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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常生活里的淘金者

——读温亚军中短篇小说(杪椤)

2010年10月29日10:58  杪椤

  从身份上说,16年的边疆部队生涯,给温亚军戴上了一顶军旅作家的帽子。而从创作上看,他却是一个军、地、牧“三栖”作家。大概是性格使然,温亚军是小说界公认的做得多说得少的作家之一,他非常勤奋,对小说艺术的追求孜孜不倦。温亚军的作品大都是中、短篇小说,从篇幅上确是“小”得无疑。正是因为小,在很大程度上还原了“小说”这一文体的本质特征。篇幅上的“小”并未影响作品的成功,更没有影响它们成为优秀作品,也没有削弱作品的技巧性和思想意义。原因在于,作者善于“大事化小”,将本来沉重、严肃的命题简约到用短篇文字叙说和表达,然后再依靠文字的奇特功效“从小见大”,从而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一从具体到抽象,再通过抽象还原到具体的技巧,使得他的作品具有极大的扩张力和震撼力。比如他写牧民生活的《片断》简略到用“片断”这样一个词语来做题目,情节也很简单,但却隐含着游牧民族感情、生活和成长之间复杂的关系;美得像一首田园诗一样的作品《游牧部族》,不仅篇幅短小,而且故事的结构单一,从情节上只写了牧民的羊被解放军的汽车撞死,牧民不仅没有要求赔偿,反而与战士一起分吃羊肉。简略的笔法却写出了普通牧民像草原一样的胸怀。即便是那篇曾获得过鲁迅文学奖的《驮水的日子》,情节也简单到只写战士用毛驴驮水的事。但就是这样一篇“小”作品,它所体现的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以及由此反射出的战友之间的情感极富感染力,读后令人难以忘怀。回忆性的作品《东方红》则用很短的篇幅写了一个拖拉机手喝醉了酒,开着“东方红”牌履带拖拉机睡着了,拖拉机在平整的土地上载着他前行,直到耗干了油的小事。事虽小,但背后却是成千上万农垦人的爱情与生活。

  温亚军笔下的主人公没有帝王将相,没有才子佳人,他们或是部队中的战士,或是游牧民族的牧民,或者是在农村里生活、或者是去城里打工的男男女女。他不靠着“距离产生美”的旧俗无中生有的编造些人物出来,而是就从身边生活着或者走过的人群中叫住那些最为普通的人,拉进他的作品里来充当角色。甚至这些人都没有名字,他们就是一类人的统称,《成人礼》中的角色分别叫“男人”、“女人”、“区长”、“孩子”;《游牧部族》中的主人公叫“男人”、“女人”;《驮水的日子》中的名字是“下士”、“下等兵”,只有一个有名字的是那头叫“黑家伙”的毛驴;《划过秋天的声音》里的主人公分别是“中士”、“中队长”;《硬雪》中是“他”和“老婆”;《病中逃亡》是“他”和“狼”。而那些城市和农村题材作品中的人物,单凭他们的职业,就显出他们的普通来。《槐花》里的杨金水是个粉墙刷漆的打工者;《出门》中的秋霞是个农村留守少女;《地烟》中的顾小曼是个患了白血病的农村女孩,朱明明则是个退伍军人;《幸福只要一点点》中的黄少松是个医院里外聘的医生;《地衣》中的黄婷婷是那个开卤煮杂碎铺的老板何光华的媳妇;《蚊帐》中的阿盲是个在乡镇卫生院里打杂的少年,而麦医生是个在县医院里“犯了错误”被调到乡下的落魄医生;《落果》中的亢永年是个村支书,而李满仓只是个视野狭窄的果农。读者不会觉得这些角色陌生,通俗自不必说,甚至是觉得亲切,有些甚至就是你本人的化身。

  温亚军的小说还原了文体意义上“小说”的本质特征,不靠哗众取宠的捷径急功近利,而是以严肃的技巧通过传统的方法谋求真正意义上的创作。温亚军深谙中国传统小说设计情节的方法,特别是在叙事方面,以或直或倒或插或补“十项全能”的方法夹以自我、非我和他人的角度,出传统而新颖,入规矩而扎实。温亚军没有在写作中露出“先知先觉”的破绽,反倒像一个潜泳的好手,入水后劈波斩浪,只知向前。这样的好处在于,他能够集中笔法构建一个人与情、情与景、事与境、境与心浑然一体的小说宫殿,而珠联其中的,就是对故事中矛盾的利用。

  《槐花》中到城市里打工的杨金水为了等待时机摘取槐花,心神不定,被自己的妻子误解,“怀孕的女人比较敏感,首先想到的是,男人是不是背着她,干对不起她的事了?”这样的误解被释然后,表现的是一种因体贴入微而刻骨铭心的爱情。而在《地烟》中,通篇都在靠误解的矛盾维系着故事的进程,朱明明来相亲,因为担心小曼看不上自己,而编造了自己跟着首长、将来能留城市、还可能把小曼的户口迁到城里这些谎言;而淳朴的小曼误以为朱明明是个爱吹牛、说话不靠谱的人。故事在这种误会中进行,直到朱明明知道了小曼病重的真相后才捅破了最后这张纸,这样的爱情也在误会中感人至深。《成人礼》中的误会也贯穿全篇,女人选择自己的儿子与区长的儿子一起做割礼,男人误以为女人“原来是想着给区长那条老骚狗捧场”;女人给割礼师买礼物时顺便给男人买了内衣,而男人又将这些误解成给割礼师的礼物:“你个不要脸的,说是给儿子行割礼,却给伍师达连这种东西都买好了,原来你早就认识他,我就说呢,你怎么非要这个时候给儿子行割礼,敢情不是为儿子,是为你自己!”当女人醒来看到男人搂着孩子睡着时,一切误解都冰消,表达的是更贴近的情。

  温亚军在大部分作品中不生硬地制造矛盾,而是利用那些现成的、摆在明面上的、生活中一定会出现的矛盾为己所用,使故事顺畅,且符合人物的身份,既合情又合理。再向深处看,作者利用这些矛盾的目的,除了增加故事的可读性之外,还要利用这些矛盾塑造人物。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十分注意捕捉生活中矛盾的胶着点,并以此作为故事的拐点加以叙写,形成人物行为与心理的前后对比,深刻刻画人物的性格和心灵。

  温亚军小说具有一定的地域化倾向,《驮水的日子》《硬雪》《病中逃亡》《划过秋天的声音》《片断》《游牧部族》《花开的声音》《蚯蚓》《成人礼》《东方红》《金色》和《风中的叙述》等带有明显的“军旅、边塞、游牧”特征。这些特征会让我们想起唐代高适、岑参创作的“边塞诗”,充满雄浑、苍凉的北方地域风格。这种风格反映到人的性格和心灵之中,就是坚毅果敢、不屈抗争、不畏艰险。我以为,温亚军的小说抓住了以北方地域精神为核心的人物心灵和思想性格,在当代中国文学中独树了“硬汉”形象。“硬汉”小说自海明威以来,由于道德与观念的不同,汉语原创作品中并不多见。可以说,温亚军的小说是华语作家笔下“硬汉”小说的杰出代表。

  《游牧部族》《成人礼》中的“男人”、《片断》中的莫雷尔,甚至《驮水的日子》中的下等兵、《金色》中的男人、《落果》中的亢永年等都具有“硬汉”的性格,但是,“硬汉”性格最为典型的则是《硬雪》和《病中逃亡》的主人公。如果把温亚军作品中的人物们综合起来看,与“硬汉”相对的,是他还塑造了另一批身心有残疾,被生活压榨、忍受磨难却又无可奈何的人。《划过秋天的声音》里断腿的中士,《蚯蚓》中因计划生育结扎输精管而致丧失性功能的阿岱,《花开的声音》中骑马摔伤了腰腿的队长,《地烟》中患了白血病的小曼和她摔断了腿的母亲,《出门》中秋霞摔断腿的父亲等,《宝贝儿》中被失恋刺激成精神病的局长的儿子大宝等。温亚军为什么要塑造这些形象?这也许是他对人生必然会有某些缺陷的心理暗示,尽管他无意将“硬汉”与身心残疾的形象做人为的对比,但客观事实上却形成了两类完全不同的人物。二者互为参照系,使“硬”者更硬,而弱者更弱,抽象的文字艺术此时呈现了影音和造型的效果,魅力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