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和僵尸是在某年夏天的一个中午来到这里的。当时老大和老二不在,他们到图伯特找“姜巴”人买布匹、大米、盐块和食糖去了。他们走的时候带了很多金块,牦牛驮着金块走路的样子就像个醉汉,而他们自己的肩膀也没闲着,能扛多少就扛多少。这里的石头有多少金块就有多少,有时候找不到好材料他们就用金块擦屁股。图伯特很远,来回要两个多月的时间。每年他们必须在这个季节去图伯特,迟过这个季节姜巴人要么去了印度要么去了中国。图伯特是姜巴人的站点,他们在那里稍加休整就又踏上发财的征程。一年四季,姜巴人像蚂蚁似地往返于中国和印度之间,就像现在的“二道贩子”,他们把中国的东西倒腾到印度,再把印度的东西带回中国。所以每年这个季节老大老二必须在姜巴人离开图伯特之前赶到那里,否则他们就要倒霉整整一年。不过这样的事从没发生过,姜巴人宁可不去印度和中国也要在那里等老大和老二,因为他们带的是黄澄澄的金子啊!每当这个季节里就有许多强盗尾随老大老二他们,试图找到金子的发源地,但都是有来无回。去图伯特的路上撒满贼娃子的尸骨。
老三和僵尸来到这里的时候,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好日子。当时因为无聊,阑纳正和小狗小猫玩得起劲,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老三的到来。
老三来到这里纯属意外,或者是时空倒转造成的。
他是一家州立博物馆的工作人员,位置很一般(跟干尸差不多),有一次领导找他谈话,说了一大堆当前博物馆的困境,他就提出了“停薪留职”的要求,说白了跟下岗差不多。因为形势的需要,博物馆必需拆除,把黄金地段让出来搞商业发展,等把全州的经济搞上去了之后,再重新成立博物馆不迟。根据上级领导和专家学者的多方论证,以“重复的古物卖掉,珍贵的留下,毫无价值的扔掉”为原则,一具腐烂变质的干尸就顺利地落到了老三手里。领导把干尸送给老三的时候说,你白捡了个大便宜,这具干尸在香港能卖到几千港币,到了美国更不得了,能卖到几十万美金呢。可惜博物馆出不起路费,你若有能力就把它拿去卖掉,越远越好,钱全部归你。老三乐的什么似的,当下向领导表示如果能把干尸卖到美国,钱不仅和博物馆平分,而且他还要在城里最好的中亚大酒店给全博物馆的人来个一条龙服务。
老三从单位上出来后,才知道谋生的艰难。他啥狗屁手艺都不会,大学里学的,工作里学的,到了社会上两眼黑乎乎的一点用都没有。有一阵子他非常后悔自己的鲁莽举动,想在单位上好歹是混着,也不至于落得个食不裹腹的悲惨下场。至于那个干尸,整个一个垃圾,经过那么多的领导、专家的鉴定,好事会轮到自己?现在他的房子成了博物馆,干尸占据了他最好的一间房子,而他自己却住在放杂物的小房子里。自己现在连吃饭都成问题,哪里有钱把那个家伙运到香港、美国?真是扯蛋。整个一个骗局。老三的心情很不好,经常喝得热热的躺在河边反省自己。
关键的时候倒是干尸帮了老三一把。干尸发现老三有一阵子不大对头,行为古里古怪的,常带着他在河边走动,一走就是好几个小时。莫非……他想把他扔进河里?干尸非常恐怖,急情之下就给老三出了一个主意。
对于干尸的这个主意,老三想了好长时间,说:“还行。试试看吧。如果不行我还是要把你扔进河里!”
干尸连忙点头答应。
就这样,在干尸的指点下,老三开始配置一种绿色液体,全是名贵药材,费用昂贵,几乎用光了老三这些年所有的积蓄。他每天把干尸放进水池里浸泡三次,每次三个时辰,在浸泡的过程中老三就坐在一旁默诵干尸教他的神秘经文。三天三夜,不能吃,也不能喝。这样过了15天左右,在老三精心呵护下,干尸渐渐地变成了一具僵尸。而老三却几乎变成了饿死鬼,瘦得一把骨头。并且,为了给僵尸买药材,老三把房子也给卖掉了。他无家可归,成了名副其实的流浪汉。同时,在僵尸的带领下,老三勇敢地走向了市场,成为著名的流浪艺人。他们表演的节目很简单,老三吹口琴,僵尸就跳一些简单的舞蹈。哇噻,这可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耶!大街小巷,酒店旅社,场场爆满。随着演出的不断进行,老三自身的艺术潜能也被高度地开发出来了,他自创了许多小丑节目,和僵尸互为一体,节目越演越好。
后来,本市的人看够了老三和僵尸的把戏,他们就再换上一个城市,实在没地方去了他们就下乡演出,乡下的人看够了他们就去牧区给放牛放羊的人表演。钱倒是挣了不少,可全让僵尸用光了。那时候僵尸的身体非常虚弱,不像现在这么硬朗,每隔五天就要用绿液泡上一次,配上一次药水需要好几百块钱的成本,所以老三不仅没赚上钱,总体算下来还是亏本的。而且这种液体的配方复杂得要命。雪莲必须是每年天山上第一个开花的,藏红花必须是西藏玉树产的,贝母要赛里木草原的(而且必须是由东乡回族亲手挖出来的)。还有毒蝎要甘肃的雄黄要云南的鹿鞭要连蛋的麝香要新鲜的,什么东西先放什么东西后放,等等。老三快要给僵尸累死了。有一段时间老三觉得自己哪里是主人,简直快要成僵尸的奴隶啦。每次他们出行的时候,老三不得不坐在马背上赶车,而身后的马车上拉的全他妈的是僵尸的东西,简直成了一个流动大药房,很多时候僵尸就舒舒服服地躺在马车上的药池里闭目养神!
其实,老三无怨无悔。他已经陷进去了,而且不能自拔。首先,他已经彻底喜欢上流浪汉式的艺人生活了。其次,他也喜欢僵尸。
两个家伙越走越远。全新疆都快给他们转完啦。
有一天在赛里木草原深处的一户哈萨克族牧民家里演完节目后,僵尸突然挣断绳索没命地往前猛跑,老三就在后面没命地追。怎么也追不上。后来发生的事连老三自己也说不清楚,只记得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他们来到了一个景色秀丽的地方,这里四面环山,山上覆盖着一层一层的松树林,山下的草地上开满一大片一大片的黄色小花朵,放眼望去草地就像一块柔软的面料,踩在上面感觉美妙极了。传来狗的叫声,然后是一个女孩的笑声。当时有一个美貌的绝代佳人,因为无聊或者是思春,正和小猫小狗玩得起劲。她的笑声传得很远。
后来,有一次阑纳和老三做爱之后,女人一抹脸上的红云对老三说:“你当时吓坏我啦。我还以为你是从地狱来的呢。”
老三说:“我当时也以为自己到了地狱,不过是一个美好的地狱,跟天堂差不多。”那时候,老三和阑纳在语言沟通上还有许多障碍,他们的谈话在很多时候是用手势完成的,跟现在的哑语差不多。
当时的情景是这个样子的:小狗吓得尿了一裤子,小猫吓得爬上了房,阑纳的表情更是惊恐万状。老三长得像个怪物,她从来就不知道世上的人还有这种长法的。于是她一下子就瘫倒在地,十魂出窍,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回过神来。
老三的模样当时一定很可怕,可能和僵尸的模样差不多。自从有了僵尸,老三没过上一天好日子,不是四处流浪就是为僵尸服务,有时候一连好几天吃不上一顿像样的饭菜。再说,一个整天和僵尸打交道的人,他们之间肯定有许多相像之处。要么老三模样俊,一下子迷倒了阑纳,但据作者所知,这样的事情不可能出现,连一只奶子的四川女孩点点都离老三而去,足以说明老三的魅力如何了。
快正午了,老三的房子始终没有动静。
僵尸却一直安静不下来,他“呜嗷”“呜嗷”地大声叫唤着不肯罢休,铁皮房子被他砸得东摇西晃,阑纳给他送去的大米饭也被他扔了出来。米饭洒了一地。他用尖利无比的黑牙啃咬着铁窗上的钢筋,酱紫色的舌头在利齿和钢筋的缝隙中吐进吐出,黑洞洞的嘴里往外喷着一团一团绿色粘液。他想出来,但铁皮房子坚固无比,没有老三谁也别想把它打开。
自从来到这个地方之后,僵尸就像回到故土一样,身体突然变得异常强壮起来。老三也用不着给他配置什么劳什子绿色药液了,再说他现在的心思已不在僵尸身上,阑纳把他整个魂都勾了过去。本来他一直是跟老三住在一起的,后来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就被关进了铁皮房子。
只要一见到阑纳,僵尸的眼睛就会放射出异样的光芒。这种光芒就像匠人手中的凿,倾刻间就会雕出一件他所熟知的图案。仿佛,僵尸熟悉阑纳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似的,在他眼里阑纳是一件丢失已久的古物,怎么擦都能擦出原有的图案。
因为这图案正是他创造的。一个古老的图案,上面刻满恶毒的咒语。
僵尸就是用这种目光看阑纳的。
那是一个冬日的早晨(这里的气候说不准,有时候夏天也会下雪的,根本没有春天和秋天),外面下着大雪,僵尸在他下流的目光尾随阑纳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终于暴露了其狼子野心。
雪中,僵尸拦住了正在朝“泉”上走的女人,他手里拿着一个密封好的瓶子,里面也放着大米。
僵尸吱吱呜呜地不知向阑纳说着什么。阑纳脸上瞬间掠过一道飞红。她开始大骂僵尸,并用脚狠狠地踢他。
发生这件事的时候,老大看见了,老二也看见了,然后他们一起把目光投向老三的房子。实际上老三早已经看见了,因为头天晚上阑纳是在他那里过的夜,阑纳离开他的时候他也起来了,因为爱意未消就站在窗边欣赏着走向泉边的女人。他在祈祷自己的好运,晚上阑纳还属于他。
这件事不仅让老三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也使他头顶子上一股一股往外冒凉气,因为从老大老二双双毁灭性的目光中他看到了僵尸的结局。
老三把僵尸打得很惨,然后就给他做了一个铁皮房子。他不这样做,僵尸就死定了。
老三的情况看来有些不妙了。为了等老三从他自己的房子里面出来,老大老二甚至决定今天上午不去挖金子了,连他们自己都觉得今天很奇怪,大家为什么如此关心老三。也许他们在一起已经习惯了,也许还有别的原因。阑纳的心情也很坏,日急慌慌的,她和老大老二一样没有心思做事,实际上她是有权进老三的房子的,但是她不敢进去,她想不进去最好的原因是为了拖延时间。如果老三真的走了,那样最好,他就用不着被老大老二他们给他割开脚跟塞上硬鬃毛了。
当僵尸咆哮着把阑纳给他的饭从铁皮房子的小窗子里扔出来以后,阳光就在不知不觉中渐渐暗淡下来。开始谁也没有注意太阳的变化,僵尸把大家的注意力搅得一塌糊涂,谁也搞不懂他究竟想说什么。于是他们就凑在一起开了一个研讨会。僵尸气得快要发疯了,他不停地用瘦长的爪子往天上猛指猛戳,大家顺着他的爪子,这才发现了天空的变化。
一定有人用一块黑色的布把太阳裹了起来,以极快的速度。这个人如果存在那就是万能的神了。太阳完全黑了下来,直到它的四周剩下一圈明亮的光环,光环在不规则中旋转着,看上去就像一团黑色的火球。火球不停地燃烧着,所有的颜色都在燃烧中坏死了,大家都变成了色盲。地上的光线极其暗淡,因为是高原,或者太阳离他们很近,那一圈燃烧的光环,还能显示一线光亮。阑纳能看见僵尸恐惧的表情。僵尸的眼中反射着闪闪的白光,这种白光很特别,他们以前从没见过这种颜色。在沉默和寂静中,老大老二和阑纳感觉到了死亡的存在,他们都不同程度地感觉到了有一只手在他们的脸上摸来摸去,一时间他们失去了知觉。
大概过了从老三的房子到老大的房子那么远的时间,太阳开始慢慢变亮,阑纳第一个恢复知觉。
阑纳尖叫一声向“泉”奔去。老大老二紧随其后。
老三的瓶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漂上来了,在寂静的水面上,瓶子乌黑冰凉,拆去密封,里面的东西已经腐烂变质,一股刺鼻的恶臭迎面扑来。三个人立刻爬在泉边哇哇大吐起来。
老三死了。是被雨水淹死的。
说起来也活该老三倒霉。最近一个时期老二的人气特旺,几乎隔三差五就能和阑纳睡上一次。老大的运气最差,一脸丧气。老三把和阑纳在一起的记录拿出来一统计,发现与去年同期相比,跟阑纳在一起的机会明显减少,老三感到不妙。他很害怕,觉得自己的末日就要到了。于是他开始策划逃跑。实际上他逃跑过好多次,他曾试过电打雷劈,每次雷雨交加的时候他就爬上一棵松树,以期雷电把他带回文明世界。他还沿着不同方向逃跑过几次,都以失败而告终。有一次他在翻一座雪山的时候,又饿又累又冻,如果不是老大老二及时赶到,他早就命归黄泉了。他还试过很多办法,比如做梦、臆想、练气功、把自己吊在房檐下、长时间风吹日晒……统统没用。
下面是老三临终前的一段自白。
老三说:
是的,我是很害怕。我这个人从小就胆小如鼠,怕父母怕兄弟姐妹,怕周围所有的人,这个毛病从小学到大学一直延续到离开州博物馆为止。我不喜欢亲近别人,也不喜欢被人亲近。我是一个孤独的人。认识我的人都不喜欢我,好像我身上有一股迥异于人类的气味,让人闻了不舒服似的。有两个明显的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一是我考上大学的时候,全家人都松了一口气,认识我的人也跟着松了一口气。人们的眼睛里都散发着兴奋的目光,其实上不上大学跟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只不过是所有的人都强烈希望我从他们的视线里快快消失而已。其二,我在大学听课时,不管位子有多紧张,我周围一圈位子永远是空着的,最让我吃惊的是,就连外国留学生也不愿和我坐在一起。
大学毕业回到新疆,没一个单位愿意接收我,我只好在社会上混了一年(不如说在家里呆了一年,整天闭门不出)。后来主管大学生分配工作的领导实在看不过去,就给州博物馆下了一个死令。其实我也不愿去那个该死的单位上班,但为了混口饭,只好从命。我这个人长得不错,白白净净,戴着副眼镜,可不知为什么别人就是不喜欢我。一个星期之后,博物馆所有的人开始对我敬而远之,三年后我就和那具干尸一样,变成了“该扔掉的扔掉”那一类了。
我是喜欢那东西的。在博物馆上班的时候,只要一有空,我就会溜进展厅,盯着干尸看。博物馆里光线阴暗,充满着类似青铜器的那种味道,我很喜欢这种气味。置身其中,仿佛离现实很远。那家伙黑乎乎地躺在玻璃盒子里一动不动,我坐在他身边也一动不动,一呆就是一天,我们谁也不理谁。每当黄昏的时候,一缕晚霞映在干尸的身上,他躺在那里就像一块紫红色岩石。这时候我能感到盒子里有一股躁动的气息,玻璃盒子变成了高原山麓大漠瀚海,一只鹰在红色霞光里安详地飞翔。有一段时间我几乎天天都来展厅看干尸,急切地等待着霞光的出现。玻璃盒子上出现的画面让我着魔,而且画面的内容随着时间节气的不同而不同,我简直被它迷住了。博物馆的人都以为我疯了,他们哪里知道我是在欣赏着一一幅幅美丽壮观的画卷呀。
时间一久,我和干尸就成了好朋友。这就好比人们常说的缘份吧,看来我这辈子注定是和干尸有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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