诱惑的手段。这不是比和尚娶妻来得更荒谬的规章么!可在这样的高压下,仍然有着克洛德·弗洛罗和蒙泰里尼这样的主教(尽管是小说人物)。可见人固有的欲望是难以被抑制的。

与中世纪对婚姻的极度蔑视相比,日本僧侣的娶妻仿佛也不是那样不可忍受的一件事了——况且本来我就不是一个佛教徒,也无所谓指摘此类事于教义有损云云。风流的和尚,不是不存在的,虽然多数是声名狼藉。唐朝的辩机和尚,纵然是玄奘高足,又博识颖悟,依然是情难自已地拜倒在梅妆朱颜的公主裙下,致使枉丢了性命。仓央嘉措算的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他的多情,在那句盛名的“不负如来不负卿”被吟咏时,深深地刻在有情人的心里,可是归根结底也不能称得上合乎一个活佛的准绳。至于传奇小说三言二拍之类,对淫僧的揭露更是不遗余力。纵然不是不可忍受,也不意味着是可以堂而皇之地接受的。这是另一形式的古板吗?我以为倒不尽然。中国历来是一个礼佛的文明国度,即使是时至今日,多数人(即使是无神论者),对佛教多少还是残存着一些敬畏。这正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一堵久遭风吹雨淋、斑驳陈旧的污墙,遭几个泥点子的侵染,有什么要紧呢?但是一张雪白的纸张,说得更高贵一些,一匹素绢,溅上了星星墨色,难免使人不舒服。因而我是觉得,和尚们还是遵守着戒律清规为好,在日本可娶妻,那也未尝不可,而在中国不可娶妻,也就不要阳奉阴违。规则就是规则,何况是宗教的规则。

打破了规则娶妻,却又可以堂而皇之地受到辩护,自疏诽谤流言之中的,正有那样一个人。若不是拜读了施蛰存先生的《鸠摩罗什》,我对这样一位与众不同的高僧还不甚了解。不同于正史中他道德而俨然的形象,《鸠摩罗什》里,这个大智的僧人显然是受着欲望的百般诱惑与拨弄。初看了之后,心里倒有些隐隐的快意:原来撕开宝相庄严的画皮,看似清洁的有道的禅僧也有着凡夫俗子在红尘中颠倒沉迷的三千烦忧么?然而这个人物形象是很让我觉得别扭的。作者自陈是要描绘“道与爱的冲突”,对于道的不舍与挣扎,是时刻萦绕在主人公的脑海里,并借由作者的笔触吐露出来了,但爱在何处呢?对于他的亡去的妻子,主人公怀有的情感尚可称爱。而对于放浪的名妓孟娇娘及后来的诸多宫女妓女们,这样露水似的、短暂的,是爱吗?在澄玄堂上,他望见佛龛前的长明灯熄灭了,便以为佛祖已经离开了他,其实这不是他挽救自己的自爱精神的最后一点火光,也被他亲手扑灭了的象征吗?最初的娶妻于他,实在称不上罪过,况且主人公自己也在潜意识里为自己作了辩护,这一切都要归结于渎佛的武夫吕光,一个死有余辜的人,而他,最终还是要破除了这重孽缘,取得正果的。作者所做的,是一步步把这个本身就充满了矛盾的“鸠摩罗什”,更深地推入一个无法回转的境地——这是这位僧人未曾料想过、与他的愿景背道而驰的。这真是残忍!这等供奉着光明的大道的智者,最终也沦入了自甘堕落的道途。我先前觉得日本和尚娶妻相当不可理喻,之后又认为中古欧洲对情爱生活的桎梏才是最无理的,现在想想,若是在肉体上享受着合法的快乐、发泄着正当的欲望,而精神上,全乎是一个苦行僧式的、时时不离脱对自己的不端的拷问的人,该是怎样的煎熬呢?肉体和精神皆获得自由,正是我们所追求的,这毋庸置疑;肉体上受到束缚,而精神向往着那自由的花火,这样的例子也多,虽然大抵是玉石俱焚作结,但那样带着镣铐的舞蹈,也是史诗似的令人动容;而肉体上自由,精神上却自行施加着一层一层、一道一道无形的锁链的,称作作茧自缚,都有些过于抬举了。沉沦,却又不甘心沉沦。在这挣扎中,我们看到一个可怜的、渴望救赎的灵魂,但他可怜归可怜,这可怜是引不起我们的同情的。既然自认像卫道士一样古板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为何抵御不住高高的枝桠上挂着的娇艳欲滴的禁果的诱惑?既然选择了打破了那清规、一味去寻欢作乐了,为何又哀悼起自己的鬼迷心窍,没法达到那一尘不染的超脱了?

欲望并不会留给人后悔的机会。而已受了邪恶的诱惑、又不情愿失去高洁的名声的,只有一条忏悔的路可供选择了。《鸠摩罗什》中的主人公也恰是这样做的。他无时无刻不在心里悲伤着自己功德的降低、几乎不再是个活佛而近于一个平凡的僧人。这种忏悔显而易见是不起什么功用的,因为他最终落到了更为悲惨的、自欺欺人的怪圈里。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威,他可耻地用本该宣扬着精妙佛法的口去做着无谓的强辩、使本该称颂着光荣圣道的舌去演着可笑的魔法,他不只失去了自爱的能力,更完全丧失了为人的尊严了。

施蛰存笔下的鸠摩罗什可真是一个不自由的人。施老惯善于写这一类为欲望所裹挟、所强制,从而情难自禁地做出恶事来的人物。我看的第一篇施老的作品是《石秀》,这篇小说多少使我有些难以接受。纵然知道崇尚着精神分析法的作家,譬如茨威格,都是爱好对人物心理过分细致地去勾画推敲的,但是总归是《水浒传》带来的英雄情结作祟,不愿以如此恶意去揣度“拚命三郎”。其实细究《鸠摩罗什》,不也是在打碎这个佛教历史上的高僧那煌煌的形象吗?事实上哪里有那双全之法呢?在这里说到水浒,梁山上倒是有一个我很敬佩的和尚,只不过是个半路出家的花和尚。在五台山上一通胡闹、玷污神佛的,不是这个花和尚吗?在草莽间恣意快活、杀人放火的,不是这个花和尚吗?而拳打镇关西、惩恶野猪林,立下赫赫战功,最终听潮圆寂的,不是这个花和尚吗?可笑,这样的一个自由自在、心中无佛的人,最终却得圆满。原文有几句赞语,照录如下:平生不修善果,只好杀人放火,忽的挣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金绳玉锁,困不住一个自由的人。鲁智深的圆满,自然只是小说家语,其中也暗含几分讽刺当时佛教的意味。但是,就算不成佛,光凭这心的自由、念的善良,这“杀人放火”的罪孽也将获得永恒的柔和的宽慰。

娶了妻子、破了戒律的高僧鸠摩罗什对他的弟子们说:“臭泥中生莲花,但采莲花勿取臭泥。”他的不朽的舌头带着同样不朽的疼痛,留给了他的信仰者。

那么,用那位同样娶了妻子的神父——马丁·路德的著名的《九十五条论纲》中的话结尾:“无人能确知自己的痛悔是诚实的;更无人能确知自己得了完全的赦免。”

这可真是诛心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