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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变革激流中的毁灭与重生

作者:刘知行  发布于:2016-07-26  点击:2454

——读巴金《家》有感


巴金先生将《家》《春》《秋》定名为“激流三部曲”。在我看来,“激流”象征着个体对旧礼法展开抗争的艰难和决心。这种抗争其实是巴金先生内心期盼与渴望的一种变革:学校教育的变革,思维方式的变革,生活目标的变革,社会风潮的变革……而纵观古今中外,任何一项改革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有的改革开启民智、改造社会,并成为人类进步的重要台阶,其主导者也因此春风得意,盛极一时;有的改革却因为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而以失败告终,甚至还造成社会动荡和发展倒退,其中的改革者也随之命运凋零。究其原因,我认为,大多数的改革是顺应情势而生的,失败的改革其实不是改革出了问题,而是由于各种复杂的环境和背景,有时还会因为改革过于超前所致。在大变革的时代背景下,《家》中每一个人的命运起伏、理想信仰、爱恨情仇、家国情怀,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冲突和选择。

一是利益上的冲突。这种冲突表现在社会的新旧交替之间的四类人身上。第一类是“既得的利益集团”。这些人在旧体制下发展壮大,并自然形成了在现有体制中的优势地位,占据着各种资源的支配权,并能够从中获得充足的利益。他们不愿意革新,并不代表他们否定改革,而是他们想通过自己的思路来推进改革,关键是要维护自己拥有的权力和利益。《家》中的高老太爷就是这类人物的典型代表。以他为代表的这类人恐惧子孙参加革新活动,试图以自己的意识思路和利益分配,压制新生事物,摧残人间真情。第二类是社会中坚力量。这些人承接了旧体制赋予的责任和期待,但又对新世界充满新奇和好感,从意识上理解甚至支持改革,但是由于旧有势力的羁绊和诱惑,渐渐变得麻木而满足。他们不愿意彻底打碎现有的制度框架,慢慢也成为旧体制的维护者。比如《家》中的长房长孙高觉新就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悲剧人物,他自己肩负着家族长辈旧思想的影响,但对弟弟们的新思维也能保持宽容和理解。他是旧体制的维护者,又是旧礼法的牺牲品。第三类人是力主推进变革力量。他们大多是善于接受新思想和新事物的青年人,不受旧思想和旧体系的约束,敢于打破旧有体系,对新的世界充满着无比的向往和激情。对他们来说,变革就是希望,是光明,也是未来。《家》中的高觉慧和许倩如面对残酷的社会现实,但一时又不知道路在何方,心中充斥理想不能实现的悲哀。第四类人是社会旁观群体。这类人毫无主见、听天由命、随波逐流。他们坚信正确的一定会获胜,但又无法分辨正确与否,他们明白改革在于个人,但又碍于别人的闲言,他们和新旧思想都有利益关联,他们只能在社会大势中沉沦。比如《家》中的陈剑云和琴的母亲张夫人。实际上,这四类人的各种利益也是相互阻绊、彼此交织,这样会让某些改革出现更为错综复杂的不确定状态。

二是文化上的冲突。这种冲突通俗来讲就是“代沟”,即辈份之间相互不能理解。文化并不简单理解为意识观念和思想方法,还包括人的生存方式和关系形态。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下,对“道”和“理”的重视胜过其他一切形而下的器物,强化“天不变,道亦不变”的超稳定结构。同时,遵从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等不平等的和自然血缘伦理关系为核心的伦理中心主义。这具有扼杀人的个性和创造性,扼杀理性和科学的特征。《家》中的高老太爷不能理解孙子为什么会不明白“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训导,反对他们参加社会动动和新知识传播;而高家的孙辈已经接受新文化的熏陶,追求民主、科学、自由的思想,主体意识、个性主义在内心生根,开始用行动抵抗、逃避爷爷的威权、迂腐、顽固……其实,这种事到今天还是在持续发生着,只是内容和形式有所不同罢。有人说,人一变老就自然无法和年轻人交流了,也很难达成共识,但我认为,这种文化上的冲突,绝对不是年龄差距的缘故,而是教育、习惯和立场不同导致认识问题的视角不同。教育是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的,两代人接受的教育,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有很大差异,从而造成了他们的人生目标和价值追求上的差别。比如《家》中高老太爷一心想让子孙延续高家的富贵,而“觉”字辈三兄弟不甘于命运的安排,厌恶旧有的伦理纲常和社会规律,特别是觉民和觉慧用逃婚、争辩等更为决绝的方式,来抗争、控诉“一个垂死的制度”,从而也在一点一点地动摇和改变着旧有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生态。

三是社会的冲突。这种冲突是无形的,却是复杂多变的。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某一个家庭的兴亡或许与社会的总体平衡无损,但这种动态平衡的格局一旦被外界打破,外来的新生事物汇入无数个家庭,造成每一个单独家庭内部的混乱。每一个家庭中的无序状态自然又会慢慢渗透、扩散到全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讲,家庭内部之间的关系和冲突,既是整个社会变革的缩影,又与当时礼教社会的大环境密切相关。虽然每个家庭内部相对独立,但家与家、家与社会的关系,又让每个家庭不得不置于社会的大环境之中。因此,即使改革在个别或少数家庭中得到推行,除非这个家族拥有全社会的绝对话语权和强制执行力(如皇家),否则改革思路只会在实践的掣肋和舆论的争议中被化为无形或偏离本意。这样的改革不能算是成功的。因此,我认为,社会变革既要有小环境的变化,又要有大环境的改变和相关制度的配套,应该从社会的大框架开始,逐步渗透到每个行业、每个家庭和每一个人。实际上,《家》描写的就是个人觉醒到个人从休戚相关、福祸与共的大家族束缚中解脱出来,然后再去面对国家与社会的大变革。日本明治维新之所以能把日本从落后的封建社会中拯救出来,在于它从最大的社会框架—法律制度入手,逐步深化、细化,才能让社会力量和每个人都能接受改革,承认改革、参与改革。在改革过程中,我们确实需要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做法,但不能简单地认为“西方的月亮比中国圆”,凡事以西方国家制度为参照,照搬他们的做法,脱离中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阶段,往往会出现“看上去很美”而难以实施或者实施效果不好的情况。这就是前文所述的改革思路过于超越现实情况而导致的改革范例。

鲁迅先生说过,“多数的力量是伟大的、要紧的,有志于改革者倘不深知民众的心,设法利导,改进,则无论怎样的高文宏议,浪漫古典,都和他们无干,仅止于几个人在书房中互相叹赏”。有些人生存在改革时代中,既没办法改变自己,也没办法改变社会,就只能成为改革的牺牲品,但正如巴金先生在《家》中所写的,“牺牲,这样的牺牲究竟给谁带来了幸福呢?”

今天,我们的国家又一次站在历史的重要关口,“深化改革”的趋势不可阻挡,但改革也同样面临这些冲突和问题,我认为,改革的推进,既要强调顶层设计,又要采用理性态度和科学方法,冲破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阻力,促成各方共识,付诸具体行动,才能实现改革功效,推动社会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