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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5年,再读《倾城之恋》

作者:雍妍  发布于:2016-08-02  点击:1187


我是一个女孩子。初中的时候爱三毛,爱安妮宝贝,爱小四韩寒,上课的时候就把书放在桌肚里,看到忽视上下课铃声。

似乎每一段青春里,都会碰到这样的时刻。而那些精致而矫情的句子,让人满脑子都是诗和远方。那时候的我热情满满,整天想的都是怎样买一张车票跑到天涯海角,一边打零工一边流浪。

第一次接触张爱玲的文字就在这时。初三的第一个学期,百无聊赖,沉湎于游戏和杂书,成绩一落千丈。在这场漫长而暴躁的青春期里,我像是一点就着的火药桶,整天想着和父母大干一场。我身边所有的朋友都知道我嗜书如命,很快《倾城之恋》便辗转到手。一口气读完后,如同每次看完别的小说一样,整个人再次陷入小说的情境不可自拔。之后的好几个星期,我都像是霜打的茄子,一撅不振。

当时借到手里的,是系列文章的合辑,编在一起,取名‘倾城之恋’,相对于同时读完的《半生缘》和《小团圆》,也只剩这一篇文章,让我那颗懵懂的少女心从无尽的悲叹中,稍稍松了一口气。

范柳源和白流苏。这样传奇式的爱情似乎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在这段感情里,我看到的是白流苏最终结成了这门婚姻,在那群尖酸刻薄的家人面前扬眉吐气,是浅水湾饭店深夜响起的电话声,柳源沙哑着声音说‘我爱你”。那时候的我没有读过《飘》,还没有迷恋上的黑塞,米兰昆德拉,村上春树,更不能理解大师笔下或含蓄或奇特的爱情手笔。只是固执地相信男女主角一定是相亲相爱,最终排除万难走到一起,白柳的爱情给了我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而这个结果让我迅速忽视了其中花大笔墨描写的古中国。白公馆的时光是凝固的,即便再过千年也还会如此,旧上海的人们是顽固的,顽固地中西结合的文化,顽固地追求物质享乐,这一切由西方席卷而来的浪潮,把人们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但我的眼里只剩爱情,和那个年龄段的所有情窦初开的少年人一样,满眼看到的都是繁华和天荒地老。

因此,当读到傅雷评柳源为“饱经世故,狡猾精刮的老留学生”时,将柳源当作白马王子的我着实生了一阵闷气。加上《傅雷家书》中虽木讷实饱含深情的句子,让人看得满心焦躁和不耐,于是对傅雷的书评字字否定,觉得这个老头子既无聊也不懂真正的爱情。

高中毕业收拾旧书,再见熟悉的蓝色封皮。收拾房间变成了旧书重读,再次翻开书页时,初读时所感的莫名苍凉化为理解。看见自己当时的书评,不觉哑然失笑。满篇幼稚的幻想和批判,甚至还有读完《半生缘》后的‘豪言’:‘悲!此生不再看张爱玲的小说,太影响心情!”

再次翻开倾城,只觉百感交集。繁碎的文字里,最先的深刻感受竟是深藏其后的时光感。

闭上眼睛,仿佛还能看见20世纪的上海——那个繁华奢靡醉生梦死的地方,到处都是闹哄哄、乱糟糟的气象。清朝的建筑和西式的洋楼,裹着小脚的女人和着旗袍的艳妇,夹杂蹩脚英语的中文……张爱玲把时空扯回了一个看似慌乱而尴尬的境地中,并且试图在老旧昏黄的灯光下,把古中国藏在狭窄陋巷中的暗色一点点拖出来。

而白公馆,当属场景描写中的又一精彩之处。那是古中国了,张爱玲用惯了那看似细碎而不经心的笔法去写,去画。透过流苏的眼睛,带着一点蒙太奇的镜头,由近及远,朦朦胧胧的光线,放大了朱红对联上墨汁淋漓的大字,机扩坏了的珐琅自鸣钟,甚至连胡琴声也变了,变成了笙箫琴瑟所奏的庙堂舞曲。世界一下陷入了一个很久远的时代,这一户永远慢了一个时辰的上海人家,似乎回到飘渺的上古里。时光在张爱玲的笔下有了厚重感,同时也是白流苏无名恐慌的原由。这些因时光带来的不可思议的错觉,文中处处可见,如下例:

“一年又一年地磨下来,眼睛钝了,人钝了,下一代又生出来了。这一代便被吸到朱红洒金的辉煌的背景里去,一点一点的淡金便是从前的人的怯怯的眼睛。”

这些关于时光的诸种细节,已经多有研究。如陈思和就曾指出:柳原的引用与诗经原文相比,改了一个词:“死生契阔,与子成说”变成了“死生契阔,与子相悦”。他认为这一处改动是张爱玲有意为之。李欧梵也就此指出过“柳原的突然引用《诗经》确实谜一样难于解释。一个在国外出生在国外受教育的人……如何可能突然记起一句中国古典诗,那还是用文言文写的,而不是小说叙述和对话所用的现代白话?为什么在无数的诗行中单挑了这一句?”这种种质疑,再次证明也许对于张爱玲来说,抒写时间感悟的冲动要远远大于对人物、故事的经营。让柳原吟诵古诗而非新诗是为了凸显一种交错迷离的时间感,是过去的幽灵在当下的复活。我想,这一个传奇故事里,‘倾城’倾的只是漫长的时光。白公馆的钟慢了,跟不上生命的胡琴。上古的堡垒坍塌了,一切分崩离析。本来缓慢流动的岁月被拉进快节奏流动的时间里,给整篇文章笼罩了一份不可思议之感。

而故事里,张爱玲自身感受也带入过多。她自己当年在香港经历过炮火纷飞的时光,在写作倾城时,可能不自觉就过多陷入回忆,甚至将情感加注人物之上,以至于时光感凸显后,爱情本身却有了流于俗套的嫌疑。正如傅雷所评“好似六朝的骈体,虽然珠光宝气,内里却空空洞洞,既没有真正的欢畅,也没有刻骨的悲哀。《倾城之恋》给人家的印象,仿佛是一座雕刻精工的翡翠宝塔,而非莪特式大寺的一角。”整篇文章虽然看似精彩,但是原本涌入渲染的外部的描写花了太多笔墨,真正的主角:白柳二人,却塑造不够,尤其是柳源的形象,通篇都是侧面描写,他的身世模模糊糊,只是由徐太太之口说出,轻巧地一笔带过,完全无法让读者通过他的身世对他有深入的了解。这样的描写过于平面,以至于性格被严重弱化。用傅雷的话就是“勾勒的不够深刻,是因为对人物思索得不够深刻,生活得不够深刻。”占据大半篇文章的调情,真真假假的试探和过于生硬的心理转折都变成了文章的硬伤。当年倾城之恋曾大受欢迎,《传奇》由《杂志》出版,四天后即再版,《倾城之恋》则相继被改编成了舞台剧和话剧,文章所受欢迎连张爱玲本人也措手不及。想来,当时的人们却像是15岁的自己,被那精巧的外表迷了眼。

再从女性的角度解读倾城,当初心底的那一份悲凉也有了答案。那是来自于白流苏的恐慌。因为她的婚姻和爱情都是一场金钱交易,一次豪赌。在大时代的挤压下,她无处藏身。而柳源离开时,她的惶惶,她的心慌,过于大的房子,印在墙壁上的绿色手印……离开男子的女人像是被抽去脊梁骨,大时代里以流苏为代表的大家闺秀们,她们的情感就像是被缠起来的小脚,还没有产生便被迫夭折。一切都变成夺取婚姻地位的战争。而那份曾经让我动容的爱情,却像是镜花水月。在张爱玲的文章里,少有真情可言,流苏和母亲和家人甚至和柳源之间发生的联系都源于金钱。心底的一声悲叹,是白流苏的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可以依靠的孑孑独立。想想,这个女子的际遇,倒符合了鲁迅曾提出的“娜拉出走后怎样”的论断。

将白流苏,范柳源,曹七巧,季泽等一众人物在脑海中过了一遍之后,终于咂嘴合上书页。放眼望天,竟然已经临近傍晚,颇有当年一入书中,就忘记身在何方之感。一路伴着文字,从懵懂愤青到坐下细细品味,时光留在的痕迹深刻明显。不过想来好的文字总是不厌多读,如果下一个五年碰巧翻开书页,恐怕得到的又是一番新的唏嘘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