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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叔青:香港经验和台湾叙事(上)

——兼说世界华文创作中的“施叔青现象”

(作者:刘登翰)

 

1994年,施叔青离开她生活了16年的香港,回到台湾。 

施叔青的创作本来就从台湾出发。尽管1970年出版第一部成名小说集《约伯的末裔》后就离开台湾,但她的视线一直未曾离开过台湾,只是二十多年在世界各地行走,毕竟使她获得了另一份不同于台湾的体验和视野。在这将近四分之一世纪的境外人生中,香港是施叔青生命旅程中最重要的一段,不仅生活的时间最长,创作的收获也最丰。如果把施叔青的人生与艺术经历,简约为从东方走向西方,再把西方融入于东方,那么这个从人生旅程到文化意义的“东西融合”,其最后的完成是在香港。阅读施叔青的境外小说,可以感到她的每个故事主人公几乎都有着来自台湾的生活背景,实际上施叔青关注的是这些带着自己生命痕迹的故乡同胞来到异邦的生存境况。这些大多体现为“情变”或“家变”的故事,背后牵扯的是生命变迁所蕴涵的历史跌宕和文化冲突。显然,对于大多有着良好家庭出身和知识背景的他们(从台湾来美国帮佣的常满姨是个例外),物质生存的压力并不大,倒是知识者敏感的文化差异是他们主要的精神困扰。这也区别了施叔青70年代以后的境外小说与50年代的於梨华、60年代的白先勇小说主题与人物的不同。初抵香港,施叔青基本上还是沿着相近的创作路线发展,以女性命运为中心地来描写香港名流社会的众生相。九篇“香港的故事”构成了施叔青观察和讲述香港的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特视角。只不过人物的身后,有着更多样和复杂的背景,既来自台湾,也来自大陆,虽着墨于当下,却交错着历史,借助香港这块大英帝国的最后殖民地——同时也是中国政治涡漩的避难之地,“过客”似的以瞬息的诡丽与辉煌,展演在这个“借来的时间”和“借来的舞台”。“香港的故事”较之施叔青此前的创作,例如《常满姨的一天》和《完美的丈夫》等,当然有所突破,但其人物类型和讲述风格,基本上还是我们所曾熟悉的。作者“东”——“西”——“东西融合”的这一文化逻辑,大抵隐喻在人物的生命经历和精神建构之中——虽然这样建构充斥着差异、误读和矛盾的杂音。 

《维多利亚俱乐部》和“香港三部曲”(《她名叫蝴蝶》、《遍山洋紫荆》、《寂寞云园》)虽不能说完全没有过去创作的痕迹(特别是《维多利亚俱乐部》),但却是作者创作逻辑发展上的全新展现。作者不甘于被定位为“女作家”的身份,而决心超越性别地以“作家”的全能视角,来观察和讲述世界;因此她也不再满足于主要是通过知识女性的情感波澜来透视生活的某些侧面,而是直面百年香港的屈辱历史和殖民大厦崩塌之前的瞬息繁华,展示自己独特视角的叙事。虽然贯穿“香港三部曲”的黄得云也是一个女性,性别和性在小说发展中是个重要因素,但并不是决定因素,决定小说结构和人物命运的是历史,而不是其他。施叔青直面的是一段东方和西方冲突和交会的历史,是一个既互相分离又互相渗透的华洋杂处的社会。这是作者面对的一个书写对象,也是作者处理这一书写对象秉持的一种精神。 

如果说,当九篇“香港的故事”蜚声香港文坛时,施叔青还被视为是一个如她故事主人公一样的客居香港的“外来人”;那么《维多利亚俱乐部》和“香港三部曲”问世以后,人们就不能不承认施叔青的香港作家身份。其实香港并没有太多“土著”,所谓香港“本土作家”都有根或长或短地深深牵系于祖国内地。“香港作家”是个宽泛的称谓,往往以其在香港居住的年限和作品描写香港的深广程度来确认其身份。居住了16年且有这样深刻反映香港历史和现实的作品行世的施叔青,当然无愧于“香港作家”这一身份。 

这些无疑为施叔青的文学生命积累了一份独特而重要的经验——香港经验。对于一个作家说来,经验无可拒绝,犹如你无法拒绝生命曾有的历程一样,它甚至潜意识地会左右你手中的那支笔。虽然说“太阳每天都是新的”,但“所有的今天都是昨天的延续”,这又不是人的意志所能改变的:历史如是,文学创作也当如是。当施叔青离开居住16年的香港重返台湾,面对一个对她说来既是熟悉又是新鲜的世界,她的香港经验如何在新的台湾书写中发酵,站在“香港”的这级台阶上,有助于或者有碍于她登上另一个新的高度,这是人们所十分关心的。 

二 

从出版时间上看,“香港三部曲”中最后一部《寂寞云园》,应该是在施叔青于1994年回到台湾之后才完成的。(注:施叔青1994年离开香港,《寂寞云园》出版于1997年7月。其实,在该书的《自序》中作者就说“动笔时,我已离开香江……”。)但她决定回台湾时,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目的,写“台湾三部曲”。不知是不是因为有了新的创作目标,《寂寞云园》写得有些匆忙,还是作者自己所说的,前两部耽溺于一段充满殖民色彩的情恨纠葛,叙事过细,迫使最后一部只能匆匆了结,这也是不得已之事。不过,“香港三部曲”整整准备了十年,先有了“香港的故事”和《维多利亚俱乐部》垫底,最后才依循《维多利亚俱乐部》的人物线索追溯整部香港的殖民史。以鹿港为中心展开的“台湾三部曲”,即使写的是故乡旧事,也不可能一回台湾就一蹴而就。尤其是施叔青在“香港三部曲”,以虚构的人物穿梭于真实的历史事件之间,从而在小说与历史、虚构与真实之间搭起一座互文和对读的隐喻的桥梁。这一经验使作者在进入“台湾三部曲”写作之前,无论阅读史料还是熟悉社会,都必须十分较真地付出许多时间。倒是在这段时间,作者对都市生活的敏感,使她对90年代末期台湾盛行的“红酒”风潮别具慧眼,借此以一部《微醺彩妆》的长篇扫描了当下台湾都市社会的众生相,成为一种“世纪末”的隐喻,同时也以此作为“台湾三部曲”开笔之前的一种准备和铺垫。 

《微醺彩妆》充分表现出施叔青对都市人生的熟悉和敏感,这与她在被喻为“东方明珠”的香港一年生活的都市体验,恐怕不无关系。香港和台北,是两种文化孕育起来的都市,虽然它们之间渐渐有了一些渗透和交融。台湾在沦为日本殖民地之前就有了深厚的中华文化传承,而香港则几乎是在割让英国之后才发展起来。这在两地的酒文化上划开一道鸿沟。中国的酒文化史可远溯至三千年前的先秦。以粮食作为主要原料的黄酒和白酒,是中国漫长农业社会的产物,所有宴酒的仪礼,也都是为了维护尊卑有序的封建建构。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礼制压抑下,酗酒便成为放纵个性的有悖于封建秩序的放浪行为。酒礼从庙堂走入民间,形成一套以张扬性情为中心的民间酒俗,整个儿就是对封建酒礼的叛逆和颠覆。民间豪饮的酒俗,在近半个多世纪来的台湾发展有加。台湾坎坷的历史命运,卷裹在历史浪潮之中无法自控的悲情人生,一夜暴富或瞬息破产的机会与挫折,如此等等,都使压力过大的内心五味俱全的情感需要宣泄;而酒——尤其是白酒,能让你如癫如狂、欲死欲仙的烈性白酒,从金门高粱到白兰地和威士忌,都是最好的释放剂。夸张一点地说,当代的台北(或者竟至整个台湾)是靠白酒养育起来的。而香港则有些不同,远离中国的政治中心,相应也远离了中国数千年的封建酒礼。香港的开埠,英国殖民者带来的是西方的红酒文化。其源头虽可远溯至古希腊文明,但希腊的城邦制,使酒只是张扬个性的助燃剂,而不是封建秩序的符征物。工业革命以后,西方红酒生产的精致化,使细品成为西方酒礼的中心,体现着西方不同于东方的士绅风度。中国称酒为“饮”,唯茶才“品”,“豪饮”是一种酒风,唯此才显气概。中国文人的风度是从魏晋甚至更早就建立起来的,其特征就是放浪形骸的豪饮。这和西方的“品”是两种不同的文化。如果说台北是座白酒的城市,而香港则应是座红酒的城市。当红酒“侵入”台北,并且形成“风潮”,其意味是复杂的。不仅是一种文化的融入,更是在融入中出现的一种文化。豪饮的台湾人,开始细品起红酒,却又不仅在于“细品”,而是附以诸如“喝出健康”、“喝出友情”、“喝出政治”之类的神话(这和今日的祖国大陆一样),实际上仍是把酒和巫、和医、和政治相联系的古代传统的延续。红酒成为一种时尚,而时尚引导消费。这就在文化与经济之间留出巨大的空隙,让品尝者既在走向精致的消费中展演奢靡,也在竞相消费和提供消费中暗藏心计,映现出一种世纪末的“精致的颓废”与“末世的疯狂”。稔熟红酒文化的施叔青对红酒进入台湾之后迅速发生的异变,当始料所不及,也因此有了敏锐的发现和施展想像的用武之地。

如果说,西方人是从家乡来的葡萄酒“找回失去家乡的味道”,这是小说的引言所说的;那么红酒在台湾,恰恰相反,是要“制造一种疏离本土的感受”:“一杯在手,让人把花都巴黎联想在一起,品饮红色液体,不仅体味它的香味口感,也同时感受到精致的法国文化。”这是比较雅致的宣传,还有更粗俗的广告:“葡萄酒颠覆台湾。把酒当女人,享受她。”为什么一标榜“疏离”、“颠覆”,就有如此巨大的煽动力,使台湾的红酒市场,“原本五、六十个进口商,到了一九九七年的夏天,竟然增到七、八百家”,其背后的社会心态若何,可以想像。这让我们想起小说描写的那位退休的外交官威灵顿·唐(唐仁)。这个台大出身一路顺风顺水进入外交界,偌大的抱负却只在南美洲一个小国当一名领事,又不得已因为台湾的外交困境而提前退了下来。这个品味高雅的前外交官,困居在台北的公寓里,在台湾红酒风潮面前也不能免俗地放下身段,成为南部红灯区出身的土财主洪久昌旗下的一名媒士,从法国专门仿造类似于某种脱销的地产葡萄酒口味,以迎合中南部民众拿葡萄酒配蒜泥白肉和宫保鸡丁的粗俗习惯。这种“以真代假”既不离本土又制造一个虚幻的“疏离”感觉,使台湾红酒风潮充满吊诡。红酒的迅即走红,不在红酒,而在炒作。那个从股票场上败退下来的鸿展证券公司老板邱朝川,在异想天开投资美国的所谓“航天地产”无着后,以生意场的老手一眼看中台湾的红酒市场,和洪久昌一样地坦言只要“进口商把红酒当股票炒作,一哄抢,价格上去了,抛出去,新台币落袋,安心。”而且和媒体合谋,制造出诸如品酒师吕之翔那样的名记者,以高雅掩饰粗俗,借媒体虚张声势,神乎其神大灌迷汤,弄得大半个台湾心旌摇晃、如痴如狂。至此,红酒已离开了它的自身,异化为弄潮儿手中推波助澜的“神器”,不仅制造酒的神话,更重要的是制造财富的神话。即使“素以品味和懂得享受闻名于台北社交圈的二世祖”,宏亚企业的继承人王宏文,在玩遍高雅之后,最终也憋不住要下海做红酒生意。只不过他与洪久昌和邱朝川那些小商人不同,过剩的财富和更深的心计使他在聚饮摆阔、豪饮斗奢中,幻想买下一整座波尔多酒庄,或者垄断酒庄全年的出产;碰壁后又不惜搭机穿梭于世界各地的名酒拍卖会,圈出了其中三公升装的顶级陈年红葡萄酒十五瓶,并以一瓶六公升的大樽装命名为“十五全”至尊,计划在国民当“十五全”会议结束的那一晚进行拍卖。酒与政治的这种“联姻”,在南部红灯区出身的土财主洪久昌和精明不过的股市老手邱朝川心中,也是无法想像的。台湾的红酒风潮,经天行地,无所不至,确是一大奇迹。 

《微醺彩妆》中的某些人物,常常会使我们想起施叔青香港小说中的一些人物的影子。例如唐仁和《窑变》中的姚茫,洪久昌和《愫细怨》中的洪俊兴,吕之翔和《维多利亚俱乐部》中的徐槐等等。不过《微醺彩妆》写的是世纪末的“精致的颓废”,是一种在高度的感官享受中的疯狂和失意;而施叔青此前的香港小说,更多的却是一种“末世的感伤”。如果说其女性主人公大多属于情感的斲伤,而男性主人公的命运背后,却大都有着中国政治的跌宕,其感伤更多来自被政治漩涡甩出中心而栖落在香江滩上的孤寂和愤郁。施叔青不是一个精于政治的小说家,但却是一个善于将政治隐喻在人物情感和身世背后的说故事者。她的并非刻意使政治了无痕迹的融入在她的小说中,其中韵味值得我们去深深品察。 

“微醺彩妆”其实是一种新流行的化妆术。唐诗说:“一酌发好容,再酌开愁眉”,酒至微醺,酣态可掬,却又不忘所以,是谓饮者的最高境界。然而现代的化妆术,不需酒助,也可达到这样的效果。只要轻扫腮红,装出微醺的样子,多扫几次,脸红红的,不必喝酒就有醉茫茫的酒意。现代社会,什么都可以作假。当洪久昌仿本地口味从法国调制葡萄酒进口以真乱假,而小说主题的“微醺彩妆”又以化妆术来以假乱真,真作假时假亦真,世界的颠倒已经无可辨识。难怪作者意味深长地以品酒师吕之翔的嗅觉失灵作为全书的开篇,又以吕之翔在遍寻药石好容易恢复了一点嗅觉之后,又以味觉的香臭不辨为代价来作全书的结尾。对于吕之翔来说,这是他个人的不幸,好容易从一名小小记者乘着红酒风潮攀上了品酒师的高位,却又乐极生悲地跌了下来。那么对于整部小说,以及小说所说事的社会,它又将隐喻着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