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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境之美

——浅评温亚军《驮水的日子》

2007年01月23日13:00  王久辛

在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短篇小说奖的初评与终评评选中,作家温亚军的《驮水的日子》均以高票当选。为什么这个并不起眼,篇名十分寻常普通,甚至猛一看还显得有点“平庸”的小说,会获得如此殊荣呢?
  看来,真正的阅读与欣赏小说艺术的读者,是不在乎什么旗号、流派、主义、风格的,人们读的是小说,是短篇小说。这恐怕是最关键的。换句话说,就是人们还是要用一种近乎于约定俗成的对短篇小说的审美要求,来判定一篇小说的优劣。《驮水的日子》写一个上等兵与一头驴子的初识、磨合与友谊的全过程,即人与动物的交流、相知、友谊,直至最后——人与动物的真情逼现。这肯定是对人与动物勾通的可能性的挑战。温亚军比较幸运,他没有成为唐吉·诃德,他对“风车”一般的动物(驴)的挑战,使其用人性与驴性达成了某种共识——顺其自然。既顺人性之自然,即上等兵每天必须要驴驮四次水;亦顺驴性之自然,用不温不火,甚至“从没有抽打过驴一鞭子”的执拗与顽强,同时又平和与柔韧的方式,以一种韧性的磨合,使人性与驴性达成默契,即,各自退让一步,来实现各自的目的。这样来理解这篇小说的内在逻辑,似乎显得有点牵强。因为温亚军并没有用明确的小说语言,来讲叙这个目的,而是用上等兵躺在草地上,看着远处嚼草的驴,驴主动送水,驴送水回来上等兵抚摸驴,扑上去竟亲了驴一口,等等、等等细节,来表达默契与升华之后的人与动物的合谐之优美。的确,这种优美,在小说临近上等兵考上军校即将离开之时,达到了高潮,小说写道——
  走的那天,上等兵叫“黑家伙”驮着自己的行李下山,“黑家伙”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一路上走得很慢,慢得使刚接上驮水工作的新兵有点着急了,几次想动手赶它,都被上等兵制止了。半晌午时才到了盖孜河边,上等兵给“黑家伙”背上的挑子里最后一次装上水,对它交待一番后,看着它往山上走去,直到“黑家伙”走出很远。等他恋恋不舍地背着行李要走时,突然听到熟悉的铃声由远及近急促而来。他猛然转过身,向山路望去,“黑家伙”正以他平时不曾见过的速度向他飞奔而来,纷乱的铃铛声大片大片地摔落在地,“黑家伙”又把它们踏得粉碎。上等兵被铃声惊扰着,心却不由自主地一颤,眼睛就被一种液体模糊了。模糊中,他发现,奔跑着的“黑家伙”是这凝固的群山唯一的动点。
  优美中有感动的真情在流淌,有真情流淌时语言变得充满诗意的优美,而优美的语言又推动着小说的高潮达到了令人心动的情境。至此,人与动物,完全实现了融合,真情的融合。熟悉外国文学,特别是法国文学的读者,一定读过布封(1707-1788)的散文《动物素描》中的《马》,布封写法国皇家马队的驯服过程,即将最野性、最骠悍的马,驯服成穿上仪仗服,进行步调一致表演的机械的马,野性与骠悍丧失殆尽,文章语势凝重庄严,用词讲究精准,读后令人深感悲哀。布封写道:“人类最高贵的驯服,莫过于对马的驯服。”而相比一下,中国士兵、或中国的一名上等兵、或作家温亚军对驴的“驯服”,虽然并不“高贵”,但却未伤驴之野性与率性,并且还充满了东方哲学中的“道法自然”的化境之美。我以为,这篇只有5700余字的小短篇,恰似一粒能够反射出太阳光辉的小水滴,《驮水的日子》最终反射出的,是东方哲学境界的光辉。所以它打动人,所以他当之无愧地摘取了中国文学最高奖——鲁迅文学奖短篇小说奖的桂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